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調查

時間:2022-02-21 0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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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調查

離休干部是特殊年代做出特殊貢獻,黨和國家制定特殊政策予以照顧的特殊群體,目前看老干部處于“三高”時期,中央三令五申要確保他們離休費按月足額發放,醫藥費在規定范圍內實報實銷,現在我縣所屬四縣離休費基本上做到了按月足額發放,但醫藥費報銷上還存在統籌標準不高,管理不到位、渠道不暢通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按照市里的總體安排,各縣都組成了調查組,對醫藥費保障機制的建立及運行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綜合如下:

一、醫藥費保障機制的建立過程

大慶市所屬四縣現有離休干部1096人,其中黨政機關292人,事業單位349人,企業單位455人。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是從1999年開始,各縣根據中組部[1998]36號和黑老干字[1998]4號文件精神,為解決企業和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離休干部醫療費前清后欠問題,借鑒外地經驗,結合各縣的具體實際建立起來的,大體分三種情況:一是林甸模式,即采取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按6:4的比例承擔。根據企業當時的經濟效益,承擔基數不同,因此企業所承擔的額度不一,最高2,700元,最低的600元。年統籌金42.8萬元,財政承擔15.6萬元,128人均可支配醫療費3,265元;二是肇源模式,即實行大統籌,不論機關、事業還是企業職工,全員參加醫療保險,單位按職工工資的1.5%上繳,職工個人按工資額2%上繳,財政按個人工資額3%上繳,年籌資額近600萬元,離休干部的標準為2,500元;三是杜蒙、肇州模式,即企業和未參加保險的離休干部統籌金由企業(或主管部門)承擔,企業(或主管部門)承擔不了由縣財政承擔,這兩縣人均為3,500元。

二、醫療保障機制運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從醫療費保障機制運作的四年實踐看,基本解決了未參保企業、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醫藥費報銷問題,總體運行效果良好,起到了“保障、減壓、調劑”的作用,即對未參加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離休干部報銷醫藥費起了保障作用;對特困企業特別是老干部較多的特困企業減輕了壓力;對重大病號調劑了余缺。99年基本保證了實報實銷,但從2000年到2002年看,這個統籌標準就明顯滿足不了,2000年人均4,000元,2001年人均4,500元,2002年人均突破了5,000元。同時統籌也出現了一些潛在的和不可忽視的問題。從客觀因素看:一是離休干部這個群體人數越來越少,統籌費相互調劑能量減少;二是隨著離休干部整體年齡的提高,身體越來越差,大病、重病、突發病增多,醫藥費總量逐年攀升;三是診斷費、醫療費、藥品價格上漲。去年國家兩次下調藥品價格,但總體看還是居高不下,而且定點醫療的醫院比藥店的藥價還高很多。從主觀因素上看,是統籌費上繳難的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有些企業經濟效益發生了變化,有的可能由差變好,有的由好變差,甚至個別企業出現了關、停、并、轉、倒閉、出售、破產等情況。企業主管部門資金也十分緊張,有些差額撥款單位,撥款人數還沒有離退休人數多,很難籌集統籌款。二是少數部門領導對統籌還有認識不到位的問題,存在著畏難、等待、觀望、依靠等思想。困難的主管部門認為在職人員都不開支,籌款畏難;企業虧損嚴重的有等待思想,等待好轉時再交;有的單位與其它部門攀比觀望,怕先交吃虧;實在沒有能力籌款的部門,有依靠財政兜底的思想。四是縣級財力緊張,雖然各縣財政每年都撥專款保證醫療費統籌基金,但由于財力有限,只能救急不能治本。由于上述原因,醫藥費保證機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三、對策和建議

要保證離休干部有病應治必治,醫藥費在規定范圍內實報實銷的政策得以充分落實,必須進一步健全醫藥費保障機制,要完善這一機制根本在于提高統籌的標準,其標準應在上年離休干部人均醫藥費的基礎上,每年遞增20%,所需資金應采取企業籌一點、地方財政補一點、上級財政支持一點的辦法解決。這事要快辦、急辦,否則將留下很多遺憾。在建立完善醫療保障機制的同時,要想把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必須強化管理,由于管理關系的制約,老干部局、醫保局與定點醫院無法協調相關事宜,導致老干部醫藥費居高不下,要想改變這一現狀:一是引入競爭機制,實行淘汰制,縣城一般的定點醫院為三家,即縣醫院、中醫院和老干部保健所,每年由老干部局、社保局、衛生局和老干部代表組成評審組對這三家醫療單位進行多方面測評,實行末位淘汰,即只選兩家,使他們有危機感;二是對老干部所患疾病的病歷和所花的藥費實行季度公示,從而避免一人吃藥,全家享用。同時也避免報人情方的問題;三是設立門診和大病統籌機制相結合的辦法,即門診設立1000—2000元,當年結余可獎勵老干部本人,余下3000—4000元可作為大病統籌,由醫保局統籌使用。

根據上述對策,按照中央61號文件和組廳字18號文件要求,建議省業務主管部門召開由勞動、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研討會,統一出臺一些政策,同時省、市財政支持資金要按時納入預算,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