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個人簡歷范文

時間:2023-04-11 12:50:3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上市公司個人簡歷,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上市公司個人簡歷

篇1

金融投資是一個商品經濟的概念,它是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隨著投資概念的不斷豐富和發展,在實物投資的基礎上形成的,并逐步成為比實物投資更受人們關注和重視的投資行為。

今天小編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金融投資員個人求職簡歷表格范本; 內容僅供參考閱讀,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姓名1年以上工作經驗 | 男 | 25歲(1986年11月1日)

居住地:廣州

電 話:

E-mail:最近工作[ 2年2個月 ]公 司:中國xx證券投資銀行部

行 業:金融

職 位:投資員最高學歷

學 歷:本科

專 業:國際經濟與貿易

學 校:廣州科技職業學院自我評價非常熱愛市場銷售工作,有著十分飽滿的創業激情。在兩年從事陶瓷市場銷售工作中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和客戶資源。與省內主要的二十多家陶瓷經銷商建立了十分密切的聯系,并在行業中擁有廣泛的業務關系。在去年某省的陶瓷博覽會上為公司首次簽定了海外的定單。能團結自己的同事一起取得優異的銷售業績。求職意向工作性質: 全職

希望行業: 銷售

目標地點: 廣州

期望月薪: 面議

目標職能: 銷售總監工作經驗#FormatImgID_3#2009/2--至今:中國xx證券投資銀行部[ 1年2個月]所屬行業: 金融

投資部 投資員xx公司投資銀行部15個實習生唯一一名本科生協助分析中國銀行上市(IPO)項目的市場背景,涵蓋了64個上市公司的資料,為亞洲發展銀行調研了國內債券市場的情況,并翻譯了其證券圈套項目建議書, 學習到了大量有關會計、投資銀行、信息搜集以及與人協作的能力 .

2008/09 – 2008/10: 中央電視臺X臺[ 1個月]所屬行業: 媒體

XX欄目組 業務助理負責在校園內物色聯系潛在外籍演員并進行初級遴選,作為嘉賓參加其中一期“XX”節目,鍛煉了自己與人溝通的能力,尤其是與外國朋友們的有效交流2008/5--2008/9:在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處實習[ 4個月]所屬行業: 市政府

篇2

[關鍵詞]上市公司;會計信息;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F235.1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3)08-0154-02

一、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必須公開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招股說明書和上市公告書等。

(一)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上市公司要定期向社會公眾公布其完整的會計報告,具體內容包括:該公司的簡介、會計報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已經發行的股票及股權比例的變化等。需在會計年度結束后的4個月內編制完成年度會計報告,并且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方可進行披露。財務會計數據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四張財務主表及其會計報表附注、附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二)臨時報告。公司發生重大事件時向投資者和社會披露的公告,這里所說的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公司的股票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所有事件。比如,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出現重大變化、公司出現重大虧損或重大損失等。

(三)招股說明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除了要有發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之外,同時還要說明公司近三年經營業績、發行股票的類型、籌資總金額、每股價格、發行方式、發行期、盈利預測和股利分配的政策等。

(四)上市公告書。批準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的報刊向公眾公布的說明材料。上市公告書的內容應包括:1.獲準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和批準文號;2.股票發行情況;3.股東同意在交易所交易的決定;4.董事、監事、高管個人簡歷;5.公司近三年的經營結果;6.股東持股情況等。

二、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信息披露不真實。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虛假記載、誤導或欺詐,使會計信息使用者做出錯誤的決策,從而損害其利益。比如:利用關聯交易轉移利潤、虛假收入或費用等。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會計信息披露不完整主要體現在:有些上市公司對有利于公司的財務信息進行大量披露,對不利的則披露不足;還有的采取避重就輕、斷章取義的手法,故意隱瞞部分與公司發展有關的事實。

(三)信息披露不及時。在股票市場上,信息披露的及時,可以使投資者在第一時間內做出準確的判斷,幫助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決策;相反,則無異于為內部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為創造機會,降低了信息的使用價值。

(四)信息披露不正當。現在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仍存在很多違反規定現象、隨意性較強。諸如報喜不報憂;隨意調整報告利潤分配;對財務報告中對期初、期末變化較大的數據不加以詳細說明,并且披露時間隨意,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乏嚴肅性。

三、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存在問題的深層原因

(一)更多的利益誘惑。有些上市公司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從股票市場上募集到更多的資金,采用非法手段,捏造虛假會計信息;而有的中介機構、管理部門為了從中得到好處,在虛假會計信息生成和傳播過程中營私舞弊。

(二)違規成本較低。每天上市公司都有大量的信息披露出來。虛假信息被發現和揭發的概率很小;并且即便被揭發出來,逞罰的力度不夠大,違反法律的機會成本很小。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造假行為處罰過輕,其罰款與上市公司獲得的非法利益相比微不足道。往往公司會計信息弄虛作假,涉及到部分單位和執法人員不認真執法,而與公司串通一氣、合伙作弊,增加了對造假信息查處的難度。

(三)政出多門導致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我國的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在證券市場的立法上表現得尤其顯著。由于我國制定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規有關的機構很多,導致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困難,權責界定不清,不能有效監督上市公司的行為。

四、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未來發展趨勢

(一)同步披露歷史信息與預測信息。投資者不僅關注上市公司過去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信息,更關注公司未來的發展,因為它直接決定著投資者的利得和損失。歷史信息是投資者判斷公司未來發展的基礎,能準確地反映公司的基本情況;只有站在歷史的高度上,才能真正看清公司的未來發展。但是從會計信息的特性出發,預測信息比歷史信息更能滿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因此,會計報告在披露歷史信息的同時,還應披露預測信息。

篇3

【關鍵詞】 獨立董事制度; 人力資本特征; 盈余質量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17-0036-04

一、引言

獨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國家,旨在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公司聲譽和質量,規范會計行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我國于2001年正式設立獨立董事制度,以期能解決“內部人控制”“一股獨大”等問題,規范完善上市公司運作。但實踐中,由于沒有配套的市場選擇機制、利益激勵和聲譽機制,獨立董事很難發揮有效的監督職責。因此,獨立董事制度愈加重要并亟待完善,實務界、學術界也愈發關注獨立董事制度對盈余質量的影響,但更多的是傾向獨立董事占比、薪酬機制方面的研究,人力資本特征(如性別、年齡、專業、受教育程度)的研究并不是很多。獨立董事人力資本特征和盈余質量的相關性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豐富現有理論研究成果,并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遴選提供參考,對于獨立董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或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Fama and Jensen[1]認為獨立董事制度對上市公司能起到正面幫助,例如提高業績、盈余信息的投資參考價值,獨立董事制度是內部治理中較為合理的一種設置和安排。Peasnell et al.[2]的研究結果顯示董事會中獨立董事占比與管理層企圖提高收入粉飾報表的可能性呈負相關。從已有的研究文獻來看,對獨立董事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的績效、盈余管理與獨立董事組成、報酬因素的關系上[3]。對獨立董事人力資本特征的研究并不多,實證分析其與上市公司盈余質量的文獻則更少,在當前獨立董事的選出機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對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等特征的研究有利于完善獨立董事遴選機制,完善和合理化董事會組成結構,提高會計盈余質量,因此對人力資本特征與上市公司盈余質量的研究具有重大意義。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年齡與盈余質量

年齡與人的閱歷、精力、學習能力相對應。高齡的管理者,雖然有豐富的管理經驗、社會閱歷,但受到年齡、身體狀況的限制,整合處理信息的能力相對年齡小的管理者較弱,決策多依賴以往自身的成功經驗,對于新鮮事物理解較慢,有時甚至會對改革、新的事物有所抵觸[4]。孔翔[5]研究認為35歲至55歲是獨立董事最佳的任職年齡,過小過大都不是最適宜的。故本文提出H1。

H1:獨立董事平均年齡越大,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低。

(二)性別與盈余質量

多數研究都表明,男性和女性在思維、行為和感覺上存在著差異。Bin et al.[6]研究表明,女性董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余質量。女性董事更可能獨立思考,減少信息不對稱[7],有助于加強公司的戰略管理和完善公司經營,她們更難容忍機會主義的盈余管理,更容易發現財務報表編制、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提高盈余質量。故本文提出H2。

H2:女性獨立董事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高。

(三)任職時間與盈余質量

理論上,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的契約關系越長,對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信息和所處行業愈加了解,更容易發現潛在風險、盈余管理問題。但實際上,因為時間越長,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者管理層形成利害關系的可能性就越大,容易危害到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故本文提出H3。

H3:獨立董事任職時間越長,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高。

(四)教育背景與盈余質量

教育水映獨立董事的專業水平、學習能力和判斷能力,而學歷是教育水平的最直接體現,因此學歷水平是評估獨立董事的潛在生產效率的信號。唐雪松和馬暢[8]發現,獨立董事知識儲備越多,越能更好地幫助公司作出科學的決策,發現公司治理經營存在的問題,有利于盈余質量。具有海外經歷的獨立董事相對其他董事更加了解國際市場的走勢、規則和法律,并能夠更好地發揮其監督職能。魏剛和肖澤忠[9]研究發現獨立董事中的“海歸”越多,公司業績往往表現得更加令人滿意。故本文提出H4、H5。

H4:獨立董事教育程度越高,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高。

H5:具有海外學習、生活、工作背景的獨立董事越多,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高。

(五)職業背景與盈余質量

Sanjai et al.[10]研究認為職業特征越強,獨立董事就愈容易察覺公司存在問題,提出有針對性、專業性和有價值的建議。學術型獨立董事具有扎實且豐富的理論知識,能夠提高公司的盈余質量。Mohammed et al.[11]研究認為,政治型獨立董事會給盈余質量帶來負面影響,來自政府部門的獨立董事越多,公司與政府部門溝通得也就越好,但可能會對盈余質量把控不嚴格。銀行型獨立董事的監督職能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甚至低于其他獨立董事的表現。由此,本文提出H6―H8。

