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義探究論文
時間:2022-09-27 06:16:00
導語:唯物主義探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曾出現過對物質對意識能否起決定作用的大爭論,結果是肯定與否定雙方難以說服對方而未有定論。本文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主要觀點“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因為核心詞義蘊涵過寬,容易導致對其思想內容理解形成混淆。基于這一認識,本文嘗試提出替代命題,進一步定位物質與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關系。
關鍵詞:物質決定意識新探
一引言:艱難的辯解
現行各類文獻及教科書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權威理解,普遍采用以下基本觀點:
世界是物質的;精神現象是物質的派生物并反映著物質;物質世界處在不斷的運動、變化中;……在社會發展中同樣不是精神的因素決定物質的因素,而是物質的因素決定精神的因素,不是社會意識決定社會存在,而是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1]
馬克思主義哲學指出,生產實踐的發展是決定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原因,它科學地論證了存在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以及意識對存在的反作用的關系。[2]
既要肯定物質決定意識的原則,同時還要承認意識具有相對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能動性,也就是說,意識對物質具有反作用。[3]
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物質,這是辯正唯物主義關于物質和意識關系的基本觀點。[4]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又能反作用于物質……[5]
這些思想的直接本源,應當是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的論“一般意識形態,德意志意識形態”以及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的下列觀點:
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6]
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7]
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曾出現過對物質對意識能否起決定作用的大爭論,《社會科學爭鳴大系·哲學卷》對此有過較為詳細的綜述,結果是肯定與否定雙方難以說服對方而未有定論。
從語言學角度看,在闡述這類物質與意識關系,尤其是被稱為“歷史唯物主義核心內容”[8]的“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基本觀點時,馬克思、恩格斯及后期理論家并沒有特別附加任何說明,因此,這里所涉及的物質、意識、決定、社會存在、社會生活等語詞在語義上應當僅限于普通含義上的理解。于是,對各種初學者或者有一定程度的研習者(本人即屬于此類;并經多方咨詢,該領域一些高水平專家也往往難道其詳或者解釋的難以讓人滿意),在理解這些經典命題時——盡管“物質決定意識”原句并未在馬克思、恩格斯論著中找到,但該命題無論在內容上抑或形式上,顯然符合馬克思主義哲學本意——往往存在種種難以清晰理解、真正領會的情形。較為常見、直接的詰難有以下具體表述:
如果說“物質決定意識”,那么,作為源于人腦的意識,可以做出對任何外在物質乃至對人腦自身做出改造、損毀主張等決定,將如何解釋?
如果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那么,有些民族、地區、國家的當權者,或者全民公決,在一定時期可以有個人意志或群體意志偏好地,選擇特定的社會政治、經濟形態,又將如何解釋?顯見的示例如,俄羅斯國家近乎一夜之間經歷了由最正統、最完全的社會主義制度到徹底的資本主義制度社會形態——社會存在劇變。
在試圖回答以上詰難時,還應當注意的是,馬克思本人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還表達了另外一種思想: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9]
一般文獻、教材中也在闡述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一般特征、意識的作用、認識論、人的本質等思想時,也多次不同程度地重申了如下類似觀點:
總之.馬克思主義哲學對于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哲學無用論”和“哲學萬能論”都是鍺誤的。[10]
馬克思主義哲學同時又堅持意識的能動性。在肯定物質決定意識的前提下,承認意識在認識相改造世界中表現出來的巨大的能動作用。只有把物質的決定性和意識的能動性統一起來,才能科學地回答物質和意識的關系問題,才能真正理解意識的能動作用及其實現的途徑。[11]
人們就是通過各種實踐活動,去認識事物,或者是將一定的意見、計劃、思想、方案轉化到現實之中。從根本上講。離開了實踐,人們既不能認識世界,更不能改造世界。[12]
沒有正確理論指導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只有在正確的思想指導下,人們才能更好地去改造自然,改造社會。[13]
意識性,能動創造性。社會主體不僅要適應客觀世界,使社會主體的活動符臺客觀對象的尺度,即對象本身的結構,屬性、本質和規律性,而且要改造客觀世界,使客觀世界符合自己的內在尺度.即社會主體要根據自己的要求,需要和本性去塑造自然物,改童自然物的形式,使之符合于人類的要求。[14]
人們的任務最根本的就是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15]
