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經濟學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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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比較
馬克思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都以制度為研究對象,它們之間存在著某些相似之處,但也存在著許多根本性的區別。研究兩種理論的異同,在堅持馬克思經濟學的同時,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的合理因素,對于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理論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理論體系比較
(一)邏輯起點和起始范疇
任何經濟學理論體系都有其邏輯起點和相應的起始范疇或概念。
1《資本論》體系的邏輯起點
《資本論》體系的邏輯起點是商品理論,其起始范疇既不是資本,也不是產權,而是“商品”。當然,這個“商品”是資本主義的商品,不是前資本主義社會存在過的商品。馬克思認為,“商品”是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疇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最一般的范疇,在其中包含了能夠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矛盾的各種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新制度經濟學研究論文
一、新制度經濟學比舊制度經濟學有質的飛躍
制度經濟學的形成和發展已經有百年歷史。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形成時期,以凡勃倫、康芒斯和米契爾為主要代表;第二階段為過渡時期,以艾爾斯、貝爾、米恩斯、加爾布雷思等為主要代表;第三階段為發展時期,以科斯、諾思、威廉姆森、阿爾奇安和德姆塞茨等為主要代表。如今,制度經濟學已經形成了一個流派眾多、成分復雜的龐大理論體系。雖然加爾布雷思等人的理論曾經被稱之為新制度經濟學而風行一時,但時過境遷,現在新制度經濟學成了以科斯為代表的制度經濟學派的專有名詞,而把科斯之前的一律稱為舊制度經濟學。
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認他的理論與舊制度經濟學有什么關系。他把新制度經濟學稱為當代經濟學,而舊制度經濟學則稱為近代制度經濟學。他認為,當代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并沒有什么理論上的淵源關系,在某種程度上講,當代制度經濟學與近代制度經濟學在理論上還是對立的。科斯的主要理由是:“近代制度經濟學的觀點不是理論性的,而是反理論的,他們尤其反對古典經濟理論”。施蒂格勒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為“近代制度經濟學的失敗是因為它沒有提出實證的理論學說,它當時所表現的僅僅是對正統經濟理論的不滿和批判態度,它注定得不出什么新東西,近代制度經濟學的悲劇就在于他們沒有留下什么理論工具(或范式)供別人或后人去使用”。科斯和施蒂格勒對舊制度經濟學的批判,以及劃清新制度經濟學與舊制度經濟學的界限,都是可取的。但他們否認新舊制度經濟學之間的理論淵源關系,則不符合實際。
且不說新制度經濟學派在重視制度因素分析這個基本點上與舊制度經濟學一脈相承,繼承了凡勃倫、康芒斯等人的傳統和思路;在許多基本理論范疇上,也可以明顯看出新舊學派之間的傳承關系。或者說,在舊制度經濟學理論中,有新制度經濟學基本范疇的雛形。例如,科斯理論最核心的交易費用范疇,與康芒斯的交易范疇就有理論淵源關系。康芒斯把“交易”作為與“生產”概念相對應的經濟學的范疇,并且對交易概念進行了明確的界定與分類。在康芒斯看來,交易活動是“制度”的最基本單位,制度只不過是無數次交易活動的結果。因此對不同類型交易的分析,也就轉化為對不同經濟制度的分析。這樣,就使“交易”概念一般化了,從而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不過,由于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哲學、心理學、法學及社會學的方法,而不是新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因此,他也就不能從資源配置效率的角度來認識交易本身的內涵,提出“交易費用”概念。又如,新制度經濟學作為最重要經濟制度的產權范疇,從舊制度學派那里繼承的思想遺傳更多。凡勃倫提出無形財產的概念,并認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礎,這樣就為公司產權分析開辟了道路。康芒斯強調所有權是制度經濟學的基礎,從所有權稀缺到制度稀缺展開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采取集體行動來建立秩序的制度體系。艾爾斯、貝爾和米恩斯等人繼承凡勃倫傳統,以技術與制度的矛盾為主線,深入分析公司內部權利結構的變化。諸如此類的研究,直接為產權理論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論準備。如果進行更仔細的比較分析,幾乎所有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中,或深或淺都閃耀著前人思想的光彩。
