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辦文、辦會、辦事程序和標準
時間:2022-11-06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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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文程序和標準
(一)目的
通過制訂公文辦理標準,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規范辦文、發文程序,提高辦文、發文的效率和質量。
(二)適用范圍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安監局):
()各生產經營單位的請示、報告件的處理。
()上級來文、批示及平級、不相隸屬單位來函的處理。
()縣安監局業務范圍內文件的制發。
()其他文件的辦理。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辦)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辦、局,各生產經營單位的請示、報告件的處理。
()上級來文、批示及平級、不相隸屬單位來函的處理。
()辦公室業務范圍內文件的制發。
()其他文件的辦理。
(三)職責
⒈縣安監局局長(縣安委辦主任)對公文辦理工作負總責,副局長協助分管。
⒉各有關股室負責來文的辦理及相關公文的起草和審核。
⒊人秘股負責文件的印發及跟蹤落實領導簽發文件的辦理情況。
(四)公文辦理要素
⒈收文要素
收文登記、簽收、評審、擬辦、會辦或法核、領導簽批、辦復或擬文、存檔。
⒉發文要素
擬稿、核稿、審稿、簽發、校核、印發、存檔。
(五)收文辦理程序和標準
⒈收文登記:人秘股為接文股室,其他股室和分管領導原則上不直接受文,單位直接送達的要轉人秘股登記。人秘股要指定專人對所有來文做好登記,做到不遺漏、不缺件;文件登記要按順序分類編號;人秘股收到來文后,要審核來文是否符合公文規范;對不符合規范的公文,直接送達的,應當面告知送達人修改完善后重報,通過郵寄、收發渠道送達的,一日內辦理退文手續。經審評符合公文要求的來文,填寫公文處理箋后,統一送分管領導辦理。收文登記工作要在收文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急件、特急件隨到隨送、隨批隨辦。
⒉擬辦:人秘股股長按有關規定提出擬辦意見。來文所附資料不全的,督促來文單位限期補送;涉密公文、重要緊急公文,按有關規定提出確定密級、緊急程度的意見。該項工作一般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需來文單位補送材料的,辦理時間順延。
()擬辦意見應以國家法律為依據,體現依法行政。
()擬辦意見要字跡清楚,觀點明確,具有積極的建議性和較強的可操作性。
()落款應簽署姓名和時間。
⒊會辦或法核:需征求部門意見的,分送相關部門,人秘股負責催辦,限期辦結,注明逾期視為同意;涉及法律法規性內容,需進行會辦或法核。會辦或法核工作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
⒋領導簽批:局長(主任)或分管副局長根據擬辦意見,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批示。各層級簽批均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并簽署審核人姓名和時間。如分管領導不能直接批示,可電話請示,事后補批。
⒌辦復或擬文:對領導的批示件,承辦股室要指定專人盡快落實,做好股與股之間、各股與部門之間文件的移交登記簽收,以便查找文件去向,確保文件不丟失、不遺漏。人秘股要按時督促檢查領導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及時反饋信息,確保領導簽批的文件件件有落。
()需提交局長(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簽批件,在領導簽批后,由人秘股收集,按辦會程序控制。
()需發文的簽批件,各相關股室要盡快擬文下發。該項工作要在領導簽批后個工作日內完成。
()需送有關部門辦理的事項,要盡快通知有關部門辦理;領導已作明確批示,可不發文的,由人秘股將領導批示連同來文復印,轉送有關部門或單位。該項工作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
⒍存檔:已經辦結的來文,要將原件及相關資料存檔。
(六)發文辦理程序和標準
⒈擬稿:擬稿工作由相關業務股室負責;文稿形成后,應將附件、會簽件、依據材料等附于文稿后,完整反映成文過程;擬稿完畢后,簽署擬稿人姓名和日期。擬稿工作原則上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最長不能超過個工作日。
⒉核稿:業務股室將草擬的文稿送綜合股核稿,核稿如發現問題,由綜合股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由主辦股室補充、修改。核稿完畢后,應簽署核稿人姓名和日期。核稿工作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
⒊審稿:綜合股核稿后,將文稿送人秘股股長審核。人秘股股長審核后,視具體情況呈有關領導審核、簽發。審稿完畢后,應簽署審稿人姓名和日期。審核工作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
⒋簽發:審稿后,由人秘股將文稿送局領導簽發,簽發工作原則上要在個工作日內完成。如領導出差,以電話請示,事后補簽。
