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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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規范鎮村兩級事務民主決策,增強重大事項決策的科學性,努力推進農村各項工作健康有序開展,促進農村社會和諧和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報告內容
(一)鎮級報告內容
1、國有資產管理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意見》(府發〔〕4號)要求,在做好各項工作的同時,認真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發生國有資產變更等按照有關程序及時請示報告。
2、涉及到集體利益的各類合同的簽訂、變更和解除要切實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行政機關合同審查備案辦法>和<縣行政機關合同履行跟蹤和合同風險評估辦法>的通知》(府辦發〔〕18號)要求,按照規定程序做好各項工作。
3、招商引資要及時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有關情況要及時報告有關縣領導。
4、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的通知》(委辦〔〕86號)文件要求執行。
5、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執行。
(二)村級報告內容
經濟類:
1、村級集體土地、林地、堰的承包、租賃等涉及村組集體利益的各類合同的簽訂、變更和解除。
2、引進工業、農業等項目,新建企業。
3、村(社區)集體借款、以私人名義為集體貸款。
4、果園、林地、房屋、礦產等集體資產資源的開發、拍賣、發包或租賃等。
管理類:
1、以村組為業主,建設項目安排和招投標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
2、以村為單位,需動用集體資金開支3000元以上的事項。
3、需向村民籌資、投勞的“一事一議”事項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出臺。
安全類:
1、、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分管領導)。
2、重大案件、災情等(要求在半小時內及時上報分管領導)。
3、涉及村民非正常死亡的,必須向上報告。
4、外地人(本地人)在本村轄區內進行危險品加工和生產的必須向上報告。
5、農村進行大規模聚餐(五人以上)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等,應該立即報告。
穩定類:
1、具有較強政策性、敏感性的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事項。
2、其他村級應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的重大事項。
3、涉及(如、中功、)在村轄區即使內有人修煉和串聯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和辦公室申報。
4、涉及三人以上打架斗毆(動刀、動槍的),必須立即報告分管領導,不管是否在轄區內化解都必須將情況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報告,事后將相關情況書面匯報給辦公室。
5、發生(三人以上)有證據表明有可能轉化成非法上訪,必須報告分管領導。
6、其他重大事項群眾反映強事態亦有失控的可能都必須向綜治辦報告。
三、報告程序
(一)鎮級報告程序按縣上有關規定執行。
(二)村級報告程序
1、由村黨支部、村委會主持召開村兩委會議、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決通過。
2、鎮包片領導、鎮聯系村干部要全程參與,并親自參、加有關會議,審查把關。
3、會議決議需書面報請鎮黨委、政府批準。
4、鎮黨委、政府安排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考察論證,必要時需申報上一級黨委、政府核實、批準。
5、鎮黨委、政府下達書面批準意見。
四、檔案管理制度
1、鎮級重大事項,決策的過程要以會議原始記錄的形式記錄保存并立卷歸檔。
2、村級重大事項要做出相關書面報告,經鎮黨委政府或上級部門審批后,村文書要將批復、書面報告、相關會議記錄本和資料一起存檔備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管。凡因檔案管理不善造成重要資料丟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責任追究制度
1、將村級重大事項決策請示報告制度列入年度目標考核。
篇2
1.文稿要求:內容真實,論點明確,論據充分,重點突出,說理透徹,文字精練,具實用性、真實性、科學性和邏輯性;字數在3000字以上。
2.文題應做到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不能使用籠統的、泛指性很強的詞語,避免使用簡稱、縮寫、化學結構式、藥品商品名等不規范的詞語。盡量不設副標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凡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予說明,如“本課題受XX基金資助(編號XXXX)”,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論文刊登后獲獎者,請及時通知編輯部,并請將獲獎證書復印件寄來。
3.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列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中如須更動,應由第一作者出具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者單位,應注明單位名稱、科室、地址(XX市或縣XX路XX號)、郵編。
4.摘要及關鍵詞:文章必須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及結論4部分內容,要求以第3人稱撰寫200~300字為宜。并附3~8個關鍵詞。有條件者,可將文題、作者、單位、摘要及關鍵詞譯成英文。
