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風險評估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29 10:31:03

導語:建設局風險評估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建設局風險評估工作方案

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及不穩定因素,推進城鄉建設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關于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意見》(常辦發[2010]14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我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主要范圍與責任分工

根據《意見》精神,我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具體范圍與分工如下:

1.由我局實施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可研階段由建設單位具體負責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各相關職能科室按照管理職責實施督查。

2.由我局負責出臺的重要政策,由負責起草政策的科室負責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局綜合科負責初查。

3.由我局作出的重大決策,由決策的提出科室或相關單位負責社會穩定評估工作,局分管領導負責初查。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形成科學、客觀、全面的評估報告,與項目開工報告、政策草案、決策建議一并提交局領導辦公會議審議。

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一)評估工作的主要內容

1.重點工程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項目的基本情況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項目建設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項目建設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的風險分析,包括可以預見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2.重要政策和重大決策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政策、決策的基本情況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發展的影響,政策、決策的合法性、連續性、穩定性,政策、決策的出臺對各方群體利益的影響和由此引發的社會穩定的風險分析,包括可以預見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二)評估工作的程序

1.制定評估方案。針對擬報建的重點工程、擬出臺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決策,由評估責任主體牽頭,在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評估小組,根據評估要求、原則和評估事項特點,制定評估工作方案,明確評估重點、方法步驟、時限要求,保證有序組織實施。

2.廣泛聽取意見。根據評估工作特點,采取召開座談會、民意測評、重點走訪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利益各方和廣大群眾的意見建議。對專業性較強的評估事項,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確保科學、客觀、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資料。

3.研判重點和難點。結合各方面掌握的信息,進一步分析在實施過程中可能引發或潛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所涉及的人員數量、范圍、烈度等,從而準確分析研判難點和重點。

4.制定應對措施。根據明確的重點和難點以及評估事項實施的前提、時機及后續社會影響、配套措施等進行科學的預測分析和研究論證,邀請矛盾化解部門、風險處置部門、維穩部門參與,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應急預案。

5.作出評估結論。在充分調查分析、科學預測、完善措施的基礎上,邀請有關專家進行論證,由評估小組根據風險大小和可控程度提出評估意見,責任主體單位對評估報告進行審核并作出實施、暫緩實施、暫不實施的評估結論,提交局領導辦公會議審議。

6.跟蹤評估反饋。對已經評估并付諸實施的項目、重要政策、重大決策,要進行全程跟蹤并做好后續評估,及時發現和化解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完善相應措施,保持項目的順利推進和重要政策、重大決策工作的貫徹執行。

三、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實施步驟

根據《意見》的要求,我局將逐步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1.2013年制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方案

2.2013年開始對局重要政策、重大決策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3.2013年底完成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試點。

四、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順利推進,決定成立區建設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部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協調和監督實施。

2.突出工作重點。在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時,應當全面關注新政策、新決策、新項目,重點關注項目施工建設、保障各方主體利益等方面,積極排查矛盾、評估風險,做到“不留死角”,對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做到評估有所值、評估出效益,最大限度防止損害群眾利益、引發社會矛盾事件的發生,努力把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過程,變為做好群眾工作的過程、密切黨群和干群關系的過程、促進又好又快發展的過程。

3.實行考核獎懲。從2013年開始,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納入局屬各單位平安創建和綜合治理年度考核體系,適當提高考核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對因沒有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將實行平安創建和綜合治理工作“一票否決”。

4.建立工作制度。各有關科室、單位要本著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評估措施的可操作性、評估結果的實效性,進一步明確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大事項的具體范圍,制定評估辦法,細化工作流程,保障評估經費(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所需經費可列入工程前期費用),有序推進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5.嚴肅責任追究。局各有關科室、單位要嚴格執行《省維護穩定工作責任查究制度》等有關規定,對發生以下情形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而未進行的;

未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評估的;

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查把關而作出決定的;

未按照評估意見制定落實相關防范、化解、處置措施,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造成影響社會穩定嚴重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