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總工會勞動關系探索
時間:2022-12-19 1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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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鎮化視野下工會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樞紐
(一)新型城鎮化給鄉村現代化社會治理帶來新挑戰。隨著中國社會經濟改革不斷推進,鄉鎮(街道)特別是中心鎮的社會結構、經濟環境、政治環境、社會文化等都發生了重大的結構變遷,新的問題和矛盾不斷涌現,給新型城鎮化帶來了新的挑戰。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第一,社會價值多元化和寬松發展。在堅持用黨的價值觀念引領社會發展的同時,人們也越來越承認并包容民眾價值觀的多元性和寬松發展,百姓的價值訴求日益多元化。第二,鄉鎮結構交錯發展。在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大量微型小型非公企業不斷產生,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建筑施工、人口流動等存在于鄉鎮(街道)的每一個片區,鄉鎮現代化社會治理的環境、對象等始終在變化,呈現出多樣性、季節性。第三,受經濟轉型影響深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得民眾之間收入差距日益明顯,個體意識增強,個體差異突出,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第四,矛盾糾紛類型發生變化。人民內部各種物質利益的矛盾成為排在首位的社會矛盾,它直接影響著新型城鎮化發展,其中非公企業的勞資糾紛表現尤為突出。第五,人口結構發生變化。經濟發達地區的鄉鎮特別是中心鎮外來人口已經遠遠超過本地人口,有些超過幾倍甚至十幾倍,多民族人員集聚在一起。新生代農民工占勞動力的大多數,他們年輕、文化程度較高、社會活動參與感強,在外來人口集聚的鄉鎮出現越來越多的新矛盾和新問題。(二)工會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樞紐。中國工會作為一種非政府組織、一種常規的維權組織,在平衡勞資關系、維護社會公平、維護勞動者權益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因為:第一,現代社會越來越注重社會主體之間的平等,以權利義務平等為重要的價值取向、工會協調機制的實施,正是尊重了各類社會主體的法律地位平等性,它有利于維護和實現勞資主體的合法利益,促進以人為本的價值觀實現。第二,現代社會強調合作化特征,矛盾沖突的化解離不開社會主體甚至包括矛盾雙方的相互合作,對立只會加劇矛盾雙方的沖突[1]。工會可以促使勞資雙方良好合作,發揮工會“調節者”的作用。第三,現代社會更加尊重各類社會主體在社會治理中的自主性作用和意思自治,工會作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視。第四,由于現代社會生活的多元化,不同社會階層和社會群體對利益的需求各不相同,對社會矛盾沖突的解決機制需要多元化,社會矛盾需要通過多種途徑來解決,如訴訟、仲裁、信訪、調解等,工會協調機制可以使矛盾沖突的解決盡可能滿足各方面利益。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來,社會轉型、企業轉制、農民工身份轉換是中國社會變革最顯著的特征之一。在這種體制調整背景下,浙江人敢為人先、不斷創新,以推進鄉鎮總工會組建為例,全省各級工會發揮自上而下組織動員的優勢,全力以赴推進基層工會的建立,到2013年底所有鄉鎮(街道)全部建立了總工會,而且鄉鎮總工會在不斷地衍變、生成并強化其協調勞動關系的機制。下面以浙江省武義縣桐琴鎮鄉鎮總工會的發展作為樣本進行探討。(一)桐琴鎮總工會協調勞動關系機制的歷史回顧及特點分析。1.“機關工會-鎮工會-鎮總工會”的模式衍變在改革開放之初期,桐琴鎮鄉鎮機關的管理和服務主要面對轄區內廣大居民,轄區內的企業主要由其上級主管單位管理。1999年成立的桐琴鎮工會類似于機關工會,會員僅局限于所轄區的事業單位和鎮機關工作人員。