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對策

時間:2022-11-29 0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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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對策

摘要:民間金融為農村的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新中國成立以來,為了增加國民經濟建設,國家鼓勵民間金融市場的發展與有效利,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帶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后,民間金融得到了更迅速的發展。但由于民間金融的各種綜合因素的影響,出現了很多非正規民間金融形式和組織,使民間金融的負面效應逐漸加強。此于此,對目前農村民間金融的基本狀況進行了分析,提出了民間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應對策略,以期根據新時期下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特點,對非正規民間金融通過正確的方法對其加以規范化引導。

關鍵詞:農村;民間金融;發展對策

我國幅員遼闊,對金融服務的需求,除了有一定的深度,也要有一定的廣度,而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中,正規金融機構的輻射范圍并不是非常廣泛,需要民間金融的有力支持,民間金融發展潛力很大,為此,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新階段,需要整合和構建一套適合當今新農村發展現狀的民間金融體系以對策各種問題的出現。

1現階段農村民間金融的基本狀況分析

民間金融制度規范化,是推動農業經良性發展的基礎,可大大加強民間金融在規則與合理范圍內發揮期應有的作用。在當前中國農村金融市場上,往往存在一個普遍現象,即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的并存發展,其中,非正規金融主要指在正規金融體制之外的一種由非法民間金融部門或企業從事的,一個不被政府的法定制度保護的間接的融資活動,它可以是個人之間的,也可以是個人與企業之間,或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一種營利性的直接融資活動。也正因為目前民間金融多種特性和多種形式的影響,農村經濟主體資金需求無法得到滿足,民間非正規金融借此補全了這個缺口。1.1民間金融發展的基本現象。民間金融補充了國家金融機構服務的業務空白,使更多閑散資金得到流動和充分的利用,促進了農業農村基礎經濟的發展,但隨著國家對農信企業金融秩序和防范金融風險整頓力度的加強,在面對廣大的農村資金需求,正規金融的供給已無法滿足需求,導致農民和企業尋求民間非正規金融的支持,但這種發展不規范,呈無序性發展,破壞了基層經濟的基礎,形成不安因素。根據資料顯示,目前,我國農戶借貸的主要來源,一是正規金融中的信用社,占借款總額的36%左右;二是非正規金融的親友、鄉鄰、朋友等借款,占到借貸總額的54%左右,所占比例份額相差不大,在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中基本可以平分秋色。1.2民間金融的特征與優劣性分析。1.2.1 缺乏穩定性。民間金融以政府正式金融制度安排為首要方式,為農村民間金融活動的開展產生創造了發展空間,但隨著時間跨度的增長,金融交易范圍的擴大,抵押物缺乏,民間金融的監管機構對運行機制和風險控制增加,導致交易成本上升,回報見效較慢,農村經濟主體獲得貸款的成功率不高,也缺乏一定的穩定性。此外,融資渠道不暢也制約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1.2.2 區域特征。農村民間金融內生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主要依賴于地源、血緣關系而建立起來的短暫金融形式,是農村經濟自身發展衍生而來的,具有較強的地域性特點。一般情況下,前者的民間金融活動較活躍,后者的民間金融活動比較遲緩。1.3非金融活動組織形式與特征。1.3.1 農村民間金融組織以私人借貸、企業借貸、合會、集資、地下錢莊為主,形式豐富多樣,具有多樣化的特點,其既有以“一對一金融活動”,也有“分散型”金融活動,或以“一對多”的集中型民間金融活動。此外,還有非金融機構開展的,以典當行、擔保公司為主的融資活動。1.3.2 農村民間金融有效調節了資金余缺,使資源配置和效率得到提高,但了導致了相關業務活動只能針對特定的區域范圍展開,如鄰里、親戚、朋友等,形成的這個特定的客戶群,因無法擺脫區域化特征和局限性,造成了非正規金融的市場發展瓶頸,一些地區,出現了大規模民間非正規金融活動失控現象,受到政府部門的明令限制和取締。1.3.3 非正規金融具有靈活性,更加快捷、方便。審批程序簡單,抵押與擔保流程寬松。但非正規金融機構不設置存款準備金和呆帳準備金來抵御風險,缺少規范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稽核制度,勢必會影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2農村民間金融發展遇到的問題

