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學中辯證統一思想探究論文
時間:2022-03-04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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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統一
統計學為探索隨機現象統計規律性,必須正確處理必然性與偶然性之間的辨證關系。在總體中諸個體某種數量標志表現偶然,而諸標志值平均則為必然。重復測量某種同一客體出現不同的數值屬偶然,而同一客體本身真實數值則為必然。必然性通過大量偶然性的數量差異為自己開辟道路。統計研究中經過綜合平均,將大量偶然性所形成的數量差異,互相抵消,顯露出平均則為必然。必然性與偶然性的對立統一關系在統計抽樣調查問題上表現極為明顯。客觀事物極其復雜,表現千差萬別,同一總體各單位的數量差異也非常大,從個別單位,往往因偶然因素的影響而無法探索其本質和規律性。然而,通過大量觀察,排除偶然性因素影響,就可暴露出事物的真象,顯現其本質。在進行抽樣調查時,只有隨機抽取的個體足夠多,消除諸多偶然因素影響,才能通過抽樣總體的數量特征正確地推斷總體的數量特征。
2共性和個性的統一
實踐和科學都證明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矛盾著的事物是普遍存在的,況且同一事物或過程的矛盾有其共性。而對于每個事物或過程的矛盾也各有其個性。因此說,共性和個性的關系就是一般與特殊或普遍與個別的關系,它們是辨證統一的關系。統計學中存在著各種矛盾,每一矛盾具有不同特點。在統計認識中,個體的差異性中蘊含著總體的同一性。統計方法就是運用科學的手段抽象掉各個個體的差異性,探求總體的同一性,并用差異性去標志同一性的內在質量。差異性是統計產生和存在的前提,沒有差異性就沒有統計;而同一性則是統計的目的,為了求得同一性才需要進行統計。因此,統計研究要運用大量觀察法與個別觀察法相結合使用的統計方法。
統計研究中運用大量觀察法,實現從個別到一般,從個性到共性的認識過程。同時,根據共性寓于個性之中的對立統一規律,統計研究在大量觀察的基礎上,運用個別觀察所搜集的資料來說明總體的基本狀況和發展趨勢,使認識更深刻、更具體。
矛盾的共性與個性的對立統一規律指導統計研究必須是將統計中的平均數與分組法結合,用組平均數補充說明總平均數,用反映現象的離散趨勢的變異指標與反映現象集中趨勢的平均數結合使用,以使研究更全面,更完善。
3整體與局部的統一
統計學的研究著眼于總體,著手于樣本,立足于個體;同時從總體出發,分解剖析,認識局域(類、層、組)甚至個體,并對其進行調查研究,觀察計量,搜集資料。接著對個體的調查所獲得的資料進行計算分析,或歸納演繹,用樣本來推斷總體,達到對總體的系統性認識。即為“統而計之”和“計而統之”的總和,以實現以統定計,以計達統的目的。所以,統計學的思維是一種系統思維,要求一切認識對象不僅它本身作為一個整體來認識,而且它還要作為某個更大系統的要素來認識。這種對系統客體的“主體”認識,是一種對研究對象進行整體性度量的系統思維方式。
因而,統計認識充分體現了整體和局部的有機統一,這是統計研究的一大優點,也是統計認識比較接近客觀、真實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它認識方法往往是就某一要素而研究某一要素,就某一系統而認識某一系統,忽略或沒有充分重視各要素的整合作用和系統環境對系統的制約作用。
4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統一
從統計認識過程而言,充分體現著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對立統一的關系。定量分析研究是統計研究的特色所在,但統計的定量分析不是純粹數量意義的,即不是就數量論數量,而是基于所研究事物本身的特點,并且從所研究事物的有關聯系或現實背景中,緊緊扣住認識所研究事物內在本質這一主題來展開的,他注重的是定量分析背后的具體含義和意義,這也正是統計學與數學的區別所在。那么統計研究怎樣才能通過數量來體現其具體含義與現實意義?這就必須結合定性分析,即以定性分析為起點,并以定性分析為終點。具體來說,統計研究總是按照“初步(感性)的定性認識——客觀科學的定量認識——高級(理性)的定性認識”這一過程來進行的,即從定性開始,確定認識事物有關方面的指標,經過定量過程,搜集,整理,進而對其分析研究,上升到更高的認識,深入認識事物的質,完成定性認識。統計認識活動遵循質與量對立統一規律,從初始的定性入手,依設計的科學的方案一整套統計指標體系,按要求搜集有關數據資料,經過整理和分析對比,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性。也就是說統計的定量分析是人類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實現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這個飛躍的重要途徑,是避免產生認識主觀偏差的重要手段。
因此,統計研究最終是為人類定性認識服務的,是為了定性認識才進行定量分析研究的,前面所講的統計的方法性、應用性也正體現在這里。實際上,如何才能真正做到統計研究的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的統一,才是需要我們關注的重點。所以,我們需要不斷地探求質與量變化的規律和界限,研究質的規定性與量的規定性的關系,將質與量同一與度中,即量的規定性定性于度中,質的規定性定量于度中,以實現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真正統一。
5分析與綜合的統一
在統計研究過程中,分析和綜合是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性的一個基本方法。統計認識活動的根本目的是在各個局部進行剖析的基礎上達到對總體的認識,揭示其本質和規律性。
所謂分析方法,就是把研究對象分解為若干組成部分,并分別加以研究,從而認識事物的基礎或本質的一種思維方法。任何事物的整體都是有若干組成部分構成的,將客觀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分解成各組成部分,分別研究其結構與功能、各部分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特點以及在各種外界條件作用下所表現出來的事物的屬性和特點,從而達到對事物本質及內在規律性的認識之目的。可見,分析方法是以客觀事物的整體與部分關系為客觀基礎的。在統計研究中諸如分組分析、因素分析、因果分析、結構分析、定性和定量比較分析、比例分析等等。這些分析在人們的認識中起著重要作用。但是,要把分析所得到的認識變為對整體的認識,揭示整體的本質和規律性,就必須進行綜合。
所謂綜合方法,就是把研究對象的各個部分聯系起來加以研究,從而在整體上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的一種思維辦法。與分析方法相比,綜合方法認識過程的方向完全相反。它是將事物的各個部分聯結為整體,通過全面掌握事物各部分、各方面的特點以及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并加以概括和上升。從事物各部分及其屬性、關系的真實聯系和本來面目,復現事物的整體,綜合為多樣性的統一體。在統計中,諸如人口統計的將分組、結構、比例分析化為對整個人口狀況分析;商品銷售總額分析時分解為價格和銷售量變動的影響,進而從總體上分析其因素影響;社會總產值的變化,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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