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論文-三農問題的癥結在于兩個基本矛盾

時間:2022-02-15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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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論文-三農問題的癥結在于兩個基本矛盾

(聯合論壇·北京)對我國的“三農問題”起制約作用的矛盾主要是兩個:一是基本國情矛盾即人地關系高度緊張;二是體制矛盾即城鄉分割對立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理解“三農問題”,不能脫離對這兩個矛盾的認識。同樣,一切解決三農問題的辦法,也只能在深刻認識這兩個矛盾的基礎上提出,只有或多或少地消解這兩個矛盾的政策才會有些效果。

從根本上講,人地關系高度緊張是我國農業不發達、農民貧困的根本原因。現在,我國人口已增加到13億,人均耕地減少到約1.2畝。而且,由于人口分布不平衡,有1/3的省市人均耕地不足1畝,有666個縣低于聯合國確立的0.8畝的警界線,463個縣低于人均0.5畝的危險線。由于人地關系高度緊張,耕地承擔的對農民人口的福利保障功能遠遠大于耕地的生產功能。耕地是農民的“生存資料”,是農民活命的基礎,不是西方經濟學里體現市場配置資源“效率”的“生產要素”,可以不斷流向收益率高的行業或人手中。在耕地福利化趨勢下,公平原則高于效率原則。80年代初期農村以均平地權為實質的改革推行以來,一些地方為了效率目標,強調規模經營,結果未必都理想。十多年來,實際通過轉讓集中的耕地面積,不到總面積的1%。規模經營的前提,是農民在非農產業上有就業機會和更大的收益,大量的農民離開耕地也能夠生存,就算我國順利地加快城市化,而且耕地保持現在的規模,人均耕地能夠擴大一倍,也才達到3畝多一點,還是談不上農業的規模經營。但農村勞力就要流出近2億人。但實際上,耕地總面積不增加還可能減少。在未來幾十年里,即便我國城市化率達到50%,仍會有8億多農村人口,人地矛盾得不到任何緩解。因此在耕地問題上,先保障公平,再兼顧效率。只有在大量的農民離開土地,耕地的主要功能不是基本福利保障,而是土地收益率的時候,才有條件嘗試那些以效率為中心的耕地分配和經營制度。當然,我國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沿海一些地區由于工商業的發展,許多農民已脫離了農業,部分耕地有條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件集中經營。例如在浙江沿海,一些耕地通過轉包集中到農業開發企業手中;在廣東農村,在人地矛盾的壓力下發展“以土地為中心的社區股份合作制”。這就在效率原則與公平原則間取得了一個平衡點。但在中國地區差異很大的情況下,沒有一刀切的好辦法。

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這個內在的基本矛盾制約下,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很大程度上要靠農村外部條件的改善,要讓農民在耕地以外找到生存和發展的新空間。但正是城鄉分割對立的二元結構,將農民封鎖在了有限的耕地上。在封閉的環境中,農村人口持續增加,耕地無限細分,農業效率低下,教育落后,生態破壞,農民貧困。80年代中期以來,這個封鎖圈曾經一度被打破,勞動密集型的鄉鎮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發展,將近2億農民帶出了耕地,城市化有了迅速的發展,使我國城鎮人口比例在2000年達到36.09%。但是,對農民來說,中國城市化進程中也存在一個愈來愈重的陰影,這就是城市工商業資本和技術增密排斥勞動的問題。在農村,是勞動替代資本投入,在城市,則是資本代替勞動投入。對城市而言,這是產業升級、競爭強化的表現;對農村而言,則是農民逐漸被排斥出城市就業市場。這次對農民的封鎖,是由于國際資本及其技術標準所演化出來的制度的力量,主要是農民受教育不足。小生產被大生產取代,區域市場被大市場壓縮,小城鎮經濟功能被大都市經濟功能替代,資本密集結構擠垮勞動密集結構。

“十五”計劃的第一條大計,是要加快城鎮化步伐,并且已經列為國家的重大戰略,列為農村經濟的重大結構調整。建國50年,農業產值從85%降到17%,正在趨向15%。第二、三產業的產值上升到85%。但農業人口從1949年的85%降到現在的70%,只減了15%。過去85%的產值對85%的人口,這是基本吻合的。2030年中國人口高峰期大約是16億左右的人口,我們按比過去速度增加一倍的水平來匡算,到2030年達到50%的城鎮化率,8億多人口變為城市人口,農村還有8億多,人地關系緊張、土地承受人口過多的問題仍不能解決。而且每當我們加快城市化,都會造成土地大量減少。因此農村可能還是這樣一個小農經濟。