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學派繼承了舊制度學派的傳統,在研究出發點上都是以批判新古典經濟學開始理論生涯的。凡勃倫擯棄了邊際效用概念和均衡概念,認為馬歇爾建立在資本主義“和諧”基礎上的一整套“均衡理論”,與事實不符。并且,龐巴維克把人從特定的歷史環境中抽取出來,孤立地分析個人的欲望及其滿足途徑,也是錯誤的。他強調對社會文化心理和習慣的分析,主張建立分析制度變遷的“演進經濟學”。新制度經濟學家一直沿襲著“凡勃倫傳統”,無不通過對新古典學派的“經濟人”基本假定的修改,從制度方面或經濟結構方面來研究資本主義社會,以建立一個與新古典迥異的制度經濟學體系。
指出新舊制度經濟學之間的傳承關系,不是要抹殺它們之間的區別。恰恰相反,而是為了更清楚地認識到新制度經濟學的新意所在。的確如科斯和斯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學派的革命性轉變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經濟學的規范來展開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實證科學的范疇,從而使制度經濟學發生了質的飛躍,真正成為了經濟學體系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新制度經濟學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方法進行了梳理,總結了新制度經濟學和古典經濟學的關系,討論了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一些特點,并對新制度經濟學和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研究方法進行了比較。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馬克思主義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之所以有別于其他經濟學而成為一門新的學科,關鍵不取決于它的研究對象,而是它的分析方法。與舊制度主義者一樣,新制度主義者也是從批判流行經濟理論“過于抽象”人手,但降低抽象程度意味著要完全或在很大程度上放棄建立在確定性和無限理性基礎之上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論的基本假設。放棄這一基本假設的方法論無論是從整體上還是局部上說都是意義巨大的。本文首先分析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與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關系,進而討論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特點,最后對新制度經濟學與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方法論進行比較。
一、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與古典經濟學研究方法的關系
諾思指出:“我們應注意不斷地把傳統正規新古典價格理論與我們的制度理論結合起來。我們的最終目的不是試圖去替代新古典理論,我們的目的是使制度經濟學成為對人類更有用的理論。這就意味著新古典理論中對我們有用的部分——特別是作為一套強有力分析工具的價格理論應與我們正在構建的制度理論很好的結合在一起。”新制度經濟學是在批判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上產生的,但這種批判并非全盤的否定,而是在批判的基礎上加以繼承、發展和揚棄。新古典經濟學的基礎是一些有關理性和信息的苛刻假設,它隱含地假設制度是既定的,更多地關注經濟的效率而忽略經濟制度對經濟績效的影響。思拉恩·埃格特森指出被新古典經濟學忽略的三個問題:(1)各種可供選用的社會法規和經濟組織如何影響經濟行為、資源配置和均衡結果。(2)在同樣的法律制度下,經濟組織的形式為什么會使經濟行為發生變化。(3)控制生產與交換的基本社會與政治規則背后的邏輯是什么,它們是如何變化的。而這些問題恰恰是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重點。威廉姆森認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研究方法從本質上說和微觀經濟學是一致的。