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行風建設工作要點
時間:2022-07-03 08: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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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
1、充分發揮局長室領導作用。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突出查找問題、研究對策、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加強自身建設,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深入剖析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
2、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落實“一崗雙職”,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到局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將廉潔從政要求貫穿到各項工作中,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總結,推動落實。結合半年和年終工作總結,認真搞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
3、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結合落實組織生活制度,認真學習黨章黨紀黨規,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情況進行對照檢查,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組織黨員干部參與“三清”示范區建設,爭當為民務實清廉標兵,著力推進勤政廉政建設不斷深化。
二、加強紀律建設,確保政令暢通
4、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堅決維護中央權威。把嚴明政治紀律放在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的首位,加強黨的政治紀律教育,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大局意識,自覺遵章守紀,不斷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在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觀念和路線方針政策上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嚴明組織紀律,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加強組織管理,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等現象。牢固樹立黨的意識、組織意識,遵守組織制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查處違紀的行為,確保黨的紀律剛性執行。
6、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中央和省市區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加強對黨員干部執紀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增強執行組織紀律和接受組織監督的自覺性,確保黨的紀律真正成為硬約束、高壓線。圍繞“八項工程”、創建陸海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各項目標任務的推進落實,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推動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完成。
三、聚焦四風問題,深化作風建設
7、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學習領會系列講話、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加強黨的作風建設重要文件精神,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宗旨意識。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認真查擺“四風”問題,以整風精神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整改脫離群眾、作風漂浮等問題。
8、著力解決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區委十項規定,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規范并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對落實作風建設規定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治理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9、健全改進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全面梳理已有制度,列出制度建設清單,認真做好廢、改、立工作,進一步完善統計方法、統計執法、調查研究、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統計資料管理、公務接待管理、等制度規定。落實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深化“三解三促”活動等,始終保持黨的優良作風。
四、抓住關鍵環節,完善懲防體系
10、深化“兩大體系”建設。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不斷提升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增強制度的約束力,重點抓好黨風廉政教育責任制、廉政承諾制落實。完善道德誠信監督約束機制,強化“八小時以外”監督,杜絕失德失信行為。
11、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采取專題黨課、警示教育、“微型廉課”等形式,深入學習中紀委三次、省紀委四次和區紀委四次全會、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國家和省統計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強化黨員干部廉潔統計、依法統計、勤政廉政等理念。全年黨員干部集中教育活動不少于4次。組織開展“5·10”思廉日和“算好廉政賬”教育月活動。
12、落實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領導干部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帶頭嚴格執行《廉政準則》和廉潔從政的各項規定,樹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良好形象。各科室結合崗位特點,開展一次廉政風險排查,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防范措施。中層以上黨員干部定期進行廉政風險自查,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提高黨員干部抵御風險和誘惑的能力。
13、健全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建立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全面落實人、財、物、數等“三重一大”決策管理制度,堅持重要事項由局長室集體討論、民主決策,且程序科學、規范、公開。突出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確保人財物權公開透明和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14、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落實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的措施規定,推行任用干部差額票決制,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和違規用人問題責任追究制度,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五、深入推進行風建設,樹立統計部門良好社會形象
15、突出統計行風建設工作重點。緊緊圍繞“三個提高”,突出數據質量主線,嚴格執行《統計法》和《省統計條例》,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堅決查處和懲治統計上弄虛作假行為。認真貫徹實施省局《關于奮力推進統計改革創新進一步提高數據質量的工作意見》、《省統計數據全程質量管理體系(2014)》,從源頭上防止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問題的發生。
16、全面落實統計行風建設目標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統計行風建設實施意見》的要求,真正把抓業務必須帶隊伍、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落到實處。按要求簽訂《統計行風建設目標責任書》,從制度上明確“一崗雙職”的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
17、全面協同推進黨風行風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統計行風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將考核結果與工作目標考核、干部考核相結合,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效果。堅持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充分發揮統計行風監察員的監督作用,完善信訪、電話和網絡監督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18、加強效能建設。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簡化辦事程序,規范辦事行為,明確辦事時限,嚴格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在為基層群眾服務項目上,做到“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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