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倫理學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06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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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思考經濟倫理學,必須有一個切入的視角,或者說一個研究緯度。近幾年來,不少學者作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如從經濟與道德的關系角度,包括從兩者之間的互動關系方面來研究;還有從經濟與倫理相整合的社會生態文化學方面來探索。這些成果推動了我國經濟倫理學這一新興邊緣學科的建立與生長。本文擬從阿馬蒂亞·森(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關于倫理學與經濟學之間關系的思想出發,就經濟倫理學的研究緯度作些探索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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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西方經濟學理論一直受到“休謨命題”的影響。西方哲學家,也是歷史學家和經濟學家的大衛·休謨,在《論人的本質》一書中,提出了一個著名的哲學命題,即“一個人不能從是中推論出應該是”,這就是所謂的“休謨命題”。休謨依據“是——應該是”的二分法的區分,對本來存在密切關聯的事實領域和價值領域之間,來了個一刀切的區分,因此,被人們喻為“休謨的鍘刀”。因此,西方經濟學圍繞經濟學的研究要不要或說應該不應該涉及倫理道德和價值判斷的問題,展開了長期而又激烈的爭論。實證經濟學是西方經濟學的主流學派,他們強調經濟學不是倫理學的“奴婢”或附屬品,認為經濟學主要是研究經濟發展過程的客觀規律,而不是制定或實踐道德規范,同時,作為市場經濟行為主體的人,也是一種“純經濟動物”,因此,經濟學家無需重視“道德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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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經濟學,作為西方經濟學的異端學派,他們批評主流經濟學派對道德的“遺忘”,強調經濟學不可能擺脫道德的“糾纏”,不可能離開倫理道德原則和回避價值判斷。如新劍橋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英國著名經濟學家瓊·羅賓遜夫人和當代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岡·繆爾達爾等,認為實證經濟學與規范經濟學之間并不存在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經濟學決不可能是一門“純粹”的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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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可以溝通的橋梁又是什么?或者說兩者之間的交匯點在哪里?這也正是我們探討經濟倫理學的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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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在《倫理學與經濟學》一書中對這一問題作了有益的探索。喬治·恩德利教授在《面向行為的經濟倫理學》一書中指出:“他(指阿馬蒂亞·森,作者注)在倫理學和經濟學兩方面的學術成就都是杰出的。而且,他非常精細地探索了兩者之間的交匯處,建立了一些橋梁,這些橋梁使得不同的觀點彼此之間更有意義。”約翰·勒蒂奇在《倫理學與經濟學》一書的前言中這樣講:“對于那些關心當代經濟學與道德哲學之間的經濟學家、哲學和政治學家們來說,這本書可謂是一個思想‘寶庫’。”“在全新的意義上,他闡述了一般均衡經濟學能夠對道德哲學分析所做出的貢獻,道德哲學和福利經濟學能夠對主流經濟學所做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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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馬蒂亞·森首先論證了經濟學與倫理學這一嚴重分離,以及這一分離如何鑄就了當代經濟學的一大缺陷。阿馬蒂亞·森認為,隨著現代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隔閡的不斷加深,現代經濟學已經出現了嚴重的貧困化現象。揭示這一隔閡的本質,就顯得特別重要。他認為必須澄清兩點:一是正確認識和評價“工程學”方法在經濟學中的應用問題。“工程學”的探索主要專注于邏輯的問題:在一些非常簡單的行為假定中,為了最大效率地達到從別處給定的目標,一個人應當選擇什么手段。正是由于“工程學”方法的廣泛應用,使經濟學可以對很多現實問題提供較好的理解和解釋,因為經濟學中確實存在大量需要關注的邏輯問題,即使在狹隘解釋的非倫理人類動機觀和行為觀的有限形式中,這些邏輯問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釋。如一般均衡理論所研究的是市場關系中的生產和交易活動,雖然這些理論非常抽象、簡單,而且對人類行為的看法也非常狹隘,但是,它們畢竟使我們對社會相互依賴性本質的理解更加容易了,這一點是毫無疑義的。同時,他還認為,即使那些回避了倫
