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防范虛報冒領通知
時間:2022-03-15 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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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副省級市人事局:
近年來,部分地區少數機關事業單位出現了虛報冒領工資等“吃空餉”問題,嚴重違反國家人事和財經紀律,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為了從人事管理制度上防范虛報冒領工資問題,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計劃管理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統一指導、分級調控、分類管理”的人事宏觀調控體系,著力完善人事計劃管理機制。切實發揮工資統一發放、工資基金管理、增人計劃卡(進人憑證)等人事計劃管理手段的作用,健全從人員進入到工資發放的工作程序,不斷規范管理。適應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快形成人員和工資計劃與財政預算撥款相結合的監督、制約機制。
二、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動態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進人要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合理安排年度用人計劃,嚴把“進口”關,切實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增長。要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做好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審核和備案工作,并根據備案情況及時建立新進人員信息資料。加強減員計劃指標管理,對調出、退休、亡故、開除、辭職辭退等人員,要及時修改或者核銷人員管理信息資料。
三、嚴格執行國家工資政策。各地區必須堅決維護國家工資政策的嚴肅性。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的,必須按規定在轉辦行政關系時一并轉辦工資關系。對受處分人員的工資待遇,必須按規定及時進行處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項目、標準和范圍,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清理。
四、完善工資統發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審核工資統發人員和發放標準,堅決糾正違反規定的行為。對沒有按規定進行考錄、調任的機關新進人員,各級人事部門一律不得核發工資。要結合公務員登記工作,對納入統發數據庫的人員工資信息進行核查清理并及時更新。
五、改進工資總額管理辦法。根據事業單位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不同經費來源情況,研究制定相應的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加強事業單位工資支付管理,進一步完善工資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工資基金臺帳,重點管好財政資金支持事業單位的工資發放。要根據人員和崗位變化情況,及時變動工資和更新工資基金臺帳,確保事業單位工資準確發放。
六、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費發放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離退休費發放的規定,不得擅自擴大退休費基數或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認真核實離退休人員的變動情況,對已經死亡、失蹤或其他不符合領取離退休費條件的,及時停發離退休費。
七、建立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信息管理系統。各級人事部門要統籌安排,統一規劃,切實加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數據庫建設。改進人事統計辦法,對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人員和工資信息,要及時采集,維護更新,并定期。要積極創造條件,與財政、編制等部門共同建立聯網貫通、資源共享的人員和工資信息平臺。
八、實行工資發放管理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健全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政府人事部門共同負責的工資發放管理工作制度,規范程序,明確責任。用人單位要根據單位實際人數和職工實際崗位如實申報工資,單位主要領導要嚴格把關,切實負責;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匯總并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公示;政府人事部門要按照國家工資政策標準認真審核,逐月監督檢查,年終將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量變動情況向上級人事部門報告。
九、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各級人事部門要建立監督舉報和責任追究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劃和工資福利政策執行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嚴肅查處和糾正各種形式的虛報冒領工資問題,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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