面對如此豐富的“改造”世界的觀點,難免讓人很自然地將其看作與“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思想存在一定意義上的抵觸。事實上,其中也可以看到對前述關于“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思想兩項詰難的辯解,只是在眾多“改造”觀點的沖擊下,任何含有辯解意味的說法似乎只能是艱難的,而且也實質性的難以自圓其說。
帶有根本性沖突的是,任何“改造世界”的過程,其意向的產生乃至操作具體完成的直接承擔,無疑全部來源于意識、受控于意識。簡言之,“意識”、“社會意識”具有改造世界——“物質”、“社會存在”的主動性和直接性。這樣,再行認可“意識”、“社會意識”被“物質”、“社會存在”決定,難免陷入思維混亂的泥沼,也讓任何辯解都顯得蒼白無力。二癥結:寬泛詞義的狹隘使用
回顧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根本對立,也即如所周知的“先有物質”、“物質第一性”還是“先有意識”、“意識第一性”問題,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稍有一定現代科學常識的人,已絕不會再行抱守“先有意識”、“意識第一性”這種最原始的唯心主義觀點(而對其他變形的唯心主義思想要加以反駁,仍非易事)。然而,從斷言“先有物質”、“物質第一性”到斷言“物質決定意識”(暫時擱置“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論題),卻存在實質性差異:斷言“先有物質”、“物質第一性”,僅僅是斷言“意識”相對于“物質”的存在次序;而斷言“物質決定意識”,則是斷言了物質對意識的作用形式。
那么,“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的“決定”究竟是什么樣的作用形式呢?
一般詞典及專業詞典中“決定”一詞與上述命題相關的含義主要有以下幾種:“起主導作用”[16];“某事物成為另一事物的先決條件;起主導作用”[17];“某事物成為另一事物的基礎或先決條件”[18];“某事物成為另一事物的先決條件;……客觀事物規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發展、變化”[19]。
由于具有能動性、主動性的意識,顯而易見地對僅具有被動性、從動性的“物質”具有“改造”功能,這樣,“物質”對“意識”具有的“起主導作用”以及“……客觀事物規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發展、變化”的作用,將不復存在。換言之,從“決定”諸含義的不同層面看,真正表征“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具體含義的主要就是“某事物成為另一事物的先決條件”、“某事物成為另一事物的基礎或先決條件”部分;而“起主導作用”、“……客觀事物規律促使事物一定向某方面發展、變化”部分,并不存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對前述詰難觀點的直接支持。簡言之,在“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決定”的含義被狹義廣用了。
不難想見,針對上述詰難,也許有人會提出“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的“決定”是在更具體、更本源的意義上說的,也即是就“意識”、“社會意識”在本源上依存于“物質”、“社會存在”而言的。如此,在普通意義上遭到詰難,轉而尋求對詞義進行牽強的延伸,這種舍直接而訴諸曲折的硬性補救方式,多少存在有違慣例的嫌疑。這也正是本文提出異議的主要原因。
三明晰:各司其職的關系
中國古代思想者對天、人關系有過一些精妙的論述:
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為。為者,蓋所謂感通陰陽而致珍異也。人行之動天地,譬猶車上御馳馬,蓬中擢舟船矣。[20]
天之所能者,生萬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21]
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靈。[22]
從這些觀點不難領略這樣一些思想:天的功用在于為人供給,產生萬物,沒有天,人就不會存在;人的功用在于主動作為,料理萬物,沒有人,天下也不會有富含靈氣的智慧。這里的人當然泛指廣義的具有一定智能或類似智能的人及逐步演進的“前類人”。
這里論及的天人關系,與前文論及的“物質”、“意識”關系有極大的相似性。尤其是“車上御馳馬”的比喻,深刻地揭示了自覺、主動的能動性與非自主、被動的從動性的相互關系:沒有車、馬,人做出的“御”及其趕路、運貨、征戰等目的將無從談起;而沒有人,即使有車、馬,也仍然無所謂“御”,更談不上御的趕路、運貨、征戰等目的。
事實上,縱覽世界哲學史可見,直到列寧才給出物質的完整、明確的定義,并對其特性進行了根本概括,此前數千年來的西方唯物派、唯心派哲學家們,對物質是什么尚且沒有明確,居然能夠圍繞世界的本源究竟是物質或意識長期爭執不休,這種現象不能不說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大乖謬;而且,此類現象,即便在當今學術領域,也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時有發生(如對“真理”、“科學”、“理性”等概念的認識,難說有多大程度的共識,但自說自話的論述仍然洋洋灑灑)。關于物質的定義及特性概括,列寧認為“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這種客觀實在時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物質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觀實在,它存在于我們的意識之外”[23]。
這一觀點表明,物質“是客觀實在”,能夠“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或者從物質與感覺——意識的本原關系來說,物質與意識間屬于這樣一種關系:物質對于感覺——意識具有客觀實在性,能夠為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而意識作為人腦的機能——物質高度發展的產物,來源、依托于物質,同時,意識的作用對象也是物質,且至為關鍵的是這種作用是能動的。因此,為避免“決定”一詞的廣義狹用,導致對物質與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關系的理解含混,不妨在保持揭示其關系本質的前提下,以如下形式更清晰地進行闡釋:
