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如何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的調查與思考
時間:2022-10-15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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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組織是一個較為特殊的組織,它不是一級政權組織,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它屬于自治組織。但它既要自主履行村務管理職能,更重要的是又要協助政府從事許多行政管理工作。在此情況下,村級組織的狀況,特別是財務管理狀況,直接關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一方的社會穩定。近年來,上級有關部門對農村財務問題愈來愈重視,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關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方面的措施,在全市全面實施村務公開、鄉鎮記帳和財務信息電算化網絡等,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但毋須諱言,一些村在財務管理上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等現象,導致村民來信來訪不斷,黨群干群關系緊張,農村工作舉步維艱,極大地牽制了黨委、政府和領導的精力,影響了經濟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在此,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對行政村規模調整后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分析,力求通過強化財務管理,實現村干部寬心,農民放心,發展齊心的新局面。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行政村一級預決算制度執行不夠,特別是行政村規模調整后,各村年初的預決算基本就是“推倒”,村級財務開支隨意性大,基礎設施投入盲目,沒有做到量入為出。
(二)村級資產一時難理順。一是新村資產“空殼”,難以開展各項工作。在行政撤并后,村級集體資產如何處置是村民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部分村干部認為,行政村撤并后規模變大了,工作量多了,管理和服務面廣了,特別是中心村規劃建設、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群眾關心的項目,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但又缺乏資金來源,在一定的程度上約束了新村兩委干部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工作中他們感到力不從心,壓力很大。二是原舊村資產清理難度較大。群眾認為新村合并后新村資產來源在哪里和舊村的資產如何處理、債務如何償還心中無數。特別是富村并窮村,認為新村合并后,他們的資產被“合并”,從而產生“吃虧”、“心里不平衡”思想。少數村民也因此想出種種理由,不切實際地向村干部提出要求上項目。
(三)發包、出租欠規范。近幾年,山林土地、果園漁塘、房屋設施等集體資產的發包出租已成為集體經濟主要收入的支撐點(例如xx村2005年的發包收入占全年收入的67.7%),但在此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不容忽視。1.程序欠規范。個別村主要干部自己說了算,即使開了會,個別干部也擅自變更集體決定。2.手續欠規范。主要表現在:口說為憑,書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為日后糾紛的處理埋下隱患。3.“寅吃卯糧”。由于集體收入少支出大,于是只好提前收繳承包款和租金,村集體資產被嚴重“透支”。
(四)部分村忽視了村級財務管理的監督與監控。工作側重于事后監督,對事前、事中缺乏有效的手段進行監督。特別是少部分村干部的自律意識淡薄,不能接受監督;鄉鎮一級對村主要干部側重于使用,忽視監督和管理;村財務管理人員礙于情面和怕得罪人,不愿監督;村民主理財小組由于種種原因,不能認真監督,因而使村的財務管理出現邊清邊亂的現象。
二、以上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是重視不夠。一方面對村級財務預決算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行政村一級沒有必要搞預決算,只要自己不貪污,再加上財務已公開,只要錢用在集體事業上,怎么用都沒關系;另一方面村級財務預決算執行嚴肅性不夠,雖有預決算,但流于形式,執行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往往偏離原預決算軌道。
二是“輕管理”的傾向比較普遍。我們關注的工作重點是農業的增產、農民的增收、農村的基本建設,而對如何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缺少好的思路,對村級集體資產管理缺乏有效的辦法,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被忽視,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排不上隊,擺不到位,尤其是行政村區域調整后,各村沒有及時理順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導致村級財務混亂。等到問題積累成堆了,清理整頓又忽視了從會計基礎工作和制度建設上去根除這種現象的發生,沒有建立起一套規范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正常運轉的監督機制,使村級財務管理走入了“亂了清,清了又亂”的怪圈。
三是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村級財務管理主要通過設置財務帳簿、使用會計憑證、辦理會計業務和保存會計檔案等會計工作來實現的,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連續性。要求會計工作人員保持相對穩定,并具備一定的任職資格。會計基礎工作,既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又是財務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防止財務混亂的重要保障。如果財務人員更換頻繁,業務生疏,就難以勝任會計工作,加之不及時辦理會計交接手續,天長日久便形成“包包帳”“斷頭帳”,導致對群眾反映的一些問題也無法查證核實。
三、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一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做到依法治村。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切實可行的方法,加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度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防止圖形式,走過場。首先要針對村干部和財會人員開展黨性教育、財經管理、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使他們真正知道什么是違法,什么是合法,切實做到按章辦事。其次要對廣大村民開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規、有關制度交給群眾,使他們真正懂得村民的權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權力,切實增強參政意識;尤其要注重對黨員、財監小組成員、村民代表的教育,切實提高監督能力,使他們敢于監督和善于監督,以堵塞財務混亂的漏洞。
二是夯實“一個基礎”,即會計基礎工作。要按照國家財會制度的統一要求,設置“四帳二簿一柜”,即: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土地承包登記簿和固定資產登記簿、會計檔案柜。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及核算方法使用會計憑證進行會計核算,按期把帳簿、憑證、報表等會計資料整理造冊、登記、歸檔、妥善保管。同時實行“三個統一”,即統一帳簿、統一憑證、統一科目,落實“四項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資金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從根本上鏟除滋生“流水帳”、“包包帳”的土壤。在此基礎上,要切實加強村級財會隊伍建設,在保持隊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水平和業務素質。
三是落實“一個公開”,即財務公開。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推行財務公開,關鍵要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第一,清理是基礎。如果村級財務混亂不清,是難以向群眾公開的。因而在公開前,要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村務公開工作,集中人力,全面、徹底地清理整頓村級財務,組織好回收欠款和兌現退賠工作。特別對群眾普遍關注的集體資產、財產要弄清來攏去脈,給群眾有一個明白的交待。
第二,公開要到位。財務公開是給群眾看的,凡是群眾關心的事都應詳細列出,力求及時、真實、具體、固定。一是公開時間要及時,以免日久天長,時過境遷,即使公開了也因群眾記憶不清而起不到監督作用。二是公開內容要真實。每個項目在公開前都要核實清楚,謹防失誤,帶來負面效應。三是公開項目要具體,對群眾關注的干部報酬、非生產性開支、集體資產使用情況等要作詳細說明,而且村級的預決算執行情況要在年初和年末分兩次公開,如執行過程中有較大變動的,要具體說明原因,讓群眾能看得明白,聽得清楚。四是公開形式要固定。財務公開形式多樣,具體選定哪幾種形式,要考慮便于群眾監督,不能“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因此,要選擇在人流比較集中的固定場所設置公開欄,再利用會議或廣播進行補充。
總之,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既是維護集體經濟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農民主人翁地位的有效載體。在新形勢下,只要我們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認識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一定能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搞好,使之成為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堅強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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