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濟發展探析論文
時間:2022-02-12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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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原因
1較落后的農村地區由于中國長期實行城鄉經濟結構,國家稅收和財政體制實行偏向城市和歧視三農的國民收入分配政策。而致使農村在國家稅費改革以前的地方經濟負債累累,連最基本的村級運轉和鄉鎮級(包括縣級)財政到了無法正常供給。更談不上大力扶持項目推進和發展地方經濟了,更有甚者有些較落后的農村連“村兩委”都結構不全,即使能有一套領導班子也是人浮于事,真正能夠帶動地方發展經濟的能人和有知識科技水平的人,都不愿在地方任職,而轉到外地發展個體經濟了,地方只剩下一些文體水平較低、業務能力較弱的年長同志支撐艱難的工作局面,對地方經濟也是愛莫能助,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2盡管中央政策近年來對農民負擔問題一直重視,采取了許多措施來減輕農民的負擔,從實施的效果來看,這些措施對農民負擔上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沒有從根本上達到制止農民負擔增加。據農業部統計,2000年來稅費改革以前全國農民直接負擔的稅費共1778.9億元,平均每個農民負擔199元,其中,各種稅92元,“三提五統”66元,“兩工”和以資代勞6元,集資等各種社會負擔30多元,與以前年度相比增長了3.3%。自中央政府2000年提出了稅費改革以后,在減輕農民負擔方面效果是明顯的,人均負擔下降了30%。稅費改革雖然達到了使農民減負的目的,但同時使鄉鎮政府和村一級組織收入減少,使縣、鄉、村機構正常行政能力受到影響,而稅費改革農民減負與縣、鄉、村財政情況緊密相連,沒有地方經濟發展和財政狀況的改善,農民減負就難以完全實現,稅費改革就缺乏推進的基礎。中國戶口在縣和縣以下的人口10億多,其中農業人口9.2億,在縣城和建制鎮的人口有1.7億,中國現有2109個縣級財政,4.6萬多個鄉鎮財政,2000年全國財政收入1.34萬億元,其中中央占51%,省級10%,地方17%,縣鄉兩級共計20%多,而全國財政負擔70%人員費用的狀況,不僅農民負擔無法得以完全減輕,同時基層政策的行政能力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直接面對農民、行政最為繁雜,作為政權基礎的縣級兩級政府,可支配的財政收入是最少的。
3政策缺陷對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的影響。在中國城市公益事業的建設全部是由財政撥款進行的,國家每年花大量的財政收入用于城市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大河的治理,而各級財政計劃用于公益事業的資金不僅數量少。而且資金在流向農村的過程中經過層層截留和克扣,到農村已經沒了,真正落到實處的是少之又少,農村村級公益事業的建設和發展就基本落在農民頭上,用一句不負責任的“誰投資誰收益”的空頭支票應付了。
4政府對農村公共物品的投入不足,長期以來,致使農村公益事業投入嚴重不足,加之統籌城鄉發展的公共財政體制尚未建立,上級財政轉移支付到村一級數額有限,無法顧及所有鄉村的公益事業項目。
5村民一向公益意識淡薄和經濟承受力有限的影響。一般是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規定來辦,由于“一事一議”標準低,數額少,與解決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問題的實際需要相關甚遠,普遍存在著“事難議、議難決、決難行”的問題。
6現行的農村多渠道投資機制實施過程中難以配套的影響。由于現行的國家投資、地方配套,農民集資相結合的農村公益事業多渠道投資機制存在著實施過程中的實際困難,不是地方財政緊缺、配套跟不上,就是現行的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規定(受上限控制),不是以籌夠集資的部分而耽擱,影響了農村公益事業的正常發展。
7村級債務沉重,影響了農民興辦公益事業的積極性。前些年,一些地方由于盲目發展鄉鎮企業,超能力地集資貸款修路、建校,形成了巨大的村組債務。一方面,使集體經濟經濟陷入困境;另一方面,由于財政管理混亂,一些農民認為基層干部在工程建設和公益事業建設中撈取了私利,因而干群關系緊張,工作難開展,嚴重影響了農村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
8在目前鄉鎮財政既要保吃飯,又要還債務,發展農村公益事業成了吃力不討好的事,因而鄉村基層政府和組織缺乏積極性,這就必然導致一些鄉村特別是貧困鄉村難以興辦公益事業,而只有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得到更快的發展,城鄉之間的差距才會縮小,農村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才會順利。搞好農村公益事業建設和發展,也是建設社會新農村的一個重要內容。
9眾多鄉村人口與農產品供求及農民收入問題。從中長期看,繼續依靠政府提高大宗農產品收購價格來增加農民農業經營的收入,已經難以適應目前的體制環境和市場環境,而大規模的農產品生產由于土地規模限制,也不能對所有農民的收入帶來決定性的影響,人多地少構成了農戶擴大農業生產經營規模的基本約束,在此約束之下,非農業人口城鎮居民及整個國民經濟所能承受的農產品價格水平與農民農業經營收入的增長是一對很大的矛盾。
二、解決農村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
1須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地區對現行三農問題的相關政策,尤其是在基層組織的考察、選拔,使用中能夠推陳出新,著重培養和任命一批具有高素質、高文化的干部隊伍來發動和帶領群眾開展產業結構調整,發展第二、三產業收入,家庭經營農業收入,轉移和財產性收入等。
