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全面推進政府法制建設

時間:2022-11-06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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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全面推進政府法制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將于月日起正式實施,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行政許可法》的頒布施行,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表明政府職能轉變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對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后對外開放的新形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及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家和省上對《行政許可法》非常重視,對貫徹實施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天,市委、市政府安排這次全市領導干部行政許可法知識講座,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立即行動起來,迅速在全市掀起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的熱潮,全面提高我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借此機會,我講幾點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實施行政許可法重大意義的認識

行政許可法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之后又一部規范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對于進一步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黨和人民的血肉聯系,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政治文明建設,規范政府行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都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政府各部門要以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努力建設行為規范的法治政府、責任政府、信用政府、有限政府。要切實按照行政許可法的立法宗旨、原則和設立的一系列制度,堅持執政為民,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管理創新,重點解決好政府管理中的“越位”、“缺位”和“錯位”問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進一步理順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杜會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做到凡是市場能運作的,政府不包攬;堅持政企分開,凡是企業能自主經營的,政府不干預;凡是該社會辦理的,政府不插手。解決政府管理“缺位”問題,政府要向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傾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進社會發展和解決人民生活的突出問題上,進一步加強社會管理,把政府該管的事情真正管好,防止社會管理出現“空檔”,公共服務出現“真空”,防止由于社會管理方式不當引起的矛盾。解決政府管理“錯位”問題,就要合理界定各級政府、政府各部門的職能,明確各自的職責范圍,避免職責不明而導致政出多門、交叉錯位。

二、認真研究行政許可法對政府工作的影響

行政許可法的頒布施行,標志著我國政府對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走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對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職能、管理體制、管理方式以及政府工作人員的管理行為,都將產生重大影響,也對我們工作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

第一,行政許可設定要于法有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任何部門不得設定行政許可。實施行政許可法,要求我們必須徹底改變行政審批過多過濫的現狀,進一步維護法制統一,確保政令暢通,消除市場分割、地區保護和行業壟斷。要求我們必須大力推進政府管理創新,加快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杜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政府職能。

第二,行政許可管理要公開透明。這要求我們必須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大力推行政務公開,減少“暗箱操作”,有效約束行政行為,加快政府信用建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取信于民。

第三,行政許可服務要便民快捷。行政許可法規定了一系列便民制度,這就要求行政機關必須進一步樹立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群眾辦事,防止多頭審批、重復審批,克服官僚主義和辦事拖拉現象。要求我們加快行政機構改革,減少機構設置,合理配置行政權力,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

第四,行政許可權力要與責任掛鉤、與利益脫鉤。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機關違法、越權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許可,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同時規定實施行政許可原則上不得收費,以確保權力與責任掛鉤、權力與利益脫鉤。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強化政府的責任意識,勤政廉政,盡快研究和建立行政許可的經費保障機制,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五,行政許可實施要強化監督檢查。為了解決重許可輕監管、只許可不監管的問題,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按照“誰許可、誰負責、誰監督”的原則,加強對行政許可活動的監督檢查,把事前審批與事后監管有機統一起來。要求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進一步改變管理方式,提高行政許可管理水平。

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對現行行政管理方式的深刻變革,對行政機關產生的影響是深遠的、多方面的,需要深入進行研究。政府各部門要緊密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為全面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創造條件。

三、抓緊做好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一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行政許可法,成為遵守和執行行政許可法的模范。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的意義十分重大,但對于各級行政機關來說,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削弱了權力,觸動了利益,加重了責任。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國家和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實提高對行政許可法重要意義的認識,帶頭認真學習這部法律。領導干部學習行政許可法,最重要的是要吃透其基本的原則和精神,要理解其“合法與合理、效能與便民、監督與責任”的原則,明晰其“有限政府、守法政府和責任政府”的價值目標追求。各級領導干部還要帶頭遵守、執行行政許可法,在領導本部門運用行政許可方式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時,要切實防止由于對行政許可法理解不深不透而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現象,防止一些機關和工作人員可能出現的消極和抵觸情緒,防止部門在管理方式轉換過程中出現某些管理真空,確保行政許可法順利實施,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以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是全市各部門要積極推進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全面實施。政府各部門要做好地方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以確保我市現行有效的地方性規范性文件與行政許可法不抵觸,切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不斷改進和完善領導方式,尤其要注重提高依法執政能力,不斷增強法治觀念,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把執政方式納入法制的軌道。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確實施提供保障。市政協要積極履行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職能,為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確實施建言獻策。

三是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確保行政管理工作正常進行。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認識到,行政許可不僅僅是一種權力,更是人民賦予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亂許可或者濫許可都是違法。行政機關不但要依法實施行政許可,還要對被許可人實施行政許可行為進行有效監督。要將直接管理與間接管理、動態管理與靜態管理、事前行政許可與事后嚴格監督、加強管理與提高服務有機統一起來,充分利用間接管理手段、動態管理機制和事后監督檢查加強對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行政許可法的一些規定對我們常規的管理思路和手段提出了挑戰,這就要求我們對現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進行調整,探索新的管理思路和管理方法。

四是要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作用。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需要清理完善行政許可的有關制度,規范行政許可主體和行政許可行為,強化對行政許可的監督。這些工作的法律性、專業性很強,需要有一個熟悉法律和行政管理又相對比較超脫的機構具體辦理。法制機構作為政府和部門辦理法制事項的參謀、助手,必須承擔起重要責任。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充分發揮法制機構的作用,積極支持法制機構的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有關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工作。法制機構也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身素質,履行好政府法律顧問的職責。

五是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識,為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確實施營造良好的杜會氛圍。行政許可法是一部專業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法律,它的實施將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生活,影響到行政機關職能轉變程度,也直接影響地方經濟發展和我市的投資環境。因此,必須大力宣傳,使行政許可法深入人心。各宣傳輿論部門、普法工作機構及行政機關要以開展宣傳周活動為契機,采取群眾樂于接受的各種形式,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掀起新一輪宣傳高潮,為行政許可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確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同志們,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是一項長期的和艱巨的任務,我們一定要以十六大和十六后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努力開創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