隨著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發展,企業類型趨于多元,職工則從“單位人”變為“社會人”。這些新興企業與舊有的體制沒有天然的聯系,但工會具有聯系職工的天然優勢。此時,桐琴鎮工會轉變職能,從單純的機關工會轉變為真正意義上的鎮工會,其工作的對象也就從單純的所屬企事業單位和鎮機關單位擴展到兼顧全鎮區域內的各種所有制的企業和員工。這是鄉鎮工會的第一次轉變[2]。進入21世紀,隨著桐琴鎮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管理重心下移,鎮工會原有的工作機制、組織框架和工作方式,與以非公企業為主的企業和以農民工為主的職工隊伍極不適應。為適應經濟發展和職工的需求,鎮總工會應運而生,2005年9月成立了金華市首個鄉鎮總工會——桐琴鎮總工會。桐琴鎮總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具有社團法人資格,能獨立行使地方工會職責,最重要的特點是:其工作對象已從兼顧區域內各類所有制企業和員工,轉變為以區域內各類所有制企業和員工為主。這是鄉鎮工會的第二次轉變。2.經過衍變后的鎮總工會工作對象特點經調查顯示,作為金華市首個鄉鎮總工會——桐琴鎮總工會不同于縣、市總工會,它所面對的工作對象具有“五多一大”的特點。主要表現在:第一,企業數量多。鎮總工會的工作對象絕大多數是企業。目前桐琴鎮總工會管理的企業工會280多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工會150家,產值超億元企業工會25家。第二,非公企業多。鎮總工會面對的企業主體是非公企業,全鎮除一家國營企業外,全部都是非公企業,其非公企業工會占建會數的98%以上。第三,行業種類多。鎮總工會建會企業不僅數量多,行業分布也非常廣泛。第四,外來農民工多。由于桐琴鎮企業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為降低勞動成本而大量使用農民工,特別是外來農民工,因此鎮總工會以農民工會員為主,占鎮總工會會員的90%以上。第五,兩大群體之間沖突多。桐琴鎮本地居民2萬多人,外來農民工4萬多人,這兩大群體之間的沖突與對立時有發生,桐琴鎮社區治理受到沖擊。文化差異、身份差異的存在使得本地居民對外來農民工的不滿情緒時有發生,兩大群體之間的沖突與對立也時有發生。第六,企業和會員流動性大。鎮總工會參會單位以小型、微型企業為主。在追求盈利最大化為目的的功利性趨勢下,由于企業小,流動性非常大,哪里政策優惠,就在那里注冊,時常會出現企業開開關關,到處遷徙。農民工會員由于工資待遇、福利待遇、農忙回鄉等因素,流動性也遠遠大于城鎮職工會員。這些都給建會、會籍管理等帶來了困難。(二)桐琴鎮總工會協調勞動關系機制運作現狀。桐琴鎮總工會在運作機制上作了許多有益的探索與實踐,為金華市全面推行鄉鎮總工會建設積累了經驗。桐琴鎮總工會以“組建、規范、維權”為工作重點,不斷優化工會工作環境,夯實工會工作基礎,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工會工作運作機制,并很好地發揮了“調節者”的作用,使工會成為桐琴鎮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保障。1.搭建桐琴鎮總工會的組織框架桐琴鎮總工會設經費審查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等組織機構。其中,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主要開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檢查和扶貧幫困、助學助醫、互助保障等工作;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要開展法律咨詢、對發生的勞動糾紛進行妥善處置、爭議調處等工作。設有工會辦公室,其負責總工會內部的協調、服務和各基層工會組建與日常管理。鎮總工會主席由鎮政府分管副書記擔任,設專職副主席1名。鎮總工會主席、副主席人選的這種安排,對于總工會開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2.構建工會協調機制管理網絡在桐琴鎮總工會組織網絡中,既有平面型的工會組織,如社區工會;也有立體型的工會組織,如行業工會;還有條線型的工會組織,如企業工會。由此編織成一個點面結合的三維工會組織網絡,基本涵蓋了不同性質、不同類型的各類新興組織[2]76。