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額信貸風險防范論文

時間:2022-04-19 0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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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小額信貸風險防范論文

【摘要】在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與農民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是農村金融的絕對主力軍,而它對農戶的小額信貸業務卻發展緩慢。本文就農村信用合作社對農戶提供的小額信貸的特殊性出發,對其風險進行了簡單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風險防范對策。

【關鍵詞】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信貸風險防范

經過6年的實踐,中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無論從數量、影響程度還是機構的合法性來看,已成為我國小額信貸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國小額信貸制度的總體特征。從制度績效來看,該信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農村金融的空白,豐富了農村信貸制度的內容,對農村金融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著中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發展,其風險也日益凸顯,嚴重影響了小額信貸業務的正常健康發展。因此,研究我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的表現,構建其防范對策,對化解農村金融風險,確保金融和社會穩定,解決扶貧與追求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小額信貸業務的現狀

1、中國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

自1999年開始,國有銀行大規模撤離縣及縣以下基層機構,目前仍在農村開展業務的國有銀行分支機構寥寥無幾。隨著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從縣域經濟以下撤退,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也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與農業農戶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

從圖1中我們可以看到,從2000年開始,中國農村信用社的農業貸款占整個農業貸款的比例不斷提高,到2004年達到了近50%,超過農業發展銀行成為主要的農業資金來源,農村信用社逐漸成為農村金融的絕對主力軍。

2、農信社的小額信貸比例不斷下降

針對如何解決農村信貸的問題,農村信用社借鑒國際通行的農戶小額信貸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續制定了《農信社農戶小額信貸暫行辦法》,全面落實農戶小額信貸。但從目前情況看,農村信用社的小額信貸占信用社農業貸款份額仍比較小,發放貸款的覆蓋面較小,農業貸款的增長與農戶小額信貸的增長還不成比例,農戶小額信貸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現了下降,例如2004年農村信用社發放小額貸款1678億,而2005年卻減少到1578億。

從圖2中可以看出,農信社的小額信貸在農業貸款中的比例逐漸下降,這與國際上其他成功國家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趨勢背道而馳。究其原因,隨著小額信貸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廣泛開展,其風險也日漸暴露出來,絕大部分信用社貸款的回收率較低。因此,有些農信社因畏懼風險而不愿向農戶提供此類貸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許多額外條件,大大降低了農戶申請小額信貸的積極性。還有的農信社干脆對小額信貸采取消極應付的態度,農民貸款難的問題仍然未得到改善,農信社與農民之間的信任與合作關系再次受到了嚴峻的考驗。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信貸的風險表現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額信貸不但具有一般農業貸款的風險(如自然風險、市場風險),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農業貸款不具備的風險。正是這些風險的存在,使得農村信用合作社產生“惜貸”的行為。這些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道德風險

與其他貸款不同,小額信貸以其“無需提供貸款抵押”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扶貧功能,降低了抵押過程中所需的各種成本。但其缺陷是農信社對“無需提供貸款抵押”要承擔一定的道德風險。道德風險因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從農村信貸機構方面看,有的農村信貸機構內部管理機制不完善,沒有形成對信貸人員行為的管制和激勵機制,有的農村信貸機構人員素質低下,不能很好地處理小額信貸資金發放和收回過程中的調查、計劃、決策、信息處理和風險管理工作,這是導致道德風險的重要原因。從農戶方面看,由于受小額信貸無抵押的影響,農戶產生依賴思想。一部分農民習慣性地認為,小額信貸是扶貧貸款,是“救濟款”,是不需要償還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貼息貸款,還款意識薄弱,抱著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數農戶從貸款一開始就無還貸念頭,存在惡意拖欠行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農民會效仿自己的鄰居、親朋好友惡意拖欠貸款,甚至不理解主動還貸的行為。還有個別農戶把借來的小額信用貸款轉手放高利貸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證、身份證,冒名借用小額信用貸款。有的“湊零為整”,最終使貸款集中于一家一戶。種種情況說明由農戶所引發的道德風險不容忽視。

2、利率因素

國際上成功小額貸款的存貸差要高達8%-15%左右。在中國,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組織來發放小額信貸,加之貸款的方式也較國外簡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國外同類貸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農村信用社資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況下,貸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項目自負盈虧。而從實際執行結果看,我國絕大多數小額信貸項目執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沒有從財務自立和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一個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況下,借貸者可能不注重貸款使用的效率,從而導致了高違約。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雖對農戶有利,卻易被非農戶或其它部門分割搶占,引發各種腐敗現象。這樣,真正需要低息扶貧貸款的農戶卻得不到貸款,而那些富裕農戶、工商業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貸款。他們在獲得貸款后往往并不運用于生產經營,或者把錢存入銀行以獲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場利率或灰色市場的高利率轉手貸出就能獲利。結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條件下,社會各階層都會出來爭奪這份資源,往往使貸款難以到達真正的貧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難以產生精心經營的壓力和動力。