物質與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關系:物質、社會存在以其非能動、非生命性本質,是意識、社會存在的依托基礎及功能作用的先決條件,并對意識、社會存在發揮功能作用有一定制約性;意識、社會意識以其長期發展而來的能動、生命性特質,在立足于物質、社會存在的前提下,對其發展、變化具有導向、支配作用。
或者,更簡要地概括為:物質、社會存在對意識、社會存在有先決、制約功能,意識、社會意識對物質、社會存在有導向、支配作用。
與傳統的“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的“決定”含義相比較,不難發現,上述概括中的核心詞“先決、制約”、“導向、支配”含義正相當于上述“決定”含義的不同側重方面。前一方面揭示了“物質”、“社會存在”對于“意識”、“社會意識”的基礎性功能,后一方面揭示了“意識”、“社會意識”對于“物質”、“社會存在”的主動性作用。
四結語:
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重要來源之一,苗力田、李毓章主編的《西方哲學史新編》在論及其自然界與人的關系時特別提及了下列被很多哲學史文獻忽略了的深刻思想:
自然界這個無意識的、非發生的永恒實體,是第一性的實體,但不過是時間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人這個自然界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物的實體,在時間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則是第一性的。[24]
盡管這一觀點用于解釋物質與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關系仍顯不夠完全,如物質、社會存在對意識、社會意識不僅是時間排序上的第一性,而且更重要的是賴以依托的基礎性的,然而,僅此已能夠極為深刻、形象地洞悉物質與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各司其職關系。
馬克思、恩格斯也許并不認同費爾巴哈的上述觀點(或者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但是,從“物質決定意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到意識、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各司其職觀點的改變,仍然包含于恩格斯“隨著自然科學領域中每一個劃時代的發現,唯物主義也必然要改變自己的形式”[25]重要理念之中,當然很自然地加上這一理念的擴展:隨著社會思想領域中的每一個新的探索,歷史唯物主義也可能要改變自己的觀點。◇
注釋:
[1]《中國大百科全書.哲學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18頁
[2]《中國大百科全書.哲學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年,第578頁
[3]張鐵森等編,《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第57頁。引者說明:選擇本書作為參考資料僅僅因為該書語言敘述及對馬克思原著內容的表達較為全面、細致。其他各種文獻、教材核心內容基本一致,不再贅述。以下引用皆出于類似想法。
[4]玉波朱成全主編,《馬克思主義哲學》,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08月第1版,第54、55頁
[5]趙家祥聶錦芳張立波著,《馬克思主義哲學教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01月第1版,第163頁
[6]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31頁
[7]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82頁
[8][英]喬治.萊爾因著,《重構歷史唯物主義》,姜興宏、劉明如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2月第一版,第21頁
[9]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一版,第19頁
[10]張鐵森等,《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3頁
[11]同上,第58頁
[12]同上,第61頁
[13]同上,第166頁
[14]同上,第291頁
[15]同上,第318頁
[16]夏征農主編,《辭?!罚虾^o書出版社,1989年縮印本,1990年12月,第一版,第415頁;
[17]萬啟智等編,《新法編排漢語辭典》,新華出版社,1985年7月第一版,第226頁;另,基本相同的有,李科第主編的《實用漢語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第一版,第498頁;
[18]李行健主編,《現代漢語規范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第718頁;
[19]唐志超主編,《現代漢語詞典》,吉林大學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第463頁;
[20]東漢.王符,《潛夫論·本訓》
[21]唐.劉禹錫,《天論·上》
[22]南宋.何承天,《達性論》
[23]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列寧選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第一版,第128頁。需要指出的是,列寧的定義未必無懈可擊,然而。總體上并不妨礙唯物主義的核心立場。見拙作另文詳述。
[24]苗力田、李毓章主編,《西方哲學史新編》,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一版,第671、672頁
[25]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1995年6月第2版,第228頁
- 上一篇:FDI對中國進出口貿易影響的檢驗分析論文
- 下一篇:我國科普工作研討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