新制度經濟學在一些方面對古典經濟學進行了繼承,但新制度經濟學的“新”也表明在方法論上有所突破:(1)新制度經濟學給出了充分假設,即制度有深刻的效率因素。(2)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重要性不僅在于技術本質,也在于其獨特的管理方式和結構。后者帶來了不同組織類型中信息傳遞和激勵的區別。(3)新制度經濟學使用的比較方法是兩種可行形式之間的比較,而不是將可行形式與抽象無摩擦形式進行比較。總之,新制度經濟學和古典經濟學的關系可表述為:新制度經濟學是在把制度作為內生變量的條件下,用古典經濟學的方法去分析制度問題,是對古典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量假設部分的進一步發展。
二、新制度經濟學研究方法的特點
深究中國新制度經濟學
新制度經濟學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內經濟學家在研究中國經濟問題時所運用的最早和最持久的理論依據和工具之一,經過近20年的模仿和局部創新之后,中國的新制度經濟學研究似乎陷入了低谷,這一方面是因為其他經濟學分支越來越強有力的挑戰和轉軌過程中經濟現象的日趨復雜;另一方面則是和國內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狹隘視野有關。本文將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范疇這個似乎人所共知的問題著手,分別討論新制度經濟學在研究某個特定對象時內部出現的分野及相對的局限條件,著重指出國內新制度經濟學研究的落后并不是在所掌握的工具上,而是對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脈絡和局限條件本身缺乏深刻的理解。本文指出,中國的新制度經濟學要走出低谷,和國際接軌,必須和國外的新制度經濟學家站到同一個起點上,中國豐富的制度實驗資料正是這一目標的保證。
一.邊際成本的引入與作為經驗科學的新制度經濟學的興起
按照科斯的說法,新制度經濟學這個名稱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與早期康芒斯等人的老制度經濟學相區別。2新制度經濟學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在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中,政治、法律、貨幣、習俗等制度形式對經濟體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認可,但是,這些傳統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給定的,或者假定制度不影響經濟績效,如新古典經濟學;要么假定制度可以無成本地運行,或者沒有專門的分析制度運行成本,如斯密、馬克思的古典制度分析和凡勃倫、米切爾、康芒斯等的老制度經濟學分析。由于制度是不重要的,或者制度可以被無成本地生產與選擇,所以,不需要專門的制度理論。
科斯在評價新制度經濟學出現以前的經濟理論時說得非常中肯,他在獲諾貝爾獎時所作的講演中提到,亞當斯密以后的經濟學家主要致力于模型化那只"看不見的手","被研究的東西是經濟學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現實中的體系。我曾稱之為''''黑板經濟學''''。企業和市場似乎都有名無實。------更令人驚奇的是,在關注定價體系時,竟忽略了市場,或者說忽略了制約交換過程的制度安排3他進一步提到,"我在''''社會成本問題''''中說明,在市場中交易的東西不是像經濟學家經常認為的那樣,是物理實體,而是采取確定行動的權利和個人擁有的、由法律體系創立的權利。"4科斯的確不是第一個正視交易背后的權利關系的人,斯密、馬克思或者更早的思想家已經很關注這些問題,但正是科斯第一次通過邊際分析方法解釋了現實的制度的內生化及其對經濟績效的影響。
科斯對經濟學的貢獻常常被定位到思想創新上,但其獨具特色的研究方法卻被很容易被人們忽視。5從科斯的論文中可以發現,其研究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6;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著手。科斯迄今為止發表的論文數量很少,而且都是研究一些細小的問題,比如燈塔制度、電訊產品生產和消費出現的糾紛、農夫和養牛者的利益糾紛、環境污染等,絕大多數經濟學家對這些細小的經濟現象都是熟視無睹,但科斯顯然不這么認為,他發現,所有這些糾紛的背后其實是產權的界定和變遷,而產權結構的重要性又要取決于利益關系人之間相互協調和影響的成本。糾紛的解決有很多的機制,人們選擇某一種機制的標準是每一種機制所內生的交易成本在邊際上的大小,比如法律訴訟和私下協商,當兩者的邊際交易成本相等時,制度均衡出現了,這就可以解釋為什么現實的世界會存在多樣化的制度安排;同時,如果前者的交易成本在邊際上小于后者,那么當事人就會選擇法律訴訟,這就可以解釋不同狀態下當事人會選擇相應的糾紛解決機制;最重要的是,如果交易成本很小或不存在,那么各種制度就是多余的,現實的經濟中制度的顯要地位和多元化恰恰反映了交易成本的現實性,而這些在新古典經濟學中時被忽視的。
