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價格的合理化透視論文

時間:2022-12-29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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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價格的合理化透視論文

由于我國長期不承認環境有價值,在進行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制定環境費稅政策的時候,僅強調反映環境的稀缺性,忽略環境價格的價值基礎。為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完善環境價值理論。在這里僅針對環境價值的本質和環境價格合理化的標準進行一些探討。

研究環境價值問題首先要認識環境這一客觀事物的特殊性。人類的環境是以人為主體的外部世界。可以把環境分為自然環境(包括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環境價值理論對這些環境都應該研究,但是應該更注重研究自然環境。①“自然環境是指可以直接影響和間接地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如大氣、水、日光輻射和生物等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質和能量的總體”,以及空間等環境因素。

環境系統與一般商品相比有不同特點。環境具有自然不可替代性,是宇宙長期發展、天人和諧共生的結果,多數環境要素是不可再生、不能由人類勞動仿制的最稀缺因素。環境系統有為人類生活和精神享受服務的直接性,環境可以不經過生產勞動過程,而直接在生活消費中為人類服務。環境物品有公共性,作為人類生存的外部條件,環境系統自古以來是不可分割的公共產品,尤其是世界的大氣、海洋等環境,在當代還成為國際公共品。當然,某些小環境如私家園林屬于私人產品,但是總體而言環境不是也不可能是私人產品。環境消費有非市場性,多數情況下人們不是從市場上購買環境,環境價值也不是在普通市場上形成的。環境系統的這四個特點使環境價值、價格與一般商品有顯著的區別。

一、環境價值實體

(一)歷史文獻的分析

到目前為止,國內外關于環境價值實體的理論表述主要有:

1.環境無價值有價格的觀念

在勞動價值論看來,自然環境沒有價值。因此也就不存在環境價值實體的問題。馬克思曾經指出,在生產過程中,論文“一切未經人類協助就天然存在的生產資料,如土地、風、水、礦脈中的鐵、原始森林中的樹木等等”,“本身不是人類勞動的產品,那末,它就不會把任何價值傳給產品”。“土地不是勞動產品,從而沒有任何價值”。但是這一理論認為有些環境因素有價格。例如認為“一切地租都是剩余價值,是剩余勞動的產物”。“是土地所有權借以實現的經濟形式”。土地價格是地租的資本化,因此也是憑據土地私有權對剩余勞動的分配。這些理論影響了我們國家的環境價格理論:沒有所有權的自然環境如空氣既沒有價值也沒有價格;有所有權的自然環境如土地沒有價值但可以有價格;環境價格是資本化的地租,是對剩余勞動的分配。

2.環境產權價值論

1960年,科斯將產權理論用于污染問題研究,認為污染權也是產權,通過對污染權(或者不被污染權)的分配及合法交易就可以用市場機制形成環境物品供給與需求的均衡和均衡價格。產權學派的代表人物登姆塞茨說“當一種交易在市場交易中擬定時,就發生了兩束權利的交換。權利束常常附著在一種有形的物品或服務上,但是,正是權利的價值決定了所交換的物品的價值”。產權理論被當代一些經濟學家作為環境價值的理論依據。可是產權價值理論沒有徹底說明,究竟是產權有價值還是產權的載體環境有價值?

3.環境價值二分論

環境與資源經濟學奠基人美國未來資源研究所的經濟學家克魯梯拉(JohnKrutilla)在1967年發表的《自然保護的再認識》論文和《自然資源保護的再思考》專著中提出了“舒適性資源的經濟價值理論”。在他與費舍爾(AnthonyC.Fisher)合著的《自然環境經濟學:商品性和舒適性資源價值研究》中,將環境資源劃分為商品性資源和舒適性資源,著重論述了舒適性環境資源的價值及其評估問題。這種環境價值二分法理論開創了舒適性環境資源的價值不需要在商品市場實現而直接通過為人提供服務來實現的理論思路。

4.環境總經濟價值論

國外環境經濟學家通過發展環境二分法價值理論,把環境價值分為兩個部分。如“戴維·皮爾斯等人將生態服務的價值區分為使用價值和內在價值”。有人把環境價值稱為環境總經濟價值,環境總經濟價值又分為使用價值和非使用價值兩個部分。其中使用價值是指環境被使用或消費的時候,滿足人們某種需要或偏好的能力。非使用價值是指人們從不打算使用某些環境時,這些人們沒有打算使用的環境仍然具有的價值。

總經濟價值論是一種新穎的價值理論,它合理地擴大了傳統經濟學價值范疇的外延和價值理論研究的眼界。傳統經濟理論認為勞動或者效用決定價值,總經濟價值理論卻認為沒有通過人類勞動的甚至從來沒有被人使用的環境要素也有價值。這個理論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對于非使用價值的范圍在實踐中難以把握。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法律只是謹慎承認非使用價值的存在①。

