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調配管理規定

時間:2022-03-21 0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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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調配管理規定

為規范全區中小學的人事管理,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使教師的調配工作規范有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大人號〕、《關于印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政發號〕和《區關于人員調動工作的暫行規定》〔政號〕,對我區中小學教師調配工作做如下規定:

一、編制的核定

1、在目前我區教師整體超編的情況下,對全區中小學教師編制和人員實行總量控制、動態管理。

2、每年5—6月份,區編辦會同教育局逐校核定一次編制,定編原則按大編辦號文件執行。

3、編制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擅自增編。

4、實行編制實名制,在人事局編制科和干部科名冊之外的人員,一律不予認可。

二、進人計劃的確定

1、由人事局會同教育局對前一年6月至當年5月退休人員和年調出人員進行測算,按照減員人數的90%,確定當年進人計劃。落聘人員不能作為測算基數。進人計劃要同時考慮生源和編制配備情況,使人員和編制逐步達到平衡。

2、要根據教師隊伍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專業結構、年齡結構情況,保證在職教師的引進和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選招保持適當比例。一般在職教師的引進占計劃的30%,應屆畢業生的選招占計劃的70%,特別是全國重點師范院校畢業生各要占一定比例。

3、進人計劃必須落實到學校、學科及進人類型。

三、教師的招聘

教師的引進和畢業生選招一律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博士學位的,屬政策性安置的,由教育局黨委任命為校級領導以及我區中小學教育所需的特殊人才,經區人事局審核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招聘條件

在職教師: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男45周歲、女40周歲以下,且所任學科是我區學校的缺少學科。

應屆畢業生:必須是國家計劃內統考統招全日制大學的應屆畢業生,同時具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且通過普通話和計算機水平考試。

(二)招聘的程序

1、成立招聘工作組織。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區長、主管人事和教育的副區長、人事局局長、教育局局長、財政局局長組成,全面領導招聘工作。同時成立由人事局、教育局、監察局、有關專家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

2、制定招聘方案。教育局制定招聘方案,由人事局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

3、考試??荚嚥扇」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采取說課或試教的方式進行。外省市的應屆畢業生,由教育局組織包括人事局、紀檢監察部門在內的招聘專門小組,到所在學校進行面試考核,按招聘人數的1:1確定面試合格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試課。

4、考核。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選。由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

5、體檢。招聘部門對考核合格的人選組織體檢。

6、確定擬聘人員。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7、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天。

8、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填寫《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登記表》,經人事局蓋章后存入個人檔案。學校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人事局鑒證后,確定人事關系。原有工作單位的可辦理調轉手續,其調動表須由人事局加蓋印章。未經區人事局蓋章的,不予辦理工資手續和各種保險。

四、教師的調出

1、要保持教職工隊伍的相對穩定,嚴格控制教師調出的數量。

2、教師調出、辭職、自動離職或因其它原因需解聘的,應及時到人事局辦理相關手續,在辦理行政關系的同時,轉辦工資關系。

3、區內教師的交流由教育局提出方案,報人事局備案。

五、其它

1、嚴禁擅自聘用工勤人員和臨時工。

2、原《區加強學校教職工管理的若干規定》即行廢止,若對中小學教師招聘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本規定解釋權在區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