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政務信息公開情況報告

時間:2022-02-09 0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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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務信息公開情況報告

一、概述

2020年,縣司法局信息公開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不斷深化司法局信息公開服務,進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政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辦事,推進依法行政,積極做好司法局信息公開工作,不斷以信息公開工作來提升司法行政透明度和司法行政水平、司法行政公信力、促進司法局職能轉變,為縣域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二、機構設置

(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開展全面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部門、鄉(鎮)、街道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情況進行指導、評議和考核。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關于依法治縣、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宣傳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縣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以及需要由縣政府批準的部門聯合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依法提出法律意見。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工作。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

負責審查,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報送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承辦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指導及其引發的行政應訴案件。承辦或組織、協調縣政府部門承辦縣政府的行政應訴案件。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復議人員和行政應訴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全縣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辦理工作。

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組織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本系統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

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報送工作。承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規范性文件和縣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登記,并依法進行審查,對違法的規范性文件依法進行處理。組織辦理對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事項。組織指導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指導全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依法監督全縣律師工作,參與涉法信訪事務,管理、規范、監督全縣法律服務市場,對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負責對律師的舉報和投訴,調查律師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對公證員的舉報和投訴,調查公證員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有關公證的行政復議、申訴。承擔司法鑒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監督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員依法行使職能。負責對有異議的保外就醫的醫學證明的審查復核。負責司法鑒定人員資格證書年檢注冊的審查、報送。

(三)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制定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全縣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審查、監督和管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四)社區矯正科。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擬訂并指導實施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指導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安置幫教工作。

承擔全縣社區戒毒(康復)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和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各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站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督導、檢查。負責社區戒毒(康復)專職人員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負責制定全縣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政治處。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干部教育培訓、干部隊伍建設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相關人事工作。負責管理、考核全縣司法行政干部隊伍。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負責組織協調績效管理考評工作。負責先進集體和個人立功受獎的表彰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直屬單位的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擬定建設投資、物資裝備、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本系統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指導、檢查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信息化規劃、技術標準并協調指導落實。負責局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科技工作規劃和科技創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的管理工作。

研究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察、督辦及重要的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司法政務信息、調研、文秘、信訪、檔案管理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部門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對全縣行政執法部門責任制的落實、督促、檢查工作,履行全縣行政執法監督職責。

(三)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全縣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辦、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全縣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協調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負責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指導、管理社區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對全縣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八)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培訓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干部。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基本情況

(一)人員編制情況

縣司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核定領導職數4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政治處主任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含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政法專項編制29個,事業編制12個,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二)車輛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用車輛共有7輛(含司法所),編制數7輛。

(三)2020年預算

1、收入情況說明

2、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情況

3、“三公經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五、司法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局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在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將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制定了《縣司法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確保公開信息的合法性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