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高考移民疑問

時間:2022-05-07 0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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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高考移民疑問

引言

據新華網青海頻道西寧11月29日電悉

從最初的一個人、兩個人,到現在的整班整班;從原來在青海偏僻農村落戶到現在的公然在省城“安營扎寨”``````

今年5月份,我省取消了173名外地學生在青海普通高考的報名資格,10月份,省高等學校的招生委員會和省教育廳聯合發文,再次取消78名學生的在青普通高考錄取資格,前后兩次共取消了251名“高考移民”的報名、錄取資格。“高考移民”現象在我省愈演愈烈,已經嚴重侵害了青海考生的切身利益。

而另據3月15日的《齊魯晚報》報道,十余名山東金鄉縣學生利用貴州與山東高考錄取分數線的差距考上名牌大學,通過一位“能人”踏上了移民之路。當然,這需要交給中介人高達9000元的費用。同時,在新疆、海南等地也涌進了不少“高考移民”。

從1999年到2002年,高考成績達到海南本科第二批錄取分數線上的,省外考生所占比例節節攀升:4.1%、5.8%、10.5%和11.7%。

時光飛逝,轉眼02年高考就過去1年半,雖然過了500過個日日夜夜,可是通過這次高考走進同濟校園的我,至今無法忘懷那扇“龍門”,無法忘記自己和同學們沒日沒夜啃書本的情形。

作為一名湖北籍學生,我將高考比作“鯉魚跳龍門”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尤其是考名校的競爭更是如此。現在作為一名幸運的同濟學子,回首高考,我無意述說自己為之付出的淚與汗,我想談的是一個關乎我們考生利益的熱點問題——近幾年來愈演愈烈的“高考移民”之風。

一、“高考移民”的原因

按照有關規定,“高考移民”違反了國家的戶籍管理條例,它會破壞國家對教育資源的配置,干擾落后地區的教育發展。回過頭來,我們想想為什么會產生“高考移民”?

調查發現,“高考移民”出現了“兩頭流”的趨勢:一方面是大量流向新疆、寧夏、青海、內蒙古、山西等教育欠發達地區;一方面是少量流向北京、上海等錄取比例較高的教育發達地區,但因進入成本較高,尚未形成規模。糾其原因,就是因為有的地方高考取分高,有些地方取分低。在江蘇、山東、湖北進不了錄取分數線的,到青海、貴州、北京就可能進錄取線,甚至可能上重點大學。

在學生眼中,國家這種限制報考地域、計劃性分配招生名額的行為,也是對他們受教育權的強行干涉。例如去年,山東省本科錄取線在550分左右,而在貴州只要過了400分就能上本科。如此大的分數差距令不少東部地區的學生望分嘆息。

為什么各地的錄取分數會有些許差異?除了各地的教育水平的差異外,各地錄取名額差異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從各學校每年的招生比例上看,北京、上海等地可謂占盡天時地利。北大、清華等學校可以在北京以低于一些落后地區的分數招收幾倍、甚至幾十倍于外地的高中畢業生。北京、上海等地的學生從上高中的那天起就可以高枕無憂地等待著那張必然到來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因為北京的高考錄取率接近100%;而四川、湖北、山東等地的考生則從上高中的那天起,就必須背上沉重的高考包袱,因為他們的高考錄取比率遠遠低于北京、上海,他們考大學難,考重點大學更難。

像在我們同濟,上海生源與外地生源比例接近1:1。不知道這個招生比例是如何下放的。仍以我們學校為例,上海的確有許多優秀的高中畢業生,他們進入大學后也能刻苦學習,也能做出不少成就,但從整體上看,外地學生,尤其是那些從千軍萬馬中拼殺出來的外地學子,由于他們經過了更為慘烈的淘汰機制,他們的起點就會更高一些,他們具有更強的學習和科研能力,因此在相當多的大學科系中,上海學生始終處于下風,只要看一看各個科系拿獎學金的同學生源比較一下就可以證實這一現象。

如果說北京或者上海的市屬高校,偏愛本地學生倒是無可厚非,但如果是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的高校,對這種比例上嚴重失衡還是熟視無睹,那就是有意制造的一個巨大的教育不公平了。北大、清華身在北京,但它們是屬于全中國。

反觀國家利用戶口、地區限制高校招生的初衷,可能主要是為了避免地區差異太大,保證一些教育相對落后地區的人才培養。實際上這一政策的作用很有限,雖然確保了入學時的人數比例,但是就業時的人才流向則完全在市場調節下,越是優秀的畢業生越容易流向經濟較發達地區。這也是貧困地區教育水平低下狀況難以改變的主要原因。并且,教育落后地區的學校往往樂意促成“高考移民”,他們通過引入其他省份學生來提高本校的升學率。因此,國家按地區分配招生名額的做法表面上看維護了落后地區的利益,實際上根本奈何不了人才的整體流通趨勢。與其給落后地區以政策性支持,還不如加大對這些地區的教育經費投入,增強其內在競爭能力。當然北京、上海這些直轄市除外,它們不是貧困地區,但其錄取分數線也很低,而且考名牌的機會多得多。

二、如何應對“高考移民”

“‘高考移民’凸現出中國公共教育體制正在遭遇的挑戰。”教育政策專家勞凱聲教授說,不同地區不同分數線,是一種典型的計劃體制的做法,正越來越遭受質疑。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已經打破了教育領域原有的社會關系和利益格局,人們要求享有一種更高水平、更公正的教育,以及一些更公平、更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教育權是最大的的公平權,在受高等教育機會的公平分配上,政府責無旁貸。

高校招生政策必須堅持兩個“基本點”:一是必須保證招生的錄取機會均等,以能力為本位,人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不應設置多個錄取標準;二是市場不能提供的產品,如老、少、邊、窮地區急需的人才應由國家加以解決,并以嚴格的程序予以保障,否則易造成新的不公平現象。

專家們指出,解決“高考移民”問題,我國必須從教育公平入手,一方面進一步提高“門檻”,嚴把報名關,杜絕腐敗;一方面應著手解決一些根本問題:一是縮小過大的高考分數線差異;二是改革現有的全國統一高考模式,增加高校自主考試招生的權力;三是加大財務轉移支付力度,增加欠發達地區教育投入,提高教育水平,帶動經濟發展;四是采取教育行政聽證、咨詢和監督等制度,提高教育決策的科學性,體現教育公平。

《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就目前高考中存在的不平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并提出許多改進意見。根據這些意見,國家有關部門已著手制定新的辦法,進一步體現高考的公平性原則。我認為一旦還公民真正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那“高考移民”現象就不復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