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類型及防范
時間:2022-11-28 08: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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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強化對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夠有效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本文首先簡要介紹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相關概念,隨后從合同法律效力、工程質量、工程變更等多個方面探討了常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不同類型,最后分析了有效防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具體措施。希望這些觀點能夠有效維護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正當權益,促進建設工程質量和效率的提升。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合同標的
當前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解決的主要方式為協商、調解、爭議評審、仲裁和訴訟,訴訟方式是最為普遍和常見的。要想有效避免施工合同糾紛過程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損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雙方要要注重吸納專業的法律人才和工程項目技術人才,強化合同訂立時的糾紛防范,落實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積極履行自身在合同約定中的責任與義務,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概述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在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有權發包方(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整體或部分個別環節進行對外發包,并支付相應價款,而具備相應承包資格的承包方(施工單位)負責完成商定的建設施工工程,明確彼此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協議。建設施工合同除了具備承攬合同的一般特征之外,還具備一定的特殊性。首先,在合同標的方面,由于建設工程的施工活動較為復雜,每個項目涉及到不同的主體,分工特征較為顯著,因而其施工合同以行為為標的,并表現為一群人的行為總和。其次,在對合同當事人的要求上,施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合同當事人必須辦好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設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是不能參與到施工承包中去的,此外,在建筑工程的分包和轉包方面也具有較為嚴格的限定。再次,在施工合同的履行周期上,建筑工程的耗時普遍較長,基本上是一年起跳,而工程的施工周期決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周期,并且在建設完成之后還需要延長一到兩年的養護質保期,因而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的履行周期是相對漫長的。最后,在合同內容方面,一般來說,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主要分為:以工程項目雙方在合同中權責的整體性約定為內容的主體合同和一系列附件,該附件用以補充主體文件中難以約定明確的內容。因而,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往往較為復雜和龐大,其中不僅包含了對資金使用、施工工藝以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內容,還涉及到國家對工程建設領域中監管的多項指標。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等法律事實以及在各方的權利義務等方面存在爭議,而產生的當事人沖突。建設工程施工的合同糾紛特征主要表現為:糾紛形式多樣、糾紛牽涉的主體眾多、糾紛涉及不同領域專業知識、糾紛標的額大以及糾紛處理難。第一,糾紛形式多樣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最明顯特征,這時由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本身的復雜性所決定,并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受到額外影響因素的影響,工程項目的承包范圍、工期、工程質量、設備采購等方面都會出現變動,由此會爆發出多種糾紛事件。第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發生的時候,不僅僅會涉及到雙方當事人,還會對基層一線工程人員的權益造成影響,進行擴大糾紛事件的輻射范圍,引發群體性沖突事件,因而必須妥善處理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糾紛。第三,在處理各項糾紛事件的過程中,由于工程建設規模的龐大性和復雜性,往往會涉及財務管理、土木設計、施工工藝等多個領域的知識,相對于其他合同來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相關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修養具有較高的要求。第四,在糾紛標的方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眾多糾紛更多的會以價款的形式表現出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原始標的額和約定的違約金,導致了糾紛標的額十分巨大,并且隨著現代工程規模的不斷擴大,標的額也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第五,在施工合同的糾紛處理上,由于其涉及的專業領域較為廣泛、爭議標的額較大,牽涉的爭議主體過多等因素的影響,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事件的和解和調解存在較大的難度,大多需要依靠法院的力量進行處理,并且上訴和改判幾率非常之高。