5.文章內容層次:一般按3級,序號均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左頂格書寫,不同層次序號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1、1.1、1.1.1,夾在段落內的序號用①②……書寫。
6.文中圖、表要用中文清晰明了。表格內容不與文字、插圖重復,均采用三線表。表中參數應標明量和單位的符號,需注釋處,用*、、#等表示。本刊提供圖、表單獨銅版紙彩色印刷,費用另計。
7.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8.數字用法: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且很得體的地方,均應用阿拉伯數字,如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物理量量值必須用阿拉伯數字,非物理量的量詞(計數單位)前面的數字,計數的數字,文后參考文獻(古籍除外)著錄中的數字。應使用漢字數字的場合:固定詞語中作語素的數字,相鄰2個數字并列連用表示的概數,帶有“幾”字的數字表示的概數,中國及世界各國、各民族的非公歷紀年,含有月日簡稱表示事件、節日和其他特定含義的詞組中的數字,古籍參考文獻標注中的數字。
9.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年對本文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正式文獻,內容資料、轉摘、保密資料、文摘等不能作為參考文獻引用,文中出現的次序號,在引文末右上角方括號內注明,參考文獻著錄書寫格式、間隔符號必須按照本刊規定:期刊:[序號]作者(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3名以上者列出前3名后加“等”,作者之間加“,”).文題[J].刊名,年,卷(期):頁.書籍:[序號]作者(作者數同期刊要求).書名[M].版次(如第1版可略).出版地:出版社(要寫全稱),出版年:頁.論文集:[序號]作者.題名[C]//原文獻主編.論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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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文/徐憲江
國家的事務何其復雜,有些事情只許皇上知道,不能公開言傳。于是,便出現了一種只能由皇帝知曉的奏折,因奏折的折面、折內標明“密奏”、“密折”字樣,故稱為密奏或密折。
秘密奏折最早出現在順治朝。康熙繼位后,密折的作用越發重要,康熙認為使用密奏能使“人不能欺朕,亦不敢欺朕”,故予以推行。現存有康熙朝的密奏三千余件,系由百余人所呈,說明密奏的運用比順治時更廣泛。
雍正登位后,為了直接了解下情,鞏固統治,大力推行密奏,并建立起一套嚴密的制度。同時,雍正朝有密折權的官僚隊伍較康熙朝大幅度擴大。據統計,康熙朝有秘密奏事權的官員僅100多人,而雍正朝短短13年便發展到1200多人。此外,雍正朝密折制度已經程序化,還設立了專門轉呈、接受密折的機構――奏事處。
凡擁有密折奏事權的官員都是雍正帝安插在百僚中的“耳目”,而奏事人自己又受其他一個或幾個奏事人的秘密監督,形成互相監視的局面。這樣,人人都處于受監視的境地,所有人的行為都受到約束。雍正帝就是通過密折制度,來控制百官、監督考查百官,選拔和任用官吏。
康熙時,朱批后的密奏發還具奏人后,就一直任其保存,不予收歸,以至于一些有關王朝各方面的機密擴散于外。雍正鑒于這一教訓,在登位的當月就下令,凡內外文武官員保存有康熙朝朱批密奏的,一律密封上繳,不準留匿、焚棄;緊接著又下令,凡自己朱批的密奏,也得上繳,不準抄寫存留,并不準將密奏中的朱批寫入題本作為奏事的依據,如有違犯者,予以重辦。
密奏制度的產生使皇帝直接處理庶務,加強了皇權。此外,密奏不經通政使司、內閣等機構,能夠直達皇帝。因此,事情往往可以很快確定下來,指示,交各地官員直接實施,這就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除了上述兩點好處外,密奏制度還使地方大員彼此制約、不敢違法擅權,有利于整肅吏治。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通緝令
文/菜叢
1973年,中國考古工作者在甘肅肩水金關舊址出土的兩萬余枚“居延漢簡”中,發現一件《甘露二年丞相御史書》的簡冊,里面記錄了迄今為止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通緝令”。《甘露二年丞相御史書》是由朝廷丞相與御史府共同簽署的文件。記述了漢宣帝(劉詢)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張掖郡地方執行朝廷通緝在逃要犯命令的情況。
這個被通緝的人,是一個與廣陵王劉胥“詛祝案”有牽連的,一個名字叫做“外人”的婦女。劉胥為漢武帝(劉徹)的第四子,因不滿漢昭帝(劉弗陵)、漢宣帝入繼大統,便利用女巫李女須多次搞“詛祝”活動,祈求鬼神加禍害于宣帝。
五鳳四年(公元前54年),詛祝陰謀活動被人揭發,劉胥被迫自殺。此事被朝廷視為要案,于是大力搜查余黨,曾參與此事而畏罪潛逃的“外人”,便成了通緝的對象。
“通緝令”的前半部分介紹了通緝犯的姓名、性別、形貌等基本情況,并責令郡守“嚴教屬縣官令以下嗇夫(鄉官,職掌聽訟、收取賦稅)、吏正、父老”,詳加偵察詢問。后半部分記載了通緝令在張掖郡居延地區層層下移的情況,最后下移至肩水金關。
篇4
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的現狀
自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以來,竹山縣通過宣傳發動、組織學習、檢查督辦等有效形式,使此項工作已全面鋪開。縣委政府制定下發了《竹山縣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細則》,全縣有9個單位在重大事項實施之前進行了風險評估工作,有住房和建設局、交通局、移民局等15個單位已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本單位本部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但從總體情況來看,此項工作推進的還不平衡,主要表現在:
