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與防范

時間:2022-09-02 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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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風險與防范

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審計機關根據審計法規的要求,從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形勢的判斷、提出的工作要求出發,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不斷深化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聚焦中心任務,履行監督職能,開展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對權力使用進行了規范制約,促進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態勢,對干部隊伍建設和預防職務腐敗有積極的意義。

關鍵詞:行政機關;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與防范

一、概念和內涵

所謂的經濟責任,就是國家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履職期間,按照相關法規的要求,對職務所轄范圍的財政、財務的收支情況及其相關經濟活動行為應負的責任,對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就是各級審計機關對黨政部門、國企的主要領導的經濟責任實行監督,進行評價和鑒證,工作中堅持任職期間和離任審計相結合,要害部門、特殊崗位的領導履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審計,任職期間至少一次。根據監督工作的需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無論領導在職還是離任,都可以進行。其工作對象就是各地區黨委、政府、法院、檢察院以及中直機關下派地方的工作機構。主要是正職領導和一年以上主持工作經歷的副職領導干部。主要審計內容包括三方面:一是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務收支的規范、真實、效益情況。二是對本部門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的監督管理。三是經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

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是建設廉潔高效公務員隊伍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都非常高度重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斷加大對主要領導用權的制約和監督。也對強化制約和配置權力方面,做了重要指示,要求權力結構科學,運行機制高效。著力實施對一把手的用權情況的監督。從制度層面來看,經濟責任審計逐漸成為一項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制度安排。2010年以來,國家先后做出了一系列相關規定,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審計內容和期限以及相關的工作部署,都進行了與時俱進規定,促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建設。實踐表明,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備受關注,尤其是財務問題,直接關系到公共機構的高效運行和干部隊伍的形象,一個時期以來,由于各式各樣的誘惑與利益驅動,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在一些主要領導的頭腦中膨脹,職業道德和權力底線失衡,以權謀私、腐化墮落等問題屢見不鮮,這些問題如不加以遏制,任其發展,必然損害改革穩定的大局。由此可見,及時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打造一個善于治國理政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的加固工程,是加強各級政權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保證,是規范干部行為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和中心環節,對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1.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按照財經法規法紀履職,依法審批收支,有效預防決策失誤造成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

2.規范領導行為,健全廉政建設。經濟責任審計中離任審計的出發點是監督收支規范性,目的是監督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落實情況,對揭露腐敗、堵塞漏洞、健全機制等方面都發揮積極的作用。

3.有效加強干部的監督管理。

4.有利于工作的連續開展。尤其是主要干部的離任審計,審計報告對其履職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目前的實際,進行了全面的“技術交底”,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了客觀的鑒定。有利于下任領導迅速開展工作。

三、實際工作存在的風險與不足

從近幾年的實際工作來看,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存在三類風險:

1.工作時效風險。按要求,離任審計只對后三年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對任職三年以上的履職的經濟責任就失去監督,形成監管風險。

2.整改落實難到位。尤其是離任審計,對審計出的問題,后來領導不積極整改,推諉扯皮,存在追責風險;

3、審計結果運用滯后。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主要是用于干部考核任用的參考,而審計工作都是在組織人事決定之后進行,存在有效管控風險。

主要工作不足包括:

1.內部控制制度不全,執行不嚴。從審計的大部分單位的實際情況分析,財務的管控制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制度完善的部分執行不嚴,財務收支管理不民主現象普遍存在。

2.預算隨意調整和經費管理不規范。由于多種原因,很多單位在執行預算時,隨意性很大,不是調整,就是追加;“三公”經費手續不全,超標現象嚴重;會議費不按要求使用。3.政府采購執行不力。由于缺乏嚴格的具體追責機制,大部分政府采購形同虛設,千方百計的想方設法變相操作。

4.資產閑置,投資不規范。有歷史原因,也有制度的原因,造成的資產閑置現象非常嚴重。對外投資的隨意性很大,管理很不規范。現有的實際資產與帳面顯示的數據非常懸殊,資金往來混亂,收支不清,來去不明,缺少具體詳實的證明資料。

5.財務收支手續不全。大部分單位的收支手續不全主要是支出的明細缺失,沒有管理臺賬,對購買、存放、使用的各個環節沒有記錄和具體的情況說明。這對經濟責任審計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驗和挑戰,鑒于這種情況審計工作不是面難而退,要知難而進,以勇于擔當的精神履行監督責任。

四、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一是深入開展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認識當前復雜嚴峻的反腐敗形勢,進一步明確黨政機關和相關部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職能定位,通過組織培訓,建立機制,切實解決各級領導對審計工作認識的方向路徑和思想困惑問題,做到統一思想,凝聚力量,明確方向。二是嚴格審計整改,強化結果運用。在經濟責任審計的問題整改方面,加強監督,嚴格各項措施要求落實到位,探索新常態下審計結果運用的新機制,積極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形成合力,以案說法,抓典型,促整改,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1.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落實審計整改項目,對財務收支的決策、執行實施規范化管理控制,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建設,是合法監督突出實效。

2.不斷強化預算控制。嚴格按照“八項規定”和對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意見,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注重科學性;在執行預算時,完善相關的要求和審批手續,切實做到陽光工程,公開透明。

3.嚴格政府采購程序。按照相關規定,規范招投標操作,把政府采購置于陽光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決策、執行到結果三個環節,做到按時公示。

4.不斷加強資產管理。對于歷史債權債務分期清理;強化出資人職責,保障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做實資產平臺,確保賬實相符。

5.搞好財務收支審核。在公開辦事程序的同時,優化審批手續,對支出憑據,認真審核。

五、結語

正確看待、冷靜面對、合理疏導經濟責任審計的各種負向情緒,不僅是每個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的職責所在、更是審計部門的責任所系。作為主要領導個人,要用原則的眼光看這個問題,孔子說,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新形勢下,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是規范用權,健全監督機制的需要,是量化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作為組織部門,要把審計結果的運用提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對干部調整必須用的公,按照責任標準,公道地對待干部,公平地評價干部、公正地使用干部,使干部干凈、干事;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得其所。經濟責任審計也是嚴肅的政治工作,不能忽略程序、規避程序,這就要求審計部門的干部盡快轉變觀念,加快形成嚴、細、深、實的工作作風,真正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情、作風正、工作實。

作者:盧笛 單位:遼寧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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