H6:具有學術、事務所背景的獨立董事越多,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高。

H7:具有政府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越多,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低。

H8:具有銀行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越多,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越低。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取和數據來源

為全面反映滬深市場整體走勢,本文選取2012―2014年跨市場指數“滬深300”(000300)的300家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作為總樣本,剔除異常值公司,最終得到可觀測的樣本總計148家上市公司,樣本選自滬深兩個證券市場,覆蓋了大部分流通市值,成分股為市場中市場代表性好、流動性高、交易活躍的主流投資股票,能夠反映市場主流特征,具有較好的代表性。樣本數據來源于國泰安CSMAR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數據庫和上市公司股東研究數據庫,采用Excel軟件對數據以及文字信息進行處理加工,回歸分析采用SPSS 22.0軟件。

(二)變量定義

1.被解釋變量

目前理論界關于盈余質量的計量模型主要有三種:第一是Jones[12]模型及其修正模型;第二是Patricia et al.[13]所開發的營運資本應計項目模型及其修正模型;第三是基于盈余反應系數(ERC)的“盈余―回報模型”。然而,利用Jones模型進行研究時,均隱含一個假設,即非操縱性應計項目是由一些會計要素組成的,而這些會計要素是沒有縱的。為了避免這一假設帶來的不利影響,Patricia et al.提出了估計盈余質量的新模型。隨著研究的深入,Ball et al.[14]以Patricia et al.的基本DD模型為基礎,對模型做了適當修正,提出了分段非線性盈余質量計量模型,即修正的DD模型。修正的DD模型彌補了傳統線性模型未能確認會計應計程序的非線性屬性這一缺陷。相對于基本DD模型,修正DD模型的解釋力大大提高。目前,利用修正的DD模型衡量公司盈余質量已被越來越多的學者所接受。因此,本文中的被解釋變量為上市公司盈余質量水平,用修正截面DD模型的殘差絕對值作為盈余質量的指標,殘差越小,盈余質量越高。

2.解釋變量和控制變量

依據研究假設,選擇8個解釋變量以及4個控制變量,其名稱、替代符號和相關定義如表1所示。

(三)模型構建

根據上文中的殘差、解釋變量和控制變量,本文建立以下回歸分析模型,以檢驗假設。

四、實證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滬深300樣本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年齡、任職時間、學歷和職業背景的描述性統計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各上市公司的盈余質量各不相同,從0.001到0.979,但基本符合正態分布;獨立董事年齡主要集中在50―60歲之間;女性獨立董事平均所占比例(11.5%)遠不及總人數五分之一;獨立董事大多是碩士及以上層次;獨立董事任職時間大多平均在三年左右;獨立董事的背景情況中,學術或者有事務所背景的占比超過了一半(52.5%),其次是政府背景(37.8%)。

(二)回歸分析

本文以殘差的絕對值作為被解釋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從表3和表4分別可見對模型的基本描述和方差分析結果,模型的R2為0.375,F檢驗方程具有統計學顯著性,說明方程是有意義的。

從表5中可見,自變量的VIF分布在1―2之間,說明變量之間不存在共線性,其中Sig值小于0.1說明對應的變量對殘差的影響具有統計學顯著性。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獨立董事年齡、政府背景、銀行背景與盈余質量之間存在顯著正相關,H1、H7和H8通過檢驗。這說明獨立董事的年齡越高,曾在政府部門或者銀行工作過的獨立董事越多,盈余質量越低。學術或事務所背景與盈余質量之間存在顯著負相關,說明具有學術或者事務所背景獨立董事越多,越能很好地提高上市公司盈余質量,與H6相符。而女性董事所占比例、教育程度、任職時間和海外背景與盈余質量之間存在負相關,但不顯著。這表明董事的性別、受教育程度、任職時間和海外經歷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盈余管理,提高盈余質量,但并不是決定性的因素。

回歸方程如下: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研究了獨立董事人力資本特征與上市公司盈余質量的關系,并由實證分析得出以下結論:第一,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平均年齡相對較小時盈余質量較高。第二,具有學術或者事務所背景的獨立董事越多,該上市公司的盈余質量則表現較高。此類獨立董事大多是會計師、經濟師、財會專業的教授,具有豐富的理論、實踐經驗和職業敏感性,能更好地發現財務報表中針對盈余存在的問題,特別當公司股東或管理層做出有損盈余的行為,能夠及時且有效地發揮監督作用。第三,當上市公司具有較多的政府背景或銀行背景的獨立董事時,其盈余質量相對較低。此類董事能為上市公司了解政策走勢或者融資規則方面帶來幫助,其社會關系也能為上市公司帶來一定的優勢,但公司也容易因此忽視了盈余質量的把控。

根據上述的分析和結論,本文針對獨立董事遴選標準提出建議:第一,設立標準。獨立董事的特征多元化,能夠為上市公司帶來各行業、領域的信息、技術和資深人士的觀點,因此,針對某一類的人力資本特征時,應該設置相應的比例,不致使某一類獨立董事數量較多。第二,建立獨立董事數據庫。可由證監會或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等第三方組織篩選、建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數據庫,從而在獨立董事來源上控制其獨立性,并規定上市公司只能在該數據庫中遴選,上市公司也可向數據庫管理組織推薦候選人。第三,完善獨立董事檔案、誠信機制。證監部門進一步完善獨立董事的公開信息,方便公眾查閱,包括獨立董事的個人簡歷、歷任公司、與會情況、發表意見情況、處分情況等。第四,可以借鑒美國FASB的組織結構,各家上市公司繳納一定比例的會費給一個類似獨立董事協會的組織,由該組織考核獨立董事的履職和績效情況,并發放工資,將獨立董事的經濟利益與公司獨立開來。

【參考文獻】

[1] FAMA E F,JENSEN M C.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J].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1983,26(2):301-325.

[2] PEASNELL K V,et al. Accrual Management to Meet Earnings Targets: U.K. Evidence Pre- and Post-Cadbury[J]. British Accounting Review,2000,32(4):415-446.

[3] BENJAMIN E H,et al. Boards of Directors as an Endogenously Determined Institution: A Survey of the Economic Literature[J]. Economic Policy Review,2003,9(1):102-119.

[4] RENEE B A,et al. The Role of Boards of Directors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A Conceptual Framework and Survey[J].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2010,48(1):58-107.

[5] 孔翔. 中外獨立董事制度比較研究[J]. 管理世界,2002(8): 88-104.

[6] BIN S,et al. Female Directors and Earnings Quality[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2011, 28(5): 1610-1644.

[7] ROSE C. Does female board representation influence firm performance? The Danish evidence[J]. Corporate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Review,2007,15(2):404-413.

[8] 唐雪松,馬暢. 獨立董事背景特征、辭職行為與企業價值[J].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學報,2012,26(4):3-13.

[9] 魏剛,肖澤忠.獨立董事背景與公司經營績效[J].經濟研究,2007(3):92-105.

[10] SANJAI B,et al. The Uncertain Relationship between Board Composi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J].Business Lawyer,2010,54(3):921-963.

[11] MOHAMMED D,et al. Strategic manoeuvring in simultaneous discussions[C].2011:78-85.

[12] JONES J J. Earnings Management During Import Relief Investigation[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91,29(2):193-228.

篇4

關鍵詞:政府干預 政治關聯 過度投資 投資不足

一、引言

中國經濟發展中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企業投資的效率問題,然而中國企業的投資效率不容樂觀:在Gugler等(2004)研究的61個樣本國家中,中國上市公司的投資效率排倒數第5位[1];辛清泉等(2006)的研究表明,1999-2004年間中國上市公司的資本投資回報率僅為2.6%,遠低于當時5%左右的銀行貸款利率[2];徐玉德和周瑋(2009)則測度了中國上市公司2000-2008年的投資效率,發現其投資收益僅為投資成本的一半左右[3];張功富和宋獻中(2009)的實證研究發現,近40%的上市公司過度投資,幅度為期初固定資產凈值的24.7%,60%的上市公司投資不足,幅度為期初固定資產凈值的13.1%[4]。是什么導致了中國上市公司投資效率如此低下呢?

研究者從股權結構(張翼和李辰,2005)[5]、債務的治理功能(童盼和陸正飛,2005)[6]、預算軟約束(朱等,2006)[7]、經理人薪酬(辛清泉等,2007)[8]、管理者背景特征(姜付秀等,2009a)[9]以及管理者過度自信(姜付秀等,2009b)[10]等多個角度對企業過度投資或投資不足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檢驗,發現這些因素對于企業投資行為均有不同程度的影響。然而,在研究中國企業的投資行為時,僅僅考慮上述因素的影響是不夠的,還要考慮中國轉型經濟這一特殊制度背景的影響, 這種制度背景的最明顯表現就是“政府干預”。因此,一些學者開始嘗試從政府干預的視角來研究中國企業投資行為。例如,楊華軍和胡奕明(2007)以滬深交易所的非金融類企業2000~2004年的數據為樣本,考察了地方政府干預對企業過度投資的影響,發現,地方政府干預顯著地加劇了過度投資[11]。梅丹(2009)的研究表明,直接的政府干預是導致國有上市公司過度投資的直接成因[12]。張洪輝和王宗軍(2010)的實證研究發現,政府干預程度與企業過度投資水平正相關,而且,國有上市公司的過度投資是由政府將其公共目標內部化到其控制的企業的結果[13]。Chen等(2010)以2001-2006年中國上市公司為樣本的實證研究發現,國有企業的投資支出對投資機會的敏感度更弱,政治關聯更顯著地降低了國有企業的投資效率[14] 。但是,這些文獻只研究了政府干預對企業過度投資的影響,沒有考察政府干預對企業投資不足的影響,而且,他們沒有進一步研究不同類型終極控制人控制的企業非效率投資受政府干預影響的差異。同時,他們也沒有研究在我國法律保護水平普遍較低的情況下,具有政治關聯是否可以作為法律保護的一種替代機制來保護企業免受政府的掠奪。

