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誠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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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fā)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tǒng)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yè)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guī)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guī)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筆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誠信還應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力,管理社會事物的過程中,在沒有任何法規(guī)制度或具體契約約束的情況下,也能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自覺做到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平、公正;維護公眾的利益,做到敢說真話,反對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部門在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決策、命令的過程中,因能夠嚴格地依法行政,使國家的法律、規(guī)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貫徹實施而取得的來自公眾的信任。
二、政府誠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現
政府誠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該沿著誠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進的過程中卻發(fā)生了誠信品質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著名的評論家所言:如果一個社會正大聲疾呼什么,迫切需要某種東西時,那就表明這個社會正嚴重地缺乏此種東西。的確,當前各地方政府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發(fā)生了種種嚴重缺乏誠信的現象,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損。筆者認為,政府誠信缺失主要有兩方面:即作為政府集體的誠信缺失,如決策的隨意性和不連續(xù)性、行政缺乏透明、政府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等;和作為政府官員個人的誠信缺失,如政績工程、貪污腐敗、濫用職權、個人主義、主觀主義等。以下筆者將擇其主要幾個問題通過幾個案例來說明。
案例1.政策朝令夕改五百萬投資打水漂汽車站更加混亂
“貸款幾百萬投資搞項目,沒想到最后是這樣一個結果!”談起在資興市和朋友興建興寧汽車站的項目,姜元卿連稱傷心,表示無法接受這樣朝令夕改的政策。
湖南省資興市興寧鎮(zhèn)是資興市東部十多個鄉(xiāng)鎮(zhèn)進出市區(qū)惟一的交通要道。為徹底解決城區(qū)內交通擁堵狀況,2003年,興寧鎮(zhèn)政府通過招商引資與郴汽集團資興分公司達成協(xié)議,作了《關于興建興寧汽車站的報告》的批復,并在2003年7月15日下發(fā)了《資興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整頓規(guī)范客運市場的通告》。政策明朗后,投資商姜元卿和廖小平經行業(yè)主管部門及資興市政府批準,于當年在已破產的原資興市閥門廠投資500多萬元,改建二級乙等興寧客運汽車站,可同時停放40輛客車,滿足了興寧鎮(zhèn)過往200余班次客運車輛的使用要求。車站建成之后,興寧鎮(zhèn)政府及市交警大隊也在東門口等路段設立了禁停標志。然而就在此時,事情卻突然有了變化。在車站建好的前20天,即2004年9月21日,資興市人民政府下發(fā)了《資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興寧鎮(zhèn)城區(qū)交通管理的通告》,規(guī)定自10月11日起正式啟用興寧汽車站,所有客運車輛應當進入興寧汽車站經營,實行統(tǒng)一排班、統(tǒng)一售票、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度。可文件同時又規(guī)定在東門口設兩個停靠點,并稱:在此“只下不上”如此一來,資興市政府的文件自相矛盾,前后不一。按照設計和安排,每天應有5000人左右的流量,但車站實際上只有1000人~3000人流動。這樣一來,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興寧鎮(zhèn)城區(qū)的交通堵塞現象,反而使城區(qū)內的交通狀況更加復雜秩序混亂的局面。對投資商而言也損失慘重,站內建成的、位于城鎮(zhèn)中心的幾十個門面無一售出,連出租都少有人問津。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新車站旁邊的溫州“金廈商業(yè)街”建設項目工程部總工程師說,他們投資數千萬元興建的這個工程,南邊靠近興寧新車站,現已改建完畢。投資這個工程項目當時就是考慮利用車站的優(yōu)勢,建設一條優(yōu)美、熱鬧、繁榮的商業(yè)街。現今,政府改變政策,決定對新車站不予利用,這對“金廈商業(yè)街”的投資建設帶來了巨大打擊。③
