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農民負擔關鍵何在

時間:2022-02-19 0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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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農民負擔關鍵何在

有關減輕農民負擔問題,自1990年以來,中央和國務院專門頒發了10余個減輕農民負擔的文件。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一系列政策出臺后,各地紛紛清理、取消了多種涉農亂收費項目,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農民群眾的歡迎。但農民負擔過重問題仍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究其原因主要有農業勞動生產率低、財政包干資金不足、政策出臺不配套、形式主義、部門利益惡性膨脹等。

農民負擔過重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政治問題。農民負擔問題絕不只是減輕農民幾十元錢和精簡幾個基層干部、合并幾個鄉鎮的事情,而是一項觸及到上層建筑的改革,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的又一次革命,不僅要減輕農民負擔,同時還要確保基層政權的運轉,保證農村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是一項牽涉到縣鄉機構乃至村機構的調整與改革、需要高度重視的事情。農民負擔這個按下的葫蘆浮起的瓢,單純采用剜肉補瘡單一式的辦法已很難有效地加以解決了,對于這一社會問題,必須采取強有力的綜合治理措施。

減輕農民負擔首先要促進經濟發展,確保農民增收。發展才是硬道理,農民負擔應是一個相對概念,發展農村經濟,增加了農民收入,就是最大地減輕了農民負擔,減輕農民負擔就是要為群眾辦更多的實事、辦更多的好事,方便群眾、服務群眾、造福群眾。只要農業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勞動生產率得以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也就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只有如此,農民負擔才能從根本上得到減輕。

減輕農民負擔就是要加強宏觀調控,轉變政府職能。要變管理為服務,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政府的服務職能不是減弱了。市場經濟要求為農民提供更多、質量更好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這就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宏觀調控,由過去單純的行政手段直接調控轉向運用經濟和法律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間接調控,在市場預測、市場信息、產業結構調整、調控宏觀經濟總量平衡等方面加強政府職能,為市場機制的形成提供最佳的全方位的服務,以組織、引導農民進入市場,適應市場,避免農民種啥沒商量,“多了砍,少了趕”傷農現象的發生,減少“政府發燒,農民埋單”問題,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各級政府部門要把精力從微觀經濟活動中退出來,放在制定規劃、政策服務、解決糾紛等宏觀經濟管理上,盡快轉變工作職能,規范操作規程,依法行政,市場能解決的問題決不插手,將基層干部從一些干不好、干不了,也不須干的繁雜事務中解脫出來,把精力放在制定規劃、政策服務、解決糾紛上,投入為做到凡是市場能辦到的決不代勞,凡是市場失靈的也絕不退縮,適應國際大農業生產的激烈競爭,規避市場運作風險,幫助農民把方方面面的政策搞清楚,把生產、銷售等環節的信息收集起來,使農民群眾比較快地適應市場。在信息、科技等方面給農村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減少不必要的形式主義的行政干預及達標升級檢查活動,尊重客觀實際,尊重群眾意愿,化解我國農村千家萬戶分散經營、規模小、缺乏溝通等缺點,優化配置農業生產資料,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不是簡單地精簡基層干部、機構就能解決得了的。

減輕農民負擔關鍵在于減少部門利益。所有伸向農民口袋的之手,都戴有“為人民服務”的光環,都可以找出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群眾形象地稱之為:“頭稅輕(農業稅),二稅重(三提五統),三稅四稅(亂收費、亂罰款)是個無底洞。”減輕農民負擔,關鍵是要堅決斬斷這些胡亂伸向農民口袋之手,同時還要保障為農服務職能不被弱化。減少部門利益在于減少農村各部門亂收費現象,比如農村教育問題,已經越來越成為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一大障礙,這也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予以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政策辦事,否則,教育壟斷及亂收費問題必將給社會帶來難以估量的危害。

減輕農民負擔要加強為農服務單位建設。減輕農民負擔并不是要消弱為農服務單位職能,目前一些地方農技部門經營投入不足,將農技部門推入市場經濟進行斷奶,令其自謀生路,幾十年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農技服務體系出現網破、人散、線斷等問題,反過來阻滯了新技術在農業生產中的運用,阻礙了農村經濟發展,增加了農民負擔。

農業說起來重要實際上不要問題仍然嚴重。如農村資金投入嚴重不足,金融體制改革后,國家銀行資金從農村抽回后,農村資金市場形成真空,農民不得不借高利貸投入農業生產,導致農業投入減少,產出減少,無形中增加了農民負擔,同時,農村假冒劣產品泛濫問題,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以及農村法律服務不到位等問題,都無形中增加了農民的生產生活成本,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減輕農民負擔還在于要加要強調查研究,嚴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害死人,形式主義也亦然。要改變那種考核干部只注重表面成績的做法,處理好各種指標、任務同干部的切身利益之間的關系。各級領導部門在做好宏觀決策的同時,要多深入基層村戶,調查研究,了解民情,體察民意,克服“干部出數字,數字出干部”的弊病,嚴防少數干部為了在任職期內創政績、表功績而不顧群眾的切實承受能力,大搞急功近利,弄虛作假的行為,結果造成一個人的政績,幾代人的包袱。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當然,除了轉變政府職能以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體制,引入公共財政模式,完善農村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有效拉動內需,加強監督職能,嚴肅工作紀律等措施。

農民負擔問題,關系到農民群眾生活,關系到社會穩定,各級部門應予以高度重視。只有進行綜合治理,才能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發展的同時,真正將農民負擔減下來,緩解干群矛盾,理順干群關系,使基層干部真正成為“三個代表”的忠實實踐者。否則,即便是形成法律條款,也會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被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