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十七大精神 提高法院干部隊伍司法水平

時間:2022-07-24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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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十七大精神 提高法院干部隊伍司法水平

全國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統一部署下,開展的學習貫徹十七精神、胡總書記重要講話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對人民法院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三個至上”,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隊伍建設不動搖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近幾年來,法院干部隊伍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司法水平的提高,影響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下面結合本職工作,主要談談隊伍作風問題。

現階段法院干部隊伍中普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一、在思想作風方面,有些干部為人民服務的意識不強。一是有些干部沒有真正樹立“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思想,接待群眾上訪態度生硬,解決群眾矛盾方法簡單。二是有些干部服務態度差,言語不文明,儀態不端莊。

二、在學風方面,有些法院干部存在學風不濃、玩風過盛的現象。主要有以下表現:一是有些干部不重視政治理論的學習,對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滿足于一知半解。二是有些干部不認真鉆研法律業務,對本職專業工作不夠熟悉。三是有些干部平時不注意自己的學習提高,把業余時間和心思放在喝茶、聊天、打牌上。

三、在工作作風方面。有些干部抓落實不到位,審判質量和辦案效率不夠高。主要有以下表現:一是工作拖拉,本職工作或領導交辦的任務不能按時完成。二是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認識不清,對己有利或容易做的事爭著做,對己不利或有難度的工作則相互推諉。三是有些干部責任心不強,對自己的工作沒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工作滿足于一般化。有些干部政策水平低,業務能力差,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有些干部缺乏艱苦深入的作風,工作作風不實,喜歡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義,不注重工作實效。

四、考評和監督機制不健全,缺乏獎懲機制,造成工作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

如何加強法院干部隊伍建設,如何制定提高司法水平和案件質量的對策和措施,應是法院領導和政治部門研究探討的重點問題。全面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胡總書記重要講話及全國法院院長會議精神,就要切實解決法院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各種作風問題,消除影響公正司法的各種不利因素,不斷增強法院干部隊伍司法能力,提高整體司法水平。抓好隊伍建設,就一定要緊緊抓住作風建設的內因,從切實提高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水平上入手。

第一,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和胡總書記重要講話,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工作成效如何,直接關系到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必須始終堅持隊伍建設不動搖,制度再優越,措施再有力,但如果隊伍軟弱、渙散,一切都無從談起。加強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要著力解決干部的“三觀”問題。推進黨的作風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干部隊伍具有什么樣的素質,就具有什么樣的作風。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是作風建設的內因,解決作風建設問題,首先必須從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入手,著力解決干部的“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認真組織全體干部學習好十七大精神和胡總書記重要講話,用黨的先進政治理論武裝和教育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解決好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的問題,真正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第二,加強干部思想政治、法律業務知識和司法能力的培訓,只有切實加強學習,才能獲得新知識、開闊新視野、啟發新思路,跟上時代的步伐,從容應對時代的挑戰。

第三,建立健全法院機關科學有效的考評和效能責任追究制,從提高機關效能上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法院隊伍的整體工作水平。法官的社會良知和正義情感對于司法公正的重要意義,正如法社會學創始人愛爾里希所說:“法官的人格,是正義的最終保障。”然而,現行考評法官的方法對此并沒有給予足夠的強調和關注,這是現行法官考評制度的一項重大缺漏。另一項缺漏則是疏于考評法官的法律專業素養。目前對法官考評的常見做法是,以法官完成工作量的多寡論法律專業素養的高低,以勤勉代替法律專業能力的考評。這種考評誤導了被考評的法官,使得許多法官力爭多辦案卻輕視對法律專業的學習和提高。

第四,改進領導干部工作方式,轉變機關工作作風。領導干部要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創新工作方法,以帶動機關作風和審判作風不斷轉變。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指出,各級法院領導干部要帶頭參加學習討論,帶頭剖析和查擺問題,帶頭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領導干部要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只有通過廣泛、深入、經常性的調查研究,才能提高自身辨別是非和處理各種復雜矛盾的能力,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和創造性。要結合法院工作實際,把調查研究貫穿決策的全過程,做到決策之前抓調研,吃透情況,摸清實情,增強決策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決策之中抓調研,及時發現問題,完善措施;決策之后抓調研,認真總結,積累經驗,創新思路。只有這樣才能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思路,為基層和法官解決實際問題,提高法院干部隊伍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