一是重視不夠,思想認識不到位。絕大多數領導高度重視,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但少數工作人員意識淡薄,認為評估工作只是形式主義、應付檢查的事。維穩、等抓社會穩定工作的主管領導重視,但其他部門領導意識相對淡薄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少數基層領導對抓穩定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中存在患得患失,工作缺乏系統性,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識不強,不出問題就不抓、出了問題就亂抓的現象仍然存在致使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遲緩,很多重大事項該評估而未評估,存在諸多穩定隱患。
二是業務不精,操作程序不規范。由于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是一個新鮮的事物,各級領導、各單位及相關部門對其有個認識的過程,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存在著業務不熟、業務不精的現象,想評估不知道怎么評估,要評估不知道怎么科學的評估。還存在著個別職能部門為了保證重大項目建設進度,在項目論證、審批、推進等環節存在瑕疵的情況下讓工程上馬,甚至采用“先上車、后買票”的方式,倉促上馬工程項目,事后又亡羊補牢式的象征性的進行評估。讓評估工作流于形式,而起不到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
三是化解不力,排查調處不經常。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通過后,在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責任單位還要對重大事項推進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適時進行排查調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進行分析、研究,適時作出調整,提出應對舉措,一旦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嚴防發生影響穩定的。部分責任單位對重大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后,就認為萬事大吉了,不堅持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進行經常性的排查和化解,致使小問題積累成大矛盾,最后追究起來還美其名曰“我們是嚴格按照程序進行評估了的”,實際上嚴重違背了對重大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宗旨。
二、工作對策
一是加強宣傳,引起重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新事物、新要求被接受需要一個過程。目前,各地各單位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知曉率不高,思想認識還未能達到一定高度,抓領導、領導抓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要進一步加大對這項工作的宣傳督導力度,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門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落實此項工作的責任感。
篇5
耿建新(衢江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按照我國的政治體制,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應當在同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人大決定”是在“黨委決策”的基礎上開展的一項法定性、程序性工作,也就是說,“人大決定”主要是把區委的重大決策及時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全區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動。
因為,“黨委決策”與“人大決定”,在管理地方國家事務中都居于支配地位,都是依據憲法和法律以及黨的方針、政策,以維護人民利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共同目標的。從法理上講,黨委作出的決策,具有引導性、指導性和號召性,在黨內具有約束力,但對國家和全社會卻不具有強制性。而人大作出的決定,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是人民的象征,對本行政區域的國家機關、全體公民都具有普遍約束力。黨委對國家、社會重要事務的主張和意圖,由人大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使黨委的決策變成強制性的法律文件,以便動員全體人民共同遵守。
為爭取區委支持,衢江區人大專門向區委作了關于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工作匯報。2012年4月,區委在廣泛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專門下發《關于進一步發揮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能作用的意見》,為區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人大常委會要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需有規范的制度和操作程序配套,為此,我們及時研究制定區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實施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重大事項框架,科學界定重大事項的具體內容和標準,明確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范圍和決策程序,增強操作性、針對性和可行性。
人大作出的決議決定,需要政府予以貫徹執行。為了理順“人大決定權”與“政府行政權”的關系,我們主動與政府溝通,尋求權力對接的最佳路徑,從制度上規范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與政府行使行政決定權的關系。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增強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主動性,對屬于自己決定范圍的重大事項,要主動與政府對接,督促政府提請審議,做到不失職。政府要依法行政,該由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要主動提交審議,做到不越位。人大與政府這種良性互動的關系形成后,重大事項的決定才能達到預期的成效。
