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服務分析
時間:2022-12-05 0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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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尚未完善,仍存在投資渠道單一、融資渠道有限和非正規金融市場管理混亂等問題,其原因在于農村金融市場政策法規缺失、農民金融意識薄弱和農村現有條件的局限。為此需要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市場建設、創新正規金融服務機構產品和推進非正規金融服務機構的合法化。
關鍵詞:農村金融服務;問題;原因;對策
“三農問題”直接關乎國計民生,精準扶貧政策的實施同樣將重點落腳在農村地區。然而,資金短缺問題依舊束縛著農村生產力的解放。無論是農村城鎮化的繼續推進,還是“調結構、促增長”所需的從粗放式生產到集約化生產的轉變,抑或是農村生態系統的改良與優化,都需要足額資金的投入與支持。質言之,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強勁動力。
一、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面臨的現實問題
處于社會轉型期,農村金融服務出現不完善之處在所難免,關鍵在于見微知著,對問題保持敏銳的洞察力,防止其進一步擴大。現階段,農村金融服務的短板表現在:
1、農村地區投資渠道單一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且農民外出務工的資金回流規模較大,農村的資金積累已經初步完成,資金的投資需求逐漸旺盛。但是,與巨額資金形成對比的卻是單一的投資渠道。在大多數農村地區,由于1996年以來的金融改革,農業銀行逐步從農村撤離,造成了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與城鎮居民可以選擇投資政府債券、股票市場、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等相比,農民在處理剩余資金時,主要選擇存入農村信用社這一單一渠道。由于目前標準利率普遍較低,因此農民通過農村信用社存款獲取的投資收益常常難以實現資金的保值,也就更難獲得較高的收益。由此,在高收益承諾的吸引下,農民傾向于轉向非正規渠道,即“處于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之外發生的金融交易、貸款和存款”,比如地下錢莊、“資金互助會”等。但是由于長期以來這些渠道都不在法律規范的框架內運行,與之伴隨的風險往往極高,一旦資金鏈出現問題,農民資金則會損失慘重。農村金融詐騙也經常在其間魚目混珠,極易瞞過辨識能力低的普通農民。
2、農村地區融資渠道有限
目前,農村地區不但涉農金融機構較少,并且相應的涉農產品的種類也相對匱乏,授信額度也較低。然而,隨著農村經濟發展的轉型,一方面,農業形態轉變和集約化生產需要的資金量相比傳統農業大得多。農民改善生活條件,諸如修建住房、購置大件消費品等,也需要大量的資金注入;另一方面,由于轉型中的收益不確定性和相關產權界定的缺失,銀行在審核貸款時通常設置相關質押物、擔保人等門檻,成為了農民獲得貸款的巨大障礙,極大提高了貸款的物質和時間成本。因之,農民在生產性投資和消費性投入方面都面臨著較多的信貸阻礙。3、非正規金融市場管理混亂客觀來看,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確實為解決農村投融資問題起到了緩解作用,但是,其間的管理亂象依然堪憂。在資本固有的擴張性的支配下,這些機構往往為謀取更高收益而將籌集到手的農村資金投入到風險更高的城市資本借貸中,其對資金的掌控能力也進一步下降。農村非正規金融市場的無序發展映射出農村對金融服務產品的強烈需求,也反映出農村地區金融規范的缺失和金融風險意識的淡薄。這種無序發展也隱藏著各類不良后果:(1)引起經濟糾紛。(2)缺乏引導和監管,容易誘發社會問題。(3)沖淡了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
二、現階段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對策分析
應著力尋找解決農村當前金融服務難題的治本之策,以多樣化、制度化為要求,多管齊下,在提升金融服務質量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降低農民可能遭遇的風險。
1、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市場建設
(1)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及配套制度。基層政府應該時刻保持2020年所有貧困縣脫貧摘帽的緊迫意識,牢牢抓住精準扶貧的契機,從農村入手,將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市場寓之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時代課題之中。突出“看得見的手”的引導作用,為農村金融服務市場的建構謀劃大致藍圖。恰如社會主義三大改造時“一體”與“兩翼”之不可分離,農村金融服務市場的建立健全,內在地需要農村基礎設施和相關配套制度的輔佐與支持。首先,應加大對農村通訊、交通等基礎設施的投入,確保農民能夠獲取足夠的金融市場信息、了解外界金融市場的發展現狀,在開闊眼界的同時,主動接觸和融入發展農村金融市場的大勢;其次,加強農村保障制度的建設,健全農村扶貧救濟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從而將農民從自給自足、保障基本生活的狀況中解放出來,使其把更多的資金和精力投入到高收入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去;再次,在農民中間普及農村金融市場的基本知識,實現其與農村義務教育的有機結合。鼓勵教師在授課中適當增加相關理論與案例的教學。大學生村官應該發揮其特長,積極宣傳農村金融市場知識,并創造條件向農民演示基本金融服務的流程。在宣傳和演示中增強農戶的金融、法律和信用意識,從而幫助金融機構降低在農村的“拓荒成本”。(2)建立健全農村金融的政策扶持體系。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準公共性特征決定了農村金融市場既不能不受政府調控、完全實現市場化,也不能像公共產品一樣完全由政府提供。