理考慮的、極為狹隘的行為動機描述,也有助于我們對經濟學中許多重要的、社會關系本質問題的理解。也就是說,他并不認為,“沒有倫理考慮的方法就必定使經濟學失效”。但是,他所強調的是,“經濟學,正如它已經表現出的那樣,可以通過更多、更明確地關注影響人類行為的倫理學思考而變得更有說服力,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列舉經濟學已經取得的成就和正在進行的研究,而是要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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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澄清的第二點是,由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不斷加深的隔閡所造成的損失具有兩面性。因忽視“倫理相關的動機觀”和“倫理相關的社會成就觀”而給經濟學所帶來的損失;經濟學中的“工程學”方法,也是可以用于現代倫理研究的,因此,兩個學科的分離,對于倫理學來說也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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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濟行為和動機。阿馬蒂亞·森指出,“理性行為”假設在現代經濟學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他認為,即使標準經濟學關于理性行為的描述被認為是正確的,從而被人們普遍接受,也不一定意味著人們一定會實際地按照其行為。因為現實世界是豐富多彩的,人的行為動機也是多樣的。他說,一種理性觀會承認其他行為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最終目標和約束條件被充分認定,理性行為假設自身也不足以把握某些‘必需的’的實際行為;必須把理性行為等同于實際行為(無論理性行為如何定義)的問題與理性行為的內容問題加以區別,這兩個問題雖有聯系,但它們之間的差別還是相當大的。這兩個特征在標準經濟學中,實際上是作為一種補充的方式被使用的。通過一個共生的過程,這二者都被用于描述人類實際行為的特性:(1)把理性行為等同于實際行為;(2)以一種相當狹隘的方式限定理性行為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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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主流經濟學中,定義理性行為的方法主要有兩種:第一個方法是把理性視為選擇的內部一致性,第二個方法是把理性等同于自利最大化。這里的一致性指的是選擇和目的的一致。在他看來,理性行為必須要求一定的一致性,但是,一致性自身并不是理性行為的充分條件。因為選擇是否具有一致性,不僅取決于我們對這些選擇的解釋,而且還取決于這些選擇的某些外部條件,如我們的偏好、目的、價值觀和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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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理性的第二種方法是自利最大化。理性的自利解釋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在好幾個世紀中,它一直是主流經濟學的核心特征。自利理性觀意味著對“倫理相關”動機觀的斷然拒絕。阿馬蒂亞·森對此作了有說服力的批評。他說:“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現實的可能是一個錯誤;但把所有人都自私看成是理性的要求則非常愚蠢。”日本市場經濟在生產效率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曾經被當作是自利理論的證據,但是一個自由市場經濟的成功根本不可能告訴我們,在這樣的經濟中,潛伏在經濟行為主體背后的行為動機到底是什么。事實上,有大量的經驗證據表明,責任感、忠誠和友善這些偏離自利行為的倫理考慮在其工業成功中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想著重提出的是,說自利行為在大量的日常決策中不起主要作用肯定是荒誕的。事實上,如果不是自利在我們的選擇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經濟交易活動就會停止。真正的問題應該在于,是否存在著動機的多元性,或者說,自利是否能成為人類行為的惟一動機。這里,他觸及到了一個人們似乎都知道但尚未徹底澄清的大問題,即對亞當·斯密提出的追求個人利益的“經濟人”的重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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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亞當·斯密被不少經濟學家尊崇為自利的“宗師”,但這與他實際提倡的正好相反。在討論自利行為問題時,區分以下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人們的實際行為是
否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第二,如果人們惟一地按照自利的方式行事,他們能否取得某種特定意義上的成功,比如這樣一種或者那樣一種的效率。這兩個問題都與亞當·斯密有關。因此,人們常常引用亞當·斯密關于自利行為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觀點。事實上,并沒有證據表明他相信這兩個命題中的任何一個。首先,同情心和自律在亞當·斯密的善行概念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如他所說,“根據斯多葛學派的理論,人們不應該把自己看作某一離群