要敢于、善于行使決定權
張學明(溫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首先要有敢于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理念。重大事項關乎本區域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不僅是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內在設計之所需,而且更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向人民應負的責任。當前人大工作者當中存在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無為而治”、“自找麻煩”等不正確想法,認識不到位仍是制約人大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的最主要因素。
其次要有善于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手段。我們通過走訪選民、綜合分析、代表工作站等各種途徑廣納民意,找準問題。在溫嶺最具特色的一個平臺就是按選區建立代表工作站,定時接待選民,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將各區域、各階層最真實的民意匯總到人大及其常委會。然后我們進行綜合分析、反復比較、認真推敲,以明確應解決哪些全市上下共同關注,事關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經濟發展,急需解決并經過監督有可能解決的最重要問題。在此基礎上,及時向黨委匯報,在得到肯定的同時與政府及時溝通,形成共識和解決問題的合力,然后進入法定程序,以此體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溫嶺市第十四屆人大歷次人代會將加強殯葬管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加快中心漁港建設、解決農民建房難、清理閑置土地等事項,通過大會表決,作出決議、決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有關組織加強辦理,在當年認真抓好落實并出實效。
將人代會全體代表表決通過的重大事項辦理落到實處,還需要市人大常委會在日常的工作中,充分運用常委會會議聽取報告、重點工作督查、開展執法檢查、進行專題詢問、組織代表視察、滿意度票決等多種監督手段進行全程監督。這一套嚴格的程序客觀上增強了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權威性、嚴肅性、實效性。
最后要不斷積累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經驗。只有制度化才能常態化,將重大事項決定權行使制度化,這是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行決定權的關鍵。早在1996年,溫嶺市人大常委會就出臺了《關于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重大事項”和應通報的“重要情況”及“決議、決定、審議意見”執行情況的反饋的規定》。而在2009年11月制定的《關于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監督的規定》,更是溫嶺市人大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金名片”。該規定明確了溫嶺市人大常委會要對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即3000萬元以上新開工項目進行單獨審查;組織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就部分事關全局、事關民生的項目或財政資金投入較大、爭議較大的項目進行專題詢問或民主懇談,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從2010年到2012年,溫嶺市人大常委會共對73個擬新增項目和57個重大前期項目進行審查,對17個項目提出了進行重新論證或調整的意見,督促政府取消了4個項目涉及資金30.426億元。實踐證明,加強對重大資金流向等預算重點的審查監督,是人大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的有力抓手。
決定、決議要有剛性要求
劉志偉(青田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地方組織法對重大事項決定權只作出原則性規定,這雖為地方人大行使該項權力預留了空間,但對合法性和實際效果之間的平衡,提出了更高要求。
關于決議的內容。幾年來,我們從青田實際出發,每年抓住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一兩項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作出決議、決定,努力做到解民憂、紓民困、惠民生。從2008年到2012年,青田縣人大先后就整治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殯葬陋習改革、沿岸青山綠化、養老中心建設等民生問題作出決議,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篇6
關鍵詞:爆破拆除、剪力墻、爆破參數、質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
中圖分類號:P633.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規模的迅速發展與城市化建設進程的加速,舊城區拆除改造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目前廢舊樓房、廠房的拆除主要有兩種方式:人工機械拆除與爆破拆除。爆破拆除的優點是:速度快,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發生安全事故概率低;缺點是:費用較高,要專業分包隊伍施工,要取得公安部門的配合。人工機械拆除的優點是:費用低,鋼筋易回收;缺點是:速度慢,噪聲大,人工消耗大,易發生坍塌、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等事故。綜上比較,高層樓房的爆破拆除技術有很廣闊的市場前景。本文結合工程實例,重點介紹高層剪力墻結構大樓爆破拆除的方法應用。