5.環境效用價值論

效用價值論是以效用作為價值本質和價值尺度的一種理論。是傳統經濟學重要理論學說之一。但是當時在研究效用價值時,環境問題并不嚴重,所謂商品的效用僅涉及同代人直接使用的商品的效用。中國環境規劃研究院副院長、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經濟學專委會主任王金南研究員及其合著者,把環境總經濟價值理論與效用價值理論結合起來,提出“利用效用價值理論來衡量資源的價值”。“環境資源不論是經過人類勞動加工,還是未凝結人類的勞動,資源本身就具有存在價值”。這些理論概括,一方面克服了總經濟價值理論外延過于寬泛的缺陷,另一方面較全面地發展了勞動價值論、效用價值論,把環境本身具有的間接使用價值;不能進行市場交易的價值都納入效用價值范疇。其不足之處是沒有完全解決效用價值理論存在的用心理感覺度量價值的問題。

6.生態勞動價值論

我國生態經濟學會副理事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劉思華教授在1997年提出生態勞動價值理論。他認為“生態價值是物化在生態系統的某種生態產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的表現”。“這種恢復、更新、保持生態環境具有人類生產和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的勞動是一種創造生態價值的新型的勞動形式”。劉思華教授論證被恢復、更新、保持的生態環境物化了人類勞動,因此有價值,給生態環境賦予了勞動價值的屬性。劉思華教授的學生,我國生態經濟學者魏彥杰博士對生態勞動價值理論進行了完善,提出生態經濟價值的概念,“生態經濟價值=體現了正環境效應的經濟成果+扣除了負環境效應影響的經濟成果”。正環境效應是人類勞動利用好的環境和改善環境生產出的商品的效應,負環境效應是如果人類勞動破壞了環境,就需要在勞動成果中扣除的污染環境的損失。他說明了污染環境的勞動與環境價值的關系。然而生態經濟價值論的這種說明也有一個問題,既說某些勞動(污染環境的勞動)減少了環境的價值,又說勞動創造了環境的價值,在理論上存在一定的矛盾。

7.生態服務價值論

我國生態經濟學會生態經濟教育委員會副會長、浙江大學沈洪滿教授,在他主編的《生態經濟學》一書中用生態服務來界定生態價值的含義。他說“價值的本質可以是指事物的用途或積極作用”。“一般而言,生態價值是通過生態服務功能體現出來的對人類直接或間接的作用”。認為“凡是能夠增進人類利益的物品或活動都具有價值。如果以這個標準來衡量,人類的社會生產具有這種性質,因而是價值的源泉之一;大自然也有這種功能,因而也是價值的源泉之一”。

8.環境能值價值論

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副院長趙桂慎借鑒生態經濟學能值理論的研究成果,把“能值”理論用于環境價值分析。他明確提出“人類與自然界創造的所有財富均包含著能值,都具有價值”,“自然資源、商品、勞務和科技信息均可以能值衡量其固有的真實價值”,能值是“定量分析資源環境與經濟活動的真實價值”的共同量綱。“能值”(emergy)是美國著名系統生態學和生態經濟學家H.T.Odum創造的新單詞和新概念,這個詞是由embodied和energy兩個詞的部分成分搭配構成。能值是各種商品、勞務和自然環境因素含有的太陽能量。H.T.Odum認為自然環境各種因素和生產商品的勞動都含有能量,所有能量又都是來于太陽,如果把這些不同質的能量用一種相同的能量單位“太陽能焦耳”做標尺折算為太陽能值,這些不同質的能就可以變為能夠互相比較和交換的相同質量的能,這就是太陽“能值”。能值的度量單位是太陽能焦耳(1sej),它等于1焦耳太陽能的能量。其他類型能量與太陽能的比率叫“太陽能值轉化率”(例如1焦耳的風能等于623sej)。趙桂慎教授借助能值分析,找到了環境價值和商品價值的共同實體。

能值價值理論突破了環境價值本質研究的瓶頸,提出了新的價值實體和尺度,對于人類重新認識商品價值,正確認識環境價值都有重要意義。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是否因為一切自然財富和社會財富都有能值,就可以反過來說一切能值都是價值。回答可能是否定的。因為許多遠離人類的某些星球,雖然具有能值,但是這部分能值不能叫價值。

(二)環境價值的實體

上述環境價值理論,分別把環境價值的實體歸于人類的勞動、環境效用或環境能量。然而根據能值理論,自然環境的效用和人類勞動都是太陽能運動的產物,都凝結了太陽能值。因此能值可以作為可比的同質因素充當勞動價值和環境價值的共同實體。但是不是所有的能值都可以作為價值實體,只有那些對人類有效的能值即有效能值才是環境價值的實體。另外,環境的價值不僅來于能量,也來于空間,因此有效空間也是環境價值的實體。

