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采購管理績效審計實踐及思考

時間:2022-03-11 10: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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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采購管理績效審計實踐及思考

摘要:目前,人民銀行還沒有制定一套采購管理績效審計評價體系,而采購管理是人民銀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如何開展評價及評價標準如何掌握,這對于基層行提高采購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內審部門發揮更好的參謀助手作用。本文通過廣泛查閱資料后,大膽編制了央行采購管理績效審計評價體系,運用層次分析等各種方法,研究符合央行實際的采購管理績效評價指標,并通過審計實踐提出應對策略。

關鍵詞:采購項目;績效案例;審計評價;啟示

一、審計背景

采購管理工作一直是人民銀行加強內部管理,服務于央行業務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集中采購項目,是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崗位廉政和風險防控的重要部位,是確保央行各項業務順利運行的一個基本保障,也是容易引發腐敗事件發生的一個節點。為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資金使用效益,防范資金風險,營造規范、嚴密、風清氣正的采購管理環境,更好地服務于央行治理,提高項目資金績效管理水平,我們將采購管理納入重點關注的審計內容,同時對運行的過程和績效進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為提高采購管理績效水平,需要盡快形成一個完整的評估框架體系。盡管我們在審計實踐中可以獲取集中采購管理應具備的完整、準確、實時特征,但還不具備可擴展的功能特征,我們本著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方式制定原則和標準,一是合理選取目標值,既考慮當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又要兼顧長遠利益;二是處理好播種與收獲的關系,同時還要通俗易懂。為實現上述目的,我們選取個別地市級機構進行解剖麻雀式的績效審計實踐。

二、審計指標的確定及嘗試

按照采購邏輯我們對采購環節進行了逐項梳理,結合各個環節的工作狀況篩選出最合理、最適用的績效指標,運用多目標決策,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評價指標體系,在具體指標體系設計上結合實際工作,對采購過程中所反映的業績和效果進行評定,評價指標重點遵循如下原則:一是系統性。設計采購管理內部控制、采購管理2個一級指標,項目管理等12個指標,45個三級指標。二是可操作性。設計指標盡可能滿足人民銀行采購工作實際,通用易懂,可以衡量,借鑒了澳大利亞國家審計署官方發表的單一來源采購審計報告中的一些思路,在合規性審計的基礎上,將績效和合規審計相結合,指導審計人員對具體指標評價具有可操作性。我們針對三級指標編制了解釋。三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其中定量指標按照量化成度劃分評分等級標準。采購績效審計評價是依采購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為評價標準,對各單位在采購過程中所反映的業績和效果進行評定。

(一)技術指標

暫定為采購資金節約率、項目完成率和合規率三項指標,這是經過調研后確立,對審計對象具有一定指導作用。

1.經濟性指標。一是固定原則,這個指標具有持續性和連續性;二是可實現性原則,目標值制定要合理,在現有的采購內外環境和條件下,必須經過努力完成。經濟性指標:審計期采購資金節約率=(采購計劃額-實際支付額)/采購計劃額。

2.效率性指標。一是完整、精確性原則,指標值可操作,并得到確認。主要是人員效率和成本指標。二是可行性原則,杜絕虛假數據和信息,使其具有權威性。效率性指標:集中采購項目合規率=(集中采購各類項目數量-不合規各類項目數量)/集中采購項目數量。

3.效果性指標。低成本原則,確保各單位以最低成本機會取得最佳的評估效果,全面和普遍體現管理的具體定義。效果性指標:集中采購項目完成率=(集中采購項目數量-未完成項目數量)/集中采購項目數量。

(二)績效審計的嘗試

采購是收集、評估、選擇、確認、等價交換的過程,加強采購業務工作規范化,提高采購績效管理效能,已成為央行內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1.經濟性。從遵循的原則性看,經選取的計劃采購數據是部分本審計單位經過層層上報,有據可查,具有合理性。從相關性來看,編制的的集中采購計劃,既著眼于資金當前和未來的工作需要,也滿足了集中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的限額標準;從可行性看,制定的方案,達到采購完成率的標準;節約資金總額數字較為可觀,節約率普遍較高;確定的各項采購方案選取的資源分配較為合理。經審計某機構計劃集中采購資金與實際采購相比較節約資金數額較大,占比12%,實現了少花錢,多辦事,提高了績效管理水平。

