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業稅制創新

時間:2022-07-12 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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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業稅制創新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物流業在過去的10年里獲得了高速發展的機會,專業化的物流配套服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社會必要物流費用,促進了我國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然而,據統計,我國國內產品物流成本約占總成本的50%到60%,而國際性產品的物流成本則占總成本的10%到25%。稅收是物流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制設置的不合理已成為我國物流企業降低成本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礙,因此,研究當前物流業稅制中不合理的部分,對物流業稅制進行改革也就迫在眉睫了。

一、我國物流業的稅收現狀

目前,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主要存在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以及行為稅四大類稅系,各稅系中涉及物流業的有十幾項稅種,一般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契稅、船舶噸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稅等。其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是物流企業所要繳納的主要稅種。根據對北京物流企業的初步統計,營業稅納稅金額占企業納稅總額的60%到70%,企業所得稅占到20%左右。

二、我國物流業稅收存在的主要問題

1、重復納稅重復納稅是目前物流行業稅收方面最重要的問題,已經對物流行業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約。這種制約是由于我國稅務機關不合理的稅收制度造成的。其中,物流配送業務領域、倉儲租賃業務領域表現尤為突出。(1)物流配送業務領域。現代物流企業的發展已經不局限于僅僅依靠自身力量來完成所有的物流作業,核心企業完成自己擅長的業務,把其他業務外包給外圍企業來做,并與他們進行結算。核心企業已經按照整單金額交納了營業稅,可是外圍外包企業也要按照外包協議上的價款來交納營業稅,這就出現了重復納稅的現象。(2)倉儲租賃業務領域。我國營業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三方面。在物流企業中,倉儲成本通常占到15%到20%,如果企業將部分倉儲業務外包,例如A企業承租B企業的倉庫,然后轉租給C企業,在這種非自有財產租賃的活動中,A企業與B企業存在營業稅重復繳納的現象。按照現行稅制,租賃發生的營業稅目屬于服務業稅目,稅率按5%計算。最終的資金流向是:C每月每平方米向A繳納租金30元,A每月每平方米向B繳納租金20元;A、B分別向稅務機關繳納當月營業稅每平方米1.5元、1元。同一間倉庫,所有權并沒有發生改變,但租賃雙方卻要為此付出雙倍的營業稅。例子中,A企業30元的營業收入,20元作為租金交付B企業,實際收入只有10元,卻需要繳納相對應30元的營業稅。假設B企業直接以30元/平方米•月的價格出租,所繳營業稅為1.5元;由A轉租,則A與B所繳納所得稅總額達到2.5元,實際上說明A與B重復繳納了稅款。這樣重復納稅給租借雙方的企業都帶來很大的額外稅收負擔。

2、物流行業綜合稅負過高,不同環節營業稅率不統一我國的企業所得稅分三個等級,物流業的所得稅是按最高25%的稅率來征收的。可從利潤來看,物流業的平均毛利率由2002年的3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倉儲企業只有3%到5%,運輸企業只有2%到3%,卡車運輸、貨代和一般物流服務的利潤率下降到平均2%左右。由此可知,我國的物流業已經成為微利性行業。很多物流企業難以通過自身的積累獲得快速發展的機會,所以造成了我國物流業小企業繁多,大企業寥寥的局面。

3、稅制改革試點范圍太小,引發不公平競爭2005年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了第一批納入稅制改革試點的物流企業名單,在過去的5年多時間里,試點企業已接近600家。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1)發票的抵扣和所得稅繳納的問題。營業稅抵扣的依據是正規的公務類和運輸業發票,但物流企業將一部分業務外包給個體工商戶時,他們很難取得正規發票,最終使營業稅無法抵扣。此外,試點物流企業只能在同一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范圍內符合條件且經報批后由總部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分支機構不再繳納。然而,一些比較大的物流企業一般會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支機構,有些分支機構還未獲得試點審批的就不能享受抵扣待遇,這樣使公司整體優勢無法發揮,所得稅也無法集體繳納。(2)試點范圍小,小企業失去競爭優勢。雖然國家推行稅制改革試點政策,但加入試點的門檻比較高,一是營業稅年納稅100萬,二是不能有不良納稅記錄,三是必須是物流企業。試點開展五年來,全國600多萬家物流企業進入試點的不過是500多家。享受到優惠政策的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對非試點企業造成了不公平競爭,更是擠壓了小企業的生存空間。

三、其他國家物流業稅收政策的經驗借鑒

在流轉稅方面,新加坡劃實施"核準第三方物流公司計劃"以吸引物流公司把其作為物流中心為海外客戶提供物流增值服務。根據該項計劃,經政府審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除出口業務適用零稅率外,還享受:(1)以公司或海外委托人名義進口貨物,免征貨物和勞務稅;(2)自2006年起,從保稅倉庫取得的貨物免征貨物和勞務稅;(3)將貨物提供給其他經核準的第三方物流企業、保稅倉庫和大宗出口企業,免征貨物和勞務稅。

四、促進我國物流業發展的稅制改革建議

1、降低物流企業所得稅稅率由于物流業已經屬于微利性行業,建議對物流企業按小型微利企業的稅率即20%的稅率來征稅。并且,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建議在《關于物流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基礎上,將范圍拓展到全國行政區域范圍內(除港澳臺地區),即凡符合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統一核算,并與總部微機聯網、實行統一規范管理的企業,由總部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

2、擴大稅制改革試點范圍現行的試點企業范圍太小,不足以惠及大范圍的物流企業,同時造成了試點企業對非試點企業的不公平競爭。建議降低試點企業的準入門檻,逐步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

3、大力發展保稅物流倉庫保稅倉庫是指經海關批準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在各個省市,特別是大的城市建立保稅物流倉庫,可以系統地整合倉儲、運輸、采購、分銷、配送、信息、以及支付等供應鏈各個環節,降低物流企業稅收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

4、統一營業稅稅率為了便于開展一體化運作,建議對物流企業營業稅統一按3%的稅率征收。現行營業稅的稅目將物流業務劃分為運輸與服務兩大類:運輸類,其中裝卸、搬運執行運輸業的營業稅,稅率是3%,倉儲、配送、等執行的是服務業的營業稅,稅率是5%。由于物流業是一個綜合性行業,在實際經營中,物流企業很難將運輸、倉儲、裝卸、加工、整理、配送等各環節收入界定清楚。因此,可將營業稅稅率統一調整為3%。這樣既解決營業稅稅率偏高、企業負擔重的問題,又使企業在納稅操作上簡化,避免企業重復納稅。

稅收作為國家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其政策對物流業的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能夠使物流企業降低成本,有力促進這個產業的發展,并且使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