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金融業合作動力
時間:2022-04-03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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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當前的現實條件要求金融業必須實行分業經營。但是隨著我國金融業結構的逐步調整和資本市場的不斷深化,“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政策措施,在現實中卻制約著我國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
在當今世界金融證券化、一體化發展趨勢的格局下,完全隔離資本與貨幣兩個市場,只會嚴重束縛我國金融業的發展,窒息我國年輕的保險業和證券業,不利于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不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的積極培育和健康發展。要改變現有的兩難局面,必須在分業經營的模式框架下,積極探索行業合作的有效途徑。
一、市場競爭促使銀行業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合作
目前,由于受分業經營制度的約束,傳統的銀行業務相對萎縮,而我國銀行業仍以傳統的存貸業務為主,中間業務還沒有成為銀行利潤的主體。同時,許多外資銀行原來實行的就是混業經營,且外資銀行業務經營主要集中在低風險、低成本、高利潤的中間業務及外匯業務上。我國的《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也允許外資銀行從事外幣投資業務,于是許多外資銀行在華經營時會繼續實行混業經營,這就形成了在華外資銀行的混業經營與中資銀行的分業經營的格局。在競爭力上的差別表現為:混業經營能為客戶提供較全面的服務;混業經營能加強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之間的聯系,將各種金融業務進行有效的組合,從而大大降低成本。隨著可以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在我國的增加,國內銀行面臨的競爭壓力將逐漸增大,加之外資銀行相對國內金融機構而言,其具有規模經濟和多元化經營的優勢,這更是國內金融機構難以比擬的。
我國的銀行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實現生存空間的延續,必然需要金融創新,大膽探索行業合作。我國銀行業在進行行業合作后,不僅獲得了資金積累、增加了存款,還給國內銀行帶來了新的利潤增長點。國內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互相、互相服務當中擴大了業務量,尤其是中間業務收入這一塊。同時,國內銀行還可以在合作過程中分享券商和保險公司的信息資源,這就使得我國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等金融各行業之間的依存關系越來越強。可見,加快發展行業合作是提高我國金融業競爭力的內在要求。
二、資本市場的發展推動了金融行業合作
近幾年來,國內經濟在積極進行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國有經濟進一步縮減,私有經濟、民營經濟得到了迅猛發展。這些經濟實體規模相對較小、經營靈活,在資金運作方面越來越注重直接投融資,加上國內經濟發展呈現的高科技化趨勢,其帶來的高風險性也需要風險投資,而不是傳統的銀行貸款。產業經濟的成長和轉型,促使我國資本市場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得到了超常的發展,并對國內銀行的業務全能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與此同時,一些原來依靠銀行貸款解決長期資金需求的優質企業也開始轉向資本市場籌資,銀行的負債規模、資本結構和客戶結構因而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因此,我國銀行業迫切要求與相關的金融機構進行行業合作。另外,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都是穩定和規范的市場主體,是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一股重要力量。沒有這些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光靠散戶投資者支撐的資本市場是沒有多大的發展前途的。
三、金融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加速了行業合作的進程
順應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加入WTO的中國金融市場終將全面開放,為適應金融競爭日趨激烈的新形勢,我國金融業必須深化改革、不斷探索行業合作的新途徑。
分業經營同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存在一定的矛盾,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①分業經營限制了我國金融新產品的開發和新業務的開展;②分業經營限制了我國金融機構跨行業的并購,而金融創新和跨行業合并是提高我國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法寶。