索居的、孤立的個人,而應該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一個公民,是自然界巨大的國民總體中的一員”,而且,“為了這個大團體的利益,人們應當隨時心甘情愿地犧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熱心公益是最有益于他人的品質”。但在擁護亞當·斯密關于自利以及自利成效的經濟學家們的著作中,亞當·斯密的“同情心”不見了。斯密看到的,也是任何一個人都能看到的,大多數人的行為確是受自利引導的,其中一些行為也的確產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在論述市場中,正常的交易活動為什么會發生?如何被完成及為什么會有分工等,斯密強調了互惠貿易的普遍性,但這些并不表明,對于一個美好的社會來說,對于挽救經濟來說,他并沒有滿足于建立在某種單一的動機之上。他曾指責伊壁鳩魯試圖把美德視為精明,并斥責某些“哲學家們”試圖把所有事情都簡化為某種單一的美德。通過上述分析,阿馬蒂亞·森認為,在現代經濟學的發展中,人們對亞當·斯密關于人類行為動機與市場復雜性的曲解,以及對他關于道德情操與行為倫理分析的忽視,恰好與在現代經濟學發展中所出現的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的分離相吻合。“實際上,道德哲學家和先驅經濟學家們并沒有提倡一種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現代經濟學家把亞當·斯密關于人類行為的看法狹隘化了,從而鑄就了當代經濟理論上的一個主要缺陷,經濟學的貧困化主要是由于經濟學與倫理學的分離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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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判斷和道德哲學。阿馬蒂亞·森在依據人們對福利經濟學與預測經濟學不同關注程度上的分析,指出經濟判斷與道德哲學相通的方面和不同的方面。在古典經濟學中,本來并不存在福利經濟學和其他經濟學研究的嚴格界限,后來,隨著對在經濟學中所使用的倫理學的懷疑不斷增加,福利經濟學變得越來越不明朗了。現代福利經濟學的標準定理是建立在一個結合體中,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追求自利的行為假設;二是一些以效用為基礎的社會成就判斷準則。傳統福利經濟學準則曾經是簡單效用主義者的準則,即判斷成功與否的依據是效用總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東西都不具有內在價值。由于離開了倫理分析,這些理論顯得非常膚淺和狹隘。在19世紀30年代,以羅賓斯為代表的一些學者激烈批評個人之間的效用比較,認為這是“規范的”或“倫理的”考慮,是沒有意義的,從此,福利經濟學走上了更為狹窄的道路。隨著反倫理主義的發展,福利經濟學拒絕了個人之間的效用比較,剩下的準則,只有帕累托最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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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累托最優是經濟學家們普遍認同的一種對經濟運行理想境界的經濟學描述,這是由19世紀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用嚴密的邏輯和數學方式作出的。帕累托深受英國功利主義哲學的影響,它認為功利主義創始人邊沁提出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福利”的原則,也是經濟學家應該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帕累托最優中,資源和財富在每一種用途和每一個人之間實現了最優配置,社會福利實現了最大化,以致沒有人愿意改變這一狀態。帕累托最優有時也被稱為“經濟效率”。阿馬蒂亞·森認為,有時這種稱謂是恰當的,因為帕累托最優所涉及的僅僅是效用范疇內的效率,而不重視效用分配方面的考慮。這一術語又是不幸的,因為這里分析的焦點仍然是效用,這是早期效用主義傳統留下的遺產。那么,在為福利經濟學所限定的狹窄范疇內,由于帕累托最優成為判斷的惟一準則,追求自利的行為成為經濟選擇的惟一基礎。他進而揭示了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將完全競爭條件下的市場均衡結果與帕累托最優聯系起來,深刻地描述了價格機制運行的規律,清晰地說明了建立在人們追求自利基礎上的貿易、生產和消費的互惠本質,解釋了市場機制中的有關的主要經濟關系。所以,盡管帕累托最優有著普遍的重要性,但這一準則僅是評價社會成就的一個極有局限的方法。就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的意義,他特別提出有一點需要澄清。關于總體社會最優必須是帕累托最優的理論基礎是,如果某一種變化有利于每一個人,那么對于這個社會來說它就必定是一個好的變化。在一定意義上,這一概念是正確的,但是要明確地把效用與利益區分開來卻是不容易的。相反,如果利益被解釋為效用之外的其他東西,那么,帕累托最優——用個人效用來定義——不僅不是總體社會最優的充分條件,甚至連必要條件也不是。這些分析表明,帕累托最優在福利經濟學中的神圣地位是與功利主義在傳統福利經濟學中的神圣地位密切聯系在一起的。比如,對權利概念的理解也是這樣,這是經濟理論中常常涉及到的,如自然稟賦、交換和契約都會涉及到不同類型的權利。然而,在功利主義的傳統中,這些權利只是被當作獲取其他東西的工具,尤其是當作獲得效用的工具。也就