提出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間是環境價值的實體,可以克服自然主義價值論的缺陷。當代某些生態學家和環境保護團體認為,大千世界任何環境都有其“內在價值”,這與人類是否存在和是否承認其“有效性”沒有關系。但是從價值范疇的經濟和社會本質分析,環境價值只能是對于環境主體人類而言的價值。無論商品價值還是環境價值,都要以人類為評價主體。如果這些環境沒有被人們認可,不被人們(包括人類子孫)所需要,那就不可能有價值。提出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間是環境價值的實體,能夠厘清環境價值實體和環境價值本質的區別。有人認為,環境價值的實體是環境產權,是環境的產權決定環境有價值。這種看法是混淆了價值“實體”和價值“本質”兩者的關系。價值實體是價值存在的物質載體,是價值的肉體;價值本質是價值實體反映的社會關系,是價值的靈魂。因此,環境價值的實體應該是價值載體--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間,環境價值的本質才是包括環境產權關系在內的環境社會關系。

提出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間是環境價值的實體,可以解決環境有價格無價值的問題。這就為環境價格的合理化找到了價值基礎。環境價格改革的實質就是實現環境的價值,使環境價格如實反映環境的使用者或者環境的破壞者消耗和占用的能量和空間。當然像商品價格不是用勞動時間直接計量一樣,環境價格也不需要直接用能值和空間來計量。目前生態經濟學家已經對不少環境因素的能值進行了貨幣價值的換算。同時也已經研究出一系列環境價值的評估、計算方法。

二、環境價值本質

環境價值的實體是有效能值和有效空間,這種有效性的存在和有效性的大小是由人來確定的,反映了人與人之間圍繞環境形成的社會關系。這種社會關系就是環境價值的本質。與商品價值反映的是不同商品所有者之間的社會關系有所不同,在環境價值中,反映的不是不同環境價值的所有者之間的社會關系,而是環境的共享者與環境的使用者之間的社會關系。因為公共環境在物理上的不可分割性和經濟上的不能平均使用,人們對于公共環境不可能獨立平均占有,公共環境只能由社會共享。由于環境的稀缺性,對于共享的公共環境又不能無償使用,人們需要計算使用環境的得失損益,環境的共享者、環境的具體使用者、環境的污染者、環境的受污染者、環境的改善者之間產生斤斤計較的社會關系。這種環境社會關系,就是環境價值的本質。

環境價值有三個基本類型。這三個基本類型代表了三種環境社會關系。

1.環境服務價值

環境服務價值是一定時點或時期生態環境對人類或具體國家提供環境服務的價值總額。有專家計算1997年全球環境服務價值平均為33萬億美元。環境服務價值是從積極的方面考慮生態環境對人類的影響,如輸入物質和能量,轉化廢棄物質,直接提供環境服務。“是指人類直接或間接從生態系統得到的利益”,“包括大氣調節、氣候調節、擾動調節、水調節、水供應、侵蝕控制、土壤形成、營養物循環、廢物處理、花粉傳授、生物控制、棲息地、食物生產、原材料、遺傳資源、娛樂、文化服務等”。由于自然環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不同歷史時期的環境服務總值是不同的。環境服務價值可以分割為環境對每一個經濟單位(包含個人)的服務價值。例如一個人在海邊休閑旅游享受的環境服務價值。

環境服務價值主要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縱向的社會關系,如當前與長遠、當代與后代、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等方面的社會關系;和環境的共享者與環境的使用者之間的橫向關系。如何保護或者利用這些價值,在什么時候利用這些價值,讓誰利用這些價值都是反映出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

2.環境退化價值

環境退化價值,即一定地區、一定時期環境受到破壞和污染導致環境價值的損失。“環境退化價值反映當期為經濟活動所消耗的……環境投入的貨幣價值”。“我國每年因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約占GDP的10%左右”。環境退化的原因既有環境污染,也有其他環境破壞,如砍伐森林、消滅生物物種、增加溫室氣體等,不能認為環境退化的原因只是環境污染。環境退化價值體現了人與人之間橫向的社會關系。破壞環境的經濟單位與受到損害的經濟單位,以及與沒有受到直接損害,但受到間接損害的經濟單位之間,與環境共享者之間都要圍繞環境退化價值的大小進行計量和補償。

3.環境改善價值

雖然由于環境污染,環境質量每年都在退化,但是人們對于環境的保護活動在一定程度上仍然能夠增加一部分新的環境價值。這部分價值是由于人類勞動每年新創造的環境改善價值。環境改善價值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治理污染的環境治理價值,另一方面是進行環境建設的價值如綠化造林,建設濕地等。環境改善價值體現人與人之間在環境破壞與環境保護方面的橫向社會關系。

由于環境價值從總體上而言不是人類勞動生產出來的,而且由于人類現有生產方式對于環境價值有很大的破壞,在當前情況下,無論從一個國家,還是從整個世界來看,環境退化價值都是大于環境改善價值,因此,在三種環境價值的基本類形中,人們最關注的重點是環境退化價值。“在討論環境價值時我們關注的不是環境價值存量,而是環境價值流量,即環境被污染被破壞后環境價值的減少部分”。傳統的經濟理論的核心問題是價值的生產和增加;而環境價值理論關注的核心問題卻是防止價值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