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制完善論文
時間:2022-12-06 0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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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改革開放的幾十年里,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環境代價,而我國現行的環境稅費制度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現實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環境的急劇惡化在影響我國人民生存質量的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通過對我國實施環境稅的必要性分析,我們應該進一步調整和完善現行有關環境保護的稅種,井在學習、研究外國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開征新型稅種,爭取構建一個既有利于經濟可持續發展又能起到環境保護作用的綠色稅收體系。
關鍵詞:環保;環境稅制;構建;開征
1環境稅的概念和特點
環境稅又稱生態稅、能源稅、綠色稅收,可以看作是一種生態環境補償費,它體現了“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利用誰補償,誰受益誰付費”的生態環境保護原則。
環境稅作為一個稅種,具有稅收的一般特征,即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除此之外,它還具有自身的特點;
(1)環境稅是一種行為稅,征稅范圍廣,它運用稅收的調節作用對破壞環境、危害環境的行為加以規范、控制和管理,任何破壞環境資源和利用環境資源的行為都應納入征稅范圍。
(2)征收環境稅的目的不在于改善和保護環境。征收環境稅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增加中央或地方的財政收入,而是在于改善和保護環境。
(3)稅款專用。環境稅是出于環保的目的征收的,因此環境稅收人不能用于其他方面,只能用于環境保護方面。
2我國構建環境稅制的必要性分析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與此同時,經濟增長也付出了沉重的資源環境代價。2006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占世界的5.5%,卻消耗了世界54%的水泥,30%的鋼鐵,15%的能源,在國內,80%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國2800多個湖泊由于接納城鎮污水,大多出現水體富營養化;由于海上油田開發,油輪排污,海洋也在經受巨大的環境污染考驗,據我國環保總局的調查預計顯示,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0-2010年間年均增長4.2%,2010-2020年間年均增長4.7%,平均每年大氣污染損失近200億元,我國30%的國土面積被酸雨覆蓋,森林覆蓋面積銳減;水土流失占國土面積的16%,全球空氣污染最嚴重的20個城市有10個在中國。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不斷增強,對生態和環境的破壞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公眾壓力。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我國現行稅制存在諸多問題,對環境保護甚至于資源節約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1)增值稅,增值稅中規定,對化肥、農藥、農膜等適用低稅率,在鼓勵產品銷售和進口促進農業發展的同時,也加大了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
(2)消費稅,2006年4月11日消費稅做了重大調整,新增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項目,調整了小汽車、摩托車、輪胎的稅率,體現了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但其中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的稅率偏低,起不到抑制消費、節約資源的作用;再比如征稅范圍窄,像多種一次性用品、電池、含磷洗衣粉等日常且極易產生污染的產品并沒有納入征稅范圍。
(3)資源稅。開征資源稅的主要目的是調節企業的級差收益,而不是以節約、合理地開發資源為主要目標,資源稅的征收范圍很窄,很多稀缺和重要資源,如:森林、名貴中藥材、淡水資源等未納入征收范圍。而且資源稅率與現在的經濟發展速度不相符合,過低的稅率造成資源的盲目開采。
(4)現行排污收費制度存在問題。我國現行的環保收費制度主要是指排污收費,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繳費人的污染行為,促進企業污染治理。但它也存在以下問題;
①征收范圍較窄。它只對污水,廢氣、噪聲等五大類113個小項收費,這遠達不到控制環境污染,改善整體環境的要求。
②收費標準偏低,按現行收費標準,全國年征收額大約為512億元,而我國年環境損失約為2380億元,按現行收費標準測算的排污費收入只占環境損失的1/4還不到,這就無法保證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更無法保證對已污染環境的補償。
③征管不嚴,由于對污染環境的行為是以費的形式征收,其立法基礎薄弱,征收方式、范圍不規范,地方保護嚴重,導致征收阻力大,隨意性強,致使收入不能足額征收。
④排污費的資金使用不明。地方環保部門截留挪用資金,用作環保部門自身事業經費,少部分資金返還給企業后大多用作發展生產,而真正用于環保治污的資金少之又少。
由于現行稅制存在以上缺陷,所以建立完善的環境稅制就顯得非常必要。
3完善我國環境稅制的構想
3.1調整現行稅種
3.1.1資源稅
