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研究論文

時間:2022-09-03 06:45:00

導語:司法獨立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司法獨立研究論文

司法是維護個人的權利的最后一道保障,它不僅關系到給人的權利的能否實現,而且更是人們的理念實現的保障。自然法學派門追求的是一種自然的理性,而司法的過程也是一種追求理性的過程,它追求的理性就是“公平”?!罢x”。雖然永恒的正義是不存在的,但是具體的正義標準的實現,只有通過一個大家公認的機關給予定位,才能為大家所接受。而這個機關就是司法機關。而司法機關只有獨立才可能行使這項職“司法的獨立性是其共公正性的必要條件,離開了獨立性,公正性就失去了保障,就無從談起。”(1)“司法獨

立本身并非是目的,而是實現公正的工具,司法獨立——尤其是獨立于行政機關——本身不具有終極意義的價值,它本身不是一種目的而是一種工具性的價值,它的最終的目的是確保另一項價值的實現——法官公正無私的解決爭端?!保?)“司法獨立不過是自在自為的物質表現形式,法律存在的價值是追求正義和理性,獨立的司法可以追求正義和理性的為目標,這是它的內在的價值和沖動。”(3)“司法獨立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是實現公正走向正義的必經之路。”(4)又以上的論述,我們不難看出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它是實現法治的必由之路,是解決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個人權利和國家權利對抗矛盾的根本方法,這就是我們為什么要在我們的國家實現司法獨立的根本的原因。

但是現實往往是出忽意料的,我們的司法機關現在正是面臨著獨立難的問題?!岸嗄暌詠恚谖覈乃痉▽嵺`中,司法權受到干預的情況比較嚴重,對法官的公正執法產生了消極的影響?!保?)“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仍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6)“在中國,司法機關獨立依法行使審判權的原則。。。。。。作為實踐仍然不夠完善。”(7)面對如此種種的問題,不由的不引起我門的深思,為什么好的制度卻被拋棄,壞的制度卻可以得意滋生?真要實現司法獨立,這個獨立的機關是誰?這些機關又是向誰獨立?如何獨立?我將在下文中對這些問題加以論述。

一,誰獨立

“誰獨立”的問題是司法獨立首先面臨的一個問題,有的學者從權利的角度提出司法權的獨立,有的學者從實施主體的角度提出司法機關的獨立,其實無論是司法權的獨立還是司法機關的獨立,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因為司法權要獨立,必須有人有機關去獨立的行使這個權力。這就必然涉及到司法機關的獨立,法官的獨立等問題,我們權且稱它們為“司法資源”,即一切用于實現正義的人,財,物組成的有機統一體。司法獨立說的就是“司法資源”的獨立。筆者認為“司法資源”主要由司法機關,司法權,司法官員,司法財政,司法人才五個方面構成,“司法資源”要獨立,那么構成它的五個要素也必須獨立,我將從這五個方面來論述“司法資源”的獨立。

(一)司法機關獨立,歷來法學界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司法機關只能是法院。“司法獨立僅指審判獨立”(8)第二種觀點認為司法機關應該包括法院和檢察院?!八痉í毩▽徟歇毩⒑蜋z查獨立?!保?)第三種觀點認為在我國,公,檢,法三個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都是司法機關,因而應該是三者的獨立。(10)綜合看著三種觀點,筆者認為具體的司法機關的劃分在不同的國家是不同的,因此在確立各國具體的司法機關的時候就不能不具體的考慮各國的憲法。我過的憲法在第126條,131條中明文的規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查院依據法律的規定獨立的行使審判權和檢查權,不受任何的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個人的干涉。因此在我過把司法機關定位于法院和檢察院是比較符合我過的國情的。從法理上看,審判權從來就不排斥檢查權,我們知道有權力就會產生權力的濫用,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必然的腐敗,所以在行使審判權的同時必須有一種和審判權是同一個權源的權力去對其產生制約和監督,著就產生了檢查權。在實踐中,英國的檢查機關是單獨的設立的,日本的檢查廳設在法務省,他們的薪水和待遇以及選任的標準都和法官是幾乎一樣的。因此承認法院和檢察院都是司法機關是符合歷史的發展的趨勢的,而公安機關執行是權利是屬于公行政的權力的范圍,具有濃厚的行政的色彩,因此不宜做為國家的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