泰安市泰山區華易青年城,位于泰安市西部104國道東側,其9號住宅樓建于1994年,該樓高62.10m。因重新規劃需要將其拆除,浙江公鐵爆破工程公司承接其拆除任務,包括地下室在內的爆破、破碎、清運工作,要求在80日內完成。
二、工程特點
據該樓房的結構特征和環境,該工程有以下特點:
1、待拆除樓房所處的環境比較復雜,場地狹小。只有南側有較大倒塌空間,北側倒塌空間小于樓房高度,東西側都有需要保護的建筑,需要精心設計倒塌方向:
2、該樓整體為“十”字型結構,穩定性強。南北方向寬度為32.1m整體高度為62.1m,高寬比為1.93,高寬比小,不利于定向倒塌:
3、該樓為剪力墻結構,結構整體性好,不利于倒塌后解體,爆前預處理工作量大,爆破工藝復雜:
4、待拆除樓房地處居民小區內,周圍居民和建筑物較多,這種環境下爆破施工,需要采取嚴格的技術措施控制爆破震動、個別飛散物、空氣沖擊波、爆破噪聲和粉塵等危害效應:
5、住宅樓周圍有小區內使用的熱力、電力、自來水管線、這些管線雖埋于地下,但需要考慮爆破拆除對這些管線的危害。
三、施工總體部署
3.1、施工組織
由于本工程樓層高,拆除面積大,在預處理、鉆孔、裝藥、連線、防護工作多,環境復雜,難度較大,為了保證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采取聯合施工的組織形式,成立專門的施工項目部,投入充足的機械設備和人員,,保障充足的材料。充分發揮聯合施工的技術優勢,使本工程安全順利的完成
3.2、總體施工方案
3.2.1一區爆破缺口
一區南側倒塌空間較大,故采用在底部布置一個爆破缺口、向南定向倒塌的爆破方式。根據同類工程施工經驗,在爆破中常采用倒塌角設計傾覆解體缺口高度,其計算公式為:
(1)
(2)
其中:―爆破缺口高度,m;
―樓房寬度,m;取14.7m
―倒塌角,即爆破缺口頂點到倒塌鉸鏈點連線與水平線之間的夾角;一般取25-40°
―樓層高度,2.8m。
――爆破缺口分布層數
樓房為剪力墻結構,整體性好,選取倒塌角為35°,則根據(1)、(2)式計算得:,。即爆破缺口高度達到4層即可使樓房倒塌。為了保證倒塌和破碎效果,決定采取14m的爆破缺口,即炸到樓房5層。
3.2.2 二區爆破缺口
二區北側距離小區道路只有40m,電纜管道37.5m。小于樓房高度,為了降低倒塌長度,采取雙向交替折疊倒塌方式,在樓體上布置三個爆破缺口。爆破缺口位置為:下部缺口布置在1-4層,中間爆破缺口布置在8-10層,上部爆破缺口布置在14-15層。示意圖如圖。
3.2.3本樓內部剪力墻厚度為20cm和24cm兩種,外部剪力墻厚度24cm,經預處理后,相同厚度的剪力墻可采用相同的爆破參數。
最小抵抗線 :式中 為剪力墻厚度,則20cm剪力墻最小抵抗線為10cm,24cm剪力墻最小抵抗線為12cm。
孔距 、排距:根據鐵道設計院的實踐經驗,對于鋼筋混凝土墻體, ,20cm剪力墻取 ,24cm剪力墻取 。排距取 。
孔深 :鋼筋混凝土墻體孔深取 ,則20cm剪力墻孔深為13cm,24cm剪力墻孔深為16cm。 當墻壁有保護層時,增加深度。
炸藥單耗 :為了保證下層爆破缺口能完全炸碎,同時又能控制飛石的距離,內墻炸藥單耗取 ,外墻炸藥單耗取 ,根據 計算,樓房一區1-5層、二區1-4層為爆破缺口,內墻單孔裝藥量為20g~35g,外墻單孔裝藥量25~30g。北側二區8-10層、14-15層爆破缺口,高度較高,飛石控制需要更加嚴格,因此需要嚴格控制藥量,選擇單耗 ,內墻單孔裝藥量12g~20g,外墻單孔裝藥量20g。
炮孔布置:樓層的層高為2.8m,為了節省工時和施工成本,根據施工經驗,可以采取“上―下”分兩段布孔的方式,效果與剪力墻布滿炮孔相同。鉆孔時,考慮到實際操作,從距底部0.3m處開始布孔。對于缺口內需要爆破的墻體,采取“3-4”布孔方式,即在2.8m高的范圍內,上部布置三排孔,下部布置四排孔,這樣布孔可以減少鉆孔量和總裝藥量,同樣能形成設計的爆破缺口,爆破后對爆破效果不會有影響。
3.2.4根據倒塌要求,通過孔外延時,將四個爆破缺口分成四個爆區,南側一區下部缺口為Ⅰ爆區,北側二區上部缺口為Ⅱ爆區,中間缺口為Ⅲ爆區,下部缺口為Ⅳ爆區。Ⅰ爆區與Ⅱ爆區間隔2s,Ⅱ爆區與Ⅲ爆區間隔2s,Ⅲ爆區與Ⅳ爆區間隔1s。
采用非電導爆管復式起爆網絡。用四通和導爆管先將同房間剪力墻上的炮孔鏈接,然后將同層各個房間的炮孔連接成閉合復式網絡。同一層的爆破網絡連接好后,層與層之間上下連接成多通道閉合網絡。最后將導爆管連接到電雷管上,用高能起爆器起爆。
內部剪力墻炮孔布置圖外部剪力墻炮孔布置圖
四、安全文明施工
4.1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安全員任副組長。項目部設置專職安全員,各作業隊設置一名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發現事故苗頭,及時分析原因,及時組織處理,把各種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專職和兼職安全員要有職有責,大膽開展安全監督工作,行使好安全生產否決權。施工過程,無論是專職安全員還是兼職安全員,都有權隨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對于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
4.2、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在居住區附近進行爆破施工,必須采取一定措施,盡量降低揚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擬采取以下技術措施:在確定爆破日期以前,先了解氣象情況,盡量選擇在刮東南風的日期進行爆破,使爆破揚塵隨風向西北方向飄散,減小對東側居民區的影響;圍蔽施工場地,把粉塵的擴散范圍盡量減少;將防護用的草簾子進行噴水,作為第一層降塵帷幕;爆破前,清理建筑物和建筑倒塌場地上的積塵,往建筑物上灑水,沖洗建筑物上的浮塵,并盡量讓建筑物多吸水,減少揚塵源;爆破當日,安排灑水降塵和沖洗地面,爆破后立即用水槍噴水降塵。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3《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5)《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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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責任,進一步提高貫徹執行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自覺性
