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制工作要點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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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法制工作要點3篇

第一篇

2014年是推進統計改革的一年,全市統計法制工作要以加快建設服務型統計為核心,以保障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為重點,圍繞全市統計的中心工作,全面推進依法統計,進一步提高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普法工作水平,保證統計數據的客觀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為統計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基礎建設,推進統計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1.以強化領導、確定目標、明確責任為目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機制。各縣(市)區要堅持依法統計,發揮好統計法制工作在推進統計改革建設中的保障作用,建立起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統計領導協調機制,健全組織指導、考核獎懲、督促檢查等制度,明確年度執法檢查、案件查處、信息報道等方面的工作目標,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以依法抓好統計基礎建設為根本,推進統計依法行政工作的規范化實施。各縣(市)區要以省政府下發的“兩個規范”為抓手,進一步加強對統計基礎建設的指導,檢查督促相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鄉鎮依法設置統計機構、配備統計人員和相應的設備,統計人員做到持證上崗,規范原始記錄、統計臺帳的設置和統計資料的管理,不斷提高基層統計能力;同時做好企業事業單位、鄉鎮統計基礎建設考核工作,切實提升基層統計工作的規范水平,確保統計源頭數據質量有顯的提高。

3.以完善制度、規范程序為標準,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各縣(市)區統計局要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約談、督辦、限期整改以及案卷評查、評審制度等制度,逐步推行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制度和探索網絡環境下的統計執法工作,嚴格按照執法檢查程序,規范統計執法行為。

二、開展多種形式普法宣傳教育,大力提升依法統計意識和統計執法能力。

1.做好年度統計“六五”普法工作。各縣(市)區要根據“六五”普法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和評價,努力營造“依法統計、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

2.做好年度統計法制學習和培訓工作。市局及各縣(市)區統計部門要加大對統計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建立上崗培訓、定期輪崗培訓制度。以統計業務培訓、年報會議、普法講座、從業資格培訓等為抓手,不斷加強對統計從業人員的統計普法教育;組織編印不同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例,以案說法,突出針對性、增強生動性、提高廣泛性,強化統計執法骨干隊伍業務素質,提高全市統計執法整體水平。

3.抓好普法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一要堅持面向各級領導。領導干部要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依法統計理念,自覺養成依法辦事習慣,化解統計矛盾、維護統計秩序。二要堅持面向社會公眾。結合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統計聯網直報、以及“12·4”、“12·8”、法制宣傳日、世界統計日、中國統計開放日等契機,開展內容豐富、講求實效、形式多樣的統計普法宣傳活動,推動統計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學校”法律六進活動,擴大《統計法》的輻射面和影響力。三要堅持面向統計從業人員。以全面深化統計改革和建設現代化服務型統計為抓手,著力促進普法工作與統計業務工作的緊密結合,努力提升普法效果。切實提高統計從業人員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能力和水平。各縣(市)區年內為本地區黨政、企事業單位領導舉辦一期統計法制知識培訓班。

三、全面加強綜合執法檢查力度,保障統計數據質量的準確性、客觀性和及時性。

1.積極落實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各縣(市)區統計局要切實加強統計執法檢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計劃,明確執法檢查任務,分解落實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將其納入目標管理之中。要直接查辦統計違法案件,全面完成《統計行政執法責任書》的各項任務,特別是執法工作薄弱的區縣要進一步加強統計執法,開創統計執法工作新局面。

2.加大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在加強市局與各縣(市)區統計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強化監督和指導的基礎上,各縣(市)區統計部門要圍繞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四大工程”建設、第三次經濟普查等統計中心工作開展統計執法檢查;要加大對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尤其是舉報案件的查處力度。突出查辦對觸犯經濟普查“現場登記六條紅線”和聯網直報“四條紅線”的行為,發現一起、嚴懲一起、曝光一起,無論涉及什么地方、什么單位、什么人,都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積極完成市局轉辦、督辦、群眾舉報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進一步提高依法治數意識。

四、學習探索創新統計法制工作,實現統計執法工作的新突破和新成效。

面對統計“四大工程”建設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和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以加快建設服務型統計為核心,以鞏固拓展“四大工程”、努力實現“三個提高”為重點,加強對統計法制工作重大問題的研究,通過開展以學習溝通、經驗交流、信息報道等做法,深入研究統計法制建設的理論、方法、措施和途徑,為充分發揮統計法制工作的支撐保障作用,提高統計法制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推動統計科學發展,努力提升統計法制工作水平和執法能力。

第二篇

一、檢查范圍

全市“五上”企業及其他各統計調查對象。

二、檢查內容

1.被檢查對象是否按照企業一套表制度要求聯網直報統計數據,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帳,統計調查資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等是否真實;

2.主要統計指標數據質量情況;

3.是否存在未按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報送資料、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以及領導人員行政干預統計數據等違法行為;

4.是否依法設立統計機構或配備統計人員,統計人員是否具備統計從業資格;

三、檢查的方式

市級統計執法檢查由市局各專業處確定被檢查單位并具體組織實施,對其中的重點被檢查對象,市統計局政法處將參加其檢查工作;縣(市)區統計執法檢查由各縣(市)、區局確定其轄區內具體被檢查對象并組織檢查,對重點檢查對象,可由市局政法處組織聯合執法檢查,或約請市統計局政法處參加其檢查工作。各縣(市)、區統計局和市局各專業處室,不得對同一單位進行重復檢查,如有必要,應由市局政法處協調組織進行一次性聯合執法檢查。

各縣(市)、區局統計專項檢查單位數量和立案查處數量見附件。

市局各專業處統計檢查單位數量和立案查處數量是:

投資處25家、查處3家;人口就業處20家、查處3家;服務業處22家、查處3家;貿外處22家、查處3家;工交處25家、查處3家;能源處10家、查處1家;文化產業處10家、查處1家;農村處6家、核算處6家、普查中心6家。