我國金融業開放以后,且不說到國際市場上與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進行競爭,就是在我們自己的國土上,外資金融機構能夠利用新型金融工具提供多方面的服務,而我國金融機構由于實行分業經營,明顯缺乏優勢。因為這些新的金融產品都是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交叉融合的結果,是三種行業的雜交產品。例如,我國銀行為了開拓除存貸利差收入之外的新的利潤來源,除了進行表內業務的創新之外,更重要的是開展表外業務,而表外業務多是與證券業、保險業的衍生金融產品相關。比如:保險證券化就是根據不同的保險險種,借助股票、債券、衍生金融工具等將保險業務同證券業務結合起來的過程;資產證券化也需要多個金融機構提供配套性金融服務。這在分業經營的條件下是很難做到的,我們必須對這方面進行調整,才可以提高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業的并購風起云涌,跨行業兼并浪潮迭起,主要原因是對全球金融業競爭中的規模優勢的認同。通過并購,國際銀行業越來越多地涉及證券、保險和共同基金管理,如巴黎國民銀行對百富勤證券公司部分資產的收購開始涉及亞洲資本市場;同旅行者集團合并形成的花旗集團,其業務廣泛涉及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業等領域。再如1998年12月,德意志銀行收購信孚銀行,主要是為了擴大規模,占領市場,優勢互補,實現協同收益。而在我國的幾大銀行中,僅有中國銀行的國際化程度較高,但與國際大銀行相比,它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為了提高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不可避免地要擴大業務范圍,走行業并購之路,但分業經營制度限制了我國跨行業并購。
分業經營在WTO的框架下容易引起服務貿易摩擦。我國加入WTO后,如果仍然堅持分業經營,服務貿易摩擦是難以幸免的。以銀行為例,進入我國的外資銀行大多在其母國實行的是混業經營,在這種背景下,我國將面臨兩難選擇:如果它們在華享受“國民待遇”——不能從事證券、保險和信托業務,那么按照對等互惠原則,國內銀行在它們的國家也不能經營這些業務,就不能與其他國家的銀行在該國公平地競爭,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必將大大被削弱。如果允許外資銀行在我國經營證券、保險和信托業務,那么對國內銀行是不公平的。外資銀行在這種情況下就享受了“超國民待遇”,這必將影響我國銀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因此,我們必須積極創造條件促進我國金融業的行業合作。
四、金融行業的具體實踐加快了行業合作的發展
自1999年下半年以來,金融業的管理層逐步推出一系列以市場深化和放松管制為基調的改革措施。比如:保險資金(資產總額為5%)和三類企業可以間接或直接投資股市;證券公司可以從銀行同業拆借市場按凈資產的一定比率拆借資金,可以進行股票質押貸款,還可以直接上市融資。2000年初,央行與證監會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抵押,向商業銀行貸款。2001年,中國保監會又批準平安等4家保險公司入市購買證券及證券基金的比率從1999年底總資產的5%提升至10%。無論是保險資金或其他形式的資金進入貨幣市場,還是券商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貨幣市場,都預示著行業合作巨大的發展前景。
近幾年來,我國金融機構資源整合與并購重組接連不斷,先有光大集團入主申銀萬國證券公司,形成以銀行、證券、保險和資產管理為支柱產業的金融集團;之后中國工商銀行收購香港友聯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與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達成全方位合作協議以及新近成立的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這些資源整合與并購重組過程,為我國金融業在分業經營的框架下進行行業合作提供了大量的實踐基礎,也有助于完善我國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結構。
五、現行法律法規為金融行業合作留有開拓的空間
1995年《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發行金融債券”、“發行”、“承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等業務,這些業務本身就屬于投資銀行業務。1999年8月,央行頒布法規,允許符合條件的券商的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從事同業拆借和債券回購業務;1999年10月,中國證監會與保監會又一致同意保險基金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初,央行與證監會也允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券作抵押,向商業銀行貸款;2000年10月頒布的《開放式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可以買賣開放式基金,通過投資基金的管理與經營,增加業務收入,增強競爭力。2001年,中國證監會允許商業銀行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參與基金業務,這既是銀證合作的需要,也推動了金融行業合作的迅速發展。2001年7月,央行頒發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規定了商業銀行經批準可以開辦衍生金融業務、投資基金托管、信息咨詢和財務顧問等投資銀行業務,首次明確了商業銀行可以證券業務。這些法律法規的頒發,極大地促進了我國金融行業合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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