(一)明確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范圍。凡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權益方面的重大決策、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重大改革等事項均納入環保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范圍。主要包括:有可能存在較大環境污染隱患的重大建設項目;制定出臺新的環境管理措施;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重點工業污染源等。
(二)落實領導責任和職能科室責任。為加強對環境保護領域社會穩定風險的預防工作,成立市環保局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領導小組。
(三)納入目標管理。堅持把環保系統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納入各科室、站、隊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列為重要工作內容,確定目標,加重分值,嚴格考評。
二、細化措施,進一步增強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工作實效
(一)認真開展評估。凡列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范圍內的重大環保事項在出臺或實施之前,都按要求認真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堅持把是否開展評估作為重大環保事項能否出臺或實施的前置條件,堅決做到未經穩定風險評估的重大環保事項不審批,未經批準或雖經批準的重大環保事項不實施。
(二)形成專題報告。風險評估工作結束后,由分管領導牽頭與職能科室一道,將開展評估工作的情況、出臺或實施重大環保事項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環保矛盾的具體措施等,形成書面專項報告,逐級分別報送。
(三)呈請初審。由領導小組按要求組織開展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形成專項報告后,要連同決策建議或政策草案、項目報告、改革方案,報機關黨工委予以初審。
(四)集體會審,作出決定。根據評估報告和初審意見,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則,由領導小組機關黨工委召開會議,并邀請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代表參加,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程度進行集體會審,作出實施、暫緩實施、暫不實施的決定。
三、加強監督,進一步促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各項措施落實
(一)加強督促協調,推動工作落實。要在市維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本機關重大事項責任部門及時研究制定評估對象的維穩措施,切實抓好落實。
(二)實施全程監督,提示穩定風險。市環保局負責項目審批、監察和的干部要隨時了解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落實情況,注意收集和聽取社會各方面對重大環保事項問題的反映,對重大環保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及時向本機關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反饋情況、提示穩定風險,提出調控風險的對策建議。
(三)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防范措施。在重大環保事項出現嚴重穩定風險的情況下,環保局及時召開聯席會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相關部門人員出席會議,分析形勢,通報情況,形成共識,商議共同做好防范化解穩定風險的具體措施。
(四)建立報告制度,發現和糾正偏差。按照要求,定期將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化解工作的情況報告市維穩辦。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維穩辦反饋和指出的問題,認真督促本單位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落實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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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圍繞市委戰略部署,發揮決策支撐作用
一是緊緊圍繞市委作出的重大決策,參與搞好調研,努力通過法定程序把黨的意志與人民群眾的意愿有機結合起來,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二是依法界定重大事項范圍,為使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項決定權,進一步明確什么是重大事項,科學界定重大事項范圍,保證這一職權依法規范行使。三是在干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投身到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上來,主動承擔市委交辦給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任務,堅持領辦不代辦、督辦不包辦,在參與中監督,在監督中支持,助推全市經濟轉型,科學發展。四是積極動員、鼓勵和引導全市人大代表投身經濟建設主戰場,圍繞重點工程,開展視察調研,領辦創辦企業,使代表成為引領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服務全市發展大局,發揮監督支持作用
