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計劃生育編制制度

時間:2022-11-05 0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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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計劃生育編制制度

根據《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05]7號),**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一、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及省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我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對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相關經濟社會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研究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發展的相關政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省下達的人口計劃指標,編制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基層開展全民性的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負責全市病殘兒童鑒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避孕藥具管理工作;指導縣區及基層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市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管理;負責計劃生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計劃生育特殊情況生育審批,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基層依法行政。

(五)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促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綜合治理。

(六)負責編制市級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制定計劃生育財務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市計劃生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七)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計劃生育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負責人口與計劃生育方面的外事工作。

(八)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市人口學會及馬寅初人口基金會執行部等社會團體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計生委設4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政務信息、會議提案處理、文秘事務、綜合性會議組織、保衛及行政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負責本委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編制市級計劃生育經費預算、決算及經費的劃撥和核算;指導、督促各地及直屬單位計劃生育經費的使用;制定計劃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委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全市計劃生育系統公務員培訓。

(二)政策法規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處)

負責擬訂有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的規范性文件;負責全市特殊情況生育審批和計劃生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日常管理工作;查處計劃生育違法違紀案件;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指導、協調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作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大型企業計劃生育管理;參與城市計劃生育管理的綜合改革和重大專題調研工作。

(三)宣傳技術處

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實施規劃;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宣傳品管理;指導基層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組織全市計劃生育系統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負責市計劃生育宣傳協作組、科技指導組聯絡工作;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綜合管理;指導基層開展生殖健康、優生優育等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全市病殘兒童鑒定管理工作。

(四)發展規劃處

負責擬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發展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調整我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機關編制19名(含計生協會編制2名、工勤人員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