2.效率性。被審計單位從可實現性上保證了最低成本獲得最佳評估收益。從審計過程看,某機構27個集中采購項目,審計過程中提取的數據真實,獲取合理,集中采購項目完成率100%。但3個項目在采購文件及合同編制基本完整存在不同缺陷,占項目的11.11%。應引起相關部門重視,特別是事權和法律部門應維護央行權益,完善相關條款。經測算某機構集中采購項目合規率89.99%

3.效果性。從審計結果看,審計期內集中采購項目全部完成,被審計單位在實施采購過程中能夠合理使用資金,滿足單位正常工作需要。從利用效果看,被審計單位在審計貨物、服務、工程不同采購種類或不同采購方式的節支情況,集中采購資金基本保證了正常辦公、維護和服務需要,某機構節約率為6.06%。

4.實現了內審增值作用,積累了績效審計經驗。績效審計為我們提供了全新的審計方式方法,通過建立科學、系統的評價指標,將傳統審計內容進行定性、定量分析,使問題的提出更具有科學性和針對性,易于被管理層所認同和接受,審計突破了傳統的合規性審計束縛,充分體現了績效審計理念,從具體指標值審計來看,采購工作的內部控制管理、操作程序、合同管理、資金使用過程監督、檔案歸集整理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其中大多屬于沿用歷史操作習慣出現的問題,有的屬于管理不善或不規范,根據審計發現及系列分析,得出被審計單位存在采購程序不盡合理,采購物品購置周期過長,評審人才庫使用結構不夠均衡等不足的結論,實現了內審的增加價值,達到了預期目標。提示了被審計單位如何“做得更好”。

三、關注績效審計發現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目前基層單位供應商信息庫建立的普遍不好或未建立。經審計調查,發現某機構借用政府供應商信息庫收集供應商信息共58個,全年27個集中采購項目中標的供應商均在供應商信息庫之中,登陸該系統后發現該機構是采購1個項目之后,再入庫1個項目。而基層單位這個信息庫系統各采購單位建立的不完備,自行選取電子信息樣本也各有不同,座談中被審計單位反映,基層行人員少,資源和信息有限,應由上級行自上而下統一編制信息庫并能與政府網結合,這樣能解決基層人員少,減少咨詢成本高的問題,如果能夠在央行頂層框架上建立采購供應商信息庫,會節約基層行經濟成本,降低人、財、物的消耗。

(二)評審人員的選取不夠科學。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辦法》(銀發〔2010〕21號)第十九條“總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應建立集中采購項目評審人員庫。評審人員可適當吸收當地院校、金融機構、科研機構等部門技術專家、單位內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規定,對人力資源的利用進行了統計分析,審計人員分別對其人力資源配置和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統計列表,其次對采購項目逐一列表統計篩選分析,并與人才庫使用情況進行比對。已經全部使用這個系統,并隨機抽取了相關人員,我們根據采購立項、審批、評審、驗收等環節對集中采購人才庫的抽取使用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進行了較為深入細致的梳理,該機構2014年完成集中采購項目27個,投入人力219人次,2014年抽調評審人員重復率為58.33%。有4人未被抽取,6人僅抽取1次,1人重復抽取9次,說明該庫人員使用結構不夠均衡,人力資源利用和隨機抽取不夠科學。

(三)采購的項目申請時間和設備到貨驗收時間間隔過大,周期過長,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業務部門對物資需求的保障能力。經統計測算某機構采購項目周期,檢查完成任務時限,對各類物資的采購周期進行測算,發現某機構集中采購各類物資的周期性長短不一,總行統一采購的最長周期為160個工作日,最短周期為143個工作日,平均周期為151.5個工作日;機構詢價方式采購的最長周期為181個工作日,最短周期為10個工作日,抽查19個項目,采購周期為58.74個工作日,貨物類周期最長周期為84個工作日,最短周期為10個工作日,平均周期為44.4個工作日;工程類最長周期為181個工作日,最短周期為35個工作日,平均周期為112.5個工作日。