2一是要建立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把用于發展農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優先安排,并按一定比例逐年加大縣(區)級投入,不斷改善廣大農民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二是建立農村公益事業多元投入機制,在堅持標準、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政策資助的激勵機制和獎勵辦法,鼓勵農民及社會力量興辦農村公益事業,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按照“政府引導、部門幫扶、農民自愿、社會捐贈、民主管理”的方式,建立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基金。基金的來源除了各級財政劃撥外,還可建立社會團體捐助、企業贊助、個人捐助等多渠道的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基金。三是建議地方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以黨委、政府的名義出臺《關于認真解決免征農業稅后農村公益事業發展問題的意見》,明確新形勢下發展農村公益事業的指導思想、原則、政策措施等,以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
3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農村教育、衛生和社會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進一步加大對縣(區)特別是財政困難縣(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對于較早實現“普九”達標驗收的縣(區)給予資金和政策傾斜。對因農村“普九”教育達標建設等所形成的政策性債務,可按照“誰的孩子誰抱走”的辦法,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形式逐步消化解決。切實開展農村困難學生助學活動和農村現代遠程教育,提高農村人口素質,鞏固“兩基”成果,按照危房改造同農村中小學布局相結合的思路,合理規劃和調整農村中小學布局。逐步建立農村醫療衛生保障和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積極穩妥地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建立健全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著力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和因病返貧問題,逐步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
4相對集中捆綁使用各個海外關系的財政支農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借鑒扶貧工作“整村推進”的做法。指定相關部門牽頭制定農村公益事業發展規劃,按照“海外關系不亂、用途不變”的辦法,把分散在各部門的支農項目資金集中起來,設立農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對農民興修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助,力爭在解決一批鄉村重點公益事業項目。二是改變支農項目資金的投入方向,減少對生產經營環節的支持,支農資金應主要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例,即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科技、衛生、文化等公益事業。減少中間環節,盡量采取項目資金直達的辦法,防止層層截留和克扣。同時。建立項目資金跟蹤檢查審計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資金有效使用。三是農村公益事業項目建設中,從實際出發,減少縣(區)政府項目匹配比例,取消鄉鎮匹配,以確保農村公益事業工程質量和效益。四是對于稅改前村組在建設公益事業時,免征農業稅屬村集體興辦的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制度辦理。根據原合同和具體情況,由村采取措施逐步解決。
5充分尊重群眾意愿,規范和完善“一事一議”籌資制度。一是積極探索解決農村免征農業稅后公益事業發展問題的辦法和途徑,鄉(鎮)村干部要加大“一事一議”宣傳力度,嚴格區分加重農民負擔與農藝自愿投工投勞改善自己生產生活條例的政策界限,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和村務公開制度,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發展公益事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二是嚴格按“一事一議”制度辦事,規范操作,以鞏固減負的成果。考慮到農村各地情況千差萬別,在遵循公開、透明、自愿、協商原則和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基礎上,對一些直接由農田受益的基礎上,如水利項目等,可按田畝籌資(但總額不得超過按人頭的籌資額)。三是允許采取適當提前或延遲的辦法,將兩至三年的“一事一議”籌資集中起來,以興辦村內一些重要公益事業,涉及幾個村的公益項目,也可以跨村聯合使用“一事一議”資金,所籌集的資金使用情況必須全部公開。四是可以考慮把糧食直補資金改為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資金集中統一使用。
我們正在全面建設的小康社會,是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推進新農村建設就是要“口惠實至”,使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富裕而安居樂業。發展農村公益事業,統籌城鄉發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工程。也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我們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角度來認識這個戰略問題,并從多方面付出努力。
摘要:自2000年國家稅費改革以后,對農業稅收進行了減免。并且對農民逐年提高了補貼,明顯減少了農民負擔,為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農村在向全國小康的邁進中,由于市場經濟和快速發展,加之農產品價格的較低攀升,而農用物資的較大幅度增長和農業生產效率低下及大宗農產品總體上缺乏國際號召力,直接農民在農業中獲得的收入也出現連續的持續下降,更有甚者因致病而陷入嚴重經濟困境。
關鍵詞:制約;農村經濟;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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