根據樊綱等(2010)的研究,我國不同省份之間的政府對企業干預的程度存在明顯的差異[15]。政府干預是否會影響以及如何影響企業的過度投資或投資不足呢?這種影響在不同類型終極控制人控制的企業間是否存在差異呢?企業是否會尋求政治關聯來減輕政府干預對企業投資的負面影響呢?本文以2004-2009年間滬深701家上市公司為樣本對這些問題進行實證檢驗。檢驗結果表明,地方政府干預一方面加劇了有自由現金流量企業的過度投資,另一方面則緩解了融資約束企業的投資不足;國有企業過度投資受政府干預的影響顯著更強,但地方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受政府干預的影響顯著更弱;政治關聯與企業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均顯著負相關,在非國有企業樣本組中表現得更加明顯。這表明,政府干預不只是“掠奪之手”,還可能是“援助之手”。

本文的主要貢獻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⑴為政府“兩手論”均提供了新的證據。政府“兩手論”認為,政府干預企業的這只“看得見的手”既可能是一只“幫助之手”,也可能是一只“掠奪之手”(Shleifer和Vishny,1998)[16]。本文的研究表明,一方面,政府官員為了自己的政策性負擔和政治晉升目標會干預有自由現金流量的企業過度投資,另一方面,對于有投資機會但資金不足的企業,政府干預則有助于緩解企業的投資不足。⑵從企業非效率投資的視角豐富了關于政治關聯作用的相關研究。本文的研究表明,政治關聯一方面可以減輕政府干預對企業過度投資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可以加強政府干預對企業投資不足的緩解作用,因此政治關聯是企業在我國法律保護水平普遍較低的情況下,作為法律保護的一種替代機制來保護企業免受政府的掠奪并為企業謀取利益。

其余部分的結構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實證研究假設;第三部分是實證研究設計;第四部分為實證檢驗的結果及分析;最后一部分為研究結論。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政府干預與企業非效率投資

為了克服市場失靈,解決自然性壟斷、公共物品以及外部性問題,政府應該對經濟進行干預和調控。關于政府干預企業經營活動的作用,存在“幫助之手”(helping hand)和“掠奪之手”(grabbing hand)兩種假說。前者認為,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中一個個獨立的個體,其活動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逐利性,政府的主動干預可以矯正企業的錯誤行為,從而起到了扶持企業發展的作用。后者則認為,政治家們的目標可能并不是社會福利的最大化,而是追求自己的私利,運用他們的權力來維護自己的地位,將資源配置給自己的政治支持者,打擊政敵,中飽私囊,以犧牲公共福利為代價。由于政府對于其所轄企業同時具有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的索求,可能通過政治干預的掠奪之手和監督經理及優惠待遇的幫助之手來追求其效用的最大化,因此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既可能是“幫助之手”,也可能是“掠奪之手”(Shleifer和Vishny,1994a)[17]。

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政府相比,中國地方政府有更強的動機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尤其是企業投資行為進行干預,這是因為:首先,地方政府承擔著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改善社會福利及維持社會穩定的現實任務。就短期而言,企業新增投資無論是否有效益,均可以有效地增加地方GDP、財政收入(主要是流轉稅收入)以及就業,進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維持社會穩定,從而有利于地方政府實現其政治目標。其次,地方政府官員有其個人利益,還有其政治晉升訴求。由于中央政府考核其政績的重要指標就是GDP和財政收入(周黎安,2004; Li和Zhou,2005)[18, 19],為在激烈的晉升博弈中勝出,地方政府官員有強烈的動機干預所轄企業擴大投資來增加地方GDP和財政收入。

同時,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政府相比,中國地方政府有強的能力干預企業的投資行為。首先,各級政府是國有企業的所有者,對一些大型國有企業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可以以大股東的身份直接控制企業的重大決策,當然包括投資決策;其次,在2004年《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實施之前,我國的投資項目管理是以立項審批為核心,任何投資項目,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都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先批準立項后方可實施。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批制為政府干預企業投資提供了便利的條件,政府部門可以從政府利益的角度支持或阻撓企業的投資。2004年的投資體制改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政府干預企業投資的能力,但由于其它政府改革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又缺乏將政策落到實處的具體手段, 加之地方政府對資本、土地等重要資源還擁有著相當程度的控制權, 企業的投資決策過程仍然會受到地方政府很大的影響(田偉,2007)[20]。第三,即使對于非國有企業,政府依然有能力干預企業的投資活動,因為政府可以利用行政權力直接或間接創造投資項目產品的市場需求,緩和市場競爭帶來的經營風險,或利用行政權力直接為企業提供資金補貼或融資便利,降低企業融資的財務風險及資金成本。

由于擴大投資無論對于地方政府的政治目標還是對于地方政府官員的個人私利都是有利的,因此,我們預期,對于擁有自由現金流量的企業,地方政府干預會加劇其過度投資,而對于擁有投資機會但又缺乏資金的企業,地方政府會通過干預銀行貸款、提供財政補貼、優惠提供土地等措施緩解融資約束企業的資金緊張狀況,幫助企業擴大投資。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1:政府干預程度會與企業過度投資正相關,與企業投資不足負相關。

然而,對于不同終極控制人控制的企業而言,其投資受地方政府干預的影響也應存在一定差異。政府是國有企業的股東,可以通過國有企業的股東大會控制企業的重大投資決策,政府還掌握著國有企業經營者的任免權,因此,可以預期,國有企業的投資行為受政府干預的影響程度更大。由于企業擴大投資總是有利于政府的目標,因此,可以預期,與非國有企業相比,政府干預會導致國有企業更嚴重的過度投資,更少的投資不足。

同為國有企業,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的投資行為受地方政府干預的影響也應存在差異。盡管地方政府并不是中央企業的“頂頭上司”,然而,由于地方政府掌握著土地等投資所需的重要資源,況且中央企業畢竟生活在“人家的地盤上”,因此,中央企業的投資行為也會受到地方政府干預的影響。但這種影響畢竟是間接的,因為作為地方國有企業的最終控制人,地方政府對地方企業的投資活動有著充足的影響力。可以預期,與中央企業相比,地方政府干預會導致地方國企更嚴重的過度投資,更少的投資不足。

綜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2:與非國有企業相比,政府干預與國有企業過度投資具有更強的正相關關系,與國有企業的投資不足具有更強的負相關關系。

假設3:與中央國有企業相比,政府干預與地方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具有更強的正相關關系,與地方國有企業的投資不足具有更強的負相關關系。

(二)政治關聯與企業非效率投資

企業高管通常會花費時間和金錢與政府官員建立關系,以減少政府干預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同時為私人或企業謀得利益。國內外的許多研究表明,政治關聯確實可以給相關企業帶來很多好處。相對于沒有政治關聯的公司而言,政治關聯公司有更高的銀行貸款率、更優惠的利率和稅率、更高的市場占有率(Faccio,2006)[21],更長的債務期限結構(Fan等,2007)[22],面臨更少的管制障礙(Desai和Olofsgard,2008)[23],可以獲得更高的股票發行價格,更低的抑價,更低的發行成本(Francis等,2009)[24],更多的財政補貼,從而使企業有更多、更好的投資機會和更充足的資金,顯然,這些均有利于企業擴大投資。然而,由于過度投資會損害企業價值,有政治關聯的企業高管會盡量避免政府干預導致的過度投資,融資約束企業高管則會利用政治關系為企業爭取更多、更優惠的貸款、財政補貼等資金以緩解企業投資不足。因此,提出假設4:

假設4:政治關聯與企業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均負相關。

不同性質的企業建立政治關聯的動機是不同的,因此,政治關聯對不同終極控制人控制的企業的投資行為也應有不同的影響。由于非國有企業的問題相對更小,因此,相對于國有企業而言,非國有企業的高管建立政治關聯更多地是為了給企業謀取利益,而較少為了高管個人私利。我們可以預期,相對于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的政治關聯可以使其減輕政府干預導致的過度投資,更大程度地緩解企業的投資不足。

與中央企業相比,地方國有企業的政治關聯使企業可能更多地受政府干預的影響。對于有自由現金流量的企業而言,有政治關聯的地方國有企業被要求更多地投資以實現政府目標;對于融資約束企業而言,政治關聯則能幫助其爭取到更多、更優惠的貸款和再融資便利,從而可以有效地緩解其投資不足。因此,我們可以預期,與中央企業相比,地方國有企業的政治關聯將減少過度投資,緩解投資不足。

綜合以上兩方面的分析,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5:與國有企業相比,非國有企業建立的政治關聯可以更有效地抑制政府干預導致的企業過度投資,同時可以強化政府干預緩解企業投資不足的積極作用。

假設6:與中央企業相比,地方國有企業的政治關聯加劇了政府干預導致的企業過度投資,同時可以強化政府干預緩解企業投資不足的積極作用。

四、實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

為檢驗上述假設,本文以2001年以前上市的滬深上市公司為初始樣本,按以下標準進行篩選:⑴剔除金融行業上市公司;⑵剔除樣本期間被ST、PT等的公司;⑶剔除數據異常和相關指標缺失的公司。經過篩選,本文最終樣本為701家公司在2004-2009年間的4206個觀測值。

之所以選擇2004年-2009年作為研究期間,主要是因為中國證監會于2004 年12 月13 日“關于修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通知(2004)”,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工作經歷和在除股東單位外的其他單位的任職或兼職情況”。2004 年之前的年度,公司對高管簡歷往往披露語焉不詳、缺失甚多,難以確保政治聯系的數據質量。選擇2001年以前上市的公司是為了避免IPO募集資金對企業投資行為的非正常影響。

本文所使用的公司財務數據全部來源于深圳市國泰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提供的股票市場研究數據庫(CSMAR)。所有數據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均在Excel2003和Stata11.0統計分析軟件中進行。