四、執法檢查程序

1.實施。市統計局各專業處和各縣(市)、區局開展統計檢查工作時,應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和對“四上”重點企業檢查的備案制度,提前向被檢查對象發出《統計檢查通知書》,告知檢查機關的名稱,檢查的依據、內容、時間、人員、要求,以及需要被檢查對象準備的資料等。到被檢查對象進行統計執法檢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主動向被檢查對象出示《統計執法檢查證》,嚴格按執法檢查程序填寫檢查文書,制作檢查筆錄、收集相關證據,統計執法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當向本局法制部門提交檢查材料和檢查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執法檢查工作情況。

2.處理。統計執法檢查中未發現統計違法行為的,應向被檢查對象發出《統計檢查結論書》;統計違法行為輕微的,應向被檢查對象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并限期責令整改;對統計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統計部門要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立案查處,并下達《統計行政處罰決定書》;查處案件的所有案卷按市局統一要求整理歸檔。

五、時間安排

從2014年3月份開始,9月25日前結束(6月底前要完成確定的執法檢查責任目標數的80%)。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局、市局各專業處室結合自己工作,合理安排。

六、具體要求

1.各縣(市)、區局和市局各專業處要根據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通知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情況,于3月31日前制訂出2014年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方案和被檢查單位名單,報市統計局政法處備案。

2.要嚴格按照《統計法》確立的要求和規范,依法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重點查處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中的統計違法行為,對于無證上崗的統計人員則要求責令改正,對于代填代報、干預企業獨立上報等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努力排除對企業源頭數據的各種干擾,保障企業獨立真實報送數據。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要予以公開曝光。

3.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案、文明執法、廉潔執法。

4.被檢查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按照檢查內容準備好匯報材料和各類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抵制檢查。

第三篇

一、指導思想

圍繞全面深化統計改革、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統計聯網直報、貫徹落實數據質量保障體系等中心工作,堅持統計普法與統計行政指導相結合,加大統計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穩步推進全市統計“六五”普法工作進程,提升全社會統計法治意識,進一步營造依法統計的良好氛圍。

二、宣傳重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國家統計局《關于堅決制止和嚴肅查處編造統計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的緊急通知》、《關于清理統計機構代替企業進行聯網直報的通知》、省政府《省鄉級統計工作規范》和《省企業統計工作規范》以及省統計局《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等統計法規。

三、工作要求

1.好統計系統公務人員學法工作。要把法律學習列入本單位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之一。同時要堅持抓好系統內其他從業人員的學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培訓、法制講座、法制知識競賽及征文評選等形式,深入開展統計法制知識、依法行政知識的學習活動,做到學法活動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有記錄。

2.開展領導干部統計法制知識講座。各縣(市)區統計局也要積極與當地普法部門進行工作對接,將依法統計知識納入當地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年度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不少于4次,原則上每季度1次,機關干部全年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每半天為4學時),切實提高廣大市管領導干部的依法統計工作意識。

3.強對鄉級統計人員的普法培訓。各縣(市)區和市局各部門要將統計法制宣傳教育融入以“企業一套表”為重點的常規統計業務、統計檢查以及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等全過程,切實提高鄉鎮、街道統計人員依法統計、嚴守“四條紅線”的自覺性。

4.抓好企業(單位)統計人員的普法教育工作。各縣(市)區局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樣地抓好本地區的統計普法教育并融入統計行政管理和服務的全過程,要通過統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和統計繼續教育等形式,積極開展對企業(單位)統計人員的統計普法教育工作;認真開展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單位統計“六五”普法測試工作;進一步提高基層從業人員的統計法律意識和統計法律素質。

5.搞好公眾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各縣(市)區統計局要抓住時機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工作,要以第三次經濟普查為契機,積極推動統計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學校”法律六進活動,利用中國統計開放日、世界統計開放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為節點,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等的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統計普法宣傳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會各界對依法統計的認知程度。

6.做好統計普法基礎工作。各縣(市)區局和市局各部門圍繞宣傳重點,加強對統計普法工作管理,認真記載、收集整理各類普法宣傳教育信息,要加強統計普法工作動態的報送工作,提高統計宣傳效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宣教工作責任。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對統計普法的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計劃,深入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提升統計服務水平。同時要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評,確保年度普法任務全面完成。

2.圍繞中心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將統計法制教育融入以“企業一套表”為重點的常規統計業務布置和培訓、統計檢查和資料公布全過程,堅持統計普法與統計檢查相結合,以提高統計調查對象及時、準確、真實上報統計調查表的法律意識,防止和減少中間環節對統計數據的干擾,尊重和保障企業(單位)獨立上報統計數據的合法權益。

3.把握關鍵時節,突出重點開展宣傳。以“9·20”中國統計開放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紀念日等為節點,組織開展一系列統計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統計法宣傳進企業、進社區(村)、進住戶。同時,積極探索網上統計普法的方式,建立統計普法網上學習平臺,進一步深化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擴大全社會統計法知識的普及面。

4.配合經濟普查,營造依法普查氛圍。各縣(市)區統計部門要公開設立經濟普查舉報電話、郵箱,運用各種宣傳形式充分宣傳經濟普查的目的和意義。利用經濟普查各種會議、工作部署以及調查培訓等時機普及《統計法》及《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爭取社會各界對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與配合。

5.圍繞二個規范,因地制宜開展宣傳。各縣(市)區要以貫徹落實省政府《省鄉級統計工作規范》和《省企業統計工作規范》為抓手,促進鄉鎮和企業統計工作的規范化,確保統計源頭數據質量。同時要及時搜集、挖掘基層統計規范化建設中,依法統計、誠信統計的先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