3、信用評定制度不健全

小額信貸理論認為,農信社貸款對象應是具有一定還款能力和還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階層,我國目前對還款能力和還款愿望的評價是以農戶信用等級高低為標準的。因此,農戶信用等級評定的準確度與真實度成為決定還貸率高低的重要環節。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信用檔案資料不夠準確及時,評級帶有盲目性;信用評價受多方干擾與影響,如村干部照顧關系評級,帶有明顯的偏向性,虛報數據和信用等級;評級缺乏復審,呈單一性。信用等級不準確,貸款額度核定不科學,甚至可能造成不夠條件獲得貸款的人也借此獲得貸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會在協助農信社工作的過程中,認為信用的評定是一件有責無利的份外之事,還有些地方為了獲得“信用村(鎮)”的榮譽稱號,在信用評定工作中不嚴格把關,這給小額信貸埋下了極大的風險隱患。

三、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防范對策

1、建立和完善小額信貸的激勵機制

一是對農戶的激勵。信用社可根據農戶信用等級狀況和還款情況,建立動態的數據資料庫,對按時還款的農戶給予更優惠的服務。二是改變農信社對信貸員的單一激勵機制,即由單一的負激勵轉變為正負激勵機制并舉。目前,許多農信社實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賠)制度,貸款損失由信貸員賠償,這雖然不失為強化風險管理的一種有效手段,但在實踐中由于信貸人員的責權利不對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殺了信貸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最終導致小額信貸業務嚴重萎縮。因此,要進一步完善責權利相結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對信貸員實施一定的懲罰制度,又要實施獎勵制度,只有雙管齊下,才能保證較高的收貸率。三是對信用社的激勵。人民銀行對收貸率高的信用社應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給予更大的靈活性,在再貸款的安排上給予更優惠的條件等。

2、確定合理的小額信貸利率

要讓參與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贏利,這是這些金融機構愿意擴大并持續提供小額信貸的根本保證。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逐漸深入,銀行商業化的程度提高,一個不可回避的現實是如果農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項目中長期處于虧損狀態又得不到有關部門的補助,那么目前開展得轟轟烈烈的小額信貸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規模地深入發展下去。要使參與小額貸款的金融機構賺錢,國際經驗證明最關鍵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額信貸與銀行一般貸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額度小、成本高的特點,因此較高的存貸差才能彌補操作成本。

這里似乎有一個悖論,一方面開展小額信貸的目的在于支持農業、幫助弱勢群體,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們應該指出農村信用社的小額信貸是商業貸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貧款,不虧損經營是最起碼的商業要求。其次,國內外各種調查幾乎一致顯示,對于農民來說,他們更關心的是能否借到錢,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額信貸為例,高一個百分點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這一個百分點對借款者來說不算什么,但對農村信用社來說卻是愿不愿意大規模開展小額信貸的關鍵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級評價制度

農戶個人信用是信用社發放小額信用貸款的依據,是控制信用社貸款風險的基本要求。第一,要進一步完善信用評級指標體系,統一操作規范,提高信用評級的層次和質量,整體推進農村的信用環境建設。第二,要加強與村委的聯系,村委會是信用社與農戶之間建立信貸關系的橋梁和紐帶,當資金緊缺時可以幫助農戶和信用社建立信貸聯系,為農戶和信用社取得“雙贏”的效果做出貢獻。由于村“兩委”比農信社信貸員更了解本村農戶經濟狀況,他們參與信用戶評定和授信額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貸風險。同時,由于信用戶評定和授信額度由農信社、村“兩委”和村民代表等集體核定,并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貸過程中的內部道德風險和信息不對稱。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級評價的硬件投入,健全資料檔案,逐項認證審查核實,并且對農戶的信用檔案實行電子化管理。農戶資料要真實、全面、準確地反映農戶實際情況。第四,要明確評級責任。農戶的基本狀況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組干部負責審查把關,并簽字負責,信用等級初評由信貸員負責,避免因不負責導致的評級不準確。第五,要嚴格按照評級標準,評定農戶信用等級,對所有農戶都采用統一的標準,以確保評級客觀公正。

四、結語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主力軍作用,真正體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徑,也是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方式的一項重大改革。近年來的實踐也充分證明,農戶小額貸款對有效解決農民貸款難、支持“三農”經濟發展及提高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效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也存在多種風險。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事業正在從起步階段向成長階段過渡,如果我們能夠正確引導,注意風險的防范,小額貸款必將在我國的扶貧事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而進一步推動我國扶貧事業的發展。

(注: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基金項目編號05CJL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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