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動力研究

時間:2022-12-21 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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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動力研究

摘要:在經濟文化快速發展的當今社會,以前不可再生的電力能源以及電力市場營銷機制已不再適用。同時為響應綠色環保再生可持續的國家號召,優化電力企業電力企業的營銷模式,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核心的營銷市場是電力營銷企業發展的必然要求,本論文將對其發展動力進行研究,探討其轉型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問題以及解決措施。

關鍵詞: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

面對目前社會資源能源匱乏的環境,可再生能源作為關鍵的核心替代性能源,亟需開發和發展可再生能源市場,以應對全球變暖以及能源匱乏等問題,實現電力能源的可持續發展??稍偕茉磳崿F商業化開發和廣泛應用的關鍵環節是科學發電的技術手段,現階段上網電價工作系統是制約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盡快改進該系統不僅有助于提高電力企業的競爭優勢,還有利于完善電力企業的市場營銷模式。

一、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的概況

在電力營銷模式中用于發電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有太陽能、風能、沼氣及潮汐能等,在將其轉變為電能的過程中,省去了煤石油及天然氣的使用,從而也就減輕了對環境的污染,從而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以及實現城市的綠色化。我國政府對電力能源的可持續發展也提供了大力支持,引進資金制定優惠政策,引進及補助科研技術人才,以此促進電力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穩定快速發展。但是還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電力企業尚未形成一套科學合理的市場化的電力營銷機制,另外制定的電力價格也不夠合理,以及由此帶來的再生能源再缺乏以與傳統電力競爭各具優劣,難分勝負等問題都阻礙了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市場的發展。

二、阻礙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的問題

(一)電力營銷市場可再生能源分布不均

利用風能、太陽能等發電的過程中明顯減少了有害物質的排放,這些可再生能源是環境友好型二次能源,但由于其分布不均,直接影響對其進行開發利用并直接阻礙了其市場營銷。通過研究發現,我國蘊藏的可再生能源十分豐富,但分布卻相當不均,尤其在經濟相對不發達的例如西藏、甘肅及內蒙古等地區蘊藏豐富,但是這些地區因市場需求小,開發能力落后再加上交通不發達等問題,致使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率低下。

(二)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價格存在劣勢

目前可再生電力能源的價格與傳統電力能源的價格相比相對較高,因而其在市場競爭中優勢不足。同時電力市場作為一個壟斷性市場,它的競爭機制并不完善,針對這一問題,國家政府雖已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來保護可再生發電能源的市場營銷,但這些政策并不能在本質上解決不完善的競爭市場問題。例如,利用太陽能發電比利用煤發電的價格高很多,但是煤電的優惠政策卻更多,其執行效果也就更好,這嚴重阻礙了太陽能發電的開發與利用。然而在一些發達國家,對于煤電等非再生能源發電礦物需征收相應的能源生態稅,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不可再生能源的過度使用,但我國尚未建立該項政策鼓勵可再生能源的開發。我國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營銷起步較晚,尚未形成規模效應,只是建立了一些小規模的可再生能源的電廠,其成本較高,技術及設備也都是進口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本費用,使得購網、上網及銷售的用電價格較高,從而制約了電力營銷市場的發展。

(三)政府對可再生電力能源的開發及市場營銷的支持力度不足

國外可再生電力能源之所以能夠迅速發展并取得較好效果,與政府的大力扶植及國家倡導是分不開的,我國政府雖然也提倡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減少環境污染,但制定的優惠政策不足同時又缺乏可行性,實際操作能力不強,尚未形成具有一定規模的電力可再生能源市場機制,因此未能從本質上推動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的開發及其市場化營銷。

三、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發展動力研究

(一)合理開發與利用可再生電力能源

我國政府尤其是相關電力部門要根據可再生電力能源在各省市的具體分布,結合市場需求,積極調整對可再生電力能源開發發展的工作思路,改進并規范市場營銷策略,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不斷優化電力產業結構,使風能、太陽能及潮汐能等友好型二次能源得到科學開發、合理利用,使其社會環境及經濟效益最大化。

(二)合理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

1、固價電價系統

固定電價系統應明確規定可再生電力能源的發電價格,是由政府根據相應的發電成本,而不考慮其他傳統電力能源發電的價格而直接制定市場中各種發電能源的市場價格的,同時相應的電網企業應該依據既定價格支付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企業必要的費用。

2、溢價電價系統

構建溢價電價系統一方面可保障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工程的基本電價,另一方面又有利于解決電力市場轉型過程中的關鍵性問題。采用溢價電價系統的優勢是既能考慮到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工程運轉的實際成本,又與電力市場中的電力競價過程相接軌,其運轉的原則主要是以傳統電力的銷售價格為電力市場的參考系,從而制定相對科學合理的電價比例,通常會出現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價格會受傳統電力市場波動的影響,另一種主要原則是依據不穩定且相互競爭的電價市場結合政府制定的固定電價獎勵機制共同作為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的參考系。通過對國外的可再生電力能源的市場營銷模式及國家政策的比較分析,可發現固定電價及溢價體系的操作流程比較簡單,并且效果顯著,因此我國應積極借鑒并結合我國具體能源分布及市場需求完善并實施這兩套發電價格定制體系,以健全我國電力市場營銷制度。

(三)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競爭體系

建立完善的符合我國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電力市場競爭體系是電力市場營銷及企業發展的優先成本戰略的總核心,針對我國電力市場不完善的競爭機制,首先應制定標歧立異的發展戰略,其次需電力企業內部管理層集聚力量制定發展目標戰略方案。其中在發展戰略上標歧立異是指旨在將電力企業所提出的電力產品或電力相關服務做到標歧立異,這樣有利于確保在一定的產業區域內企業能夠提出獨特的電力產品;目標集聚是主攻該企業中的某個產品的顧客群體。總之這兩種方式有助于滿足相應產品的對應顧客群體的具體需求或者達到降低成本的市場期待,最終有助于電力市場營銷機制的建立健全。

(四)完善可再生能源營銷的制度與法規

目前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資源豐富但開發現狀并不理想,并且對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政策機制尚不完善,基于現狀,我國政府應在政策上給予可持續電力企業大力支持,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運用多種手段為可再生能源的發電籌集資金,并引進技術人才,以推動可再生能源的電力市場營銷的長效發展。在推動其市場營銷的過程中,政府必須盡到其規劃協調及后期監督服務等具體職能,制定開發能源及電力發展的戰略規劃,優化電力產業結構,為可再生電力能源的發展提供保障,并運用政府宏觀調控職能調定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價格,提高其在電力市場的比重。

四、結束語

面對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的開發狀況及市場營銷比例的現狀,我國政府及新型電力企業積極制定市場營銷機制,規劃發展戰略,盡快實現電力營銷市場的轉型,將可再生能源作為其核心力量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舉措。從我國現階段的電力能源發展來看,溢價機制和固價系統由于易于操作且效果明顯,對于政府和可再生電力能源企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作者:陳澍 單位:北京華電北燃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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