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辦公室規章制度
時間:2022-07-27 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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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辦公室是為教學提供后勤服務的單位,具有服務、育人雙重職責,其職責范圍如下:
一、*后勤規劃、管理與維護。
二、學生住宿安排。
三、學生公寓押金收繳。
四、公寓物品的配備。
五、公寓、教室設施的維護與保養。
六、*的綠化、美化、凈化。
七、*水、電費核算。
八、與上級部門和其他部門的業務往來。
九、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綜合管理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一、主任應不斷提高自己的后勤管理能力,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熟悉大學生生活規律,團結全體工作人員,實施對*的科學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
二、在后勤服務總公司的領導下負責*后勤的全面工作,擬訂和實施各項管理制度。
三、負責*各類人員的人事調整和工作分配。
四、定期組織召開各種會議,傳達上級指示,收集各類意見,解決實際問題。
五、負責*收費工作,檢查落實制度,嚴格遵守財¾紀律。
六、負責*設施的總體分配及調整工作。
七、負責*維計劃及水電核算。
八、負責加強*工作人員的隊伍建設。
九、負責*與有關部門如學工部、團委、學生會、各院系等的聯系工作,搞好齊抓共管,切實貫徹落實好上級的指示精神。
*綜合管理辦公室核算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員工工資、獎金核發工作。
二、負責*財務建賬,協助主任搞好經費開支預算、結算。
三、負責*各類報表填報及財務報銷工作。
四、負責*各種費用收取工作。
五、負責新生入校財產押金的核收和財產使用中丟失、損壞賠償的核算,畢業生離校財產押金的核算及退還工作。
六、負責*辦公室衛生、安全、考核等工作。
七、負責*各類文件、表格的打印及發放工作。
八、負責*各類檔案的建立與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辦公室庫管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家具設備的驗收、建賬、編號、立卡等一系列管理、保管、發放工作。
二、負責*衛生清潔工具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的保管發放工作。
三、負責*各類備用物品的管理、發放工作。
四、負責各類物品的建賬和登記工作,做到賬物相符并妥善保管各種賬目的原始資料、數據。
五、負責庫房的保管、清庫、核賬工作。
六、負責對需報廢品的檢驗、核實及處理工作。
七、負責指導管理員、服務員對公寓家具、設備的管理工作。
八、熟悉庫管范圍內家具、設備、用品的數量、質量和使用情況,按需要填報添置計劃。
*綜合管理辦公室宿舍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學習并掌握宿舍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識,熟悉學校有關學生公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條例,對學生工作認真負責,思想作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
二、管理員在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管理區域的管理教育工作,認真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有檢查,有記錄材料。
三、開學前做好新學期各項準備工作,如上下水、照明設施、家具門窗等檢查與報修工作。
四、根據新生住宿方案并結合各系新生人數,在新生入學的前一周組織服務員做好室內用品分發工作。
五、經常深入學生宿舍了解情況,及時解決學生宿舍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經常與學生班主任取得聯系,反映學生在宿舍各方面表現,同時對違紀的學生進行耐心說服教育,對屢教不改者,提出處理意見,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安排本管理區域崗位人員的日常工作,嚴格考勤制度,每天檢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質量。
七、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各項工作。
*綜合管理辦公室維修工崗位職責
一、負責學生公寓的維修,并接受綜合管理辦公室和后勤服務總公司的監督與指導。
二、維修工要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工作時間嚴禁串崗。
三、主動、經常、及時檢查所負責設施的完好和使用情況。對老大難維修房間和故障要做到心中有數,并及時采取措施。
四、負責對公寓樓內門窗、門鎖、搭扣及玻璃等損壞的維修,并查明Ô因,報公寓辦公室。屬責任損壞要由責任人賠償。