換言之,農村金融服務市場具有二重性,表現在它是在政府的引導下,各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的市場。政府應當綜合運用農村的財政補貼政策、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發揮三者合力、實現優勢互補,使之在配合銜接中共同作用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完善,初步建立起“寬嚴相濟、激勵相容”的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第一、建立農村財政金融一體化的財稅支持政策。政府應及時制定和出臺農村財政金融相統一的政策,以減免稅收為突破口,有效吸引金融機構扎根農村、服務農民。對需要扶持的涉農信貸給予合理的財政補貼政策,從而降低農村金融服務產品的成本。第二、建立與農村財政政策相配合的農村貨幣政策。相關決策部門應該適度放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利率干預,確保利率能夠比較客觀地反應農村金融服務的供求狀況,從而建立有利于農村金融市場良性循環的利率“篩選”和補償機制。第三、建立與農村貨幣政策相結合的農村金融監管政策。應制定相應的約束和激勵并存的監管政策,合理確定當地資金投入到當地農村金融市場中的比例。從而實現農村金融監管與農村貨幣政策的有效結合,引導當地資金資源在當地經濟建設中更為充分有效地配置。(2)實現農村金融服務市場的高效運轉。市場的建立是供需兩者實現對接的最佳途徑。通常而言,我國農村資金的供方是農民的存款,但是由于一系列的政策和現實障礙,這部分存款并不能順暢地流向需方,導致現有的農村金融市場的單一和低效。我國農村投融資現狀的分析中反映出,這種供需之間的不和諧已經成為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問題,為此亟待建設運轉高效的金融服務市場,進一步打開農民直接投融資渠道,深化供需雙方的有效對接。具體而言,可以將現有的金融機構作為主導力量,以相關的融資項目為載體,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等創新方式,籌集相應的資金。暢通渠道,確保能夠提供完善財務報告并且發展前景比較好的項目可以向正規金融機構提出直接融資申請,金融機構則直接面向項目申請方進行放款。
2、創新正規金融服務機構產品
(1)創立融資租賃中心。農村土地流轉制度的不斷深化和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的穩步推進,對大型農業機械的使用和技術創新的需求日益明顯,大額足量資金的支持由此而顯得尤為必要。經由正規金融機構的推動,創立融資租賃中心,成為為需要大型機器設備的農民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救急良策。同時,金融機構可以將融資租賃服務產品化,拓展資金來源,吸引農村閑置資金的投資。這樣,通過發揮融資租賃中心的橋梁與紐帶作用,著力建構起資金供需雙方交流互動的平臺,使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投資無門和融資無術的困境得以同時解決。作為回報,金融機構也能夠借此實現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同時擴展金融服務項目,獲得更大的客戶市場和較高的經濟收益,在這個過程中也實現了金融風險的多方分擔和化解。(2)創新抵押制度。由于農民通常無法具體表明其償還貸款的能力與意愿、無法提供透明專業的財務報表,正規金融機構也缺乏他們的信用記錄,因而基于風險與收益之間比例的考慮,金融機構向農民提供的貸款通常總量少、規模小,這也反過來成為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鉗制因素。農村土地和房屋性質等方面的政策限制,也成為農村融資質押難的癥結所在。應探索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貸款業務,并積極推動和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金融服務的工作,以制度化為目標,研究和創新上述業務、服務規范運行的現實路徑。通過合理完善的質押和抵押制度,打破農村金融機構在涉農貸款服務中的現實閾限。(3)推進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的合法化。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力量,盡管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尚未獲得明確地位,但其對農村發展發揮出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卻是不爭的事實。從治理的歷史和效果角度看,加強疏導遠比粗暴地禁止會產生更加令人滿意的效果。它們有力地填補了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社金融由于覆蓋不足所產生的空白,迎合了部分農民的需求。許多國家對其上述作用尤為重視,并將其納入正規的農村金融體系,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以保障其運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應重點結合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速度快、利率富有彈性、回收快、渠道覆蓋范圍廣、服務態度好、資金利用率高和信息費用低等優點,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辨別與分類,避免以偏概全和一刀切的處理措施,加速其向正規化與合法化的轉型。將其資金運作納入正常的金融監管,并且對資金的用途進行監督,防止惡意融資和金融詐騙的出現,遏制金融風險,以此推動農村征信體系的完善。要深刻剖析和特別重視其內在的合理因素,并以創新精神將之作為正規金融機構升級完善的有益借鑒。此外,對嚴重影響農村金融安全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有力措施將其取締。
作者:孫振鵬 潘衛東 單位:中共中央黨校 日照市莒縣桑園鎮人民政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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