二、常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類型
隨著我國的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建設工程項目的規模也越來越龐大,其與社會和群體之間的關系也呈現出越來越復雜的趨勢,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也可以劃分為以下多種類型:
(一)合同法律效力引起的糾紛
我國的《合同法》對于合同的是否有效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為了優化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還進一步頒布了《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大部分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并沒有遵照法律規定的強制性要求,建設單位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并未按照招標標準程序進行公平招標,存在內定中標人,任人唯親的現象,而施工單位在建設過程中,隨意收取管理費用,并存在非法轉包和分包現象,導致了大量無效合同的存在,引發了無效合同糾紛。
(二)“黑白合同”引起的糾紛
“黑白合同”是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應各自的利益,簽訂了兩份實質內容存在差異的合同,其中一份由當事人雙方保存,另一份作為登記備案,其中由當事人雙方保存的合同稱為“黑合同”,登記備案的合同稱為“白合同”。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承包商往往會采用經過招標備案的“白合同”的內容進行結算,而發包商則會采用當事人雙方實際履行的“黑合同”內容進行結算,因而在實際的糾紛處理過程中,不僅存在黑白合同的認定問題,還存在到底應該以哪份合同為依據進行處理的問題,由此造成了黑白合同糾紛。
(三)工程質量引發的糾紛
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都會對工程的安全性、適用性、經濟性、人文性等提出相應的質量要求,但是在隨著工程項目質量問題的頻發,由于工程質量引發的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受到關注。造成質量糾紛的原因較為復雜,其一,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本身有問題,存在過于簡單、無法準確理解適用的現象;其二,建設單位為了節約成本,要求設計單位降低設計標準,并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業主單位為了平衡各方利益,肢解發包,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項目,從而造成了質量問題;其三,施工單位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情況下,非法掛靠或者為了獲取項目,刻意壓價中標,并在使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以降低用工成本,從而影響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其四,勘查、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存在不規范,也需要為建設工程的質量問題承擔一定的責任。
(四)情勢變更引發的糾紛
情勢變更引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不可歸責與當事人雙方的原因,產生了客觀情況的重大異常變化,導致了合同基礎的動搖或喪失。情勢變更是由難以預估的風險因素造成的,其引發的施工材料和人工費用的異常波動,直接影響到工程合同定價方式的合理性。一般來說,應情勢變更造成的合同有失公正,是可以通過變更合同相應內容,來消除相應的違約責任的,但是其糾紛的焦點往往在于其違約行為是否屬于情勢變更的范疇,當事人雙方往往會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各執一詞。
(五)索賠引發的糾紛
一般承包人的索賠是指對非自身責任與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價款增加或工程工期延長,向發包人提出索賠請求;而與之相對應的,發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賠請求,主要為工期延長、工程質量。在建設工程領域,最為常見和復雜的索賠情況是承包人向發包人的索賠,其常見的索賠類型只要有:不利的地質條件、加速施工、物價上漲、法律變動、工程變更等等,其索賠的目的主要分為費用索賠和工期索賠。對于承包人來說,索賠是為了維護自身的經濟效益,是對自身損失的補償,因而會抓住一切機遇進行索賠,而對于發包人來說,索賠是其不愿意看到的,會想方設法的拒絕承包人的索賠;另外發包人向承包人索賠的常見類型為工期被延長、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等,由此造成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索賠糾紛。
(六)工程變更引發的糾紛
建設工程一般具有建設周期長、環境差異大以及所額外因素影響較大的特征,因而在建設過程中的工程內容、工程量、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材料、價格等發生變化也是十分普遍的現象。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規定,當確定工程發生變更之后,承包方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交相應的報告,未提交則默認為工程變更不影響工程價款。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承包方往往會由于各種主觀和客觀因素,無法及時遞交工程價款變更報告,而發包方以此為由拒絕相應的變更要求,從而產生結算糾紛。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防范措施
建設工程的專業性強、履行周期長等特征導致了其施工合同糾紛的繁雜性,對于施工合同糾紛風險防范,要落實到整個項目的執行過程中去,強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自的責任擔當,優化合同的內容編制和管理,以有效規避由于施工合同糾紛帶來的效益損失。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防范:
(一)提升建設單位專業知識和管理水平