五、負責檢查亂扯電線、亂接電燈、亂接插座及使用電爐、酒精爐等一切違禁事項,如發現要予以沒收。
六、負責上下水管道的維修暢通。及時更換壞水龍頭,確保上下水道暢通,嚴禁跑水現象。管理好智能配電設備。
七、完成上級交給的其他工作。
*綜合管理辦公室保潔員崗位職責
一、熟悉公寓管理的基本制度,工作認真,身體健康;在管理員直接領導下,負責責任區的公共衛生清掃和公共設施的管理報修工作。
二、關注責任區的安全消防工作,隨時注意宿舍安全情況;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詢問,并向管理員及時報告;密切注意和及早發現火災偷盜隱患,并向管理員報告。
三、對各種違規行為要敢于善于做斗爭。
四、上班時間不干私活,不脫崗,認真填寫記錄,文明值班,禮貌待人。
五、維護值班的各種設備,保證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六、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其他工作。
*綜合管理辦公室微機管理制度
為適應學校現代化管理,*試行微機管理,為保證微機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微機管理制度。
一、微機用途
1.人員查詢:新生入學后,需填寫住宿登記表,并按住宿登記的內容輸入微機,便于管理人員和相關單位對學生的查詢。
2.物品管理:為統一調配物品,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利用微機將各種物品數量、質量、使用時間、報損等情況匯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數量統計:主要用于對學生公寓衛生檢查分數的統計,準確、客觀、全面地反映各公寓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4.文件打印:主要用于日常行政下發的通知、會議文稿、臨時報表等各項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
二、微機保養和管理
1.微機由專人負責。
2.搞好微機衛生,做到干凈、整潔,注意保養(包括微機的放置,防塵及電源的保障)。
3.未¾微機管理人員(或領導)同意,其他人員禁止使用微機,嚴禁利用微機做其他工作和玩游戲。
4.微機的附屬用品專人專用,包括磁盤、打印紙及與微機配套的微機桌椅等。
5.一旦微機出現病毒或事故,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并說明Ô因,請求修理,如人為損壞則需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綜合管理辦公室學生公寓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學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開展校風、學風建設,以及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陣地。為貫徹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把學生公寓建成整潔、舒適、安全、文明的學生之家,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校時,憑交款收據住宿,公寓內家具設備等公共用品按配備標準配齊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
第二條:學生必須按分配的房號、床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或強占其他床位。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換,由所在院、系出據證明。¾經批準后方可重新安排。
第三條:非本公寓人員,不經管理人員批準,一律不得隨意進入公寓。
第四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各院、系開據證明并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但要服從統一安排。
第五條:學生因畢業或休學、退學需離校時,須辦理退宿手續。¾管理員驗收公物并交回房門和壁柜鑰匙等物品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手續辦好后,應在三天以內離開公寓,違者要強行搬出。
第六條:凡未經同意,擅自撬門、砸鎖、拆卸公物家具,視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通報等處理。
第三章 住宿規定
第七條:學生公寓不得擅自留客住宿。凡直系親屬來訪,確有困難需住宿者,請與管理人員聯系。公寓嚴禁留宿異性,一經查出,報學校有關部門,按違反校規校紀處理。
第八條:嚴格遵守公寓內作息時間。休息時間不傳呼,不在公寓內大聲喧嘩,不在寢室內吹拉彈唱,開放錄音機或跳舞娛樂等,以保證公寓內的安靜。
第九條:公寓樓夜間關門時間為:春、冬季22:30;秋、夏季23:00。凡不按時歸宿者需登記,晚歸者須說明理由并履行登記手續。經批評教育仍不改者,通知其所在院、系,按違紀處理。
第十條:禁止在公寓內打架斗毆、酗酒取鬧、賭博、經商、張貼標語、廣告等。嚴禁搞迷信活動或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各種活動。