本屆人大常委會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了監督工作:聽取并審議了市政府和法檢兩院的20項工作報告;對5部法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及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一些具體問題,采取專題調研、專項視察、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等監督形式;更加注重對代表建議的督辦工作。
具體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了監督:一是切實加強了對轉型發展重點工作的監督。特別注重了對改革提升傳統產業、發展新興產業、加強“三農”工作及增加農民收入和推進城鎮化建設、推進“一個中心、四大基地戰略”和“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監督。二是切實加強了對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的監督。尤其是注重了對增加一般預算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著力保障重點支出、規范財政管理、嚴肅財政紀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等事項的監督。三是切實加強了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保護工作的監督。四是切實加強了對改善民生和事關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與合法權益等重大事項的監督。特別是對城鄉就業、社會保障、教育、醫療、衛生、住房、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涉及民生問題進行專項監督。五是切實加強了對司法工作及有關部門執法情況的監督。特別是注重對司法機關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問題、違法犯罪懲防體系建設的監督。六是切實加強了對市委決策部署、政府著力推進、廣大人民群眾期盼的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對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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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工負責制度
1、區政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長領導區政府全面工作,組織完成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直接處理或委托副區長及政府各部門處理本區范圍內重大問題和事關全局的重大事項。
2、副區長協助區長工作,并向區長負責。常務副區長協助區長主持和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其他副區長按照分工負責制,分管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并對分管部門、單位廉政建設和穩定工作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對于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區長匯報或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涉及到兩位或兩位以上副區長分管的工作,由為主方主動協商處理。
3、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區長處理區政府日常事務;副主任按工作分工,協助副區長協調處理分管部門工作。
4、區政府對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區委和區人大報告,并加強與區政協的協商。
5、區政府各工作部門是組成區人民政府的成員單位,既要創造性地發揮職能作用,又不能各自為政。重要事項要主動向分管區長、副區長請示匯報。分管區長、副區長要從全局利益出發處理相關事務。各部門及鄉鎮一般情況下應先向分管區長、副區長請示匯報,原則上不得越級匯報。
6、負責干部外出(出市)必須報經批準。區長外出需經區委書記的同意;副區長和政府辦公室主任及鄉(鎮)長外出要經區長批準;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外出要向分管副區長及主任報告;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外出要向分管的副區長報告(超過兩天時間的須向區長報告)。
二、議事、會議制度
1、區政府議事、決策的主要形式為:區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
2、區政府全體會議由區長、副區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由區長或區長委托常務副區長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和部署區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項,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
3、區政府常務會議由區長、副區長組成,政府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人武部長(或政委)、政府辦公室主任、監察局長列席會議,由區長或區長委托常務副區長召集和主持。主要研究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分析和講評月度工作情況,部署下個月的主要工作,會議每月月底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和法律顧問列席會議。會后及時下發會議紀要,并由政府督辦室逐項督查落實。會議組織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和常務秘書承辦。
4、區政府區長辦公會議由區長或區長委托相關副區長召集和主持,主要是研究、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區長辦公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一般有兩個以上副區長出席,協調的辦公室副主任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的組織工作由協調的副主任或常務秘書承辦。
