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課本管理評介論文

時間:2022-05-02 0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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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課本管理評介論文

初中歷史課本第一冊(人教版)第20課《昌盛的秦漢文化》(121頁),對我國西漢哲學家董仲舒有一段文字評述。原文是:“西漢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為神化封建皇帝,麻痹人民,也宣揚迷信思想,他說,天和人之間是息息相關的:皇帝行德政,天就用風調雨順來贊美他;皇帝無道,天就降災害來警告他。”這段評述,作為向初中學生介紹一位古代很有影響的哲學家,似嫌片面。上述從董氏原著譯述的那段話,就是董氏所創立的“天人感應”學說,這種學說,固然神化了封建皇帝,但在皇權至上、不受任何約束的當時,“天人感應”說給皇權施加一種天的監督作用,對人民是有利的。因此,對董仲舒的思想理論應根據當時的歷史條件進行評論,不能以現代的眼光苛求古人。

(一)董氏思想理論的時代背景

西漢王朝建立以后,經過長期的休養生息,社會經濟增長較快,國力日見強盛,武帝劉徹窮兵黷武,連續對匈奴,西域發動戰爭,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很大;同時貴族、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許多農民論為流民,社會矛盾日見尖銳。原楚、齊、燕、趙等地出現農民暴動,反抗豪門地主的剝削壓迫,而漢武帝仍然連年用兵,揮霍無度,加劇了西漢初期的社會矛盾。董仲舒《天人三策》的提出,旨在解決漢初的社會矛盾,為漢王朝謀求一條長治久安的道路。

(二)董氏關于天的概念

(1)神之天

他說:“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效義》,以下只注篇名)。這里所說的天,實際上是神,并且是世上眾神的首領,但世界上并不存在這樣一種天,純屬唯心主義的觀點。又說:“父者子之天也,天者父之天也,無父而生,未之有也。”(《順命》)提出天的重要性,這和殷周時期人們對天的理解與崇敬一樣,實際上是繼承了過去的天命觀,但這些并不是他的主要思想。他說:“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順命》)又說:“天覆育萬物,既化而生之,有養而成之。”(《王道通三》)這和前面“天者,百神之君也,”有所不同,指出世上萬物靠天才能生存,在概念上具有一定的物質成分。他說:“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見其施。高其位,所以為尊也,下其光,所以為仁也;藏其形,所以為神,見其光,所以為明……天之行也。”(《離合根》)這里所說的天,成為一種實體,他認為,確實存在這樣一種天,它高高在上,但又能化生萬物;它隱藏起它的形狀,但又能現出光明,這說明天是客觀的存在,在認識上有所進步。但又說:“藏其形,所以為神。”又陷入了神秘主義,這是時代的局限性。

(2)自然之天

這是指作為宇宙總稱的天及其運行規律。他說:“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為一端,地為一端,陰為一端,陽為一端,金為一端,木為一端,水為一端,火為一端,土為一端,人為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官制象天》)又說:“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者,天之數畢也。”(《天地陰陽》)又說:“天地者,萬物之本,……廣大無極。”(《觀德》)董氏的所謂“天十端”,是組成宇宙萬物的十個基本要素,包括天地、五行、陰陽、人這十個基本要素。這里的天是自然之天。天和地包涵世間萬物,是萬物存在的根源,并認為人是組成十端之一,強調了人的存在和作用,這比殷周時代人們一味靠天,天主宰一切的思想有了進一步認識,并具有樸素唯物主義思想。

(三)董氏對災異譴告說的論述

災異譴告是董仲舒“天人感應”說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在上漢武帝《天人三策》中說:“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以此觀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漢書·董仲舒傳》)不難看出,董仲舒的這段話,旨在利用“天人感應”的學說,約束人君至高無尚的權力,使之行仁政,不敢“失道”。這里還須指出,董氏的天人感應說首重人事,人事是天作出反應的前提,天根據人事的好壞才作出相應的反應。這與殷周時期一味迷信“天命”,統治者假借“天命”來奴役入民相比,是有進步意義的。

董氏還說:“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災常先至而異乃隨之。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凡災異之本,盡生于國家之失”,(《必仁且知》)。這段話的落腳點是“凡災異之本,盡生于國家之失”。但誰能造成“國家之失”呢?在當時只有人君,從而告誡人君要勤政愛民,不要濫用權力,才能使危害國家的災異不會出現。

董仲舒還接著說:“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異以譴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警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不欲陷也。”(《必仁且知》)這些言論雖然是臆造,沒有事實根據,屬于“宣傳迷信思想”,但在當時,他的出發點是假借天意以限制君權,督促人君好好治理國家。不要恣意妄為。這樣的言論,從實質上說,對人民對社會是有利的。