第十一條:嚴格會客制度。來訪人員需經值班員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女生不得隨意進入男生宿舍,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如確因公務需要,需登記并經管理員同意方可進入。
第十二條:進入公寓的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及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等物品,一經發現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三條:學生必須養成自覺整理內務的習慣,保持室內清潔。各寢室由舍長安排學生輪流值日,垃圾倒入垃圾桶,上午8:00以前,下午14:00以前,樓道垃圾由保潔員負責清理。其他時間不準在門外堆放垃圾,以保持樓道衛生。
第十四條:講究公共衛生、遵守衛生管理規定,接受公寓管理人員監督。禁止向公共走廊、樓梯及窗外倒污水和亂丟廢紙、果皮、煙頭等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五條:自行車應按規定地點停放,不得在樓道和寢室內停放,違者視情節按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為保證宿舍安全,學生離開宿舍時要及時關窗、鎖門。禁止在宿舍點蠟或在樓道內焚燒紙屑、雜物。嚴禁在宿舍樓內做飯。對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及認錯態度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第十七條:要遵守公寓中心制定的節水節電制度。自覺關好水龍頭。宿舍內做到人走燈滅。不準在室內拉接各類電線,使用電爐、電熱±、電吹風等違章禁用電器。嚴禁存放、使用煤油爐或酒精爐,一經查出,沒收器具,并視情節及認錯態度處以批評教育至罰款處理。
第十八條:學生在公寓的行為表現以及每一宿舍的平時成績將通知其所在院、系。
第四章 衛生管理
第十九條:衛生清掃
1.樓道、樓前小區等公共衛生由公寓保潔員負責,按服務條例要求按時清掃。
2.公寓室內衛生由學生負責,宿舍設立舍長,負責安排全室衛生及安全消防工作。主要任務包括:督促室內人員整理內務;監督本室人員養成良好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搞好個人衛生,遵守各項規定。
3.周五下午舍長要組織室內人員大掃除,對室內衛生、門窗玻璃進行徹底清理,同時整理個人內務。
第二十條:衛生標準
1.公共場所衛生:
(1)公寓樓公共場所包括門廳、樓道、樓梯、管理室、水房、廁所、樓前小區等。
(2)公寓內公共衛生區要全日保潔,燈罩、窗臺、扶手、門框、各種設施及消防器材干凈無塵土。
(3)公寓樓道的地面要潔凈,無垃圾堆放,無積水,墻壁上無泥污、無蜘蛛網、無張貼、亂畫現象。
(4)水房、廁所地面干凈,門窗無污垢,玻璃明亮,下水道無堵塞,大小便池無堆積、無尿堿、無雜物、無惡臭,水池干凈,無倒飯菜現象。
(5)水房、廁所水龍頭完好能用,無跑冒滴漏現象。
(6)樓前小區地面干凈、無雜草、無垃圾堆放;自行車擺放整齊,報欄內報紙及時更換、玻璃定期擦洗,保持干凈;小區內無亂貼現象。
2.室內衛生
(1)保持室內空氣新鮮,不準存放有異味物品。
(2)床上臥具疊放整齊,干凈無雜物,床下物品擺放整齊。
(3)門窗玻璃、窗紗干凈;室內無蛛網,無塵土,無雜物。
(4)地面干凈,無痰跡、污水跡、無紙屑雜物。
(5)桌椅、書架、清潔工具擺放整齊。
(6)室內無亂拉繩線、無床簾。
(7)室內無違章電器,不做飯,不燒水。
(8)室內布置要健康、高雅、和諧、美觀。
第五章 獎罰賠償
為加強對公寓學生的管理,在搞好優質服務的基礎上,特制定和實施公寓對學生的各項獎勵、賠償、懲罰制度,做到獎罰分明。
第二十一條:獎罰賠償
公寓對學生的獎勵制度主要實行公寓學生優秀品行登記辦法來進行獎勵。對住宿公寓學生有下列表現之一者要進行好人好事優秀品行登記。
1.愛護公物、勤儉節約者(如節水、節電、愛護其他公物設施等)。
2.室內衛生清潔,在檢查評比和有關領導視察檢查中為學校贏得榮譽者。
3.協助管理或積極主動配合管理工作者(如搞宣傳、搞衛生、搞修理,維護管理制度等)。
4.見義勇為,敢于同違章、違紀及破壞分子作斗爭者。
5.拾金不昧,維護集體利益者。
6.團結友愛,能助人為樂者。
7.關心公寓建設,能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者。
8.在搶險救災,制止突發性、惡性事件發生中有積極主動表現者。
9.思想進步、風格高尚,積極做思想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優秀品德登記獎勵辦法
1.各樓管理、服務人員、樓委會要積極收集,隨時發現以上好人好事,由管理員核實清楚及時進行登記。
2.對上述好人好事,首先要在公寓內積極宣傳、報道、表彰,并及時匯報學生所在院、系。
第二十三條:賠償制度
對于不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人為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者,視損壞程度酌情賠款。故意損壞者除按規定賠款外,并處罰款,罰款額按規定價格等額計收,丟失者按價賠償。
第二十四條:懲罰
1.凡在學生公寓區域違反國家法規條令的人員,由學生公寓管理部門報保衛部門、派出所依法處理。
2.凡在學生公寓區域內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由公寓管理部門報學工部。
3.凡有下列行為者,除報學工部處理外,并報后勤服務總公司作相應處罰。
(1)未經管理室批準,私自留宿他人住宿者。
(2)使用電爐者,并沒收電爐。
