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決策聽證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02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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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的通知》(保政辦電〔〕182號)要求,為深入推進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實施工作,切實抓好年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全縣實施陽光政府四項制度以來,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齊心協力,在推進實施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年,全縣共實施重大決策聽證4項,重要事項公示51項,重點工作通報487項。但進入年以來,全縣聽證、公示、通報的數量呈現明顯下滑態勢。年1至6月,全縣共實施重大決策聽證0項,重要事項公示21項,月均3.5項,比年月均減少4項,重點工作通報209項,月均34.8項,比年月均減少34.8項。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單位和部門存在領導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有松懈思想和畏難情緒,怕增加麻煩,工作力度減弱等。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是我縣實施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而長期的工作任務。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引起高度重視,正視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思想,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放松,標準不降低,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明確任務,狠抓落實
根據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以來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的實施情況和年年初擬實施計劃,按照實事求是、區別情況、分類指導的原則,現將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年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的目標任務明確如下:
(一)縣直53個部門的目標任務
縣發改局、經貿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建設局、交通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務局、文體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等18個行政審批事項相對集中部門的重大決策聽證事項每半年不少于1項,重要事項公示平均每月不少于1項,重點工作通報平均每月不少于2項。其他35個部門除特殊性質的部門外,重大決策聽證每年不少于1項,重要事項公示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項,重點工作通報平均每月不少于1項。
(二)各鄉鎮的目標任務
各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的重大決策聽證事項平均每年不少于1項,重要事項公示平均每季度不少于1項,重點工作通報平均每月不少于1項。
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推進各項制度的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主要領導要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親自安排,分管領導要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對本單位、本部門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實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作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和辦法;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明確職責分工,并分解細化任務指標,做到責任到人,確保既定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二)實施目標管理各鄉鎮、縣直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梳理本單位、本部門聽證、公示、通報事項,做到該聽證、公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必須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報請縣人民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認真執行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制度的通知》(龍政辦發〔〕83號)要求進行聽證、公示;未經聽證、公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不得報請進入縣人民政府決策程序。要結合效能政府建設,把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納入目標管理,采取工作目標倒逼的辦法,促進工作的有效落實。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定期和不定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整改落實。縣政府督查室將聯合監察、人事等部門,有計劃地開展對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的專項督查,并適時進行通報。
(四)嚴格行政問責。對未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并借助媒體予以曝光,以問責推動各項制度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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