2.1借貸行為不規范。目前,我國農村普遍存在民間借貸不規范的行為,采用“口頭約定”或者不正規的借條方式進行借貸,因此,更多的民間借貸是建立在血緣關系和道德基礎之上的,缺乏有效的監管與規范的操作,當信用違約或資金鏈斷裂時,容易引發經濟法律糾紛和區域范圍內的金融危機,造成借款人的損失和供給型金融壓抑,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的沖擊。2.2民間借貸行為缺乏對債權人的法律保護,金融秩序受到影響。由于金額市場本身的不確定性和道德風險無法避免,以及民間借貸經營監管具有的不規范性,相關金融監管機構無法完全掌握其真實情況,金融統計信息跟蹤不到位,引發大量資金流向問題,使資金總量的監控作用喪失,在發生債務人違約不還款的情況下容易發生債權人不當追討貸款的行為,削弱了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效果。2.3監管工作難度大。集中型的民間非正規金融活動涉及當事人多、資金總量大、交易關系復雜,容易出現詐騙和投機風險,一旦資金鏈斷開,危害巨大,引發當事人采取一些非理性行為,擴大事態發展,加大了監管工作難度,也間接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3農村民間金融健康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民間金融的存在彌補了正規金融服務的空白,在社會資金配置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其自身的風險控制和管理機制不完善性無法避免,使社會信用環境受到破壞,也會影響農村資金規模和投向控制,為此,必需規范管理民間金融,有效引導資本流向。3.1加強法制建設,確保民間金融管理規范化。首先,從政策上承認農村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其次,在法律上規范農村民間金融的市場主體與形式,職能部門和執法部門堅決打擊暴力貸款,保護農民利益,并制定較強約束力的法律、法規,解決財務問題與糾紛事件,維護貸款人、債權人的正當權益,帶動農村民間非正規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作用得到充分發揮。3.2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度,吸納和利用民間資本,實施綜合性發展戰略。在政府單位嚴格監管、防范風險的條件下,實行低門檻激勵政策,正確引導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流向,采取聯合、入股等方式成立民間金融組織,鼓勵私人、企業閑散資本的投入,達到和正規金融分工互補合作的目的,有效解決農村金融市場上供求失衡,進而形成功能完整的農村金融體系,使農村金融發展更加與時俱進。3.3加快農村金融產品的創新。對民間借貸形式的地下金融給予積極、正確的引導,開發符合廣大農民需求的新型金融產品,推動農村金融改革,將優質民間借貸活動置換為正規金融活動。例如: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以有效解決現有農村地區正規銀行機構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等問題,使農村地區投資多元化,多樣化發展,使新型農村金融體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使農村金融體系的更加完善,進而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此外,應敢于引進國外先進的資金管理模式,使民間借貸資金從臺下走到臺面上來,與國外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開展合作,實現民間金融替代品的開發。3.4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嚴格限制和取締不正常的民間金融組織和活動,對不公平的,容易造成嚴重金融秩序的行為,應受到法律制裁。為使擔保機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基層農民或企業,可開展小額信貸業務,建立小型貸款擔保體系,使更多的農民和企業利用小額信貸業務進行生產經營,確保金融市場的安定。

4結語

綜上所述,農村民間金融是解決農村經濟主體的一種資金活動形式,它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規范了農村民間金融監管的制度,使民間金融由最初的消費性轉變為投資性,解決了農村經濟主體融資難的問題,成為推動我國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新契機,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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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葉麗新,韓廣俊.改革與發展:推進中國的農村金融[M].經濟科學出版社,2017.

作者:郭英 單位:日照市東港區三莊鎮財政經管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