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0 0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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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醫藥費增長建滿意醫院
為切實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縣婦幼保健院在前幾年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審時度勢,因勢利導,今年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三抓好”措施,嚴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降低病人就醫用藥負擔,積極創建人民滿意醫院。
院門診患者人均處方費用由去年71.7元下降為56.6元,下降21.1%;人均處方藥品費用由去年56.3元下降為36.9元,下降34.5%;住院病人出院人均費用由去年2030.7元下降為1721.6元,下降15.2%;藥品收入比例由去年22.8%下降為17.6%,下降22.8%。同比去年,全年可為病人減輕700多萬元醫藥費用負擔,其中減輕病人藥品費用負擔400多萬元,使病人真正能夠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受到病人及社會各界的好評。
抓好采購,減輕病人醫藥費用負擔
全面實行醫用耗材采購公開競價,另外。并嚴格控制高值耗材使用。為從采購的源頭上降低醫用耗材的虛高價格,減輕病人負擔,該院逐年規范醫用耗材采購。根據醫用耗材市場價格的情況,每年實行一次公開競價,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取競價最低的產品作為入圍采購產品。今年該院對75種醫用耗材、112種檢驗試劑再次進行公開競價,通過公開競價,醫用耗材、檢驗試劑采購價平均下降了20%以上(如腰硬聯合麻醉包、鎮痛泵由原來采購均為138元下降為33元)此項全年可為病人減輕醫用耗材費用負擔160多萬元。
病人醫藥費用負擔加重。為改變這一現狀,年該院掛網采購的臨床用藥品種達2274種(其中抗菌藥物品種達400多種)從而導致臨床用藥混亂。該院從規范藥品、耗材采購的源頭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使藥品虛高價格得到一定遏制,大大減輕了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選擇切合臨床實際和實惠的臨床用藥品種。年院臨床用藥掛網采購目錄采取科室初選,思路決定出路。該院首先是通過規范程序操作。藥事委員會篩選,專家庫遴選,最后選定了193個最切合臨床實際和實惠的臨床用藥品種(其中抗菌素針劑只有18種)然后逐年規范,每年根據臨床實際遴選一次。今年規范操作遴選出186個品種,全院臨床用藥100%通過網上陽光采購,從藥品采購的源頭上有效控制藥品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其次,實行對33個品種的高價位藥品及營養輔助藥品限量采購制度。今年該院對經遴選的186個采購目錄品種中再篩選出33個高價位抗菌素、高價位藥品和營養輔助藥品實行按計劃限量采購。根據合理用藥原則,結合臨床實際,參考上一年度采購量,由藥事委員會集體討論擬定出限量采購計劃,每月按采購計劃經審批后進行采購,確因臨床實際需要增加采購數量的品種需由藥事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并對其臨床使用進行嚴格監控。通過實施這一制度后,33個高價位藥品使用量同比去年下降了50%再次,實行招標采購目錄的全部臨床及普通用藥品種與藥品經銷商議價競價。今年10月,該院將招標采購目錄的全部臨床及普通用藥共232個品種與10個藥品經銷商實行議價競價,通過議價競價后,232個藥品采購價同比原來網上招標采購價平均下降了18%以上(其中抗菌素下降20%以上,其他藥品下降16%以上)此項全年可為群眾減輕200多萬元藥品費用負擔。
退休人員醫藥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對退休人員醫藥費的使用管理,保障基本醫療權利的實現,做到既保證退休人員防病治病的合理需要,又杜絕醫藥費不合理開支,現根據市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和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退休人員醫藥費實行基數包干,節余歸已,超額按比例負擔,限額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醫藥費指常規檢查、用藥、理療、手術等費用。
第四條醫藥費報銷對象為本市農村信用社系統內退休人員。
第五條退休人員醫藥費報支實行年報銷制即:平時墊支,年末結算。
健全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調查
離休干部是特殊年代做出特殊貢獻,黨和國家制定特殊政策予以照顧的特殊群體,目前看老干部處于“三高”時期,中央三令五申要確保他們離休費按月足額發放,醫藥費在規定范圍內實報實銷,現在我縣所屬四縣離休費基本上做到了按月足額發放,但醫藥費報銷上還存在統籌標準不高,管理不到位、渠道不暢通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按照市里的總體安排,各縣都組成了調查組,對醫藥費保障機制的建立及運行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綜合如下:
一、醫藥費保障機制的建立過程
大慶市所屬四縣現有離休干部1096人,其中黨政機關292人,事業單位349人,企業單位455人。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是從1999年開始,各縣根據中組部[1998]36號和黑老干字[1998]4號文件精神,為解決企業和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離休干部醫療費前清后欠問題,借鑒外地經驗,結合各縣的具體實際建立起來的,大體分三種情況:一是林甸模式,即采取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按6:4的比例承擔。根據企業當時的經濟效益,承擔基數不同,因此企業所承擔的額度不一,最高2,700元,最低的600元。年統籌金42.8萬元,財政承擔15.6萬元,128人均可支配醫療費3,265元;二是肇源模式,即實行大統籌,不論機關、事業還是企業職工,全員參加醫療保險,單位按職工工資的1.5%上繳,職工個人按工資額2%上繳,財政按個人工資額3%上繳,年籌資額近600萬元,離休干部的標準為2,500元;三是杜蒙、肇州模式,即企業和未參加保險的離休干部統籌金由企業(或主管部門)承擔,企業(或主管部門)承擔不了由縣財政承擔,這兩縣人均為3,500元。