以上材料反映了當前政府誠信缺失的一個重要方面:政策缺乏穩(wěn)定性和連續(xù)性。這種政策的朝令夕改,隨意行政使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眾所周知,決策是政府行政活動的起點,也是政府信用的核心。作為公共管理機關和人民利益代言人的政府,其行為必須對廣大人民負責。而當前,有些基層政府在決策時不從實際出發(fā),不深入調查了解情況,不講究科學,憑經驗和習慣辦事,致使決策失誤,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而且這些損失并不僅僅局限于當前的可以計算的損失,還應包括未來的許多無形的損失--政府為其缺乏誠信而付出的代價。僅就上述材料而言我們可以想見投資商姜元卿以后再來資興市投資的可能性是極小的。而且資興市政府的這種不誠信行為一經媒體爆光后其它想來該市投資的企業(yè)或外商也會望風而逃的。有些朝令夕改是由于制定政策缺乏規(guī)范使得政策易變;而有些朝令夕改則是根源于一些政府官員的官本位意識和家長作風,他們認為政策符合本地區(qū)或某一部分人利益就貫徹執(zhí)行,認為政策不符合利益訴求就立馬下令廢止,絲毫不考慮廢止的機會成本。尤其是未考慮到政策的不確定性易使人們對未來缺乏信心,從而使政府的信用在百姓心目中受到削弱。
因此為避免政府朝令夕改、出爾反爾的隨意性,必須使政府的職能分工、行政程序、行政收費、行政審批法定化。通過構建法制政府,有效地避免政府權力部門化、政府權力地方化等不良現象。政府應維護公共利益,敢于對公共決策失誤負責。案例2.地方保護主義拷問政府誠信
2005年5月,國家環(huán)保總局通報了內蒙古通遼市一家公司環(huán)境違法問題,該企業(yè)嚴重違犯國家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當地政府不僅沒有及時制止,反而免收該企業(yè)的排污費,甚至明文要求對企業(yè)進行檢查須事先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進入,而在環(huán)保總局組織的一次整治違法排污企業(yè)行動中,竟然清理出了208件基層政府制定的地方保護的“土政策”。④
以上材料中企業(yè)違反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造成了污染,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卻被有的地方政府以看起來“合法”的文件“保護”起來。個中原因,一則是扭曲的發(fā)展觀,片面強調以經濟增長為核心,政績考核機制忽視了對環(huán)境成本的核算,忽視了作為地方政府應對國家對人民承擔的誠信道德責任。二則沒有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提供“保護傘”的缺乏誠信的官員沒有受到應有的處分。為了保護地方企業(yè)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違反國家規(guī)定,巧立名目,為自己的“子弟兵”提供保護傘。這幾年,僅《焦點訪談》就報道了很多事例。如江蘇宿遷市某區(qū)曾為保護當地的高價啤酒,收取外地啤酒貼花費0.2~0.5元/瓶,使其無利潤。還有云南某地為了讓農民把蠶絲低價賣給政府指定的公司,竟然到處設置關卡,禁止農民把蠶絲按照市場價賣給其他企業(yè)。地方保護主義往往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讓自己的企業(yè)“吃好喝好“,維持地方財政支柱的穩(wěn)定,但背后往往存在著官商勾結、存在著政府部門的部門私利。這樣保護來保護去,最后不僅僅是破壞了國家法律的嚴肅性、損害國家的整體利益,其實,在地方保護主義這張?zhí)搨蔚拇笃煜略摰胤饺嗣竦睦嬉参丛嬲玫绞裁础氨Wo”,受到保護得到利益的是相關的政府部門官員及其利益集團。這樣所謂政府誠信僅僅就是對這部分人而言的“誠信”。
案例3.透明行政公共危機考驗政府誠信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境內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胺苯車間發(fā)生爆炸,百噸苯類污染物流入松花江,悄悄向下游流動。雖然環(huán)保部門次日即測出水體苯超標108倍,但直到爆炸案發(fā)生5天后(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和環(huán)保局才把產生污染的信息通報給黑龍江省政府和環(huán)保局。通報送達后第3天(11月21日),哈爾濱市政府一日連發(fā)兩個原因完全不同的停水公告,先稱“對市區(qū)市政供水管網設施進行全面檢修并臨時停止供水”,后稱因吉化爆炸事件“預測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來水的污染,市區(qū)市政供水管網將臨時停止供水”,兩公告唯一相同的信息是“停水時間約為4天”。11月23日,國家環(huán)保總局有關負責人通報說,受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響,松花江發(fā)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同日,黑龍江省政府向媒體通報污染實情,吉林省副省長也對哈爾濱市民表示“慰問和深深的歉意”。這時距污染發(fā)生已經10天,此前松花江流域的人民和全國公眾還一直蒙在鼓里。⑤