(二)主要變量設計及其數據來源

1.企業非效率投資――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變量設計

Hayashi(1982)在完美資本市場假設下證明了最優投資率是邊際Q(投資機會變量)的函數,即投資機會是投資率唯一的決定因素[24]。然而,現實的資本市場并不完美,問題和信息不對稱分別使得企業可能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基于此,我們曾(張功富和宋獻中,2009)采用向量自回歸模型構建了一個衡量偏誤更小的投資機會變量――邊際Q,并以模型(1)對滬深工業類上市公司2001-2006年間的非效率投資程度進行了實證度量,可靠性檢驗結果表明,該度量結果可以較為準確地反映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資程度[3]。

其中,Iit為投資支出,FQ為反映企業投資機會的邊際Q。模型回歸得到的因變量(Iit)的預測值為最優投資率,而模型回歸后得到的正殘差則表明實際投資超出最優投資的部分,即過度投資;負殘差則表明實際投資低于最優投資的部分,即投資不足。

本文也將采用該方法以模型(1)對樣本公司分年度分行業回歸后得到的正負殘差作為企業非效率投資的變量值。

2.政府干預變量的設計

概括起來,現有文獻用來衡量政府干預的變量有以下六個:⑴樊綱等(2010)編制的我國各地區“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得分指標[14];⑵企業是否為政府直接控股;⑶實際控制企業的政府的行政級別;⑷地方財政狀況和失業率水平;⑸世界銀行(2007)基于對企業主要管理者花在與政府部門和人員打交道的時間占其工作時間比重的調查數據編制的“四家主要政府機構對企業的干預時間” [25];⑹企業所在行業是否為管制行業。

上述替代變量中,⑵、⑶、⑷和⑹均只從某一個方面衡量政府干預,不夠全面和綜合,只有⑴和⑸比較全面、綜合地衡量政府的干預水平,但世界銀行的調查數據僅為2005年的數據,只有樊綱等編制的地方政府干預指數具有多年連續數據。由于本文的樣本數據為面板數據,因此,采用樊綱等(2010)編制的各地區“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指標作為政府干預的替代變量[15]。由于樊綱等(2010)尚未公布2008-2009年的數據,因此,這兩年的數據以2007年數據為基礎,按前五年的變化趨勢進行調整[15]。為了使政府干預指數大小與政府干預強度呈正向關系, 有利于檢驗結果的表述,將“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預”得分乘以-1后作為政府干預變量(Gov),因此,Gov越大,政府干預越嚴重。

3.政治關聯變量的設計

關于政治關聯,學術界目前并無一致的替代變量, Faccio(2006)認為只要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高管是國會議員或某位高管與政黨有緊密聯系就認為公司具有政治關聯[21]。Fan等(2007)對中國上市公司的研究,則根據公司CEO是否曾在中央或各級地方政府或軍隊等其他部門任職來判斷存在政治關聯與否[22]。吳文鋒等(2008)還考慮了董事長的任職情況[27]。考慮到中國的實際情況,除了曾經在政府部門任職外,民營企業高管還可以通過進入人大、政協等方式獲取政治資源,因此,本文認為若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現在或曾經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部門、軍隊任職,或現在或曾經是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則認為公司具有政治關聯關系。

這些有關政治關聯的信息來自于CSMAR公司治理結構數據庫的公司高管個人資料數據庫,包括企業自上市以來的歷任董事長、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成員的個人簡歷及其他相關信息。首先查找公司該年度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然后閱讀他們的簡歷,查找在當年或以前年度他們是否擔任了政府或軍隊官員、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通過手工整理和判斷過程,得到企業政治關聯的數據。

(三)模型構建

除前述假設中所涉及的政府干預、政治關聯、政府控制外,根據有關文獻,影響企業非效率投資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四大類:⑴經理與股東之間的沖突,主要用企業管理費用率(AC)來衡量;⑵大小股東之間的沖突,主要以大股東資金占用(OR)來衡量;⑶企業的融資約束狀況,主要以增加貸款的可能性(DLT-Loan)、經營現金凈流量(OCF)、現金持有量(Cash)、規模(Size)衡量;⑷其他,主要是行業差異和時間差異以及金融危機對企業投資的影響(Cris)。

基于上述分析,為檢驗前述假設,本文建立以下基本的計量模型:

其中:OI為過度投資,UI為投資不足;Firm為根據企業終極控制性質或層級對企業的分類,包括是否國有企業的虛擬變量(SOE)以及是否地方國有企業的虛擬變量(Local)。

模型中各變量的定義見表1。

(四)回歸方法

為充分利用時間序列和截面兩方面的數據特征,在估計時采用平行面板數據模型,其優點在于可通過一定的估計方法,克服兩種數據中容易出現的異方差、多重共線性、序列相關和自相關性,使估計結果更有效。在回歸時本文采用了一種既可以控制異方差和自相關,又可以控制固定效應、適用于“大N小T”型面板數據的截面相關穩健標準誤方法(SCC) 。為緩解離群值對參數估計的影響,對屬于連續型的解釋變量在其分布的第1及99百分位上的觀察值進行縮尾調整(Winsorize)處理。

五、實證檢驗與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結果分析

根據表2提供的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可知,樣本期間上市公司投資率平均為期初固定資產凈值的7%,除2007年有所反彈外,基本上呈逐年下降趨勢,尤其是2008年以后下降幅度更大,這主要是受爆發于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與我們此前(張功富,2010)的發現一致[29]。企業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平均分別為期初固定資產凈額的12%和6%,2008年以前基本上呈逐年增加的趨勢,金融危機爆發后企業過度投資減少了,投資不足也得到了緩解,后者可能是得益于中央政府4萬億的擴大投資政策。政府干預變量Gov逐年減小,表明政府對企業的干預程度在逐年下降,這可能是近幾年國家推行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所致。平均有31.7%的企業高管具有政治聯系, 其中具有政治關聯的國有企業比例(32%)略高于非國有企業(30.2%),而具有政治關聯的地方國有企業比例(36%)顯著高于中央國有企業(23%)。

為進一步考察政府干預、政治關聯對企業非效率投資的影響,本文分別按政府干預程度、所有權性質、國有企業控制人層級、是否具有政治關聯等標準將樣本分組,并分別進行過度投資、投資不足的組間均值差異檢驗。根據表3可知,政府干預嚴重地區的上市公司過度投資顯著大于政府干預程度較輕地區的上市公司,而投資不足的情況則正好相反,政府干預程度嚴重地區的上市公司投資不足更少,假設1得到了初步證實。與非國有企業相比,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更為嚴重,但投資不足顯著更少;地方國有企業的投資不足程度較中央企業更嚴重。過度投資程度在有、無政治關聯的企業之間沒有顯著差異,但有政治關聯企業的投資不足程度較無政治關聯的企業顯著更嚴重,這與預期不一致,但這種差異可能是由包括政治關聯在內的多種因素導致的,因此關政治關聯對企業非效率投資的影響方向與程度的準確結論需參考多元回歸結果確定。

(二)回歸結果分析

1.政府干預、政府控制與企業非效率投資的回歸結果分析

表5列示了基本計量模型⑵的回歸結果。以過度投資(OI)為被解釋變量的模型2.1~2.3的回歸結果顯示,政府干預變量Gov的系數為負,其中在模型2.1和2.3中的系數的顯著水平為1%,這表明,政府干預越嚴重,上市公司的過度投資越多。以投資不足(UI)為被解釋變量的模型2.4~2.6的回歸結果顯示,Gov的系數為負,其中在模型2.4和2.5中的系數的顯著水平分別為1%和5%,這表明,政府干預越嚴重,上市公司的投資不足程度越輕。因此,假設1得到了證實:對于有自由現金流量的企業,政府干預企業過度投資,表現為“掠奪之手”;對于融資約束企業,政府干預則緩解了企業投資不足,表現為“幫助之手”。

在以OI為被解釋變量的模型2.2中,是否為國有企業的虛擬變量SOE及其與政府干預變量Gov交乘項的回歸系數均顯著為正,這表明,與非國有企業相比,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更為嚴重,同時政府干預對國有企業過度投資的影響也更為顯著。在以UI為被解釋變量的模型2.5中,SOE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表明,國有企業的投資不足程度較非國有企業更輕;Gov及其與SOE的交乘項回歸系數均顯著為負,表明,與非國有企業相比,政府干預緩解國有企業投資不足的作用更大。因此,假設2得到了證實:政府干預的“兩手”性在國有企業中表現得更明顯。

模型2.3的回歸結果顯示,是否為地方企業的虛擬變量Local回歸為正但不顯著,而Gov及其與Local交乘項的回歸系數顯著為負,表明,與中央企業相比,政府干預會導致地方企業過度投資更少,這與假設3不一致,這可能是因為:在政府干預更嚴重的地區,地方國有企業可能承擔更多的社會性負擔(如超額雇員等),減少了企業可用于過度投資的自由現金流量。模型2.6的回歸結果顯示,Local系數顯著為正,這表明,與中央企業相比,地方國有企業的投資不足情況更為嚴重。Gov及其與Local交乘項系數均為負且不顯著,這表明,與中央企業相比,政府干預對地方企業的投資不足沒有更顯著的緩解作用。因此,假設3沒有得到證實。

主要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與預期或現有文獻的發現基本一致。經理與股東之間的沖突變量AC與投資不足正相關,表明企業經理的在職消費減少了企業可用于投資的資金,是導致企業投資不足的原因之一。大股東資金占用OR與OI負相關,與UI正相關,表明大股東資金占用一方面減少了企業自由現金流量,從而抑制了其過度投資;另一方面減少了企業可用于投資的資金,從而加劇了其投資不足。銀行貸款的增加∆Loan與OI正相關,與UI負相關,表明一些企業向銀行取得的貸款用于過度投資,而融資約束企業獲得的銀行貸款則緩解了其投資不足,由此可知,就企業而言,銀行貸款只起到了融資的功能,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公司治理功能。金融危機變量Cris與OI顯著負相關,表明金融危機的爆發減少了企業的自由現金流量,從而導致企業過度投資幅度下降。

