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統發調查

時間:2022-12-12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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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統發調查

關于工資統發中遇到的問題及探索

實行工資統發是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是堵塞工資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資及時足額發放的重要舉措,是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形式。我縣黨政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資及退(離)休費實行工資統一發放以來,保證了干部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在強化預算管理、控制財政支出等方面起到了促進作用,工資統發工作運行規范,平穩發展。但也出現了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一些單位對工資發放疏于管理,有的長期患病早已超過時限,不按規定辦理工資扣減手續,仍全額領取工資;有的已調出本單位或調到外地甚至已經病故,卻不及時辦理減人下冊手續;有的已到達遺屬補助等各種補助(貼)發放時間,仍然享受補助等等,造成了財政資金損失和不良影響。為了進一步嚴肅工資政策,加強和規范工資管理,杜絕以卡發放工資中的不合理現象,我們針對工資統發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進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

關于獨生子女費的改革

一、獨生子女費清理前的基本情況

按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章第37條之規定,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從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年滿14周歲止。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申報和停發實行單位填報,財政局工資辦審核后發放或停發。

截止2005年5月底,縣本級以卡發放工資人員中,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的有1276人,其中:享受5元的138人,享受2.5元的1138人,月發放金額約3535元。

二、獨生子女保健費動態監管系統的實施

結合現行的工資管理軟件(用友管理軟件),針對部分單位不及時辦理停發手續的實際,我們在現有數據資料的基礎上,建立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動態監管系統。初次錄入發放時間和應享受金額,每月發放工資時,系統自動計算獨生子女的年齡,當監管系統檢測到某人員子女已年滿14周歲,則自動停發該人員的獨子費,以此達到動態管理的目的。

我們的具體做法:一是積極與銀行、軟件商聯系,爭取技術上的支持,專程赴漢中,配合軟件商對相關數據做了科學處理,動態控制部分工資項目的發放。二是會同人勞、監察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明確工資統一發放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文件(西財發【2005】88號),對獨生子女費的申報做了規范和要求,由各單位報送獨生子女保健費的起發時間和領取金額,并提供相應的證明。三是嚴格審核單位報來的材料,將原始數據錄入監管系統,建立獨生子女費的基礎數據庫?,F在該監管系統已正常運行。

三、效果

通過清理,截至目前,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的1100人,其中:享受5元的134人,享受2.5元的966人,月發放金額約3085元。據不完全統計,共清理超出享受時間等不符合規定的176人,清理金額450元。每年為財政節約資金5400元。

關于崗位獎金的考核發放

按照西人勞社發(2005)124號文件關于發放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獎金的有關政策規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從2005年5月1日起發放崗位獎金。為切實加強此項獎金的發放,順利執行縣委、政府的重大決策,保證機關工作人員的既得利益,我們積極與人勞部門協商,制定了具體的崗位獎金考核辦法。要求各單位每月5日前及時向工資辦報送上月在職人員考勤情況及本月崗位獎金申報表,對不符合享受獎金條件的人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已發的崗位獎金,同時對不按要求考核、報送的,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我局工資辦根據各單位上報的6月份考勤情況,審核了2005年7月份崗位獎金申報表,并對財政以卡發放工資中未審批崗位獎金的人員進行了全面清查。具體情況是:在職人員1176人,已審批享受崗位獎金1091人,其中:本月符合享受條件的1083人,應停發8人(缺勤超過5日);未審批85人,其中:不屬于享受范圍的80人(黨校、老干部活動中心、部分事業編制及離崗休養人員)。從運行趨勢看,總體情況較好,大部分單位都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認真考核、及時申報,基本保證了崗位獎金的正常發放。

但數據表明,崗位獎金的發放中也存在一些具體問題,主要表現在:

1、部分單位原領導干部免職后不在崗,但單位不如實填報考勤(填全勤或無考勤),通過協商,人勞部門明確,免職領導可享受崗位獎金。但有一些單位對考核流于形式,弄虛作假、閉門造車,沒有真實反映本單位人員出勤情況,給財政以卡發放工資和崗位獎金造成很大困難,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2、通過與單位核對,發現**辦等單位5名干部沒有履行任何手續,長期不在崗,單位也未申報辦理工資停發。根據掌握的情況,我們積極與監察部門聯系,了解全縣公職人員中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司法處理)的具體情況,并按照市紀委下發的《關于執行黨紀政紀處分決定有關事項的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停發核減了服刑(受處分)人員的工資,同時督促有關鄉鎮對本鄉鎮受處分人員的工資及時辦理核減手續。

3、“吃空餉”現象時有發生。在2005年財務專項檢查中發現,**局擅自將兩名離崗人員的工資卡收回,做為本單位的其他收入,以此來套取財政資金,檢查組進行了處理。建議由政府牽頭,組織財政、人事、監察等部門每年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不定期的抽查或者普查,凡查出類似現象,嚴肅處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率和工資統發的安全性,進而規范支出管理,堵塞財政支出漏洞。

關于退休人員及遺屬的管理

以卡發放工資保證了退休人員退休費的按時發放,但一定程度上,給單位的管理帶來了困難,部分退休人員(遺屬)遷到外地居住,與單位基本失去聯系,即使需要到原單位辦事,也由其兒女代辦,有的甚至幾年也未去過單位,杳無音信。部分遺屬居住在農村,單位財務人員變動后,甚至無人認識,脫離于單位管理之外。

由于上述情況,部分人員去世后仍然持卡領取工資,單位無從知曉,不能及時辦理工資停發手續,造成了財政資金損失。建議一是對遺屬和六十年代精簡人員的生活補助由單位直接發放,不再持卡領取,還管理權于單位。其次,采取有效的方式對退休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單位也應加強聯系,了解他們的生活情況,避免“吃空餉”現象再度發生。

教師隊伍的管理

全縣教師工資納入統發以來,占全縣統發人數的69%,且人數逐年增加給教職工隊伍的管理帶來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部分學校反映,單位對教師的工作業績無法考評,干好、干壞都有工資,干與不干一樣拿全額工資。給管理帶來困難。

2、一些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經不住大城市學校的高薪誘惑,私自離開學校,外出應聘。學校只能向教育、財政部門申報停發工資,但未按相關規定做除名等處理。截至目前,全縣有近30名教師在冊未在崗。我局工資辦多次督催單位辦理減人下冊手續,學校無動于衷,理由是:不愿得罪人、外出教師返校后隨時可以恢復工資,又充實師資隊伍。這種趨勢已經在部分新招錄大中專畢業生中呈現出來,其工資關系剛進入財政供養,又私自離崗外出應聘,形成惡性循環,給學校帶來損失。

建議一是加強教職工人事管理,對私自離崗教師,嚴肅處理,清理出教師隊伍。二是嚴把“進人關”。選聘一些有能力、責任心強、愿意在西鄉教育事業奉獻的青年,充實教師隊伍。三是結合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選擇試點,將教師工資退出以卡發放,逐步全面退出,還管理權于學校,促進教育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