哈爾濱水污染事件中,由于剛開始的信息封鎖、隱瞞,吉林當地的環(huán)保部門沒有及時就爆炸對當地環(huán)境和松花江水的影響發(fā)出權威的信息通報,信息的不通暢不可避免地導致各種謠言的產生,導致了人心惶惶,社會出現不穩(wěn)定的因素。政府于同一天連續(xù)了自相矛盾的通告,使得公眾不得不去猜測揣度,信息的不透明給各種謠言提供了生存的可能,而謠言能夠對社會心理、民眾情緒產生極大的干擾,影響人們的價值判斷,進而造成社會秩序混亂,影響社會穩(wěn)定。公眾是支撐社會發(fā)展的最主要力量,如果他們連與自己休戚相關的信息都無從得知,或者得到的是失實的信息的話,他們還能相信政府,還能致力于社會的發(fā)展嗎?經驗表明,危機來臨之際,讓維持社會秩序的力量扎根于民眾之中,及時公布事實真相,滿足公眾的知情權,表明政府不把公眾看做簡單的管理對象,而看做是解決危機的依靠力量,這才是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最關鍵策略之一。
案例4.不規(guī)范、不準確的政府統(tǒng)計信息與誠信政府
2004年7月,國家統(tǒng)計局計算上半年GDP增長率為9.3%,但各省市統(tǒng)計局上報的數據加權已經達到13.5%,相差竟達4.2個百分點;而經濟總量(GDP總額)中央與地方的數據竟相差19.8個百分點。⑥
上面反映的不規(guī)范、不準確的統(tǒng)計信息不僅存在于國家統(tǒng)計數據與各省市統(tǒng)計數據之間,同時在各省市與各基層政府之間更是普遍存在。我國目前的宏觀數據來源于政府,屬政府行為,其本身就代表著政府的公信力,是不能摻雜半點虛假的,虛假不僅帶來信息失真,導致經濟損失,更重要的是影響政府信用。公眾面對由政府的不規(guī)范、不準確的統(tǒng)計信息,往往是感覺難以適從,是相信好呢,還是不能相信?明知是假的去相信就如睜著眼睛說瞎話,而如果連政府的數據信息都不相信的話,那么他們該去相信誰呢?可見,政府信息統(tǒng)計不規(guī)范、不準確也是影響政府誠信的一個重要方面。
與統(tǒng)計數據有關聯(lián)的是近些年普遍盛行的注水數字,因為上級政府部門往往是將下級上報的年終數據作為考核下級的主要指標,于是下級為了撈政績以便升官發(fā)財就大肆地往數字里注水或偽造數據,特別是當一些人這樣做不但沒受到應有的懲罰反而蒙混過了關甚至因此升官后,這種注水數字、官出數字現象更是愈演愈烈了。老百姓也就對這種數字嗤之以鼻,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任度愈是直線下降了。
案例5.公務員濫用職權與政府誠信
一個鎮(zhèn)政府的吃喝帳
2004.10.9招待縣協(xié)作辦來人169元
2004.10.9縣協(xié)作辦主任一行220元
2003.6.15石坎工業(yè)經濟發(fā)展公司170元
2003.10.4接待法庭處理山莊事宜138元
2003.11.29縣宣傳部來人160元
2003.11.12縣組織部來人190元
2003.12.19縣人事局來人223元
2004.1.25老干局來人139元
2003.10.2招待惠州市中級法院來人485元
2003.11.8縣來人198元
………
這是廣東博羅縣石壩鎮(zhèn)一家名叫“友好”的個體酒樓保存下來的尚未兌現的就餐發(fā)票,總共352張,時間從2000年至2005年初,總數約10萬元(上表為部分賬目)。債主是酒樓老板周振成,欠債人是石壩鎮(zhèn)政府及下屬單位。對用餐的原因分類,80%是招待上一級政府部門,還有媒體記者,其次為工作餐與會議餐如計劃生育辦公室加班等,還有個別是招待前來考察投資環(huán)境的港商、本地客商以及鄰近政府的官員。無獨有偶,石壩鎮(zhèn)干部吃垮的飯店還不止“友好”一家。在2005年5月3日《南方農村報》頭版頭條刊發(fā)題為《石壩干部吃垮一家飯店》的文章后,又有三家飯店老板向記者披露了當地干部公款吃喝的內幕。⑦
受到傳統(tǒng)觀念的支配,一些政府公務員以為自己就是“官”,認為政府權利可以隨意行使不受制約,甚至認為為了公共利益行使職權可以不考慮信用問題,以至于自以為是為所欲為。在許多方面,法律約束也常常顯得蒼白無力,這其實是與某些官員仗著自己手中有行政權力,藐視法律的特殊心態(tài)有關。上述材料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有些地方官員從沒想到自己應該有服務意識,反而是以為當官就是該享受的。他們吃喝抽賭、惡意欠帳、從吃飯店的吃喝款、到欠工程款,無所不包。相當多的基層政府部門吃了百姓吃企業(yè),吃了企業(yè)吃教師,吃了教師吃救濟。更讓人不可理喻的是一邊竟相欠款,一邊是許多政府官員拿著公款去各處著名賭場揮霍,一擲千金,絲毫沒有想到他們花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如此不體恤民眾的官員如何讓百姓愛戴?由這樣一些完全沒有服務意識的、貪污腐敗的官員組成的政府怎樣博得人民的信任呢?要知道官員不講誠信,不僅是個人信用的喪失,更使政府在喪失信用的同時,也失去了民心。由此,針對上述情況,正如筆者在前面對誠信政府的界定著重主體方并強調政府誠信應主要通過其代表--公務員自身的誠信來表現。每一個公務員切實把為人民服務理念牢記心中,通過為人民服務過程中的點點滴滴來樹立一個誠信的政府、服務型的政府。
