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四項”措施  嚴防春運票價上浮

時間:2022-07-31 0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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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四項”措施  嚴防春運票價上浮

為進一步落實省物價局、省交通廳關于2007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票價不再上浮的規定和全市交通工作會議精神,維護廣大乘客權益,規范客運市場票價行為。近日,渦陽縣交通局出臺了《關于嚴格落實公路春運價格有關要求的緊急通知》,并制定了“四項措施嚴防春運票價上浮

一是取消自行售票,實行統一售票。①交通、物價兩部門積極協作,對各客運站點進行統一監督,對全縣各客運站點的所有車輛進行調查備案,防止部分車輛隨意遷站,私漲票價;②運政部門嚴格督促運輸企業、客運站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要求,公布客車類型等級、核定票價,并監督執行票價;③要求各運輸企業要切實負起對所屬車站和車輛的監管工作,對監督不力,管理不到位的運輸企業,運管機構在質量信譽考核時予以追究。

二是取締非法營運,規范運輸市場。針對目前“黑頭車”及異地經營車輛增多,在農村隨意發車普遍的實際,安排執法人員對全縣各鄉鎮實行分片包干,明確責任,強制尚未進站的客運車輛進站經營,對未經批準的客運站點一律取締。

三是加大稽核力度,嚴禁站外載客。該局從各客運站抽調人員,配合運政部門在縣城四門設立稽核點,對進站配載及進站車輛開展聯合稽核,嚴禁站外載客、超員拉客,私自提高票價等行為發生。

四是明確有關責任,實施動態督察。成立了以該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各分管局長為副組長,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督查組,法制股、企管股和效能辦共同對春運票價執行情況進行聯合督查,發現有私漲票價者,責成運政部門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對相應單位負責人給予嚴肅處理,直至就地免職。如發現運政部門未能實施有效監管,致使黑頭車打擊不力或出現站外拉客、站外發車的,追究運政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