科斯反對新古典經濟學那種"黑板經濟學"式的研究,同時也不贊成老制度經濟學和古典制度分析那種描述性的研究方式。老制度經濟學和古典制度分析最大的不足并不是在思想上,而是在具體的研究方法上。在過去的制度分析中,一直是從總體上來把握制度變量,比如資本主義制度的特征和后果;或者家庭、國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為一個整體的性質、演化及其對經濟體系的影響。這種所謂方法論整體主義除了對各種經濟制度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實際上并沒有告訴人們關于制度的詳細故事,這些分析僅僅留下了一堆有待證明的猜想而已。例如,過去的制度分析把企業和市場處理成不同利益集團解決利益糾紛的場所,其中起作用的制度要么是習慣和文化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要么是法律等正式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是作為決定當事人行動的社會整體出現的,當事人的行為反映了這些制度的特征。而科斯從一些具體的企業活動中發現,企業和市場本身就是協調利益關系的制度,企業和市場的共存說明了兩者的交易成本的相對大小。在科斯那里,任何制度安排都是當事人根據具體環境自由選擇的結果,從這個角度看,科斯所運用的仍然是新古典的理性選擇模型。所以我們才說,科斯重視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但不放棄演繹推理,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純粹歸納的不足。科斯的制度分析和以前的制度分析最大的不同則在于,通過引入邊際分析,使得各種具體制度的起源、性質、演化和功能等的研究可以建立在以個人為基礎的比較精確的實證分析上。
小議新制度經濟學下國企改革
一、研究產權制度是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內容
按照阿爾欽的定義,“產權是一個社會所實施的一種經濟品的使用權利”。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產權,它是指由人們對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它用來界定人們在經濟活動中的獲益和受損,以及他們之間如何進行補償的規則。因而,產權的主要功能就是幫助一個人形成與他人進行交易時的預期。
科斯認為:“合法權利的初始界定會對經濟制度運行的效率產生影響,權利的一種安排會比其他安排產生更多的支出。但是,除非這是法律制度確認的權利調整,否則通過轉移和合并達到同樣后果的市場費用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權利配置和由此而來的更高產出將永遠無法實現。”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由此,人們開始探討不同類型的產權安排對于經濟效率的影響。通常產權分為三種類型:私有產權、國有產權、共有產權。德姆塞茨曾指出:“共有產權是指共同體所有成員共同行使的權利。共有產權意味著共同體否認國家或私人去干涉共同體內的任何人行使其權利。私有產權則意味著社會承認所有者的權利,并拒絕其他人行使該權利。國有產權意味著國家可以在權利的使用中排除個人因素,而按政治程序來使用國有財產。”從這三種類型的產權安排出發,研究者們區分了它們之間的效率差異。從經濟學意義來講,一種產權結構是否有效率,主要看它是否能為在它支配下的人們提供將外部性較大地內在化的激勵。在共有產權下,由于共同體內的每一成員都有權平均分享共同體所具有的權利,如果對他使用共有權利的監察和談判成本不為零,他在最大化地追求個人價值時,由此所產生的成本就有可能有部分讓共同體內的其他成員來承擔。且一個共有權利的所有者也無法排斥其他人來分享他努力的果實,因而,共有產權導致了許多“搭便車”行為。在國有產權下,由于產權是由國家所選擇的人來行使,作為權利的使用者,由于其對資源的使用與轉讓,以及最后成果的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權能,就使其對經濟績效和其他成員監督的激勵降低,而國家要對這些人進行充分監察的費用又極高,再加上行使國家權力的實體往往為了追求其政治利益而偏離利潤最大化動機,因而它在選擇其人時也是從政治利益而非經濟利益進行考慮,因而國有產權下產生的外部性是很大的,當然“人風險”問題就自然而然產生了。相比之下,在私有產權下,私產所有者在做出一項行動決策時,就會考慮未來的收益和成本問題,并選擇其認為能使私有權利的現期值最大化的方式,來做出具體的安排,而且他們為獲取收益所產生的成本由其個人來承擔,因此,國有產權下的許多外部性在私有產權下就被內在化了,從而激勵對資源的更充分有效利用。如果能夠把產權界定清楚,不但能克服很多外部性,而且可以進一步提高效率。針對我國國企來講,由于產權問題引起的低效率是很嚴重的。因此,必須對國企產權進行改革,提高國企效率。然而我國特殊的國情,又要求我們結合實際國情,有的放矢地進行國企改革。