索居的、孤立的個人,而應該把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一個公民,是自然界巨大的國民總體中的一員”,而且,“為了這個大團體的利益,人們應當隨時心甘情愿地犧牲自己的微小利益”。“人道、公正、慷慨大方和熱心公益是最有益于他人的品質”。但在擁護亞當·斯密關于自利以及自利成效的經濟學家們的著作中,亞當·斯密的“同情心”不見了。斯密看到的,也是任何一個人都能看到的,大多數人的行為確是受自利引導的,其中一些行為也的確產生了良好的效果。而且,在論述市場中,正常的交易活動為什么會發生?如何被完成及為什么會有分工等,斯密強調了互惠貿易的普遍性,但這些并不表明,對于一個美好的社會來說,對于挽救經濟來說,他并沒有滿足于建立在某種單一的動機之上。他曾指責伊壁鳩魯試圖把美德視為精明,并斥責某些“哲學家們”試圖把所有事情都簡化為某種單一的美德。通過上述分析,阿馬蒂亞·森認為,在現代經濟學的發展中,人們對亞當·斯密關于人類行為動機與市場復雜性的曲解,以及對他關于道德情操與行為倫理分析的忽視,恰好與在現代經濟學發展中所出現的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的分離相吻合。“實際上,道德哲學家和先驅經濟學家們并沒有提倡一種精神分裂式的生活,是現代經濟學家把亞當·斯密關于人類行為的看法狹隘化了,從而鑄就了當代經濟理論上的一個主要缺陷,經濟學的貧困化主要是由于經濟學與倫理學的分離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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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判斷和道德哲學。阿馬蒂亞·森在依據人們對福利經濟學與預測經濟學不同關注程度上的分析,指出經濟判斷與道德哲學相通的方面和不同的方面。在古典經濟學中,本來并不存在福利經濟學和其他經濟學研究的嚴格界限,后來,隨著對在經濟學中所使用的倫理學的懷疑不斷增加,福利經濟學變得越來越不明朗了。現代福利經濟學的標準定理是建立在一個結合體中,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追求自利的行為假設;二是一些以效用為基礎的社會成就判斷準則。傳統福利經濟學準則曾經是簡單效用主義者的準則,即判斷成功與否的依據是效用總和,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東西都不具有內在價值。由于離開了倫理分析,這些理論顯得非常膚淺和狹隘。在19世紀30年代,以羅賓斯為代表的一些學者激烈批評個人之間的效用比較,認為這是“規范的”或“倫理的”考慮,是沒有意義的,從此,福利經濟學走上了更為狹窄的道路。隨著反倫理主義的發展,福利經濟學拒絕了個人之間的效用比較,剩下的準則,只有帕累托最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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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累托最優是經濟學家們普遍認同的一種對經濟運行理想境界的經濟學描述,這是由19世紀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用嚴密的邏輯和數學方式作出的。帕累托深受英國功利主義哲學的影響,它認為功利主義創始人邊沁提出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福利”的原則,也是經濟學家應該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帕累托最優中,資源和財富在每一種用途和每一個人之間實現了最優配置,社會福利實現了最大化,以致沒有人愿意改變這一狀態。帕累托最優有時也被稱為“經濟效率”。阿馬蒂亞·森認為,有時這種稱謂是恰當的,因為帕累托最優所涉及的僅僅是效用范疇內的效率,而不重視效用分配方面的考慮。這一術語又是不幸的,因為這里分析的焦點仍然是效用,這是早期效用主義傳統留下的遺產。那么,在為福利經濟學所限定的狹窄范疇內,由于帕累托最優成為判斷的惟一準則,追求自利的行為成為經濟選擇的惟一基礎。他進而揭示了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將完全競爭條件下的市場均衡結果與帕累托最優聯系起來,深刻地描述了價格機制運行的規律,清晰地說明了建立在人們追求自利基礎上的貿易、生產和消費的互惠本質,解釋了市場機制中的有關的主要經濟關系。所以,盡管帕累托最優有著普遍的重要性,但這一準則僅是評價社會成就的一個極有局限的方法。就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的意義,他特別提出有一點需要澄清。關于總體社會最優必須是帕累托最優的理論基礎是,如果某一種變化有利于每一個人,那么對于這個社會來說它就必定是一個好的變化。在一定意義上,這一概念是正確的,但是要明確地把效用與利益區分開來卻是不容易的。相反,如果利益被解釋為效用之外的其他東西,那么,帕累托最優——用個人效用來定義——不僅不是總體社會最優的充分條件,甚至連必要條件也不是。這些分析表明,帕累托最優在福利經濟學中的神圣地位是與功利主義在傳統福利經濟學中的神圣地位密切聯系在一起的。比如,對權利概念的理解也是這樣,這是經濟理論中常常涉及到的,如自然稟賦、交換和契約都會涉及到不同類型的權利。然而,在功利主義的傳統中,這些權利只是被當作獲取其他東西的工具,尤其是當作獲得效用的工具。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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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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