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案例審計論文
時間:2022-05-14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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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案不斷沖擊著我國的證券市場、舞弊審計最初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在以美國和加拿大為首的西方國家異軍突起、舞弊審計是為防止、識別和用文件證明貪污、盜竊、欺詐、腐敗這類舞弊行為而進行的審計活動、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職業懷疑精神,并將其貫穿于審計過程的始終、充分關注審計風險點,并借助新的舞弊風險評價模式進行評價、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審計人員應確定被審單位是否建立了現實的企業目標、對可能存在的舞弊風險進行披露、舞弊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也是當前審計工作面臨的嚴峻的審計問題等,具體請詳見。
近幾年來,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案不斷沖擊著我國的證券市場,給廣大投資者帶來了巨大損失,也引起了社會對財務報告舞弊審計的極大關注。如何對舞弊進行審計,已成為審計界的一個不斷思考和探索的問題。
舞弊審計最初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在以美國和加拿大為首的西方國家異軍突起,并完成從傳統審計查錯糾弊的職能到一個獨立的審計類別的轉變。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錯誤與舞弊”指出,舞弊“是指導致會計報表產生不實反映的故意行為”。主要包括:(一)偽造、編造記錄或憑證;(二)侵占資產;(三)隱瞞或刪除交易或事項;(四)記錄虛假的交易或事項;(五)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可以看到,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對舞弊的定義與美國會計界對職業舞弊的定義是基本相同的。挪用財產和貪污腐敗都是侵占資產的具體方式,“虛假會計報表”的編制過程實際上就是采用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8號——錯誤與舞弊”中所指出的(一)、(三)、(四)以及(五)這四種方式。
我們知道,舞弊審計是為防止、識別和用文件證明貪污、盜竊、欺詐、腐敗這類舞弊行為而進行的審計活動,與財務審計關注各種財務報表和會計數據不同,舞弊審計需要更多的思維形式而不是常規的技術方法,它重點放在研究和分析例外、古怪的事,以及會計違規事項和行為結構上,而不是放在對會計報表的錯誤和遺漏上。舞弊審計人員的知識主要是從經驗中,而不是從審計教科書或上年的工作底稿中學到的。因此,對于舞弊進行審計就要采取與傳統的財務審計不同的方法,很多在財務審計中適用的方法在舞弊審計中卻不適用。
舞弊審計就是要創造一種環境,激勵審計人員有意識地去查詢和預防經濟活動中的舞弊行為,要想成為一名合格地舞弊審計人員,就要了解舞弊人員的思維方式,舞弊審計人員頭腦里最重要的問題不是檢查會計系統和內部控制是否遵循會計標準和審計準則,而是要思考“在企業會計控制制度的各個環節中,哪個是最薄弱環節,哪些人會利用這些環節,哪個環節最容易誘發舞弊行為等。
在具體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充分關注那些容易引發舞弊的會計“信號”,比如一些非常交易事項,像非主營業務占公司業績主導地位的事項、非貨幣性交易、關聯交易、復雜股權控制關系等事項。另外某些會計變更、資產重組涉及訴訟糾紛等重要會計事項以及經營出現危急的事項也是舞弊行為經常發生的地方,應引起審計人員的關注。
在舞弊審計中,審計人員必須始終保持正確的心態:懷疑、謹慎。在關注每一個審計環節時都要假定它是有問題的,存在著舞弊行為。然后要搜集容易產生舞弊風險的信息。比如,詢問公司管理當局、內部審計部門,以及關鍵管理人員;有效運用分析性程序識別、評估造成舞弊風險的因素等。
1、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職業懷疑精神,并將其貫穿于審計過程的始終。“職業懷疑主義”觀點是由美國SAS第99號提出的,它為注冊會計師如何履行職業謹慎這一概念提供了具體的指導。第99號首先假設不同層次上管理層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謀、違反內部控制的規定等,并要求在整個審計過程中保持這種精神狀態。它要求審計舞弊必須先了解舞弊環境及特征,強調計劃階段審計小組就應集中討論和思考舞弊可能會怎樣發生及會在哪發生,促使其對潛在的舞弊保持更高的警覺,以共享審計經驗,共同提高發現舞弊的意識和能力。還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全過程保持職業謹慎,獲取必要信息,識別和評估舞弊風險,并據此作出適當反應。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每個項目時都要保持高度的職業懷疑精神,應首先思考是否有舞弊的嫌疑,不能推測管理層是誠實可信的。