2.政府干預、政治關聯與企業非效率投資的回歸結果分析

表6列示了政治關聯與企業過度投資、投資不足的回歸結果。在以OI或UI為因變量的全部模型中,政治關聯變量PC的回歸系數均為負,且多數樣本組的顯著性水平在10%以下,這表明,與沒有政治關聯的企業相比,政治關聯企業的過度投資和投資不足程度均更輕。因此,假設4得到了證實。在因變量為OI的模型3.1中Gov與PC交乘項的系數為負但不顯著,說明就全部上市公司而言,政治關聯對于抑制政府干預導致的企業過度投資作用不明顯。在因變量為UI的模型2.6中,Gov及其與PC交乘項的系數均顯著為負,這表明,整體而言,政治關聯可以強化政府干預緩解企業投資不足的作用。

模型2.2和2.3中Gov與PC交乘項回歸系數為負但不顯著,表明,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非國有企業,建立政治關聯無法有效地抑制政府干預導致的企業過度投資;模型2.7中Gov與PC交乘項回歸系數為負但不顯著,但模型2.8中這一系數顯著為負,這表明,國有企業建立政治關聯對于強化政府干預緩解投資不足的作用并不明顯,但非國有企業建立政治關聯則可以顯著地強化這一作用。因此,假設5基本得到了證實。

模型2.4中Gov與PC交乘項回歸系數顯著為負,但模型2.5中這一系數不顯著,這表明,對于中央國有企業而言,政治關聯可以有效地抑制政府干預導致的企業過度投資,但對于地方國企而言,政治關聯的這種作用并不明顯。模型2.9中Gov與PC交乘項回歸系數顯著為負,但模型2.10中這一系數不顯著,這表明,與地方國企相比,中央企業建立政治關聯可以更好地強化政府干預緩解投資不足的作用。這與假設6不一致,可能的原因是:在政府干預嚴重的地區,有政治關聯的中央企業能爭取到更多的資金,從而可以更好地緩解企業投資不足。因此假設6沒有得到證實。

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基本上與預期相同,其中有一些有意義的發現,如國有樣本組中OR與OI顯著負相關,但在非國有樣本組中,OR與OI正相關,表明大股東資金占用減少了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但對于非國有企業的過度投資沒有明顯的效果。金融危機變量在全部10個模型中的9個模型回歸系數為負,唯有模型⑻顯著正相關,這表明,金融危機爆發后,非國有企業的投資不足更加嚴重,這與現實中觀察到的大量中小企業倒閉、外資企業撤離現象是一致的。

(三)穩健性檢驗

為檢驗上述結果的穩健性,以俞紅海等(2010)采用的企業投資變量“(-投資活動現金凈流量-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總資產”替代本文因變量后進行全部回歸,發現回歸結果與前述回歸結果基本一致[31]。為檢驗研究結果是否對非效率投資度量結果敏感,以Richardson(2006)模型分行業分年度回歸后得到本文樣本公司的過度投資或投資不足數據,再重做上述回歸后,發現回歸結果與前述結果基本一致[32]。此外,為考察本文研究結果是否對政府干預變量穩健,我們還以世界銀行(2007)編制的“四家主要政府機構對企業的干預時間”作為政府干預的替代變量重做上述全部回歸后,發現基本結論和表5、表6一致,進一步證明本文結論是穩健的[26]。限于篇幅,本文未列表報告全部穩健性檢驗結果。

六、研究結論

本文以2004―2009年間滬深701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地方政府干預、政治關聯對企業非效率投資的影響。我們認為,由于地方政府承擔了較多的政策性負擔,以及地方政府官員的政治晉升目標,地方政府有動機和能力干預所轄企業的投資行為,導致企業實際投資偏離企業最優投資水平。實證檢驗結果證實了以上分析:對于有自由現金流量的上市公司,政府干預加劇了企業的過度投資;而對于融資約束上市公司,政府干預則緩解了其投資不足。因此,本文同時為Shleifer 和Vishny(1994b;1998)提出的政府“掠奪之手”和“支持之手”理論提供了實證支持[16, 33]。

另外,我們還發現:對于有自由現金流量的非國有企業和中央企業,政治關聯可以抑制企業過度投資;對于融資約束的非國有企業,政治關聯可以緩解其投資不足。這表明,當地方政府進行負面干預時,政治關聯可以作為法律保護的替代機制來保護企業的產權免受政府的掠奪。但是,我們沒有發現,地方國有企業的政治關聯對于企業非效率投資有顯著的影響,這可能是因為:與非國有企業“刻意追求”的政治關聯相比,地方國有企業的政治關聯更可能是“被動”的,即地方政府將政府官員被任命至其所控制的企業擔任高管。

參考文獻:

[1] Gugler Klaus, Dennis C. Mueller, B. Burcin Yurtoglu.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RETURNS ON INVESTMENT [J]. 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2004, 47(2):589-633.

[2] 辛清泉, 林斌, 楊德明, 中國資本投資回報率的估算和影響因素分析――1999-2004年上市公司的經驗. 2006.

[3]徐玉德,周瑋.不同資本結構與所有權安排下的投資效率測度――來自我國A股市場的經驗證據[J].中國工業經濟. 2009(11).

[4] 張功富, 宋獻中. 我國上市公司投資:過度還是不足――基于滬深工業類上市公司非效率投資的實證度量 [J]. 會計研究, 2009(05):69-77.

[5] 張翼, 李辰. 股權結構、現金流與資本投資 [J]. 經濟學(季刊), 2005(4).

[6] 童盼, 陸正飛. 負債融資、負債來源與企業投資行為――來自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 [J]. 經濟研究, 2005(5).

[7] 朱, 何賢杰, 陳信元. 金融發展、預算軟約束與企業投資 [J]. 會計研究, 2006(10):64-71.

[8] 辛清泉, 林斌, 王彥超. 政府控制、經理薪酬與資本投資 [J]. 經濟研究, 2007(8).

[9] 姜付秀, 伊志宏, 蘇飛, 黃磊. 管理者背景特征與企業過度投資行為 [J]. 管理世界, 2009(01).

[10] 姜付秀, 張敏, 陸正飛, 陳才東. 管理者過度自信、企業擴張與財務困境 [J]. 經濟研究, 2009(01).

[11] 楊華軍, 胡奕明. 制度環境與自由現金流的過度投資 [J]. 管理世界, 2007(09).

[12] 梅丹. 政府干預、預算軟約束與過度投資――基于我國國有上市公司2004~2006年的證據 [J]. 軟科學, 2009, v.23;No.119(11):114-117.

[13] 張洪輝, 王宗軍. 政府干預、政府目標與國有上市公司的過度投資 [J]. 南開管理評論, 2010, v.13;No.72(03):101-108.

[14] Chen Shimin, Zheng Sun, Song Tang, Donghui Wu.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investment efficiency: Evidence from China [J].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2010, In Press, Corrected Proof.

[15] 樊綱, 王小魯, 朱恒鵬. 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09年報告 [M].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2010.

[16] Shleifer Andrei , Robert W. Vishny. The grabbing hand government pathologies and their cures [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17] Shleifer Andrei, Robert W. Vishny. Politicians and Firms [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4, 109(4):995-1025.

[18] 周黎安. 晉升博弈中政府官員的激勵與合作――兼論我國地方保護主義和重復建設問題長期存在的原因 [J]. 經濟研究, 2004(06).

[19] Li H., L.A. Zhou, Political Turnover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The Incentive Role of Personnel Control in China, in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5. p. 1743-1762.

[20] 田偉. 考慮地方政府因素的企業決策模型 [J]. 管理世界, 2007(5).

[21] Faccio Mara. 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06, 96(1):369-386.

[22] Fan Joseph P. H., T. J. Wong, Zhang Tianyu, Politically connected CEOs,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ost-IPO performance of China's newly partially privatized firms, in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7. p. 330-357.

[23] Desai Raj M., Anders Olofsgard, Do 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 Undermine Their Own Competitiveness? Evidence from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SSRN eLibrary. 2008.

[24] Francis Bill B., Iftekhar Hasan, Xian Sun. Political connections and the process of going public: Evidence from China [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 2009, 28(4):696-719.

[25] Hayashi Fumio, Tobin's Marginal q and Average q: A Neoclassical Interpretation, in Econometrica. 1982, The Econometric Society. p. 213-224.

[26] 世界銀行. 政府治理、投資環境與和諧社會:中國120個城市競爭力的提升 [M]. 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7.

[27] 吳文鋒, 吳沖鋒, 劉曉薇. 中國民營上市公司高管的政府背景與公司價值 [J]. 經濟研究, 2008(07).

[28] Daniel Hoechle. Robust Standard Errors for Panel Regressions with Cross-sectional Dependence [J]. The Stata Journa, 2007, 7(3):281-312.

[29] 張功富. 金融危機沖擊、現金儲備與企業投資――來自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證據 [J]. 經濟經緯, 2010(3):78-82.

[30] 杜興強, 周澤將, 杜穎潔. 政治聯系、最終控制人性質、制度環境與銀行借款――基于國有上市公司2004-2008 年的經驗證據 [C].中國會計學2010年學術年會論文集. 2010.

[31] 俞紅海, 徐龍炳, 陳百助. 終極控股股東控制權與自由現金流量過度投資 [J]. 經濟研究, 2010(8):103-114.

[32] Richardson Scott, Over-investment of Free Cash Flow, in 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 2006. p. 159-189.