鎮總工會的組織管理網絡立足于為企業和職工服務,其縮短了工會組織與職工、企業間的距離,使得社情、民意的收集、反饋更為迅速。根據桐琴鎮經濟發展的行業性強、微小企業多,但人員素質不高、自我維護能力不強的特點,依托行業龍頭單位或行業業務主管單位,鎮總工會重點組建了行業性工會。2007年成立了武義縣首家文教用品行業聯合工會,其覆蓋五個工業重點村的156家五金、文教用品家庭企業。桐琴鎮總工會三維工會組織網絡大大減少了鎮總工會的管理強度,提高了管理效能。3.生成并強化工會五大協調機制桐琴鎮總工會根據企業和職工的實際情況,創新工作方式,在實踐中探索生成并逐步強化了一系列有效的工會調節機制。一是勞動爭議協調機制。鎮總工會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及其工作室,在其設立的服務窗口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形成了勞動爭議社會化調解的新格局。自鎮總工會成立以來基本保證了群體性勞資糾紛不出鄉鎮(街道),有效化解了各類勞動矛盾與糾紛,切實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據不完全統計,到2017年年初,鎮總工會共協調處理工資糾紛750起,涉及金額1500萬元余;調處工傷事故281起,涉及金額約1038萬元[3]。二是工會與資方溝通談判協調機制。市場經濟下的職工及其組織要爭取自己的利益,必然要采取市場化的方式。調研中我們了解到鎮總工會與資方的溝通和談判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第一,工會向資方發公函。從總工會成立至今,工會就不同問題共向資方發出函件近百份,內容涉及到工資、員工管理制度、福利、獎金等。這種協商是不定期的、經常性的,它是以工會組織的身份出面解決問題,比企業工會員工找管理方要求解決問題不同,解決耗時更少,效果更好。第二,工會與資方單獨協商。當工會就某些問題向資方發出公函得不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與資方協商時,通常由工會主席或其他工會干部協同企業工會與資方協商溝通解決。第三,工會指導集體協商。對于重大問題,特別是比較大的勞資矛盾,鎮總工會指導企業工會選出員工代表參與集體協商對話和集體談判[4]。三是財力建設協調機制。鎮總工會按照一級地方總工會的財力建設方向,積極做強實力,壯大財力,并形成了基層工會上繳經費返還、政府撥款和上級工會補助三個部分經費來源。鎮總工會還積極爭取社會資金。采取企業冠名搞活動,將籌集的社會資金納入工會總經費。四是文化資源協調機制。鎮總工會整合、協調全鎮各項資源,在桐琴鎮文化活動中心加掛“社區職工文化中心”牌子,建立職工文化活動陣地,極大地推動和活躍了職工文化。以開設外來務工人員讀書角、電影超市、流動書吧,組建“民工劇團”,舉辦球類比賽、民工書畫展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等。五是參與社會公共管理與服務協調機制。鎮總工會圍繞鎮黨委中心工作,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承接社會服務功能,參與鄉鎮管理。工會干部參與社會公共管理與服務主要有:一是開展好“送溫暖”活動,堅持“進千家門、知千家情、解千家難、暖千家心”的工作宗旨,其形式可以是送錢物、送保險,送技能、送崗位、扶持就業,還可以送服務、送文化等。二是開展好“金秋助學”活動。除政府發揮助學主渠道作用外,工會發揮“拾遺補缺”的作用。三是開展好法律援助工作,通過法律咨詢、信訪接待、法律知識競賽等有效渠道,送法進企業、進園區,把各類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三)桐琴鎮總工會協調機制建設需進一步探討的幾個問題桐琴鎮總工會自成立以來,在許多方面做出了努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出現了許多困惑,工會工作與飛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存在一些不相適應,影響了工會協調機制作用的發揮。1.三方勞資協商機制工作推進難調查中我們感受到三方勞資協商機制受質疑。三方勞資協商機制是協調勞動關系的源頭機制,它重在解決機制性、整體性、原則性的勞資問題,適宜于在相對宏觀的區域層面進行,通過協商制定一系列政策,實現源頭維護。鄉鎮是社會管理的微觀層面,不參與政策制定,只是執行政策,更多的是個案處理,宏觀性的三方協商缺少實際意義。