二、我國國企產權改革
“產權”是當代西方經濟理論尤其是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中一個重要的概念,產權改革是市場經濟改革的重要內容。過去幾十年來,我國學術界借鑒西方產權理論和分析方法,對我國的實際問題進行研究,尤其是對我國國企改革問題進行研究,提出了許多關于我國國企改革的理論建議和政策主張。他們普遍認為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的關鍵是國有產權制度的創新,使傳統的國有企業實現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體系,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產權改革并不是簡單地、一味地放權,放權并不能使我國國企短期內起死回生。我們在進行產權改革的同時必須明確產權改革的真正含義。我國的產權改革必須同我國的現實情況相結合。當前進行的國企產權改革存在著注重產權的重新界定而忽略產權交易和產權保護等內容的嚴重問題,只注重產權界定,在明晰產權的同時并沒有想到如何去保護國有企業,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其實,事實上產權是明晰的,就是國家所有。但是,這種明晰的產權該有一個怎樣的具體主體來體現國家對整體國有資產“所有”,還不明確,以及這種明確的產權該有什么制度來對其進行保護,讓其在有效的制度保護下保值、增值也不確定。產權改革是必要的,但是產權改革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國有企業中存在的所有問題。我國進行的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必須是全方位、多元化的。
新制度經濟學下農村法律制度探索
【摘要】新制度經濟學是國際上側重研究“產權”與“制度”的經濟學分支,其理論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接受與應用,是當前建設農村法律制度工作中的重要理論參考。基于這一背景,本文將研究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的“產權”與“制度”理論,并與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和法律制度建設結合,并針對如何在實踐中進一步明晰產權制度,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駕護航,給出適當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經濟學;農村法律;新農村建設;經濟發展
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出現了諸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新的解決對策與法律制度保障,農村經濟建設中的土地流轉等現實問題呼喚農村法律制度建設的進一步完善。從十一屆三中全會,特別是新世紀取消農業稅,放開土地流轉以來,諸多實踐表明,當前我國農村法律制度建設的薄弱環節在于產權制度不夠明晰,由于產權不明晰導致的經濟糾紛對農村經濟穩定發展和社會和諧環境的打造十分不利。因此需要參考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從產權制度入手,分析進一步完善農村法律制度建設的途徑與舉措。
一、新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由美國經濟學家科斯在其著作《企業的性質》中提出。產權理論的主要觀點是,當交易成本為零時,只要允許自由交易,經濟行為就會達到帕累托最優,而交易成本為正,就會降低經濟效率。科斯認為,產權理論包括交易成本、產權界定與資源配置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中,交易成本是核心,交易成本的高低將直接影響經濟效率的高低。新制度經濟學還認為,制度需求與制度環境變化共同催生新的制度安排設計,制度安排設計必須建立在符合實踐規律和經濟規律兩個基礎上,不能只考慮實踐而忽視經濟成本,這樣的制度安排是無法貫徹和實現社會福祉進步的,同時不能只考慮經濟成本而忽視社會實踐的趨勢,否則這樣的規定也無法真正切合社會實踐。新制度經濟學指出,經濟效率最大化的前提是交易成本的盡可能降低,而從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實踐來看,產權問題構成了交易成本的主體。農村土地流轉是在農村土地所有權保持集體所有制基礎不變,允許有能力的家庭與個人適當突破原有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安排,通過承包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實現規模經營。土地流轉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弊端,即家庭單位的經營導致生產碎片化,制約了大型農機設備等的使用,對農業產值進一步跨越式提升有一定的負面作用。