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要切實增強自身的業務能力和水平,以有效避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產生。首先,建設單位要強化對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聘請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法律專家,開展廣泛的培訓活動,以增強管理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強化其對質量驗收、安全管理、合同簽訂、法律規范等知識的認識,并及時更新與建設工程相關的規范性文件,以有效維護建設單位利益。其次,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法定程序,嚴格規范資格預審和評標專家行為,積極探索研究科學的評標方法,依法糾正和查處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抵制圍標、串標、轉包等現象的發生,以保證招投標活動全過程的公開性和透明性。最后,建設單位要強化自身的管理水平,構建與施工合同管理相適應的組織結構,完善企業信用管理評估體系,健全應收賬款管理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對工程建設效益的日常管理,落實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質量管理,以有效避免施工合同糾紛風險的產生。
(二)強化施工單位綜合素質
施工單位作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當事人之一,要不斷提升自身的綜合能力,以避免工程造價和工期上的偏離。首先,施工單位要強化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基層施工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并優化其福利待遇,避免人才流失。此外,施工單位還要培養施工人員的思想道德修養,在培養基層人員吃苦耐勞,敬業奉獻的“工匠精神”的同時,避免不規范、不道德、不負責任行為的產生。其次,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監督原材料和儀器設備的采購流程,完善施工技術、施工工藝以及施工設備的使用,切實強化安全施工與檢查、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并依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施工場地交通、衛生環境、場外污染等手續,強化文明施工,以避免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施工合同糾紛。最后,要加強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建立權責一致的崗位責任機制,完善細致有效的人、料、機、材績效管理體系,并綜合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監督管理的效率,以有效避免在施工環節的不規范操作,從而促進“品牌效應”的產生,如充分利用大數據、BIM技術、云計算、ERP系統等先進的網絡信息技術,提高企業的效能,降低生產成本,增強自身的建筑市場上核心競爭力。
(三)完善合同內容管理
完善合同內容管理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方法具有重要的意義。切實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制作,其合同內容應該具體明確且全面,其訂立應該嚴格參照法律標準,遵守相關規定,特別是在工程的轉包、分包以及工程施工主體等方面的要求要進行嚴格的界定,以避免施工合同的無效風險,并且施工合同還要與投招標文件相匹配,以避免“黑白合同”的產生。與此同時,在制作施工合同的過程中,還可以參考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édérationlnternationaleDeslngénieursConseils,法文縮寫FI-DIC)制定的施工合同范本,在充分理解其整體邏輯體系和編制原理的前提條件下,立足于本土國情和實際操作經驗,有取舍的進行吸收和借鑒。除此之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強化對合格制作的監管和執行,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落實對合同制作和履行的全面管理,強化合同內容與實際施工情況的貼合性,并公平分配承包方和發包商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避免由于地位懸殊而造成的合同糾紛。
(四)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化解能力
加強糾紛化解能力能夠有效降低當事人的糾紛損失。首先,要與時俱進的完善和推行法律法規相關文件,建立適應建設領域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使用的法律規范,以適應市場的變化機制,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行為,促進其建立誠實信用合作理念,以保障承包方依約履行施工義務,發包方依約承擔付款義務。其次,當時人雙方要提前約定中途退場價款結算方式和制定合理違約懲處措施,提前約定施工單位中途退場工程量、價格等計算方式,根據違約后的損失及履行能力,合理約定違約費用,能夠有效預防糾紛發生。最后,強化政府的引導性作用,確保糾紛預防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增強其信息采集和處理能力,建立與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且具有較高可操作性的糾紛預防機制。
四、結語
綜上所述,強化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防范,需要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樹立誠信信用合作理念,制定合理的違約懲處措施,切實的增強自身的糾紛風險管理水平,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科學的施工合同糾紛預防機制,落實對風險責任的合理分段,以有效避免施工合同糾紛。
參考文獻:
[1]秦爭.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法律規制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2009.
[2]陳寶峰.建設工程合同中情勢變更適用之研究..南京:東南大學.2010.
作者:方召法 單位:浙江玉海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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