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宣傳信息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22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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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宣傳信息工作通知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股室: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住建系統宣傳信息工作,積極宣傳報道城鄉建設工作的工作成果和經驗作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我縣住建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把宣傳信息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宣傳信息工作是住建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承擔著為全縣住建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精神動力、輿論支持和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重任。各單位、各股室要切實把宣傳信息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做好宣傳信息工作,推動我縣住建事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加強宣傳信息隊伍建設

各單位要通過教育培訓等多種形式,著力培養、鍛煉一支思想政治素質高、熱愛宣傳信息工作、新聞敏銳性強、有較好文字功底的宣傳信息隊伍,并將宣傳信息員名單上報到局辦公室。各單位宣傳信息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專業工作能力和宣傳信息寫作水平,更好地擔負起本單位的宣傳報道工作重任。

三、完善宣傳信息報送制度

各單位要堅持宣傳信息工作的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求真、求實、求新的原則,按照重大活動重點宣傳、亮點工作集中宣傳、特色做法及時宣傳的要求,及時向局辦公室報送各類宣傳信息。各單位宣傳信息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宣傳信息的采集、線索提供和宣傳信息稿的撰寫,對采編的信息力求做到事實準確、觀點鮮明、行文用詞規范,杜絕和防止情況不明或內容失實。各單位要按時按質按量向局辦公室(電子郵箱:)報送本單位工作新動態、新情況、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新成就和先進典型人物材料等。

四、建立宣傳信息定期通報激勵機制

宣傳信息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各單位、各股室每半年至少完成一篇質量較高的調研文章,信息工作完成情況將作為單位考核和評先依據。同時,建立宣傳信息工作激勵機制,凡是本系統干部職工撰寫的宣傳住建系統文明建設、效能建設、特色工作等的新聞信息稿件、行業論文、調研文章、攝影作品被各級刊物、媒體采用的均可獲得獎勵。

1、獎勵標準:⑴凡被縣廣播電臺采用的稿件每篇獎5元;被縣電視臺采用的稿件每篇獎20元;被中國長陽網、長陽建設網采用的稿件每條獎10元;被縣委《參閱件》、《長陽政務信息》采用的稿件每條獎50元。⑵凡被市級黨報采用的稿件每條獎30元,其中頭版每條獎100元,頭版頭條每條獎300元;被市廣播電臺采用的稿件每條獎30元,被市電視臺采用的稿件每條獎50元;被網和市級機關報(刊)采用的稿件每條獎50元。⑶被省級黨報采用的稿件每篇獎200元,其中頭版每篇獎300元,頭版頭條每篇獎500元;被省電臺(網站)采用的稿件每篇獎100元;被省電視臺采用的稿件每條獎100元;被省級機關報(刊)采用的稿件每篇獎100元。⑷被國家級報刊采用的稿件每篇獎400元,其中頭版每條600元,頭版頭條每條獎1000元;被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華社和人民網、新華網采用的稿件每條分別獎300元和200元。⑸被市級以上理論刊物采用的理論(調研)文章,每篇獎200元。⑹凡攝影作品被采用的,不分刊物類型,每件獎50元。

2、獎勵范圍:⑴用稿獎勵范圍限于:縣級:縣人民廣播電臺、縣電視臺、中國長陽網、長陽建設網;市級:《日報》、《晚報》、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網、建設網;省級:《湖北日報》、《中華建設》、湖北人民廣播電臺、湖北電視臺、湖北建設網、荊楚網;國家級:《人民日報》、《求是》、《經濟日報》、《光明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新華社、新華網、人民網。⑵作品限于對全縣住建系統的宣傳,包括消息、通訊、簡訊、圖片等新聞作品及理論文章。⑶作者限于本系統通訊員,不包括報社、電臺、電視臺及網絡專職記者,每篇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只獎勵第一作者。

3、兌獎辦法:凡被各級黨報黨刊采用的稿件一律憑原件或復印件兌獎;被各級電臺、電視臺、網站采用的稿件一律憑用稿通知單兌獎。年終由通訊員將所采用稿件及用稿通知單交到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審核后于次年年初兌獎。多投多中的稿件按次獎勵。

五、加強重點工作的調查研究

各單位要圍繞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活動,切實提高宣傳報道和政務信息的新聞性、真實性、時效性。各單位組織開展重大工作、進行重要工作部署時,要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新聞信息員要積極主動挖掘有深度、指導意義的信息線索,及時整理撰寫宣傳信息稿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