我國目前上市公司造假成風。大部分的上市公司業績都不可信,都存在粉飾報表嫌疑。因此,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必須要有足夠的專業懷疑精神,如果注冊會計師不能搜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證明被審計單位的報表是公允的,就應認為其不能公允反映企業情況,存在舞弊嫌疑。
審計人員不僅應了解會計審計問題,對于客戶的營業性質與風險及交易的經濟實質,也必須徹底了解。作為一個優秀的審計人員,必須要有好奇心及敏銳的觀察力,對于看似無關的問題或線索,能鍥而不舍。
2、充分關注審計風險點,并借助新的舞弊風險評價模式進行評價。審計風險點對注冊會計師起著提示和導向作用,因此,精心設計并有效制定審計風險點,對審計人員發現舞弊起著重要的作用。審計風險點包括控制環境、控制活動、風險評估、信息與溝通和監控等方面的因素,還包括宏觀政策、法律限制等方面的因素。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通過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分析性程序的運用,應能識別企業存在的重大風險信號。新的舞弊風險評價模式,將重點放在舞弊產生的根源上,而非舞弊產生的表面結果。該準則建議注冊會計師將足夠的注意力放在舞弊產生的主要條件上,這些條件可以歸納為:壓力、機會和借口。當三個條件同時成立時,就意味著出現舞弊的可能性很大,注冊會計師必須給予足夠的關注,采取有效的審計程序以控制風險。
3、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內部控制是企業的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對企業既有防錯防弊,又有促進經營管理效果的作用;能起到事前預防、事中、事后及時發現工作漏洞。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可以從對內部控制的審查和評價來發現舞弊的存在。
從審計角度分析,舞弊的存在與發生,說明被審單位組織管理上有漏洞,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因此,實施舞弊審計時,需考慮并注意對內部控制的審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有效,以及相應地檢查和評價經營業務的各個部門可能暴露的風險,來發現舞弊。為此,審計人員應確定被審單位是否建立了現實的企業目標,是否有書面政策以說明具體的規則及在發現違規行為時應采取的行動,是否建立和保持了恰當的授權政策,是否已制定了用以控制一些活動和保護資產的政策與程序及其機制,是否具有為管理層提供足夠、可靠信息的通訊渠道,是否具備能夠保證控制的控制環境,是否需要提出一些協助防止舞弊的建議等。
4、對可能存在的舞弊風險進行披露。無論什么時候,只要審計人員發現了被審計單位存在舞弊行為的證據,即使認為這些證據不夠合理,也應當把它提交給適當級別的管理人員。涉及高層管理人員的舞弊行為應當徑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如果在審計中發現舞弊風險,則預示著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與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履行告知義務。如果獲取了額外證據判定被審計單位已經發生了重大舞弊,應當考慮出具審計報告的類型。必要時,征求律師的意見,并結合管理層的誠信度、盡職表現、與審計人員的配合程度以及董事會的后續投資等情況,判斷是否解除業務約定。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審計人員接近有關記錄等審計證據;管理層向審計人員施加時間壓力;管理層抱怨審計方式或威脅審計小組成員等,應將該客戶視為具有重大舞弊征兆的委托者,視嚴重程度決定出具無法表示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總之,舞弊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也是當前審計工作面臨的嚴峻的審計問題,還有待每一位審計人員不斷地學習和探索,充分發揮審計在查找和打擊舞弊行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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