二、醫療保障機制運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從醫療費保障機制運作的四年實踐看,基本解決了未參保企業、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醫藥費報銷問題,總體運行效果良好,起到了“保障、減壓、調劑”的作用,即對未參加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離休干部報銷醫藥費起了保障作用;對特困企業特別是老干部較多的特困企業減輕了壓力;對重大病號調劑了余缺。99年基本保證了實報實銷,但從2000年到2002年看,這個統籌標準就明顯滿足不了,2000年人均4,000元,2001年人均4,500元,2002年人均突破了5,000元。同時統籌也出現了一些潛在的和不可忽視的問題。從客觀因素看:一是離休干部這個群體人數越來越少,統籌費相互調劑能量減少;二是隨著離休干部整體年齡的提高,身體越來越差,大病、重病、突發病增多,醫藥費總量逐年攀升;三是診斷費、醫療費、藥品價格上漲。去年國家兩次下調藥品價格,但總體看還是居高不下,而且定點醫療的醫院比藥店的藥價還高很多。從主觀因素上看,是統籌費上繳難的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些企業經濟效益發生了變化,有的可能由差變好,有的由好變差,甚至個別企業出現了關、停、并、轉、倒閉、出售、破產等情況。企業主管部門資金也十分緊張,有些差額撥款單位,撥款人數還沒有離退休人數多,很難籌集統籌款。二是少數部門領導對統籌還有認識不到位的問題,存在著畏難、等待、觀望、依靠等思想。困難的主管部門認為在職人員都不開支,籌款畏難;企業虧損嚴重的有等待思想,等待好轉時再交;有的單位與其它部門攀比觀望,怕先交吃虧;實在沒有能力籌款的部門,有依靠財政兜底的思想。四是縣級財力緊張,雖然各縣財政每年都撥專款保證醫療費統籌基金,但由于財力有限,只能救急不能治本。由于上述原因,醫藥費保證機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三、對策和建議
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和“*”重要思想的新要求,切實把中辦廳字*號和冀辦字*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從根本上解決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以下簡稱“兩費”)的反復拖欠問題,確保離休干部離休費按時足額發放和醫藥費按規定實報實銷,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冀辦字*號《關于建立和完善離休干部“兩費”保障機制的意見》文件精神,按照“單位盡責,社會統籌,財政支持,加強管理”的原則,制定如下意見:
一、健全和完善離休干部離休費保障機制,保證離休干部基本離休費和各項補貼按時足額發放
(一)離休干部離休費保障機制,主要是保障納入省級統籌范圍的離休干部基本離休費、各項補貼、津貼等,必須按時足額發放。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從養老統籌基金中按時足額優先支付,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要依照有關政策規定盡快參加,參加社會統籌前的離休干部離休費由離休干部原單位和主管部門確保全額發放,特困企業、事業單位落實離休費有缺口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經貿等部門審核認定后,由同級財政幫助解決。
(二)鄉鎮財政開支的離休干部離休費,統一實行“鄉籌縣管”辦法。由鄉鎮財政及時足額籌集資金上繳縣財政,縣財政設立專戶專賬,統一管理,按時足額發放。經審核對籌資確有困難的鄉鎮,縣級財政要幫助解決。
(三)各參保單位要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行政機關和財政負擔經費的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離休費,由同級財政部門足額列入當年預算,不留缺口,設立專戶,負責按時足額上繳統籌基金或發放。
(四)對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破產、出售企事業單位離休干部的離休費,采取終身養老保險的辦法,根據離休干部離休費及其他費用標準和增資、增支因素,一次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交納至少五年所需費用,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離休干部終身離休費的發放。企業資產變現、轉讓等收入不足支付的,缺口部分由同級政府幫助解決。
區衛生部門醫藥費用控制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年全國、全省衛生工作會議精神,規范醫療機構診療與收費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市控制醫藥費用“三雙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控制醫藥費用增長、減輕群眾負擔為目標,以貫徹實施“三雙行動”為契機,促使醫療機構創新機制、加強管理、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在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同時,合理控制醫藥費用增長,讓人民群眾享受到質量優異、費用合理的醫療服務。
二、總體目標
