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企業負擔方案
時間:2022-09-22 0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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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開展農產品加工業治亂減負工作的通知》(東減負〔2007〕4號)、《關于對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東減負〔2007〕5號)、《關于開展涉企收費大檢查的通知》(粵減負〔2007〕11號)、《轉發國務院減負聯席會議關于開展2007年全國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檢查的通知》(粵減負〔2007〕12號)的要求,市政府決定對農產品加工業治亂減負工作、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存在突出問題、涉企收費開展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為確保檢查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方案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農產品加工業治亂減負工作
1.全面清理涉及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收費項目。各鎮街、各部門嚴格按照《中共國務院關于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和《鄉鎮企業負擔監督管理辦法》,全面清理向農產品加工企業(主要是指以食品、飲料、紡織、服裝、皮革、木材、橡膠、紙張等為主的生產、加工、運輸、儲藏、流通企業)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資、罰款項目;
2.規范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檢查、檢驗、檢測和評比、達標、表彰等行為。針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檢查、檢驗、檢測,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能合并的要盡量合并,能簡化的要盡量簡化,能在一個地方或由一個部門完成的,不得重復或多層次進行,收費標準過高的要切實降下來,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要堅決取消。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從業行為,加強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評比、達標和表彰活動管理,并不得向企業收費;
3.清理影響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法規。要根據國務院有關解決“三農”問題的文件精神,加快農產品精深加工增值稅改革試點,完善全國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網絡”建設,要對現有涉及農產品加工業的政策規定進行認真清理,凡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不利于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要及時取消或修改完善。對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要盡快制定操作性強的措施,明確職責和工作目標,確保落到實處;
4.嚴肅查處向農產品加工企業的亂收費行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各種向企業的亂收費行為,違規收取費用的,要退還給企業,無法退還的要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1.治理公路“三亂”。取締不合格的公路電子測速儀器,規范電子測速器設置以及電子測速處罰違章的執法行為,重新核定不合理的公路限速,嚴肅查處違規上路執法行為,深入清查上路執罰執收中以支代支、收支掛鉤的行為,撤銷違規私設亂設的公路收費站點,嚴查違規收取拖車費、保管費行為,機動車輛檢測站與有關執法部門不脫鉤的,責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責任;
2.規范收費管理。嚴格執行“三取消、一不準”規定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年審制度,堅決取消社會團體和中介機構的不合理收費,嚴肅查處向出租車企業的出租車司機收取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的行為,嚴禁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行政審批與繳交會費等費用掛鉤的行為,嚴禁壟斷行業以檢測設備等名義搭車收費,嚴查霸王條款和任意提價;
3.嚴查亂檢測亂罰款行為。堅決糾正對企業的亂檢查行為,并追究違規責任,對有關部門在檢驗檢測過程中違規不歸還抽檢樣品的,要責令其歸還抽檢樣品,并追究相關責任;
4.嚴禁向企業亂攤派。嚴厲查處以黨政機關名義強行攤派企業訂閱書報、出版物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嚴厲查處強迫企業繳納贊助費、捐款等行為;
5.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情況。繼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收費年審、公示等制度,認真研究企業減負面臨的新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有關政策措施。
(三)涉企收費
1.全面開展調查,摸清涉企收費底細,全面掌握現存收費項目、標準和范圍;
2.加大對企業收費清理力度、對違規收費的要堅決糾正,對超標準收費的要按標準降下來,對重復收費的要予以取消,對保留下來的要進一步規范。凡利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進行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要堅決予以清理和取消;
3.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各類收費的使用管理,嚴禁擅自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款項目,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取范圍,嚴禁在公務活動中通過中介組織收取企業費用,嚴禁將應由企業自愿接受的咨詢、信息、檢測、商業保險等服務變為強制性服務,強行收費,嚴禁強制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學術研究、技術考核、檢查評比和學會、協會、研究會等;
4.有針對性研究中介機構收費、強制收費行為,盡快出臺中介機構收費管理辦法,嚴禁政府部門為中介機構“搭車”收費。
(四)治亂減負工作檢查
1.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工作的開展情況。重點檢查: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組織開展涉企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專項清理的情況;落實“三取消、一不準”規定,規范涉企收費管理的情況;對壟斷行業經營收費標準和壟斷部門執收執罰行政行為、企業強烈關注的亂收費、亂漲價問題和中介機構、社團組織涉企收費問題的專項治理情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和網址的情況;企業和社會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損害企業利益的突出問題的督辦、查處和督辦案件解決的質量和效率等情況。
2.組織開展對十年企業治亂減負總結宣傳工作的進展情況。
二、實施步驟
(一)檢查分組
專項檢查活動共分4個組進行,各設組長、副組長一名,負責召集本組各成員,對被檢查單位、鎮(街)開展檢查工作。具體分組及成員由市減負辦確定,要求各組長單位安排1名市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成員參加,名單見《關于調整市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成員的通知》(東府辦函〔2006〕196號),副組長單位安排1名科級干部參加,成員單位各安排1名熟悉業務的同志參加。本次大檢查由市減負辦牽頭,以物價部門為主,各成員單位大力配合。物價部門要指定若干業務素質過硬、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參與檢查,并確保每個檢查組必須有1名物價部門的同志,名單于10月20日前報市治亂減負辦公室。
(二)被檢查單位
(三)檢查流程。檢查分為市直屬單位和鎮(街)兩部分,具體安排:
1.10月29-30日檢查組對市直屬單位進行檢查(見上表)。被檢查單位需準備好書面匯報材料,匯報結束后檢查收費窗口、收費票據和相關的材料。
2.10月30日-11月1日檢查組到鎮(街)進行檢查,分兩日進行。上午9:30各鎮(街)到集合點集中(見上表),由各鎮(街)分別匯報情況并提交書面材料,下午由集合點所在鎮(街)組織10家工商企業(含3家以上農產品價格企業)與檢查組召開座談會,了解企業的各項收費、行政許可、審批等情況。座談會結束后,由檢查組選取2-3家收費單位進行抽查。
三、總結匯報
分組檢查結束后,各檢查組對材料進行整理。11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召開總結會議,各檢查組分別匯報檢查情況并提交匯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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