根據我們在前面提到現行資源稅存在的問題,首先應當盡量擴大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將森林、草原、海洋、礦藏、動植物等資源列入其征稅范圍,并對稀缺、受破壞嚴重、不可再生資源提高稅率,課以重稅。
其次,資源稅的計稅依據不合理。由于是以“銷售量”為計稅依據,開采者只從自身利益出發,不考慮市場需求和資源利用情況,盲目開采。因此計稅依據應由按“銷售量”改為按“產量”計算,這樣才能有效防止盲目投資和資源浪費現象。
在上面調整的基礎上。可以再制定必要的鼓勵資源回收利用、開發利用替代資源的稅收優惠政策,提高資源的利用率。3.1.2消費稅
將消費稅放在環境保護的角度上來看,也存在著征稅范圍窄的問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像是白色塑料制品、氟利昂、含磷洗衣粉、殺蟲劑、電池以及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料的產品都應在消費環節納稅,調節消費方式,鼓勵綠色消費。
消費稅還應進一步實現差別稅率。比如在銷售汽車時可以設立一個銷售差別稅,應視汽車排放是否達標、排放達標的程度,是否裝有環保催化裝置來確定差別稅率,以此鼓勵節能環保產品的開發、生產和使用。
3.1.3增值稅
增值稅中妨礙環保的主要問題在于進項抵扣制度。我們可以依據企業的生產性質將企業劃分為高消耗高污染或節約型低消耗等不同類型,并對各不同類型企業制定一個進項最高抵扣限額,其中高消耗高污染企業的可抵扣限額要明顯低于節能低耗企業的可抵扣限額,這樣既可以限制高耗企業無限制地輸入原材料生產,又可以體現對節約低耗企業的支持與鼓勵。
另一方面,在增值稅中,應取消不利于環保的稅收政策,如:不但要取消像農藥、化肥等易產生農業污染的用品適用低稅率的政策,而且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其征稅。
3.1.4城市維護建設稅
現在的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不再僅局限在城市,在廣大的鄉鎮郊區。環境問題和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也面臨挑戰,因此要將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擴大到鄉鎮,并將其更名為“城鄉維護建設稅”。稅率也要適當提高,使稅率的地區差異更加明顯。
3.2開征新型稅種
在調整與完善我國現行環保稅費的同時,應開征以環境保護為直接目的的新型稅種,建立起獨立的環境保護稅種。
3.2.1大氣污染稅
大氣污染稅是針對我國向空氣中排放有害氣體而征收的一種稅。由于在我國是試行階段,可以只對超過一定規模的排放源進行征收。而且大的排放企業要安裝測量廢氣的裝置,便于對其測量計稅。對于安裝催化裝置或在節能減排方面進行研究的企業要給予稅收優惠。
制定以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物質為稅基,稅率視污染源排放量以及排放濃度和種類來劃分。對于污染集中的排放源,可以以排放量計征,對于污染源分散、不好控制排放量、監測成本高的,按照排放物的濃度和種類計征。
3.2.2水污染稅
水污染稅是針對直接或間接污染水資源的企業和家庭征收的一種稅。對于企業,可以由環保部門實地測量,按照抽取污染物的濃度、成份等指標劃分差別稅率。低于一定指標或裝有凈化設備的企業應給予免稅等優惠措施。
因為家庭的用水絕大部分是以污水的形式排出,可以依據家庭的實際用水量來計征水污染稅,這樣既達到了節約用水的目的,又籌集了治理污水的資金。
3.2.3固體廢棄物稅
像塑料袋、一次性相機、飲料容器、電池都是固體廢棄物,都應征收固體廢棄物稅。對于這些廢棄物我們可以從量計征,將稅款計人售價后在消費環節征收。而對于垃圾這種特殊的固體廢棄物,我們可以采取歐盟的做法,按照企業或家庭丟棄垃圾的重量征收服務費,用于政府或污物處理公司收集、處置此類廢棄物的費用支出。
3.2.4噪聲稅
現在人們對生活質量和居住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是噪聲源反而越來越多,它嚴重干擾了人們的生活,在實施初期可以先將噪聲稅鎖定在幾個特定的場所。飛機噪聲,可以按照飛機的著陸次數計征;工地噪聲,可以根據工程規模大小、作業時間長短等因素來計征,汽車噪聲,則按用途以輛為單位定額征收。
3.2.5垃圾稅
(1)生活垃圾稅。生活垃圾是以單位或個人家庭為單位來征收,在征收初期為了便于征收可以按照家庭人口數量和單位規模來制定定額稅。
(2)工業垃圾稅,我國的工業垃圾集中在大型制造企業,如機械設備、石油化工等行業,工業垃圾稅以我國境內的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排放的各種工業垃圾為課征對象,以排放垃圾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為納稅人,對不同種類需用不同方式處理的垃圾采用不同的征稅方法。
(3)電子垃圾回收稅。這個稅種是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電子產品以驚人的速度更新換代而應運而生的,電子垃圾像廢舊電腦、家電、手機等,成為目前世界上增加速度最快的垃圾,由于它們中含有鉛、汞、鉻等有毒物質,如果處理不當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所以。應盡快制定電子垃圾強制回收法規,讓消費者在購買電子產品時繳納回收稅。政府可在大中城市設立電子垃圾回收中心,將征繳的稅款用作垃圾的回收、再利用或處置的費用。
3.2.6農業污染稅
我國是農業大國,對農藥和化肥的使用較多。為保護生態環境應選擇性的對農藥和化肥征稅,針對目前市場上無機農藥和化肥的大量使用,而有機農藥和化肥的使用范圍狹小的不利狀況,為保證可持續發展。建議對無機農藥和化肥的生產征收一定量的農業污染稅,用所得稅款設立專項基金,對從事有機農藥和化肥研究的企業實施無息貸款或直接進行財政補貼,壓低有機農藥和化肥的價格,從而推廣有機農藥和化肥的使用范圍,保護生態環境。
通過以上調整完善現行稅種、開征新型稅種,我國的環境稅制已初步完善,這不僅能有效改善我國的生態環境現狀,而且可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健康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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