篇5

關鍵詞: 翻譯公司 網站調查 商務英語口譯 崗位研究

1.引言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逐漸深入,對外交流日益頻繁,社會對口譯人才尤其是商務口譯人才的需求不斷增加。口譯不能被狹義理解為僅僅是一種語言技能,更應該被看成一種發展迅速,對人類工作、生活產生深遠影響的職業。國內學者對口譯及口譯職業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李波[1]指出翻譯的職業化對譯員的語言能力、專業知識翻譯的職業道德提出了明確的規范。楊焱[2]認為口譯人才選拔及培訓中須對非智力因素給予足夠的重視。趙恒、高忻[3]認為口譯人員的中外語言水平、反應能力,現場情景和氣氛的把握能力等非常重要。胡振東[4]認為口譯人員在臨場翻譯之前要盡可能做一些語言上、技術上和心理上的準備。張捷、宋立明[5]認為筆譯與口譯存在著不同的標準、模式。吳佳[6]認為跨文化交際意識和能力是任何外語教學中都不能忽視的重要教學內容。李紫凌[7]認為一名優秀的口譯員必須具備基本的譯員素質、過硬的專業知識和基本功、良好的心理素質、高度的責任感、保密意識、合作精神等。韓紅[8]認為合格的口譯員應該具備扎實的語言知識、敏銳的聽力能力、明確的表達能力、寬廣的知識面、嫻熟的口譯技巧、良好的心理素質、綜合記憶能力。高怡松[9]分析了外事翻譯所應具備的素質和技巧,包括外事翻譯的標準和要求、互聯網在翻譯方面的應用等問題。楊焱[10]指出性格也是口譯潛能的影響因素。張海霞[11]指出同傳意愿應該具備敏捷的思維、出色的記憶力、良好的心理素質、強健的身體、敏捷的應變能力。任文[12]指出譯員都很難在交際過程中保持一貫的中立立場。國內學者對口譯分類、口譯標準、口譯譯員素質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對于口譯職業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大多屬于定性研究,缺乏統計數據。為了豐富口譯職業研究,有必要對翻譯公司進行深入調查,在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充分了解口譯服務領域、薪資水平、譯員崗位能力,以及素質要求。

2.網上調研

為了切實提高商務英語口譯教學質量,真正培養能夠嫻熟運用英漢兩種語言、具備良好職業素質、在商務工作領域中順利完成口譯任務的應用型英語人才,我于2011年6月至9月對本課題組成員在眾多翻譯公司網站中隨機選取了120家翻譯公司并進行了調查,其中上海40家、北京35家、廣州21家、南京24家。這些公司包括上海語翼英語翻譯公司、上海宇譯翻譯有限公司、上海歐得寶翻譯公司、北京奧體匯友翻譯公司、北京信德雅同聲翻譯、廣州全意翻譯公司、廣州粵神翻譯有限公司、南京雅博翻譯公司、南京新世界翻譯公司等。

3.調查結果及分析

3.1口譯服務領域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與外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領域的交往日益頻繁。為了滿足市場的需求,更好地服務翻譯客戶,翻譯公司往往都在網站上單獨開辟“翻譯服務領域”這一欄目。口譯是翻譯的一類,是口頭形式的翻譯,因此翻譯服務領域與口譯服務領域完全吻合。一般來說,翻譯服務領域主要包括以下12類。第一,商貿類,主要包括商業信函、合同、企劃、邀請函、簡報、公司簡介、產品目錄、產品手冊、營銷資料。第二,科技類,主要包括科技文獻、技術規范、安裝手冊、網站及網頁翻譯。第三,法律類,主要法律法規、條例、判決書、政府公文、管理規定、章程。第四,理工類,主要包括機械、通信、電子、電機等。第五,社會文學類,主要包括著作劇本、影視對白、新聞、散文、詩歌、廣告、小說、音樂、錄像帶、錄音帶、教育。第六,城市建筑類,主要包括建筑、交通、土木工程、用地及都市規劃。第七,財經類,主要包括金融、保險、財務報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投融資協議、上市公司年報等。第八,工業工程,主要包括工程標書、技術標書、商業標書、行業標準、技術標準、產品說明書。第九,生化類,主要包括環保、醫藥、食品營養、農業、染整等。第十,學術類,主要包括論文、參考文獻、評論。第十一,個人資料,包括個人簡歷、入學申請、求職申請、戶口本、推薦信、委托書。第十二,證件、證書類,包括學歷證明、結婚證、營業執照、出生證明、身份證、執照。在廣泛搜集翻譯網站中關于翻譯服務領域介紹的基礎上,我進行了統計,具體情況如下表。

商務類口譯可以從兩個層次上進行理解。商務類口譯狹義上指商貿類口譯,包括商業信函、合同、企劃、邀請函、簡報、公司簡介、產品目錄、產品手冊、營銷資料等。廣義上指泛商務類口譯,包括商務活動中涉及的各種材料類型,主要涵蓋商貿、科技、法律、理工、社會文學、城市建筑、財經、工業工程、生化類等領域。一般來說,口譯譯員面對的材料題材廣泛,如果在平時教學和訓練中局限于商貿類口譯實踐,譯員一旦遇到其他領域的材料時就會束手無策。基于上表數據,我認為在商務英語口譯教材的編寫和口譯課的教學過程中,應該增加泛商務類材料的口譯練習,通過長期的訓練培養學生上述各領域的口譯實踐能力。

3.2口譯種類及譯員薪資水平

3.2.1口譯種類

翻譯主要包括口譯與筆譯。我們根據所調查的網站中大部分網站的分類方法,把口譯分為英漢口譯、同聲傳譯(簡稱同傳),以及本地化翻譯。英漢口譯包括陪同口譯(一般活動口譯)及交替傳譯。交替傳譯包括技術交流(商務談判)、中型會議口譯、大型國際會議口譯。交替傳譯,又稱連續翻譯、連續傳譯,簡稱交傳,即講話的人講幾句話停頓一下,譯員開始翻譯,譯員翻譯完了之后再繼續講。同聲傳譯也叫同步翻譯、即時翻譯,指口譯員利用專門的同聲傳譯設備,坐在隔音的同傳翻譯間里,一面通過耳機收聽源語發言人的講話,一面幾乎同步地把講話人所表達的信息準確、完整地傳譯成目的語,通過傳譯設備送出。本地化翻譯包括軟件本地化、多語桌面排版DTP、網站本地化翻譯、音頻視頻翻譯。

3.2.2口譯譯員薪資水平

我對標明英漢口譯價格的59家翻譯公司價格進行了統計,發現陪同口譯(一般活動口譯)的價格為747元/人/天,技術交流(商務談判)口譯的價格為1154元/人/天,中型會議口譯價格為1696元/人/天,大型國際會議口譯價格為2887元/人/天。以上數據足以證明英漢口譯為高薪職業。我對明確標明同傳價格的52家翻譯公司價格進行了統計,英漢同傳價格為8763元/人/天,極高的薪酬反映出同傳的工作難度,口譯業內視同傳為“金字塔”的塔尖,同聲傳譯也常常被稱為英語專業的最高境界。

3.3商務口譯譯員能力與素質要求

41家在譯員招聘廣告中明確提出了對商務口譯人員的要求。我對翻譯公司針對譯員語言技能、行業知識、工作經驗、口譯職業資格證書、責任心、興趣、心理素質、溝通能力、職業道德、團隊協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進行了深入的分析。通過調查發現絕大部分翻譯(82.93%)公司要求口譯人員具備一定的翻譯工作經驗。由此可見口譯是技能型較強的一種職業,口譯的熟練程度與質量與譯員的實踐經驗密切相關。口譯技能的提高絕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因此在高職口譯教學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技能訓練和循序漸進的原則加強學生的練習,切不可把重點放在理論分析上。除了課堂上幫助學生進行正規訓練外,口譯教師還應該建立口譯測試庫、試題庫,給學生提供自主學習的材料,一起制訂學習計劃,口譯不應被狹義地理解為一門課程,而應該被看成學生尤其是英語專業的學生必須具備的終生技能和一種職業。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理應成為口譯課程教學的重點之一。53.65%的翻譯公司認為口譯人員須具備相關的行業知識。要想成為合格的口譯員,就必須對其服務領域,如:商貿、科技、法律、理工、社會文學、城市建筑、財經等有所了解。另外,一些翻譯公司對譯員雙語的駕馭能力、口譯職業資格證書、責任心、興趣、心理素質、溝通能力、職業道德、團隊協作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要求。

4.結語

本文對商務英語口譯崗位的服務領域、口譯譯員的薪資水平、商務英語口譯譯員的能力,以及素質要求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研究表明,商務英語口譯主要涉及商貿、科技、法律、理工、社會文學、城市建筑、財經、工業工程、生化類等服務領域。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皆為高薪崗位。合格的口譯譯員必須精通來源語和目標語、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具備一定的口譯工作經驗。此外,譯員對口譯工作要有很強的責任心和濃厚的興趣。為了出色地完成口譯任務,口譯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良好的與人溝通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高尚的職業道德、很強的團隊意識和團隊協作能力。此次調研有利于我們加深對口譯行業及商務英語口譯崗位的認識,為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商務英語口譯課程標準、整體設計,編寫符合職業崗位需求的口譯教材,改革和創新口譯教學方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李波.翻譯的職業化與職業道德[J].上海科技翻譯,2004,(3).

[2]楊焱.關于口譯人才培養的幾點思考[J].常州工學院學報,2010,(6).

[3]趙恒,高忻.簡論譯員的素質[J].中州大學學報,2002,(4).

[4]胡振東.口譯工作應注意的幾個問題[J].岳陽職工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3).

[5]張捷,宋立明.口譯與筆譯機制差異[J].松遼學刊(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6).

[6]吳佳靜.跨文化交際意識和能力在口譯中的重要作用[J].科教文匯,2008,(9).

[7]李紫凌,劉淑倩,陳潔.論口譯員必備的基本素質[J].科教文匯,2002,(1).

[8]韓紅.論英語口譯員的素質要求與口譯技巧[J].經濟與教育,2011,(24).

[9]高怡松.外事翻譯素質及技巧淺談[J].東南亞縱橫,2010,(7).

[10]楊焱.性格與口譯[J].重慶科技學院學報,2011,(21).

[11]張海霞.同聲傳譯中譯員心理素質的培養[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4,(1).