2007年物權法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根本原則的同時,也為放開土地使用權流轉“放開了口子”,肯定了通過合法土地流轉所取得的收入的合法性,而且通過合同法等的規定,完善了對于承包及所得的歸屬問題規定,進一步激發了有能力的個人和企業參與農村經濟建設實踐的熱情,鄉鎮企業的發展也進入了新的春天。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我國農村地域廣闊,國情復雜,以及農村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物權法關于產權制度安排的一些條文精神并沒得到很好地貫徹,導致在實踐中出現了一些不必要的問題。
二、當前農村經濟發展中凸顯的法律制度建設問題
新制度經濟學案例教學法分析
摘要:案例教學法是新制度經濟學課程中最基本的教學方法之一,應用廣泛且效果十分明顯。但案例教學法在實際應用過程中仍存在很多問題,如案例陳舊、與現實脫離、編寫和使用不當、講解死板、缺乏趣味性等,教師需要在教學方法和技巧上進行創新,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時代需要。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案例教學法;創新與深化
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指出教學的藝術不在于傳授的本領,而在于激勵、喚醒和鼓舞。這要求我們,教學不可拘泥于傳統的教學方式,而應該適應瞬息萬變的信息化時代特征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斷推陳出新,用新穎的教學方法和理念構建創新型的教學模式。案例教學法是新制度經濟學課程教學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但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案例教學法還存在很多問題。例如:部分案例過于陳舊,不適應新時期和新環境,學生理解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部分案例編寫和使用不太嚴謹,不但沒有將理論生動地展現給學生,反而讓學生閱讀后對理論更加迷惑;部分案例與現實過于脫離,缺乏趣味性,無法起到深化學生記憶的作用。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學效果,需要教師在教學實踐過程中不斷梳理并加以解決,以此推進新制度經濟學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一、新制度經濟學課程中案例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案例內容陳舊,無法體現時代特色。案例編寫質量的高低對案例教學效果的好壞有著直接的影響。筆者在教學過程中經常會發現,目前很多教材和其他渠道搜集到的案例資源有相當一部分是直接從國外的書籍和文章中原封不動地搬過來的,如產權方面的案例,多來源于新制度經濟學的一些名著或科斯、威廉姆森等學者著作中的案例。這些案例固然有其合理性、科學性,但與我國的經濟社會體制、發展道路和文化背景存在著較大差異。由于學生對這些舶來的案例背景了解不多,因此在進行案例討論和分析時往往不能透徹理解。另外,在新制度經濟學案例的選取過程中,部分教師往往忽視時效性。很多案例反映的是“陳年舊事”,甚至一些案例展現的是改革開放前的事例,雖然案例內容與理論相符,但由于學生缺乏背景知識和現實感,教學效果并不好,無法將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通過案例向學生解釋清楚。(二)案例不夠生動,無法提升學生學習興趣。新制度經濟學案例教學過程中另外一個問題是案例不夠生動。在眾多可供選擇的案例里,有些晦澀難懂,有些冗長無物,均不夠鮮活生動。新制度經濟學本身就是一門理論性較強的課程,案例教學的目的之一就是讓枯燥的理論變得相對形象生動起來。因此,本門課程的案例選擇一定要注意趣味性。另外,由于很多案例是從新制度經濟學的海外名著中翻譯過來的,在遣詞造句方面不如漢語文章流暢易懂,因此在選擇時尤其要注意這類案例,如果不在原文基礎上進行加工,學生很難在短時間內讀懂,容易對案例失去興趣。(三)講解死板,無法正確運用案例教學技巧。案例分析效果的好壞與所選擇的案例質量的高低密切相關,同時更受教師教學能力、教學態度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理論性較強,因此要求授課教師必須有深厚的理論素養和豐富的教學經驗,既能夠掌握學科的前沿理論,又能夠將理論聯系實際組織案例教學;既能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教學過程中不斷出現的新問題,又能對學生的案例分析過程進行科學地點評和指導。但很多教師由于在這方面的能力比較欠缺,導致案例教學課程授課過程中講解死板,案例使用不夠準確。