同時,鄉鎮層面企業行業類型多,缺乏共性,也沒有企業家協會等企業代表組織,難以產生企業方代表,即使勉強協商,不僅缺乏實質性議題,議定的協議對各方的約束力較弱,執行力不強。2.維權協調機制還不完善鎮總工會雖然采取發公函、個別協商、集體協商等多種形式與資方溝通,但這些溝通的形式并未完全成長為制度的一部分,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即時性的,沒有形成較固定的、定期的協商制度。在既有的法律體系下,外來農民工還無法正常地參與社區的民主選舉,農民工要完全融入當地社會,還需相關法律制度的變革。3.鎮總工會作為基層工會經費收繳難桐琴鎮總工會經費除上繳武義縣總工會外,主要還用于以下五方面:職工救助、職工服務、社會活動、工作經費、勞動先進專項經費。近年來,鎮總工會建會企業數和職工數在持續增長,但工會經費的收繳難度卻越來越大。其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城市化進程,農村大量土地被征用開發,許多企業或搬遷或關閉,工會組織也隨之遷移或消亡;第二,非公企業不認同、不理解基層工會要上繳工會經費的規定,不能足額按比例上繳工會經費;第三,轄區內相當部分是微型企業或個體企業、其職工人數僅有數人,這些企業很難進行工會經費的計提,上繳經費更無從談起;第四,建會企業和會員流動性大,法律意識淡漠、繳費意識不強;第五,法律對不繳費企業缺乏制約條款,對不繳費企業沒有威攝力。4.桐琴鎮總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在“精簡”“控編”等“大氣候”的影響下,桐琴鎮總工會干部多以兼職為主,日常工作主要由專職的副主席一人承擔。由于專職工作人員少、事務性工作多,從而使得深入職工群眾傾聽職工呼聲、了解職工困難等方面的工作還存在一定的不足。
三、浙江省鄉鎮總工會協調勞動關系的實踐啟示
隨著浙江省新型城鎮化不斷推進,鄉鎮(街道)非公企業的數量不斷增加,鄉鎮(街道)總工會的協調勞動關系機制也在不斷的完善和發展,桐琴鎮鄉鎮總工會勞資協調機制建設的實踐給予我們許多啟示,新型城鎮化同步衍進中鄉鎮總工會具有重要的樞紐作用。(一)鄉鎮(街道)總工會在整個工會體系中承上啟下。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新四化”同步迅猛發展,鄉鎮(街道)轄區特別是中心鎮越來越成為職工就業的聚集地,中心鎮成為經濟建設的主戰場。鄉鎮總工會連接著上級工會與基層工會,是工會組織承上啟下的重要層次和中間環節,起到了貼近基層、貼近職工的“調節器”作用。(二)鄉鎮(街道)總工會是轄區內企業工會工作環境的協調者。鄉鎮總工會通過向黨委匯報、與政府部門溝通、與企業經營者協調的方式,整合社會各方力量,為企業工會發展會員、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權益、開展各項活動提供支持和保證,為企業工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5]。(三)鄉鎮(街道)總工會是轄區內企業工會工作困難的幫助者。當企業工會維權遇到困難時,鄉鎮總工會可以為企業工會干部撐腰,理直氣壯地為企業工會說話。特別是當企業工會自身無法維權時,鎮總工會能將維權職能上提一級,為企業工會排憂解難。當企業工會出現干部配備不足時,鎮總工會督促企業按照《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配齊配好工會干部,落實工會工作的經費[5]。
總之,隨著新型城鎮化推進鄉鎮總工會協調機制建設的日趨成熟,其調節社會矛盾沖突的作用也日趨明顯。鄉鎮總工會順應市場經濟的潮流而產生,并隨之發展,通過鄉鎮總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必將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與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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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建麗 單位: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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