篇6

關鍵詞:百慕大;投資基金;監管;法律制度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9)-0012-06

百慕大(Bermuda)又稱百慕大群島,舊稱薩默斯島,于1609年變為英國殖民地,現在是英國海外屬地,實行內部自治。百慕大實行獨立立法,有自己的高等法院,終審法院是倫敦樞密院。百慕大政治穩定,國際金融服務業是其主要產業,法定貨幣為百慕大元,與美元等值,兩種貨幣同時使用。由于百慕大法律體系完善,現已成為世界重要的離岸金融中心之一,百慕大公司更成為全球公認的股票交易所認可的上市殼公司。世界大銀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信托公司在百慕大均設有辦事機構。除銀行、保險、信托外,投資基金也是百慕大的一大重要金融業務,投資基金監管是百慕大金融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通過對百慕大投資基金法律環境的調查和研究,對百慕大投資基金監管法律制度進行解析,以供業界參考。

一、百慕大投資基金及其監管概述

百慕大是眾多對沖基金1、私募股權基金、信托基金和共同基金的理想設立地,根據2013年7月百慕大金融管理局2的數據,百慕大共有762只基金,代表凈資產1904億美元。

(一)投資基金概述

典型的百慕大投資基金結構包括單一基金(single fund)、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和主從結構基金(master feeder fund),其中主從結構基金一般采用離岸從基金和百慕大境內主基金的結構。根據百慕大《投資基金法》(Investment Funds Act 2006)的規定,在《投資基金法》調整范圍內的投資基金(investment fund)應當遵守百慕大法律,受百慕大監管。《投資基金法》規定,投資基金是指一種財產安排,其中的財產多種多樣,包括貨幣,投資基金的作用或目的在于使人們能夠參與其中,從而獲取收益3。投資基金的基本特點和規則是基金份額持有人一般無需對基金事務親自進行日常管理,也不再持有基金財產,并且有權根據基金文件申請份額贖回。

(二)投資基金監管機構和法規

百慕大基金業由BMA負責監管,BMA是根據百慕大《金融監管局法》(Monetary Authority Act 1969)設立的,由董事會負責管理并有一名首席執行官。BMA還負責對依據百慕大法律設立的基金行政管理人(administrator)、銀行、托管人、經紀商和投資經理人進行授牌和監管,所謂“行政管理人”,與一般行政法意義上的“行政主體”等概念不同,是指某一領域的經營人或管理人,可以是營利領域也可以是公共領域。

百慕大法律體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百慕大投資基金監管的成文法健全,在法律層面,除上述《金融監管局法》和《投資基金法》以及與投資基金組織結構相關的《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81)、《有限合伙企業法》(Limited Partnership Act 1883)、《豁免合伙企業法》(Exempted Partnerships Act 1992)和《合伙企業法》(Partnership Act 1902)等法律及其修正案4外,還有《基金規則》(Fund Rules 2007)、《基金發行章程規則》(Fund Prospectus Rules 2007)和《投資基金訴訟條例》(Investment Funds Appeal Tribunal Regulations 2012)等規范性法律文件。

二、百慕大投資基金組織形式

一般來說,投資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包括公司型、合伙型和信托型,此外百慕大境內的投資基金也有采用其他類型的,這是對上述三種傳統類型的創新。投資基金組織形式的選擇一般要考慮下列因素:一是稅收因素;二是責任限制因素;三是市場因素;四是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限制因素。不同的投資基金組織形式對于基金的后期管理也有很大影響。

(一)公司型

所謂公司型基金,是指基金采用共同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共同基金公司,需要向BMA提出申請,同時需要提交一些法定表格。另外,還需要提交有關基金發起人和管理公司的詳細信息。如果發起人或管理公司是被認可的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則還應當提交有關該機構的摘要,如果是上市公司的,還需要提交最近的年報。如果發起人具有私人性,則還應當提交關于其投資經驗的詳細信息及其簡歷。BMA對共同基金公司設立申請的審查時限一般為一至兩天。共同基金公司成立后,只有在符合百慕大金融監管和投資基金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才可以開始經營和發行份額。

共同基金公司由董事會負責管理,但是如果該共同基金公司任命了管理公司,則一般是由該管理公司負責投資交易和日常管理。該管理公司還可以將投資顧問職能分包出去,接受分包的投資顧問既可以是在百慕大境內也可以是在其他法域。基金的行政管理職能一般是由董事會委托給共同基金公司的行政管理人行使。根據百慕大的法律,管理公司5和共同基金公司的董事對股東并不負有直接的合同義務。共同基金公司的董事義務在于為共同基金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服務。大多數董事的管理職責一般會委任給管理公司行使,而管理公司便會對共同基金公司負有合同義務,在具體的協議中,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免責事由。管理公司和董事,要對面向公眾的發行文件存在陳述錯誤等情形承擔責任。

(二)合伙型

百慕大的合伙既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還包括由百慕大居民組成并在百慕大當地進行經營的合伙,以及主要由非百慕大居民組成并在百慕大境外進行經營的合伙,后者又稱豁免合伙(exempted partnership)。豁免合伙既可以是普通合伙也可以是有限合伙,由于豁免合伙便于在境外市場設立和發行豁免基金,因此豁免合伙應用廣泛。設立合伙基金,需要向BMA提出申請,并向BMA提交法定表格和普通合伙人的詳細信息。普通合伙人是法人的,如果是上市公司,還應當提交年報;普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還應當提交個人簡歷和投資經歷。合伙基金的設立時限一般為一至三天。

合伙型基金以合伙協議為基礎,合伙協議一般由管理公司和有限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可以規定合伙企業的管理方式,合伙人的權利,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的職責、任命和解任,投融資權限,合伙基金的終止和清算等事項。基金財產一般委托給保管人進行保管,而凈資產值的記賬和計算以及投資一般由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公司負責。在合伙基金中,合伙事務的管理雖然由普通合伙人負責,但是可以將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職責委任給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對其他合伙人負有信義義務,具體包括提供合伙經營的賬目和信息,不得謀私利,不得從事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等。但是根據合伙協議的具體內容,上述義務也會有所不同。

(三)單位信托

信托有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之分,單位信托是典型的商事信托。單位信托型基金是以信托合同為基礎的,而信托合同一般由管理公司和受托人訂立。信托合同可以規定單位信托基金的管理方式,持有人的權利,管理人和受托人的職責、任命和解任,投融資權限,終止和清算等事項。基金財產的保管,凈資產值的記賬和計算一般由受托人負責,但如果是在百慕大境內提供服務,則該受托人應當具有持牌行政管理人資格。管理公司一般負責代表單位信托基金進行投資。

單位信托基金主要表現為一種信托或契約安排,與共同基金公司不同,單位信托基金不具有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單位信托基金的設立并不需要政府的批準,而信托合同才是單位信托基金設立的依據。單位信托基金設立后,只有在符合百慕大金融監管等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才可以發行份額。在單位信托基金中,信托事務的管理由受托人和管理公司共同承擔。受托人作為信托財產的保管人,對持有人負有信義義務,但是在實踐中,當事人可以對受托人的報酬、補償以及免責事由等進行具體的約定。

(四)其他類型

根據百慕大《獨立賬戶公司法》(Segregated Accounts Companies Act 2000)的規定,共同基金公司可以注冊為獨立賬戶公司,該獨立賬戶公司可以有不同的種類股,不同的種類股代表獨立的資產組合并且彼此責任獨立,各自具有獨立的賬戶,而且獨立賬戶還可以投資于同一公司的其他獨立賬戶。因此,獨立賬戶公司十分特殊并具有風險隔離的作用。獨立賬戶公司的注冊要經百慕大金融部(Minister of Finance)同意,實際上,在設立共同基金公司時可以同時申請注冊獨立賬戶公司。獨立賬戶公司必須有一名獨立賬戶并由其負責報告義務,包括任何獨立賬戶或基金總賬戶的虧損,獨立賬戶公司還應當保存各獨立賬戶的會計記錄,并為各獨立賬戶準備財務報告。另外,在不違反信托合同規定的前提下,單位信托基金也可以設立獨立賬戶或子信托。

三、百慕大受監管投資基金主要種類

作為百慕大投資基金的核心法律,《投資基金法》規定了投資基金的排除適用、豁免適用以及有關授權,包括投資基金的成立、運作和份額發行等。投資基金只有得到《投資基金法》的豁免或授權,才可以在百慕大境內從事業務6。但是對于被認定為屬于私人(private)基金的投資基金,則有關授權或豁免規定不適用于該投資基金,私人基金的認定標準包括:投資者被限制在20人及以下,對投資基金的募集有所限制,不向公眾募集等。

(一)A級豁免基金

百慕大對于A級豁免基金提供了快速通道程序,無需得到BMA的批準。A級豁免基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只面向合格投資者

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等,屬于合格投資者:第一,自然人:前兩年收入均超過20萬美元,或者與配偶合計超過30萬美元,并且在今后的收入也會維持在適當的水平;第二,自然人:凈值或與配偶的合計凈值在購買投資基金時超過100萬美元;第三,自然人:具有金融和商業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對投資的風險有著充分的認識;第四,法人:總資產不低于500萬美元;第五,非法人組織、合伙或信托:總資產不低于500萬美元;第六,法人:股東至少要符合第一至第八中的一項;第七,合伙:合伙人至少要符合第一至第八中的一項;第八,信托:受益人至少要符合第一至第八中的一項。

2、具有投資經理

基金的投資經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第一,根據《投資法》(Investment Business Act 2003)持牌;或者經BMA認可的境外監管機構授權或授牌,例如美國證監會(SEC);或者在百慕大境內從事業務,或者在BMA認可的法域從事業務。第二,所管理的總資產超過1億美元,包括投資經理團隊所管理的總資產超過1億美元的情形。第三,有在百慕大定居的人擔任職員、受托人和代表,并且要確保基金的賬簿和記錄可查。第四,任命審計師、基金行政管理人、登記人、受托人和主經紀人。第五,財務報表符合要求。