三、構建誠信政府的路徑選擇
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就像一座金字塔,下面是普通民眾,上面是政府,如果金字塔的塔尖歪了,作為塔基底下的每一個人都會跟著尋找自己的方向,整個金字塔就會不復存在。政府誠信具有公權效益。政府誠信有問題,危害極大,因為政府在社會和公民當中所處的位置比較特殊,比較重要,所以政府的誠信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誠信,它的誠信要得到認可和尊重的話,公共政策的誠信就比較順利和成功。如果政府的誠信受到質疑和挑戰(zhàn),那么公共政策的貫徹就要打折扣,公權的合法性就要受到威脅。政府誠信還有一個擴散的效力以及示范效力。對一般社會公眾而言,政府誠信具有示范效力。所以,發(fā)生了政府誠信危機,整個社會的誠信不但減少了主導,而且還會削弱甚至喪失基礎。因此,社會要成為誠信的社會,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誠信的典范,也就是說,信用建設須政府先行。總之,只有政府首先作好了誠信的表率,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創(chuàng)建才有希望可言。
《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強調:"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政府、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都要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行為準則。"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因此,我們只有努力構建誠信政府、負責任的政府,才能夠構建起和諧社會,才能取信于民。總結上面的案例,筆者認為誠信政府的構建主要有以下幾條路徑:
(一)強化政府官員的誠信意識
政府信用缺失的根源就是政府官員缺乏信用意識,缺乏施政的誠信理念,因而,提升政府誠信首要是提高認識,進一步明確政府組成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責,要言必行,行必果。政府應倡導和加強信用教育與宣傳,培養(yǎng)政府官員的誠信觀念、誠信意識和誠信道德"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提高政府官員的法律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這些不僅能夠為經濟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信用環(huán)境和法治環(huán)境,而且也有利于激發(fā)政府官員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強化政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法律意識;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樹立規(guī)則意識,嚴格按規(guī)則辦事,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二)推進公務員承諾制度
公務員的素質決定著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全面提高國家公務員整體素質,是建設誠信政府的人才基礎,要建設一支遵守紀律和職業(yè)道德,誠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獻的公務員隊伍。此外,要建立公務員信用承諾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形成高效、廉潔、誠信的行為規(guī)范。承諾制還需要相關制度配套,為此,制定一套較為完善的對公務員承諾制度的獎勵、懲罰和監(jiān)管的制度顯得尤為迫切,藉此將公務員承諾制落到實處,使公務員一諾千金,增強執(zhí)政為民的責任感。
(三)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堅持政府科學民主決策
各級政府要全面履行職能,在繼續(xù)搞好經濟調控、加強市場監(jiān)管的同時,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特別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種突發(fā)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
