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經濟學論文
時間:2022-03-31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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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由于各種事故,我國建筑行業每年奪去近兩千條人命。2003年1月至10月,全國建筑施工發生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每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為642,與往年相比,雖然每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略有下降,但事故的起數和死亡數呈上升趨勢,2004年1月至5月15日,全國共發生建筑施工事故285起、死亡360起,與去年同期相比(發生事故351起,死亡392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18.8%和8.17%.其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4起,死亡7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10起,死亡48人)分別上升40%和458%(以上數據最后統計時間2004年5月20日)施工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人們有目共睹的,同時傷亡和損失是無法逆轉的。這就是為什么我們要非常迫切地從不同角度來研究建筑安全的原因。
1、一般均衡論對建筑安全的分析
經濟學中的一般均衡論一直在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中占統治地位,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從根本上徹底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方式。一位著名的經濟學家曾說過:一旦以這樣的方式來思考問題,很難想象還會由什么別的方法讓你感覺自己可以更加接近真理。
一般均衡論,既多個產品市場在價格引導下的同時出清的理論,無論在宏觀經濟學還是在微觀經濟學中都是基礎的理論,在建筑安全的領域也可以得到很好的應用。從時間上分析,建筑安全利益一般經歷負擔期———微利期持續強利期利益萎縮期無利期的階段循環。
從建筑安全的作用對象上看,建筑安全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減少人員的傷亡及職業病;第二是使設備、工具、材料等免遭毀損以及保障和提高勞動生產率,維護社會經濟的發展;第三是消除或減少環境危害核工業污染,使人的生存條件免遭破壞,促進人類整體利益的增大。從經濟的著眼點看,建筑安全具有兩項主要功能:一是避免與減少事故的經濟損耗和損失;二是,維護生產力與保障社會經濟財富增值的雙重功能和作用。
事故損失函數L(S)是一條向右下方傾斜的曲線,它隨著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斷減少。當系統無任何建筑安全性時,系統的損失為最大值(趨于無窮大),既當系統無任何建筑安全性時(S=0),從理論上將損失趨于無窮大,具體值取決于機會因素;當建筑安全性達到100%時,損失趨于零。損失函數和增值函數曲線在建筑安全性為S0時相交。當建筑安全性小于S0時事故損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產出,當建筑安全性大于S0時建筑安全增值產出大于事故損失,此時系統獲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統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最適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系統的功能與社會經濟水平的統一,與科學技術水平的統一,在有限的經濟和科技能力的狀況下,獲得盡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人們對建筑安全度的要求是盡可能地提高以使建筑安全投資有巨大的社會效益和潛在的經濟效益,應在經濟能力允許的條件下適當地考慮提高建筑安全投資量;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統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總體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進步,采用新技術和先進的管理方法,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最大的投資額。但考慮到建筑安全是“功能產品”:具有建筑安全條件、健康保障減損和免害的功能,還應該考慮事故與建筑安全的獨特性。
由于事故是一種“非正常事件”、“稀少事件”,從空間和時間上,人們對它們的把握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在處理建筑安全問題時,應使不平衡狀態向“保守”、“冗余”、“超前”的“建筑安全過余”方向傾斜。這一點可從如下兩方面論證:首先,從宏觀過程上看,建筑安全對生產和經濟發展的作用具有“滯后性”,既建筑安全活動的效果不是在一開始就能顯現出來,而是貫穿于整個過程,甚至在過程之后相當一段時間才出現。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對策應先于服務系統功能的出現,“超前”著手。其次,從微觀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預防型”的;而事后“搶救型”的,即從整體上分析,建筑安全措施具有時效性,建筑安全系統相對服務系統,是控制系統。因此,建筑安全系統在時間上應“優先”,在功能標準上應“優越”。基于上述兩方面的原因,在制定建筑安全發展規劃時,還應考慮建筑安全的超前發展原則,以充分實現建筑安全與社會經濟的“本質協調”。
2、建筑安全的保險分析
意外導致的損失是一定會發生的,當它們發生時,人們必須采取某些融資措施予以彌補。損失融資可通過自留和轉移來實現。一些潛在的損失被自留,是因為它們的重要性被低估了。許多單位自留某些風險,不是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而是因為他們認為不可能遭受這一損失。轉移風險則是將風險的經濟負擔轉給了別人。如保險公司利用概率論和大數法則,本著一人受損眾人分攤的辦法來使受災者相對減少損失。2003年5月7日,經國務院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形式上是經濟補償,國外實踐的成功經驗表明:其運行的機制和措施包含事故預防作用,工傷保險“兩個費率”的經濟杠桿作用以及所展開的事故預防工作更容易為企業接受。