以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建立科學合理、切實有效的醫療機構內部控制機制,規范醫院管理和醫療服務行為,降低服務成本,控制醫藥費用過快增長,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逐步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三、主要內容及責任單位
新農合醫藥費標準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提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受益度,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持續高效運轉,經區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對《****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試行)》(煙福政發〔2005〕22號)中醫藥費用報銷標準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門診
在本區鎮(街)衛生院就診,醫藥費用報銷標準由原來的10%調整為20%。
二、住院
1、在鎮(街)衛生院住院,醫藥費用分段由原來的5段改為3段,報銷標準調整為:500元以下報銷20%,501-6000元報銷50%,6001元以上報銷70%。
醫療局參保人員醫藥費通知
各擴面參保單位: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現就申報20*年度參保人員醫藥費和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20*年度參保人員醫藥費
為保證我縣參保人員醫藥費能及時審算、結付,請各擴面參保單位將參保人員20*年度醫藥費,于20*年*月*日前,報送到縣醫保中心醫療管理股。申報要求:
1、申報時,請經辦人員在“醫藥費審批表”上,按醫藥費種類,分別填“一般門診”、“慢性病門診”、“住院”;離休、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藥費需填寫“離休、二乙傷殘軍人醫藥費審批表”。對于一般門診醫藥費需同時報送Excel電子表格匯總表,表格內容包含“保險證號、姓名和醫藥費金額”等欄目。
2、申報住院醫藥費時,住院發票后面需附就診病歷、
市職工子女醫藥費用補助制度
為保障職工子女的基本醫療需求,構建和諧社會,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蘇州市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享受對象
參加蘇州市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的蘇州市區單位職工具有蘇州市區戶籍的子女。
本條款所稱蘇州市區單位,包括國有(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它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部省屬單位和外地駐蘇單位。
二、補助標準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子女,每人每年醫藥費補助定額為400元(包括門診、住院),超過定額部分,以單位補助為主,職工適當負擔。具體補助標準為:
醫藥費保障機制意見
各縣區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新要求,切實把中辦廳字[2**]61號和冀辦字[20**]31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從根本上解決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以下簡稱“兩費”)的反復拖欠問題,確保離休干部離休費按時足額發放和醫藥費按規定實報實銷,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冀辦字[20**]32號《關于建立和完善離休干部“兩費”保障機制的意見》文件精神,按照“單位盡責,社會統籌,財政支持,加強管理”的原則,制定如下意見:
一、健全和完善離休干部離休費保障機制,保證離休干部基本離休費和各項補貼按時足額發放
(一)離休干部離休費保障機制,主要是保障納入省級統籌范圍的離休干部基本離休費、各項補貼、津貼等,必須按時足額發放。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從養老統籌基金中按時足額優先支付,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要依照有關政策規定盡快參加,參加社會統籌前的離休干部離休費由離休干部原單位和主管部門確保全額發放,特困企業、事業單位落實離休費有缺口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經貿等部門審核認定后,由同級財政幫助解決。
(二)鄉鎮財政開支的離休干部離休費,統一實行“鄉籌縣管”辦法。由鄉鎮財政及時足額籌集資金上繳縣財政,縣財政設立專戶專賬,統一管理,按時足額發放。經審核對籌資確有困難的鄉鎮,縣級財政要幫助解決。
(三)各參保單位要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行政機關和財政負擔經費的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離休費,由同級財政部門足額列入當年預算,不留缺口,設立專戶,負責按時足額上繳統籌基金或發放。
獨生子女醫藥費報銷辦法
隨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實施,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根據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研究,對×××員工獨生子女醫藥費的報銷方式實行定額發放,具體辦法如下:
一、發放范圍
凡由員工撫養未滿周歲的子女,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獨生子女待遇的屬本辦法發放范圍。
二、發放標準
符合第一條職工的獨生子女醫藥費發放標準為每名員工每月元。
三、發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