行政決策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據法定權力履行職能對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做出決定。因此,建立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機制至關重要。通過進一步完善聽證制度、公眾參與、社會公示、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提高政府決策透明度,促進政府決策與公民知情權的統(tǒng)一,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凡是政府在決定重大事項特別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涉及社會突出!敏感問題時都應當說明政府決策的道理。所有重大決策,都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進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由集體討論決定。
(四)建立政府信用考評機制
政府要逐級建立政府信用考評機制,上級政府負責對下級政府的信用考評,本級政府負責對所屬部門的信用考評,國家工作人員的信用考評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在公務員中推行個人信用評級,考評結果作為其參評先進的依據,個人考評結果則作為本人晉升、晉級的依據。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任期制,要按照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領導職務,規(guī)定不同的任職期限、屆數、最長任職年限,并明確任期屆滿時的考核、評價標準,根據考核結果決定領導干部的進退去留。只有不斷完善政府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機制,才能從根本上阻斷地方政績考核的利益驅動。
(五)透明行政,完善政務公開制度
公共信息信譽與維護公民知情權的高度統(tǒng)一,是提高政府信譽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眾,取悅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費的途徑就是開放政府信息,開放公眾參與政府政策制定過程的渠道;加緊出臺信息公開法、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努力打造透明政府政府;要簡化程序,設立一門受理、一條龍服務的辦事窗口,明確辦事時效,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目前許多地方政府已經或正在制定和實施新聞發(fā)言人制度,經常政務信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健全政府誠信的監(jiān)督和制約機制
加強對行政執(zhí)法的層級監(jiān)督和行政系統(tǒng)內部的執(zhí)法監(jiān)督,并把行政執(zhí)法置于人民群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之下;健全人大監(jiān)督的法律制度,加強人大自身建設,落實監(jiān)督內容,完善人大的質詢制度、代表視察制
度、信訪制度;加快司法體制改革,如賦予司法機關真正獨立的權力和地位,盡快出臺完備詳盡的反貪污法、監(jiān)督法等;加強政府系統(tǒng)內部監(jiān)督,支持監(jiān)察、審計部門依法獨立履行監(jiān)督職責;提高人民群眾的民主法制意識和監(jiān)督意識,營造社會監(jiān)督的良好氛圍,盡快出臺新聞法,擴大輿論監(jiān)督的獨立性,限制和約束失信行為,督促政府取信于民。
第六,強化政府失信懲戒法治
盡快制定建立失信責任追究和賠償制度,建立剛性的政府失信懲戒機制,如把政府官員的失信行為作為其政績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責任追究機制,避免由于政府失信的責任主體缺位,以政府集體名義做出的行政行為成為政府官員相互推委責任的借口;落實信用責任主體,把失信的懲戒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政府官員頭上,防范以及制止政府官員的隨意失信;對失信的行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及經濟責任,并給予受損方一定的補償;對嚴重的政府失信行為要采取行政、經濟、法律等綜合懲治措施;特別惡劣的,要堅決追究失信者法律責任。比如,切實落實各級政府的償債責任制,建立償債資金,盡快解決一些地方政府因擔保及亂投資等造成的債務問題。實行執(zhí)法責任制和執(zhí)法過錯追究制,完善并嚴格執(zhí)行行政賠償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侵權要賠償。建立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懲處腐敗分子;加大懲罰措施以提高腐敗行為的風險成本,一旦查獲,讓之傾家蕩產,使之產生不敢貪的畏懼心理。政府不僅要從嚴治政,還要賞罰分明,所以有必要建立守信獎勵的制度和機制,以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損的社會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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