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構造論文:小議醫生職業信仰的構造

時間:2022-01-18 05:20:33

導語:職業構造論文:小議醫生職業信仰的構造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職業構造論文:小議醫生職業信仰的構造

本文作者:田璇工作單位:南京醫科大學附屬淮安市一院

1.缺乏對于職業性質的正確認識。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全面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醫療單位性質也發生了重要的變化,由計劃經濟時代的政府全額投入、醫院不為盈利、醫生不計報酬,到市場經濟時代的國家部分投資、醫生直接介入醫療市場,這一變化使得醫生群體對于自身的職業性質產生了理解偏差。尤其是一些青年醫生在醫務工作社會性還是利益性的問題上失去了全面的認識,逐利性逐漸占據上風,使得部分醫生出現功利主義、唯利是圖的錯誤思想,進而導致職業道德缺失,引發不良的職業信仰。從醫療衛生事業自身性質來看,其既有與人類其他活動相同的特點,又有自己獨特的性質。一方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下,醫院作為經濟主體,其經濟制度必然要成為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投入的削減使得醫院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角度出發必須重視經濟建設,否則無法去承擔服務社會公眾的責任。簡而言之,欲讓患者生存,醫療衛生單位就必須首先保證自己的生存,因此用經濟手段運作醫療衛生事業無可厚非。但另一方面,作為社會服務的重要機構,醫院與醫生從出現以來便承擔著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責任,尊重生命、善待生命、維持生命是所有醫生的職責所在。醫生的職業道德與現實的經濟環境之間出現了矛盾,醫生必須進行選擇。在這一背景下,人類行為的趨利性使得一些對于自身職業性質缺乏全面認識的醫生做出了有違人道主義職業信仰的決定,也對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產生了不良影響。2.對于個人利益的過分追求。改革開放以來,政府開始重視并鼓勵人們追求自身的實際利益,由此推動了經濟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也給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當人們對于個人利益的追求超過了一定的合理維度時,這種行為便成為了功利主義,功利主義將個人利益作為行動的唯一依據,而對于道德、責任、義務則置之不顧。醫務工作者自進入醫學院校便開始接受醫德醫風教育,本應有著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職業信仰,但在經濟社會的大環境下,一些醫務人員開始在個人利益還是職業信仰的取舍問題上變得觀念不清、思想模糊、行為失當。特別是出生于改革開放之后的青年醫生,既由于成長過程中一直深受市場經濟思維的影響,又由于缺乏穩定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堅定的信念,使得自己在追求個人利益方面存在誤區,久之便將個人利益作為了自己工作的唯一價值取向,為了自身利益可以放棄自己的職業信仰和職業道德,可以犧牲病人的利益、置國家的法律法規于不顧。這既是青年醫生自身的失敗,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因此可以說,過分追求個人利益引發的功利主義思潮泛濫已經成為影響青年醫生建構正確職業信仰的重要因素。

1.調整觀念,重視青年醫生的職業信仰構建。醫學界往往存在一種錯誤的職業信仰意識,即醫生的從業過程之中,職業信仰會隨著職業生涯的推進而自我形成,這一觀念的錯誤之處在于過分地推崇“自然論”,將信仰等同于人類的本性。但是,在實踐之中,人們不難發現,同樣依靠“自然論”的“自覺性”,為什么有的醫務人員形成了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受到患者及其家屬的尊敬和信賴,而也有一些醫務人員卻喪失了最起碼的人道主義醫風醫德,在醫療活動中做出了違背人道主義精神的不良行為。因此,筆者認為,對于青年醫生的職業信仰,應當徹底拋開“自然論”的錯誤論據,調整觀念,加強理論建構和實踐要求,使職業信仰朝著健康有序的道路發展。具體來講,作為醫療衛生單位,應當從思想層面上重視起對于青年醫生的職業信仰建構工作,從正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根據青年時期的成長過程可塑性特征,對青年醫生進行引導教育。通過系統的、目的性強的職業道德教育,使青年醫生在入職之初便樹立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醫院方面,可以采用青年醫生喜聞樂見、感召力強的方式宣傳和普及正確的職業信仰和職業價值,如選聘醫風醫德優良的醫生作報告、開講座、舉辦茶話會、小組討論等方式,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形式。有條件的醫院還應設立專門的教育崗位,及時了解青年醫生的思想變化情況,幫助青年醫生排解所遇到的心理問題,尤其是當其面對人道主義職業信仰與個人利益的沖突時,醫院方面應當及時地進行心理指導介入。2.建章立制,規范青年醫生的職業信仰構建。制度建設的優點在于規范性強,能夠通過“法治”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避免“人治”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因此,在青年醫生的職業信仰構建過程中,應當認識到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筆者認為,在制度建設中,針對當前青年醫生職業信仰建設的實際,應當關注三大制度的建立健全。第一,應當從法律層次構建醫生的行為規范制度,告知其何可為何不可為。法律是醫務工作者在醫療衛生活動中所應堅持的底線,任何行為有所逾矩,都是不應被容忍的。對此,醫療衛生單位應當建章立制,為所有的醫務工作者表明底線。這不僅僅是職業道德與職業信仰的要求,更是國家法律的約束,一旦行為有所違反,法理不容。第二,應當從公共監督層次構建醫生的醫德醫風行為監督制度。醫務人員的職業信仰建設,從根本上來講還是為了更好地完成其自身的責任與義務,謀求更好的醫患關系。因此,應當引入患者評價機制,對每一名醫務人員的行為進行患者評價。同時,醫療行為往往并非某一位醫生單獨執行的,由此還可以引入醫護之間、醫療團隊內部的相互評價監督機制,通過內部監督及時發現醫德醫風方面的問題,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手段予以解決。第三,應當從青年醫生尤其是新入職醫務人員的特點出發引入職業信仰培養制度。青年醫生在醫學院學習時,思想和行為受到學校管理和教輔部門的約束,一旦進入工作崗位之后,這種約束突然消失,而來自單位的職業約束又不能做到針對每個人的面面俱到。因此,筆者認為,可以采用“老醫生帶新醫生”的方式,選聘單位醫德醫風優良、職業信仰強烈的優秀醫師指導新入職青年醫生的行為,通過榜樣的力量和指導醫師的約束力量,幫助青年醫生盡快形成正確的職業信仰和職業道德。此外,為了將醫務人員職業信仰構建工作落到實處,還可以制定職業道德表現與職稱待遇掛鉤的制度,以提升青年醫生的行為自覺性。綜上所述,青年醫生的職業信仰建設既是提升自身職業修養、嚴守醫務工作者職業道德的必然要求,又是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背景下醫療衛生事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醫療衛生單位必須從實際出發,構建青年醫務工作者熱愛醫療事業、廉潔行醫、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人道主義職業信仰,并將這一信仰在現實工作中全面落實。這是時代的需要,也是推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改革創新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