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探討
時間:2022-09-08 1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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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走在“新常態”的道路上,經濟結構發生著潛移默化的轉折性變化,這對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來說,既存在著機遇,又面臨著挑戰。隨著我國“新農合”制度的日益完善,由于經濟落后等固有原因,農村醫療保障中統籌層次較低、資源配置失衡、管理制度混亂等問題逐漸凸顯出來,亟待解決。這就要求我國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基于“新常態”的特殊背景,結合農村醫療保障的發展現狀,做出合理調整:提高統籌層次、建立長效機制、完善法律制度、把握發展機遇。
關鍵詞:“新常態”;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我國是人口總數超14億的農業大國,其中農村人口比例約占45%,隨著經濟發展逐步進入“新常態”,新的機遇、挑戰也隨之而來。就社會保障中的農村醫療保障而言,如何全面認識醫療保障的發展新階段,同時應對改革現實中所面臨的困境,借力于“新常態”,緩解農民求醫不易的現象,保障我國龐大的農村人口的基本醫療需求,是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構成部分。
一、“新常態”的基本概念
“新常態”這一新名詞逐漸在當今社會流行起來。這一概念是于2014年提出,用該詞描述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新階段。并在日后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進一步闡述了“新常態”的四大特征:經濟方面,由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經濟發展方式方面,由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經濟結構方面,由增量擴能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并存的深度調整;經濟發展動力方面,由傳統增長點轉向新型增長點。在我國,“新常態”不僅包括經濟方面,也涵蓋社會發展的其他方面,將逐漸發展為我國未來社會進步的重要依據。
二、“新常態”對我國醫療保障的影響
“新常態”的穩步推進,使我國政府更為關注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在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將對我國醫療保障造成一定的挑戰。經濟由高速轉為中高速增長的過程中,勢必放緩未來某時期內政府對醫療衛生保障的投入力度。自2003年“新農合”制度試點以來,政府在醫療保障上給予了大力的財政支持,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醫療消費及醫療保障的快速提高,將從一定程度上造成城鎮居民、職工、農村人口等人群的醫療保障基金出現安全隱患,本文僅從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角度進行闡述。
三、“新常態”下我國農村醫保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合作醫療制度在我國歷史長河中收獲了非常傲人的成績,但因其自身固有的弱點,以及未能隨農村社會經濟的變化而及時調整,逐漸顯露了一系列的問題。
(一)主要問題
1、統籌層次低。據統計,世界國家醫療衛生投入占GDP比例平均水平是9%左右,中低收入國家的醫療水平也在5.5%,而我國醫療衛生投入在GDP中的比重僅有2%,這種投入比例是難以同我國目前的經濟軟實力相匹配的。中央財政支出不足和地方財政支付差距大,是造成整個社會醫療保障能力水平較低的重要原因。
2、資源配置失衡。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分工較為明確,村級醫療機構以負責門診服務為主,鄉鎮、縣級醫療機構以承擔門診和住院服務為主。但城市與農村的醫療資源配置結構有失平衡,在農村,醫療資源通常較為匱乏,無法滿足農村日常醫療保障需求量,距離“人均享受醫療保健服務”的目標還有很大的距離,醫護人員缺乏比較嚴重,阻礙了農村醫療保障的進程。
(二)原因分析
1、經濟落后。目前,我國新型醫療保障制度是由政府主導,農民自愿參保,政府給予相應財政補貼的醫療保障模式。由于農村人口眾多且并未集中居住,個別地區交通不便利,經濟發展水平極度落后,醫療資源極其有限。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農民的收入狀況出現了極為明顯的落差,部分地區農民難以承擔昂貴的醫療費用,這直接影響了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可持續進程。
2、醫療資源缺乏。目前,我國農村醫療機構醫療資源缺乏,醫療設施和醫護人員難以應對廣大農民的醫療保障需求。在當代的農村醫療團隊里,缺乏嚴格標準的醫療技術培訓,現有醫護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難以獲得提升。農村醫療保障醫護人員缺失及醫療水平較低,是農村醫療保障難以得到快速進展的關鍵因素。
3、管理制度缺失。在農村醫療保障發展過程中,現存體系運行與資金劃撥的分割格局,無法滿足農民對于醫療保障的需求,不利于建立穩定的農村醫療保障機制。在城鄉醫療保障制度銜接的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問題,農村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依然無法獲得有效解決。農村流動人口異地就醫報銷比例低,不能異地享有醫療保障是較大的問題。
四、“新常態”下我國農村醫保制度改革的策略及思路
(一)適應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建設狀況是改善民生、合理調整資源配置、提高服務質量的迫切需求。我國一部分地方已經根據自身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需求,建立了具有地域特性的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收效明顯。我國要堅持保基本、全覆蓋、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全方位提高農村醫療保障覆蓋率,使統籌層次與經濟發展狀況相協調,確保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的可持續發展。
(二)穩步提升醫療水平,建立長效機制。要加大建設農村醫療服務機構的力度,擴大醫療服務的覆蓋面積,提升農村醫療保障能力。改善醫療環境和醫療設施,讓農村人口享受滿意地醫療服務質量,有利于提高農村醫療保障的吸引力。同時,建立專項資金對農村醫護人員組織培訓和外出進修,提高農村醫護人員專業水平,引進優秀醫護人員,擴大農村醫療保障隊伍。
(三)加快完善法律制度,確保有法可依。只有建立起健全的農村醫療保障法律制度,各項政策才能有效落實。需加快對其的完善落實,從而實現農村醫療保障運行體系中的有法可依,滿足農民醫療保障需求。
1、建立以《農村醫療保障法》為主導的法律體系。應形成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農村醫療保障法》為主導,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法規為主體,以地方立法機構制定條例為補充的法律制度,就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發展水平、醫療配置、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等問題作出明文規定,使農村醫療保障建設具體化、擴大其可操縱范圍。
2、建立健全農村醫療保障監管制度。衛生部門需要全面承擔起醫療服務的監管職責,在規劃城鄉之間醫療資源、擴大醫療服務市場范圍等角度,建立起合理有效的規章制度,輔之以全方位的服務,進一步促進醫療保障體系的發展。同時,要通過信息化來促進基本醫療服務系統的合理運行,這是醫療衛生機構提高其監管水平的重要方式。
(四)把握“新常態”下的醫療保障發展機遇。經濟發展逐漸進入“新常態”,由此帶來的醫療保障制度發展機遇也應同時把握。以吉林省為例,2016年15日,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長春新區的批復》。批復稱,要把建設好長春新區作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重要舉措,為促進吉林省經濟發展和東北地區全面振興發揮重要支撐作用。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中,吉林省的定位是建設向東北亞開放的重要窗口,這對于發展外向型醫療高端服務產業是千載難逢的機遇。應有效把握該機遇,大力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將“醫養結合”的創新型養老服務業早日引入農村在內的各個階層中去。總之,通過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和完善法律制度,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會穩步發展,農民醫療水平會顯著提升,對于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作者:王鴻儒 單位: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1]關于做好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衛農衛發(2012)36號],2012
[2]李珍.社會保障理論(第三版)[J].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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