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上半年工作總結

時間:2022-04-21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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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上半年工作總結

環境保護局上半年工作總結今年以來,環保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的部署,以水和大氣污染防治為重點,圍繞污染物減排目標責任制的貫徹落實,不斷加大對重點流域、區域和重點污染源的治理與監控力度,強化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度下降,工業企業基本實現達標排放,水環境和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突出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污染物減排總量控制制度

20*年市政府將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作為減排的主要目標,要求我市的COD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要比20*年分別削減7.8%和3.8%。根據這一要求,市政府下發了《關于下達“*”期間主要污染物削減總量控制計劃的通知,并制定《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將指標分解到鄉鎮(街辦)、經濟開發區及有關部門等。為實現主要減排指標的完成,我們根據全市的環境容量,確定了全年的削減量必須完成的削減目標。在污水削減方面,重點加強了對兩處污水處理廠的監管,并對兩個污水處理廠的進出口安裝了COD和氨氮在線自動監測裝置;加強對69家重點水污染企業進行監控。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對化工、造紙、印染、釀造等污染物總量負荷較高以及有嚴重污染隱患的企業,要按清潔生產審核要求進行技術改造,進一步削減排放量;對造紙、釀造等重點污染行業編制廢水減排、限排、禁排計劃,實現區域廢水資源化,對逾期完不成減排任務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確保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在大氣治理減排方面,對熱電企業開展脫硫治理工作。組織8家熱電企業外出學習,由一名副局長帶隊,對兩單位的脫硫治理工程進行了實地考察。目前化學有限公司已建成脫硫治理工程,玉米、淀粉2家企業已初步簽定了治理合同,5家企業正在開展考察工作。同時突出監控重點。通過排查確定了占排污總量80%以上的14家重點監管企業,列出單子,明確減排目標,對不認真實施減排要求的生產單位堅決關停,完不成目標任務的企業實行停產治理。

二、加強對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

一方面實行綜合治理。對5條河流的水污染治理,組織有關人員對沿河的企業、養殖場進行了調查摸底,對沿河所有污水排放企業加強監控,對所有的養殖單位進行整體搬遷;另一方面實施點源治理。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步伐,組織有關人員對沿河的六處鄉鎮(街辦)進行考察論證,準備籌建6處鄉鎮污水處理廠,將生產、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再外排。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規劃論證,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年內開工建設。督促有關部門抓緊籌建城市無害化垃圾處理場并規范醫療垃圾的處置,徹底解決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污染問題。積極引導和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大治污設施投入,有污染的項目和生產環節,必須配套治污設施,確保廢水達標排放。

三、嚴把新建項目審批,強化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

上半年,我們對所有建設項目,都嚴格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行使好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把住關口,防止新污染源的產生。堅持“四個不批”:即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堅決不批;對已無環境容量的地區,新上增加污染物總量的項目堅決不批;對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生態脆弱及環境敏感區,影響生態環境和污染環境的項目堅決不批;對毗鄰居民區的化工等有環境風險的項目堅決不批。到目前我局共經辦環評審批企業59家,環保驗收2件,全部符合國家規定。拒批不符合國家規定的4個小造紙污染項目。協助3個項目到省環保局做了匯報,環評工作正在開展。所有項目提前辦結率100%,滿意率100%,受到服務單位的好評。

四、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重點監控的69家水污染企業,基本達到了控制標準,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符合要求。繼續加強對辛興工業污水的監督管理,確保污水管道運送暢通,并達到排放標準。組織監察大隊和監測站人員除正常進行監理外,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辦法不間斷地進行抽查、暗訪,加大監理力度和監理頻次,特別是夜間和“八小時”以外的監理頻次。加強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嚴格按照全省污染減排工作的《四個辦法》,每日對各河流斷面和城市污水處廠的進出口水質狀況進行一次監察、監測;每月將各河流斷面和城市污水處廠的進出口水質狀況及時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及市法院、檢察院和市委組織部報告。積極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成立了以分管市長任組長,環保、發改、經貿、監察、司法、工商、安監等七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實施方案》,與七部門共同組成4個檢查組,實行聯合執法,每季不定期對全市的所有排污單位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對重點企業每周進行2次以上的暗查,并對126家排污單位進行全過程監理。對查出的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理。配合省、市環保執法人員的明查、暗查,對全市69家重點水污染治理設施,本著從嚴從細、不留死角的原則,緊盯不放,搞好經?;谋O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管牽扯到誰,都依法予以懲處。上半年對3個企業進行了限期整改,對未批先建的4家企業依法停止生產,對20家未經審批私自開發建設的項目和“十五”土小企業依法進行了取締。共接人民來信、來訪88件,全部處結。與公安、市政管理局等四部門聯合執法,加強中高考期間城區環境噪聲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環境監測,為環保執法提供科學依據