對“三農”問題,我們這樣強調,中國的問題是農民的問題、農村的問題和農業的問題。21世紀是農民的問題,農民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就業問題。按照國家統計公布的數據,現在農村勞動年齡人口是5個億。在這個正式公布的勞動年齡人口基礎之上,恐怕還得加個30%,因為還有半勞動力,這么算下來,農村的勞動力就有6個多億。我們的農業按照現在的生產力條件大概需要1.5億的勞動力,也就是說,還有將近5個億的剩余勞動力。這怎么不是就業問題呢?以前我們主要靠鄉鎮企業,特別是80年代和90年代上半期。就算鄉鎮企業還有1.2億的就業,農業有1.5億的就業,一共才2.7億。所以說21世紀中國的問題仍然是農民的問題,但農民的問題將主要表現為就業的問題。

三農問題的癥結在于兩個基本矛盾

一般講農業經濟科學,都是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對于農業的基本生產要素即土地、勞動力、資金的配置起調節作用。當某種要素投入的邊際效益遞減的時候,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會發揮作用。根據邊際效益遞減規律,假如土地要素的邊際效益遞減了,那么會有勞動力來替代它。假如勞動力的投入邊際效益遞減了,那么會有資金來替代它。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就叫做“優化要素的配置”,或者叫“優化資源配置”。這是所有經濟學理論的基礎,當然農業經濟科學也是這樣認識的。但就我國農村經濟來說,相對于勞動力的無限供給,任何其他要素都是價格昂貴的,因為勞動力可以不算錢。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讓中國農村的勞動力被替代出去而到那里去。拿土地要素來說,我們的土地不可能增加,還在減少。每年非農占地幾百萬畝,再加上沙化、鹽堿化的自然減損,比那個幾百萬畝還要多。人口增加,二元結構又不能打破,在這種情況下,農業生產連社會平均利潤都產生不了,因為勞動力生產率是下降的,勞動力投入產出是負值,那就產生不出利潤來。假如認定資金按一般的規律它至少要分享社會平均利潤,那么,如果農業生產產生不了社會平均利潤,資金就進不來。這三個要素怎么在現在這樣一個農業經濟科學理論框架之內來考慮它的市場配置?更何況我們相當多的資金并不僅僅只是要求一個社會平均利潤,它大量進入資本市場是要拿超額利潤的。在這樣一種不規范的投資條件之下,怎么可能讓農業增加投資?再加上如果投資增加了,而其他要素不能相應地去優化配置,那么會導致什么呢?只會導致成本上升。90年代以來,平均每年農業硬成本上漲10%。在這種情況下,怎么進行農產品貿易呢?所以我們不能簡單的照搬農業經濟科學的一般原理來解釋我們的農村經濟現象。

對三農問題,我們所有的辦法大概只能瞄準一個目標,就是如何緩解人地關系高度緊張這個“基本國情矛盾”。如果我們的政策能夠有效地緩解人地關系高度緊張的狀況,就有可能給我國農業的發展帶來一線希望。我國最基本的國策除了計劃生育之外,還應該再加上一個就是“就業最大化”。無論上什么項目,只要能夠帶動就業,那就是好的項目。另外,應該為農民安排必要的保障。因為人地關系高度緊張,土地承擔了雙重功能,既是生產資料,又是農民的社會保障依據,社會保障基礎,如果不能把土地所承載的對農民的保障功能剝離掉,那么這個土地就永遠得按人分配,因為城市不可能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短期內解決那么多人的就業問題,每增加一個農民,他沒有其他的生活來源,只能依存土地生存。50年的中國經濟的發展,部分農民生活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改善,現在問題集中在那些貧困地區或者是資源相對短缺的地區,這需要采取不同的政策,如對那些資源已經短缺到不足以維持農民生存的地方,很難寄希望于推動當地經濟發展來解決問題,需要異地扶貧,或者是國家有目的地上一些大型的工程項目,來帶動這些資源短缺地區的農民就業,以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而在中部那些傳統農業地區,就是以糧食生產、糧棉油生產為主的傳統農業地區,則要通過改變現在的農村經濟的結構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