他說:“謹按災異以見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內以自省,宜有懲于心,外以觀其事,宜有驗于國。故見天意者之于災異也,畏之而不惡也,以為天欲振吾過,救吾失,故以此報我也。春秋之法,上變古易常,應是而有天災者,謂幸國。孔子曰:‘天其將亡予耶?不說吾過,極吾罪也。’以此觀之,天災之應過而至也,異之顯明可畏也,此乃天之所欲救也,春秋之所獨幸也,莊王所以禱而請也,圣主賢君尚樂受忠臣之諫,而況受天譴也!”(《必仁且知》)這段話進一步闡明了災異譴告學說的主旨。這里所謂的“天意”譴告,實際上是人禍所產生的因果規律,褐首當然是人君。譬如人君荒淫無道,殘酷剝削和壓迫人民,造成民不聊生;或者窮兵黷武,濫興徭役,驅使青壯年參加戰事和勞務,造成田園荒蕪,天下騷然。這些都足以產生災異。在董仲舒的時代,人們對自然的認識程度是很低的,如對地震、旱澇、蟲害等都不能作出正確解釋,只能委之于天意,我們不能以現在的科學水平去苛求古人。

(四)同類觀念

董氏說:“以類合之,天人一也。”(《陰陽義》)這就是說,天和人是統一的,屬于一類。他還說:“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春,喜氣也,故生;秋,怒氣也,故殺;夏,樂氣也,故養;冬,哀氣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有其理而一用之。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故為人主之道,莫明于在身之與天同者而用之,使喜怒必當義而出,如寒暑之必當其時乃發也。”(《陰陽義》)他所謂的天人同類,目的在于強調,“與天同者,大治;與天異者,大亂。”因為天的運行變化是有規律的,天人同類,人也不要違反正常的規律。其意是要人君循規蹈舉,謹言慎行,不要喜怒無常,暴戾無道;否則,國家將發生動亂。他接著說:“人主以好惡喜怒變習俗,而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喜怒時而當則發美,不時而妄則發惡……當暑而寒,當寒而暑,必為惡發矣;人主當喜而怒,當怒而喜,必為亂世矣。是故人主之大守,在于謹藏而禁內,使好惡必當義乃出。”(《王道通三》)在這里,他用春秋夏冬四時的暖清暑寒來比附政治,要人君和四時變化一樣遵循治國的規律,不要舉措失宜。董仲舒還向人君提出了一個行為規范:“謹藏而禁內,使好惡喜怒必當義乃出。”這樣才能達到:“世治而民和,志平而氣正,則天地之化精,而萬物之美起。”(《天地陰陽》)

在同類觀念思想里,董仲舒特別重視人的作用,突出人是世上最重要的。他說:“見人之超然萬物之上,而最為天下貴也。”(《天地陰陽》)明確指出:人在“萬物之上”,人才是世間的主體,以人為中心。在天人關系中,是人事的作用才引起天的感應。他又說:“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三者相為手足,合以為體,不可一無也。”(《立無神》)把人和天地擺在平等位置,強調“合以為體,不可一無也”。可見在董仲舒的思想理論中,人的能動作用被突出起來了,人能夠掌握自己的命運,這對他的前人來說是有進步意義的。

(五)關于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問題

董仲舒在向漢武帝劉徹所上的《天人三策》里提出:“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漢書·董仲舒傳》)在這里,他指出各種學派主張不一,造成人們的思想混亂,不知道應該遵從誰的主張,因此建議凡是不符合“孔子之術者”,一律廢除。這就是所謂“罷黜百家,獨尊儒學”。他還提出:“邪辟之說滅息,然后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漢書·董仲舒傳》)他把春秋戰國時期所形成的諸子百家定為“邪辟之說”,而把儒學置于獨尊的地位。董仲舒的這個建議,經漢武帝采納后,為漢代社會的政治統一、制度統一、思想統一提供了理論基礎。

總之,董仲舒作為繼孔子之后的儒學宗師,以儒學為主體,融合先秦法家、道家、陰陽家、墨家等各家的思想,構建了一個精深的儒學體系,奠定了中國封建社會意識形態的基本框架。這在學術意義上,他作出了承上啟下的重要貢獻。但是,在其思想理論中存在著若干嚴重的糟粕。如“天人感應”、“人副天數”等學說,存在著唯心主義的神學雜質;“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專制主義傾向,流毒于中國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正其誼不謀其利”的義利觀,把義和利對立起來,標榜仁義諱言財利的觀點在長期的封建社會里處于支配地位。所有這些,都是應該批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