積極開展環境計量認證工作,并順利通過了省級計量認證審查驗收,進一步完善了新的認證體系,建立新的環境監測管理體系,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能力和監測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圍繞監測計劃,完成了省、市下達的例行監測任務,對全市污染源總量控制單位進行了全面監測,對15家重點單位進行了每月2次的重點監測。對城區的兩套空氣自動監測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科學的管理,定期對所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和實際技能練兵,確保能及時傳輸大氣質量技術參數和區域內空氣污染技術指標。為保護好濰坊市區飲用水源地,我們對主要河流斷面進行了嚴密監控,加強對兩個城市污水處理廠進出口的監測,基本達到每日一次。上半年共取得環境監測有效數據7800個監測數據個,所有報出數據一次合格率達到100%,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環保設施檢查、排污收費、信訪、污染事故處理等各項工作,提供了科學、準確的數據,為環保執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據。

六、積極開展環保模范城創建活動

成立了環保模范城創建辦公室,抽調精干力量充實創模辦。創模辦根據全市的環境狀況制定創模規劃,制定并下發了《創建國家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任務分工》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指標任務分解表》,對創模指標進行分解落實;加強對專業的學習培訓,通過組織人員對新的“*”創模量化指標進行學習培訓,使大家很好的認識到創模工作的基本程序。目前已考察咨詢了環科院等幾家創模規劃的編制單位,近期,已準備就招標編制的有關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向市政府進行請示,力爭年底前向省環保局報送我市創模申請報告。同時積極開展創建活動。在10家企業開展了清潔生產審計,到6月底完成10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計報告的編制工作。開展綠色評選活動,會同文明辦對獲得20*年度市級綠色社區的單位,舉行了揭牌、授牌儀式。會同教育局對獲得20*年度市級綠色學校的舉行了揭牌儀式。開展爭創環境優美鄉鎮。根據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開展創建環境優美鄉鎮的通知,對六處鄉鎮開展創建20*年度省級環境優美鄉鎮活動。

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市的產業結構是以加工業為主,傳統的粗放型、高能耗、低附加值的產業模式,成為全市經濟的發展的龍頭。當前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還很多,主要是:環境壓力繼續加大,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了環境承載能力,工業污染防治水平不高,落后淘汰的生產工藝依然存在,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污染仍然比較嚴重,特別是百尺河中下游由于多年來的淀粉廢水沉淀,造成淤泥發酵,不從根本上治理,在短時間內很難取得理想的效果;個別企業治污設施運轉不良,不能穩定達標排放,造成河流斷面水質超標;城區大氣污染還沒有得到徹底根治,燃煤型大氣污染需要加大治理力度,特別是熱電企業的脫硫任務非常重;市區飲用水源地的保護任務還比較重;個別企業的環保意識不強,環境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十五土小”、“新六小”沒有徹底清除,有些地方存有死灰復燃現象,等等。對這些問題必須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我們要繼續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設和諧社會為指導,繼續加大水和大氣污染的防治力度,努力改善生態環境,完成減排任務,爭取在創建模范城方面取得實效。在工作上突出以下幾點:

一是加強對治污排污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快九龍河泵站建設,把扶淇河以西的污水納入舜河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減輕銀河污水處理廠的負擔,解決“銀河吃不了,舜河吃不飽”的問題;加快籌建6處鄉鎮(街道)的污水處理廠,將生產、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再外排。建議市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抓緊規劃論證,盡快拿出實施方案。

二是抓好重點流域污染治理。繼續對5條主要河流的水污染進行治理。加強對沿河所有污水排放企業的監控,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堅決實行限產、停產治理。

三是嚴把新建項目審批關。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管理制度,行使好環?!暗谝粚徟鷻唷焙汀耙黄狈駴Q權”,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

四是落實熱電企業脫硫治理任務。對金安熱電、恒陽熱電、化工、化肥等7家熱電企業進行重點調度,加快脫硫治理工程建設進度,確保按期完成省和濰坊市下達的脫硫治理任務。

五是堅持依法行政,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認真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依法加大對“十五”土小企業的關停力度。對嚴重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典型案件,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重點污染源加強經常監督,對惡意排污的企業,經濟上實行“頂格處罰”,直到關停,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