5、副區長受區長委托或按照分工召開專題會議,主要研究、協調和處理區政府工作中的專門問題。
6、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議題由區長確定。會前,由政府常務秘書分發、收集和綜合《會議議題征集意見表》,提前2-3天報區長審定,區長簽批意見后,下發會議通知。
7、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所形成的會議紀要,由區長簽發。分管副區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所形成的專題會議紀要,一般由分管副區長簽發,涉及到全局性重大問題的,報區長簽發。
8、凡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必須報區政府批準。承辦單位應提前2-3天將會議內容報送到區政府辦秘書室,然后由秘書室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后下發會議通知。凡召開全區性的鄉、鎮長或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由區長或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凡召開全區性的鄉鎮或部門單位副職人員會議,由分管副區長批準,但必須報告區長或常務副區長同意。
三、財政資金撥付審批制度
1、為了提高財政資金撥付的透明度,保證專款專用和支出合理、公正、公平,區政府成立財政領導小組,由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財政局長、協管預算的副局長為成員。定期(一般每月一次)研究審批財政資金的撥付事項。
2、所有預算財政資金的撥付,除人大通過的預算單位的預算內包干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和直接下到預算單位的專項經費),由財政局按時間進度分月撥付外,其余資金的撥付,原則上均提交財政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嚴格實行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3、人大通過的專項支出:首先由項目單位出具專題報告,交區財政局簽署意見,報分管副區長初審后,提交財政領導小組研究,由區長簽字審批,按進度撥付。
4、當年財政超收形成的可用財力、基金支出:預算單位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追加經費支出,確需追加的由財政局嚴格審查把關,提出方案,提交財政領導小組或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并按有關程序辦理。
5、上級專項補助:(1)上級轉移支出資金應盡量納入預算,以減少體制外專款。沒有納入預算的資金,由財政局按規范的轉移支出辦法作出分配方案,報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2)上級補助專項經費,由相關部門和財政局提出資金使用方案,報分管副區長審核,經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3)上級補助部門(單位)經費,由單位出具用款申請報告,分管副區長初審,報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
6、專項資金:原則上實行項目管理,財政局要及時掌握項目安排和進展情況,提出資金安排意見,由分管副區長初審,報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由區長簽字審批。
7、罰沒收入返還:嚴格按年初區政府研究的返還比例,由財政局長負責審批,情況特殊的,提交財政領導小組研究后,報區長簽字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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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英文)指出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意識在逐漸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市場的開放被視為背后的主要原因,”使館CSR中心負責人梅松(Maisoun Jabali)說。該報告“嘗試構建中國CSR發展的總體認知,從而幫助企業和其他組織理解現狀及其影響”。
當前CSR驅動力和主要障礙
調研顯示,中國政府是CSR發展的關鍵驅動力,符合相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被列為企業履責的首要動力。對處于國際供應鏈上下游的中國企業來說,國際客戶是又一重要驅動力。合規監管不足是主要障礙,其次是“缺乏長期的CSR戰略、知識和專業工作人員”。
受訪者普遍認為,中國在勞動關系和環境保護方面已經制定了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但是沒有得到有力的執行。另一方面,調查結果表明,遵守法律法規被視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最重要的動機。“因此,有關政府部門在方針政策的執行方面可以發揮巨大的作用,”梅松說。
對今后CSR發展持有信心
同時,受訪者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抱有信心,并認為地區差異會逐漸縮小。未來十年,環境影響和勞工實踐依然是企業最關注的CSR主題,這部分緣于該領域不斷強化的公眾意識和關注。而企業對透明度、預防腐敗和商業道德的重視程度也將提高。
報告預期,政府將加強社會責任相關立法的實施,受訪者還期望媒體增加對于傳統慈善事業以外的CSR事務報道。受訪者建議企業增強CSR戰略性,這主要通過提升高級管理層對機構層面CSR的關注來實現,并進一步探索將CSR融入日常運營。
該項調研于2014年6月至8月展開,融合了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報告提及中國CSR發展的多種差異,如分布地域、企業所有制及產業等,分析了CSR發展的關鍵驅動因素,如政府在鼓勵、引導和強制社會責任實踐方面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