保險公司的經濟效應產生于邊際效用遞減效率。投機和保險市場,由于信息市場失靈,會出現許多不確定性和風險。市場失靈的兩個重要因素是:“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及風險最大者成為最能購買保險的人群和惡意。在市場失靈時,就需要由社會保險,即由政府提供的強制性保險來發揮作用。政府具有稅收和調節權利,加上有能力通過擴大保險的覆蓋面以避免逆向選擇。
3、對策論在建筑安全理論方面的分析
由于對策論的推動,現代經濟學的發展又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現代對策論為經濟學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進入當今主流經濟學的鑰匙和必經途徑。1994年三位對策論專家榮獲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人們都能看到用對策論重構經濟學理論的發展趨勢,并且對策論已成為現代經濟學的基本分析工具。用著名經濟學家克雷普斯(Kreps.D.)的話來說,沒有掌握對策論的經濟學家不能算真正的經濟學家,而只能在當代經濟學殿堂的大門外徘徊。
從經濟學本身發展的角度來說,由于對策論對經濟行為從效用最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經濟對策論在刻畫人的行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精確性,遠遠超過了其他方法。這就正好抓住了經濟系統研究最關鍵問題的本質,該學科用于研究經濟問題的合理性和優越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納什均衡是一人在其他博弈者的策略給定時,沒有一方還能改善自己的獲利情況。
為什么納什均衡反而在博弈雙方收益,受益相對較少的時候存在?請記住亞當。斯密的格言:“做相同生意的人是很少相聚的……在一些人想努力提價時……談話終止了。”“追逐個人利益的結果,是他經常地增進社會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進社會的利益時好。”
在現實世界,建筑企業在對建筑安全投入進行決策時存在的問題會更加嚴重。通常不僅是兩個建筑公司的競爭,而是更多的家建筑公司之間的競爭,從而更難達成合作協議,仍然難以避免上述現象的發生。這時唯一的解決的辦法就是外力的干涉,建立專門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表1左上角均衡下,建筑企業可以獲得與非建筑安全世界同樣的利潤。
4、政府經濟學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析
政府決定一經形成,就有強制貫徹的效力,也就是說必然影響現實的經濟。于是政府決定的形成過程是否符合效率資源配置的一種機制。政府決定的過程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它不可能像上述抽象模型那樣去決策,而是要分析現實的機制,看他是否大體符合效率原則,是否可以進行某種改進。
對實際的狀況的調查研究發現,發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損失并非由企業承擔,而是雇員及其家庭,以及社會共同承擔。但是這種損失的轉移,使事故的成本不進入企業的利潤損失核算中。這樣就會造成企業決策者對建筑安全投資的決策,在僅僅依據利潤最大化原則指導下進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預,則建筑企業建筑安全投入的積極性是有限的,并常常處于虧欠的狀態。
經濟理論告訴我們,外部損失的存在使得個體投資決策這可能做出與社會利益最大化相違背的決策,看一下損失負擔的結構,大部分損失由社會承擔。由于通常是建筑企業控制事故風險方面起主導作用,事故水平將大大超過經濟范圍。這時,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縮小內部損失和總損失的差距,使得損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業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會可以建立一個規范體系,使得建筑企業超脫利益限制,來改善工作環境。只有將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滿足建筑安全生產的需要。故此,我們提出“外部損失內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經濟激勵,另一方面加強規章體系的約束力。
5、結論
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產建筑安全,其不再僅僅是死不死人、傷不傷人的問題,而是轉變為真正的以人為本、全面關注每個勞動者的職業建筑安全健康上來。勞動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還對舒適的工作場所和生活環境、職業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這是人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安全生產是一門科學,有其特有規律性,本文從經濟學角度進行分析,使其市場與現場的關系更加緊密,從決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論。
參考文獻:
[1]保羅薩繆爾森,威廉。諾德豪斯。經濟學(第十七版)[M].北京:人民郵電出版社,2004.
[2]羅云建筑安全經濟學[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
[3]崔克清,張禮敬,淘剛,建筑安全工程與科學導論[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
[4]金龍哲,宋存義,建筑安全科學原理[M].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4.
[5]李如義,理論經濟學概論[M].天津: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3.
[6]羅斯,M.斯塔爾,魯昌,許永國譯。一般均衡理論[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7]王國成。對策論與宏觀經濟應用[C].北京:中國科學院博士論文,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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