(二)B級豁免基金

不符合A級豁免基金條件的,可以申請B級豁免基金,B級豁免基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第一,只面向合格投資者;第二,有在百慕大定居的人擔任職員、受托人和代表,并且要確保基金的賬簿和記錄可查;第三,任命審計師、投資經理、基金行政管理人、登記人、托管人和主經紀人,并且上述人員可以勝任自己的職務;第四,財務報表符合要求。

(三)機構基金、管理基金和指定法域基金

百慕大投資基金市場比較成熟,除了上述豁免基金外,《投資基金法》還規定了另外幾種授權基金,具體包括:第一,機構基金(institutional fund),該基金要求只面向合格投資者或要求投資者的最低投資額度為10萬美元,要求有在百慕大定居的人擔任職員、受托人和代表,并且要確保基金的賬簿和記錄可查;第二,管理基金(administered fund),該基金要求必須具有根據《投資基金法》持牌的行政管理人,并且投資者的最低投資額度為5萬美元或者在BMA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指定法域基金(specified jurisdiction fund),該基金是指包含指定法域法律的基金,該法域必須得到百慕大的認可。

(四)標準基金

除上述基金外,百慕大還存在標準基金(standard fund),標準基金屬于投資基金,但是并不屬于上述機構基金、管理基金和指定法域基金或不符合其資格條件。標準基金的監管制度比較靈活和特殊,例如自證制度等,其投資者范圍廣泛,還可以包括散戶投資者。標準基金的授權程序,發行備忘錄的內容,服務提供商,董事等方面的監管要求與機構基金類似。標準基金的持牌申請需要向BMA提交發行文件,同時在發行文件中要披露服務提供商并經BMA批準。與其他基金不同,標準基金的投資者需要得到更多的保護,因此BMA的審批期限也會略長。標準基金也沒有法定投資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規則》只適用于標準基金。根據《基金規則》的規定,標準基金的托管人要求是百慕大境內的金融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如果標準基金允許保留非百慕大境內金融機構作為托管人,則BMA會要求該基金的行政管理人實際上在百慕大境內,從而使BMA便于獲取該基金的有關記錄。但是BMA有權豁免標準基金的上述義務。百慕大境內標準基金的審計師也同樣沒有要求必須是當地的審計師,因此百慕大基金的運作成本較低,不過審計師必須獨立于基金的營運人。

四、百慕大投資基金申請

對于百慕大投資基金的申請要求,主要包括依法向授權機構提出申請和基金發行章程內容符合要求等。

(一)向授權機構提出申請

公司型基金和合伙型基金涉及到公司和合伙企業的設立,需要向公司注冊機構和BMA提出申請,公司注冊機構和BMA對此擁有自由裁量權。公司注冊機構和BMA并不負責單位信托基金的成立工作,但是單位信托基金仍然需要向BMA申請授權或豁免。

在開始經營之前,A級豁免基金的營運人,必須通過電子系統向BMA提供自己符合A級豁免基金條件的證據,同時營運人還必須提供基金發行章程副本。申請B級豁免基金的,也必須向BMA提供證據,同時提供基金發行章程。為獲得授權,投資基金必須準備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已任命或者經授權會任命投資經理、審計師和行政管理人,保證投資基金的財產是由《投資基金法》授牌或監管的、獨立的托管人托管。BMA還會考慮投資基金的服務提供商和營運人是否符合適當性(fit and proper)要求,其中包括對相關知識和經驗的考慮。BMA會嚴格按照時限要求進行工作,成立共同基金公司或合伙基金一般需要一至兩天,其他事宜,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是三至六天。

(二)發行章程內容符合要求

根據《投資基金法》等的規定,投資基金的發行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基金名稱,注冊地址或主要辦事處地址;基金是否已注冊或持牌;基金成立日期;上市或交易市場;董事、職員、當地代表、審計師、基金行政管理人、托管人、登記人、發起人、法律顧問、投資經理以及與基金事務有重要關系的其他人員的姓名、地址以及其他重要信息;基金投資目標,包括財務目標,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以及投資技術和投資工具,融資策略;基金的重大風險,特別是關于分離賬戶方面的風險披露;基金的資本信息;持有人的權利及其限制;收益分配方法;發行、份額的條件和程序;贖回和銷售的條件和程序;發行和贖回價格的確定方法;基金資產的估值基礎和頻率;為基金提供服務的重要條款,包括董事、受托人、合伙人和服務提供商等的報酬問題;基金與其董事、受托人、合伙人和服務提供商之間的潛在利益沖突;等等。此外,管理基金(administered fund)還需要遵守證券交易所對發行章程的要求,百慕大證券交易所(BSX)對此均有規定。

根據發行章程的完整和適當披露(full and proper disclosure)規則,如果投資基金的負責人具有適當的經驗和聲譽,則潛在的投資者應當能夠作出相應的明智決定,對于投資的對象和杠桿額度等,并沒有法定限制。

五、百慕大投資基金相關當事人

雖然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多種多樣,但是無論選擇何種類型,基金的內部管理和對外投資都需要相應的人員和機構來完成,投資基金法律關系復雜,當事人眾多,對投資基金的監管包括對基金有關當事人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

(一)服務提供商的監管要求

百慕大投資基金的主要服務提供商包括投資經理、托管人、主經紀人、基金行政管理人、登記人和審計師。BMA認為,如果主要服務提供商以受管制的機構或公司實體而在百慕大存在的,則可以很好地保證其為基金提供服務,從而使基金運作符合《投資基金法》的規定。百慕大的政策傾向于要求主要服務提供商具有必備的經歷和經驗來履行其職責,并且要確保基金的賬簿和記錄可查。根據百慕大的監管要求,每只授權基金都必須任命一個登記人,登記人主要負責百慕大境內設立和投資者名冊維護工作。百慕大境內的一些銀行和基金服務公司可以為注冊和過戶提供計算機系統支持,對此可加以利用。另外,也可以在其他法域任命分支登記人或過戶,這種現象比較普遍,但是如果涉及到其他法域的,應當對當地的稅收等政策有充分的了解。A級豁免基金和B級豁免基金必須有居住在百慕大境內的職員、受托人或代表,并且要確保基金的賬簿和記錄可查。行政管理基金(administered fund)需要任命持牌基金行政管理人。值得注意的是,并沒有要求任命百慕大當地的審計師。此外,百慕大的法律對于任命非當地服務提供商并沒有施加特殊的義務。

(二)董事的監管要求

如果百慕大投資基金采用共同基金公司的組織形式,則董事會成員應當包含具有相應投資經驗的董事。同時共同基金公司還必須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并達到相應的業務標準,以滿足投資者保護的必要條件。只有當投資基金的職員和董事符合適當性要求時,才有可能得到BMA的認可。另外,百慕大的法律并沒有要求董事會成員必須包含有在百慕大境內定居的董事。如果投資基金采用合伙的組織形式,則百慕大的有限合伙企業和豁免合伙企業立法并沒有要求合伙人必須是百慕大實體。在合伙型投資基金中,基金的管理一般由合伙協議約定,但是合伙協議的內容也要符合百慕大法律的規定。如果投資基金采用單位信托的組織形式,也同樣沒有要求受托人必須是百慕大境內的居民。由于信托并不是一個法人實體,因此在認定一個信托是否是百慕大境內的信托從而適用百慕大法律時,一般要求受托人是持牌的百慕大信托公司,從而受BMA監管。

六、投資基金其他監管要求

除上述投資基金監管法律制度外,百慕大投資基金還要符合持續性監管要求,同時百慕大作為重要的離岸金融中心,必然會對境外投資基金有一定監管要求。

(一)持續性符合監管要求

為滿足持續性監管要求,A級豁免基金每年必須向BMA進行年度認證,并聲明其持續符合豁免要求。除了認證外,還要提交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基金的發行章程有重大變化的,也要提交相應的說明。B級豁免基金也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在事先未向BMA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同意的情況下,B級豁免基金不能任命服務提供商或董事。所有授權基金必須準備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但是經申請,BMA可以將此義務豁免。授權基金每年必須向BMA提交其持續符合《投資基金法》的證明材料,如果存在違反《投資基金法》的情形的,則要披露具體情況。如果服務提供商知道授權基金存在違反《投資基金法》情形的,也應當向BMA報告。

(二)境外投資基金監管要求

根據百慕大的法律,境外投資基金應當符合下列監管要求:第一,在百慕大境內舉行董事會會議的要求。如果符合相應的入境管理規定,則可以在百慕大境內自由舉行董事會會議,并無限制。第二,任命當地服務提供商的持牌要求。境外基金任命百慕大的服務提供商,如果無其他情形的,則并無特殊的持牌要求。第三,在市場上出售基金權益的限制。在百慕大境內,在市場上出售基金權益的,不得構成在百慕大境內經營(carry on business)。在市場上出售基金權益的,必須要遵守百慕大《公司法》的規定。另外,主動訪問百慕大境內的潛在投資者,一般也是禁止的。

七、結語

隨著金融市場國際化及一體化,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投資基金市場除境內基金外還會有境外基金,即注冊在境外的基金,此類基金又稱離岸基金。實際上,境內與境外,在岸與離岸都是相對而言的,雖然目前對于離岸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但是離岸的特征之一在于其適應能力。因此,離岸對于我們并不遙遠,百慕大離岸金融中心的成功與其靈活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法律環境不無關系。

參考文獻

[1]Ball S. Hedge Funds[M]. UK: Thomson Reuters(Professional)UK Limited, 2014: 170.

[2]Ellison J. Bermuda as a Base for Mutltinationals[J]. BUL Rev., 1973, 53: 367.

[3]Garner B. Black’s Law Dictionary(Tenth Edition)[M]. USA: Thomson Reuters, 2014:54.

[4]Nickson S, Sullivan L, Vermont S. Domicile Round-Up[J]. Risk Management, 2001, 48(3):73.

[5]成.離岸基金的形成及其影響[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3,(3):45。

[6]張曉冬.離岸業務操作指引[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The Analysis on Bermuda’s Legal Regime of the

Regulation on the Investment Funds

CONG Yanguo

(School of Law,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