(四)采購公示內容不夠完整,有的流于形式,不能很好的接受群眾監督,未能真正做到嚴格自律。我們對采購信息流程進行了細致梳理,發現某機構在一個完整年度完成27項采購項目,信息公示是由實施部門負責,所承辦的項目直接在人民銀行內聯網上進行公示或以打印的紙質公告在行內進行張貼。2014年度除2項公示不及時外,其它25項公示均能夠在詢價評議結束后當日在人民銀行內聯網或張貼公告的形式進行了公示,公示的內容具有不完整性,不完整率為7.41%。究其產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和業務水平不強。一部分采購工作人員對采購內部控制、工作流程、風險隱患等認識不到位影響了單位采購工作水平的提高。其次內控制度缺失或缺乏指導效力,不利于明確集中采購領導組織機構、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利于明確各項采購活動的操作流程,不利于形成“按制度流程辦事”的集中采購內控環境。未能充分發揮內控制度的指導規范功能。一些業務人員對制度學習不到位,以慣例代替制度,影響了集中采購的操作水平。集中采購具有較強的專業性,部分單位受組織集中采購業務學習培訓較少、部分人員在不同崗位兼職等因素影響,對一些操作流程的理解存在偏差,導致在實施采購、采購評審、合同簽訂、組織驗收、檔案管理等環節出現各種違規操作。

四、思考和啟示

(一)績效審計改善了雙方關系,鍛煉了審計隊伍。我們以績效管理審計為切入點,采購管理績效審計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也堅定了我們繼續開展績效審計的信心。其次鍛煉了隊伍,加強了團隊合作意識,開拓了審計人員思維能力。采購管理績效審計實踐,由于審計覆蓋面廣,涉及的人員多,使審計人員接受了一次全面的審計思維洗禮。大家從有畏難情緒,到認真學習鉆研績效審計理論,再到具體審計實踐,嘗試了審計思路的轉變,突破了原有老舊的審計認知,優化了知識結構,審計人員的潛力得到進一步挖掘,綜合素質得到了大幅度提高。結合工作實際,一方面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擴大績效審計范圍;另一方面熟練掌握績效審計的方式方法,增強方案和評價指標制定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使評價結果更趨客觀、公正,使審計發現在審計過程中成為“審與被審”雙方的共同成果,達成共識,對提高被審計單位業務工作管理水平的發揮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建議總行內審部門盡快制定一套集中采購管理績效審計評估體系。頂層框架應有精確性,精確描述集中采購管理方面完整性、實時性、可信性、相關性、可用性、可調整性,預測性、低成本等等內容,在業績指標、人員指標、管理指標、效益指標、時間指標、服務指標、信用指標等方面進行深入探求,達到一個共性的,共同認知的范疇。這是提高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績效和改善央行形象的有效措施,可以減少或避免利益輸送造成的腐敗行為,提高依法行政執政能力。

(三)進一步加強基層行集中采購的預算約束,嚴格考核,提高采購資金使用效率。建議總行將集中采購預算與計劃執行詳細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加大對各省及下轄各機構編制集中采購預算和集中采購計劃的審核力度,加強對年度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要求基層單位提高集中采購預算和計劃的編制質量,積極加強績效效能管理,促進集中采購管理轉型,積極構建合適的績效評價指標,完善其持續發展的配套措施,為可持續全面開展集中采購管理評價奠定堅實有力基礎。針對車輛保險、維修、保養、加油以及電子耗材中的硒鼓、墨盒等服務和貨物項目,應該對這類物品采購項目加大授權管理力度,既考慮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條件,商品服務貿易的可選擇性,又進一步細化采購實施程序,切實提高定向采購工作成效。針對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建議總行集采中心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采購供應商信息庫管理網絡平臺,將政府采購監管機構、采購人、政府采購商、供應商計算機終端連接,形成全國性范圍內共享信息資源的應用信息平臺,并可附帶各種應用模塊,便于今后開展的工作。

參考文獻:

[1]采購績效埃森哲

[2]中國政府采購制度及運行機制宗芳宇

[3]單一來源采購審計實踐澳大利亞國家審計署官方網站

作者: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內審處課題組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