(3)使用除電爐外的各種爐具、加熱器者,并沒收爐具、燃料、加熱器。
(4)私自從室外亂接電源線者。
(5)在室內亂接亂拆電源線、電源插座、燈、傳呼及其他電器者。
(6)在公寓內亂潑污水,亂倒剩飯剩菜,亂扔雜物者。
(7)在公寓內點燃廢紙、燃放鞭炮者。
(8)在公寓內拍打球類,溜旱冰者。
(9)違反作息時間制度,在宿舍樓關門后回宿舍者。
(10)在公寓內亂貼廣告或傳單者。
(11)學生在公寓內¾商或散發傳單者,并沒收商品或傳單。
(12)游商小販進入學生公寓區域進行任何形式的¾營活動者,并沒收商品或工具和責令其立即離開公寓區。
對上述違紀行為拒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直至送交有關司法部門處理。違紀學生的¾濟處罰由后勤服務總公司執行,罰款時開具罰款通知。
*綜合管理辦公室學生公寓水電管理制度
為確保教學和學生公寓正常的生活需要,本著保障用電(水)安全的原則,把節水、節電納入日常工作,對違反節水、節電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學生)根據后勤服務總公司有關規定分別給予批評、處罰等處理。
一、無論集體或個人都要負責管理好所用的水、電設備,嚴禁破壞或隨意挪動位置。
二、學生宿舍不得私安臺燈、床頭燈等電器,非公寓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開啟樓內電閘,限電器設備。
三、學生宿舍各種電器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樓層管理員反映,不得隨意拆卸,自行處理。
四、各宿舍的電源插座用后應立即撥掉,嚴禁把電線纏在床上或壓在褥下,以免漏電發生火災。
五、教育學生和服務員養成節電習慣,做到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管理員、服務員要每天巡視,隨時關閉長明燈,杜絕違章用電。
六、住宿學生要養成節約用水的習慣,用水后關好水龍頭,杜絕長流水。發現長流水沖洗衣物,嚴重浪費用水者,要給予適當的處罰。
七、服務員沖洗廁所,墩布要注意節約用水,防止浪費。
八、加強維修、報修工作。設施損壞要及時報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九、各公寓內限電柜、電表、電開關等電器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開啟。
十、住宿學生嚴禁用電爐、電熱±、電熱器、電熨斗、電炊具等違章禁用電器。違者除沒收違章電器,并按電器功率每100W罰款50元。
十一、學生宿舍私安臺燈、床頭燈者,除沒收燈具外罰款50元。
十二、學生宿舍嚴禁亂接電線和安裝電插座,違者罰款50元。
十三、長流水沖洗衣物或任水漫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5-10元罰款。
十四、公寓管理人員有權查處和糾正違章事項,對阻撓、妨礙檢查人員執行公務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綜合管理辦公室學生公寓設施、物品管理制度
一、公寓內每個宿舍公用的家具、設施由本宿舍學生集體保管,舍長具體負責。新生入學時或調整宿舍或成批更新設備時,由管理人員和本宿舍同學共同清點,移交學生使用。
二、宿舍內公用家具或設施如有損壞時,若屬自然損壞,學生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經查驗屬實,予以更換或維修。若屬保管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應按原價賠償或交維修費。能查清責任的由責任者賠償,查不清責任則由本宿舍人員集體賠償。對有意損壞公物的要嚴加處罰。
三、未經辦公室管理人員同意,學生不準將各種家具、設施轉借他人或互換使用。
四、學生畢業或調整宿舍時,公寓統一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具體辦法詳見有關規定。
五、屬公寓保管使用的公用家具物品及公共場所門窗玻璃,由辦公室負責維護保管,如有損壞,要查清責任,并及時安排維修。
*綜合管理辦公室學生公寓維(報)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學生公寓各類設施安全、正常、有效地運轉,保證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寓設施發生故障,不論是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公寓管理人員報修,并填寫報修單,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和修理。
第三條:維修人員接到報修單后,按有關規定及時維修,維修后由公寓管理人員簽字認可。
第四條:維修人員到現場維修時,確認為自然損壞者,由公寓免費維修;如屬人為造成損壞,由有關學生交足賠款,方可給予維修,拒不賠款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維修人員進入學生宿舍作業須在宿舍有人時進行。如宿舍無人,須兩人以上同時進入;非因維修工作必需,維修人員不得擅動學生物品。
第六條:維修人員進入公寓作業,住宿學生應主動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干擾維修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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