()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名義行文的,由人秘股負責呈局長、分管副局長簽發。內容重要、涉及面廣的,應由局長簽發。除特殊情況外,局長、副局長不簽發未經核稿、審稿的公文。
()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名義發文的,由人秘股負責送辦公室主任簽發。
簽發人應簽署明確意見,并簽署姓名和日期。其他審批人圈閱,應視為同意。
⒌校核:
()經簽發的公文,由人秘股編文號,并負責體例等方面校核。
()經校核的公文,由人秘股出公文校樣,才能付印;校對人員應對公文進行全面校對,包括文種、格式、文號、文字、標點符號、發文范圍等,如發現問題,應作技術處理。校對人員欲對公文內容作更改的,應報請審稿人、簽發人同意。校對完畢后,應簽署校對人姓名和日期。
⒍印發:公文清樣,經人秘股檢閱無誤后方可付印,蓋印后按要求裝訂、分發。
⒎存檔:公文印發后,要將文件原稿、簽發件及正式文件份存檔,承辦股室存份。
二、會務辦理程序和標準
一目的
通過對會議進行有效控制,規范會議程序,提高會議組織的效率和質量,保證會議順利召開。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縣安監局或縣安領辦負責的各類會議。
三職責
⒈局長(主任)、副局長、人秘股股長負責組織召開相應會議。
⒉各股室負責相應會議的材料準備、會議通知等會務工作;
⒊人秘股負責全縣綜合性大型會議會場布置及會務后勤工作,相關業務股室協助做好會場布置。
(四)辦會要素:會議確定、會議通知、材料準備、會場布置、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會議材料存檔。
五工作程序
⒈會議確定:根據領導的工作需求,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會議范圍、主報告人、發言人、主持人和參會人員。
⒉會議通知:人秘股根據既定的會議事項,落實會議室,草擬會議通知。會議通知一般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會議內容、會議要求及聯系人等,會議通知由人秘股負責,相關股室配合并做好通知記錄,負責落實參會人員名單。
⒊材料準備。會議材料由人秘股準備,會議材料應緊扣會議主題,體現并確保會議能達到預期效果。會議材料一般包括領導講話稿、主持詞、會議議程、會議需研究的議題等。會議材料應于會前呈相關領導審定。
⒋會場布置。會場布置由人秘股負責,有關部門或股室協調做好,會場形式應根據不同會議而定,一般情況下,會場布置應包括會標橫幅設置、主席臺設置、座位放置、臺卡擺放、音響安置、鮮花擺設等。后勤服務主要是茶水供應。會場布置和服務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準備。
⒌會議記錄。會議入場時參會人員應簽到。會議簽到工作由人秘股負責,其他相關股室協助;會議期間應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邏輯思維能力,能獨立記錄并具有較強的匯總概括能力。會議記錄應完整、準確,充分記錄會議的主要精神,字跡清楚可辨。
⒍會議紀要。會議結束后,必要時要形成會議紀要。參會記錄人員應在個工作日內草擬會議紀要,經股室負責人審核和人秘股核稿后,報分管領導審核,由會議主持人簽發。會議紀要應充分體現會議精神,并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⒎存檔。會議結束后,人秘股要將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簽到表等相關材料,在個工作日內整理并存檔。
三、事務辦理的程序和標準
一目的
通過對領導交辦事項及其它一般事務的辦理過程進行有效控制,規范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把領導工作意圖落到實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縣安委辦、安監局事務及領導交辦的各項事務。
三職責
⒈縣安委辦主任(人秘股股長)負責辦理縣安委會主任、副主任(局長、副局長)及其他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事務,并負責組織實施。
⒉各股室負責辦理縣安委辦領導(局領導)及人秘股交辦的各項事務。
⒊各業務股除辦理領導交辦的事務外,還要督促檢查落實相關事務的辦理情況。
四事務辦理工作要素:
交辦、記錄、辦理及反饋、催辦、結果、存檔。
五工作程序
⒈交辦:縣安委辦領導(局領導)和人秘股發出辦理事務的指令。
⒉記錄:接到辦事指令后,相關股室做好記錄,記錄應包括領導交辦事務的時間、地點、內容、辦理時限、要求等。
⒊辦理及反饋:承辦人員要按及時快捷的原則,抓緊辦理交辦事項。承辦過程中遇到特殊問題,需要領導協調的,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在辦理過程中要適時向領導反饋辦理進展情況。
⒋催辦:轉由有關部門或單位辦理的事務,主辦股室要負責督辦和催辦,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交辦事務。
⒌結果: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做到事事有結果。事務辦結后,承辦股室及承辦人員要及時向交辦事務的領導匯報,必要時形成匯報材料。
⒍存檔:領導交辦事務辦理過程中,如形成文字材料的,要把相關材料在個工作日內整理并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