二、新制度經濟學案例教學方法創新與深化
新制度經濟學與高校專業設置探討
摘要:新制度經濟學理論是用經濟學方法研究制度問題的理論。專業設置問題的實質是通過建立某種機制,以促使高校舉辦的委托人和人利益趨于一致。為達到兩者利益的一致,就必須建立合理的資源配置體系。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確保高校的產權主體地位,并建立合理的評價機制,對于促進資源配置的合理性,解決專業設置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高校;專業設置
1新制度經濟學理論
著名經濟學家科斯首先提出了交易費用和產權理論,然而當時并沒有新制度經濟學的概念。著名新制度經濟學家威廉姆森第一次提出了“新制度經濟學”的概念,并且將新制度經濟學和舊的經濟學理論做了如下區分:1、新制度經濟學主要研究微觀經濟行為;2、新制度經濟學理論是以“交易”研究經濟問題的理論。埃格特森對新制度經濟學又進一步做出了如下解釋:新制度經濟學將經濟模型引入經濟學研究;新制度經濟學摒棄了古典經濟學中交易費用為零的假設;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經濟學價格和數量兩大維度的基礎上增加了質量維度;新制度經濟學進一步推進了古典經濟學大眾化的愿望[1]。隨著新制度經濟學的不斷發展,芮切特認為新制度經濟學主要有以下分支:(1)產權分析;(2)交易費用經濟學;(3)新制度經濟學分析政治經濟學;(4)經濟歷史的新制度分析;(5)憲政經濟學;(6)合約經濟理論[1]。芮切特關于新制度經濟學的定義已經非常成熟。新制度經濟學將經濟學理論引入制度領域,為我們研究社會經濟制度打開了更廣闊的視野。我們研究高校專業設置問題,主要借鑒了新制度經濟學中的產權分析、合約經濟理論、交易費用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的新制度經濟學分析。在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中,制度的變遷往往由交易費用引起,因此本論文主要論述新制度經濟學中關于產權、交易費用、委托理論即合約經濟理論的相關理論。
1.1產權理論
在傳統經濟學中,并沒有強調產權的重要性,因為產權明確是傳統經濟學最基本的假設之一。科斯對于產權經濟學的理論具有重要貢獻,科斯關于產權的理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產權的定義是沒有意義的;在交易成本為正的現實世界中,產權對于經濟效率具有重要的影響;政府在定義產權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德姆塞斯是對產權理論做出較大貢獻的另一位經濟學家,他對產權理論的貢獻主要包含以下方面:1、說明了產權對資源配置影響的內在機理,產權通過引導人們使外部性內部化來引導資源配置;2、產權的歸屬有兩個極端,即公有制和私有制,私有制天然具有較高的效率;3、產權的界定有無限性和相對性,產權包含無限的潛能;4、產權遷移發生的原因是新產權帶來的收益,大于改變舊產權所造成的損失[1]。在以上兩者的論述中都談到了產權的意義、發生作用的內在機理等,但是都沒有指出產權應當配置給什么人。波斯納指出:“如果交易成本過高,其抑制了交易,產權應當賦予最珍視它的人。”科斯強調了國家在產權界定中的優勢,但是其并沒有說明國家和產權界定之間的聯系,諾斯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1、國家作為經濟人,其對產權進行原始定義的目的是為了獲取收益;2、國家對產權的界定具有天然的規模優勢;3、國家的權利過大時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同時也有可能損害產權主體的利益。
馬克思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論文
馬克思經濟學和新制度經濟學都以制度為研究對象,它們之間存在著某些相似之處,但也存在著許多根本性的區別。研究兩種理論的異同,在堅持馬克思經濟學的同時,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的合理因素,對于我國的經濟建設和理論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理論體系比較
(一)邏輯起點和起始范疇
任何經濟學理論體系都有其邏輯起點和相應的起始范疇或概念。
1《資本論》體系的邏輯起點
《資本論》體系的邏輯起點是商品理論,其起始范疇既不是資本,也不是產權,而是“商品”。當然,這個“商品”是資本主義的商品,不是前資本主義社會存在過的商品。馬克思認為,“商品”是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疇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最一般的范疇,在其中包含了能夠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矛盾的各種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新制度經濟學為經濟學進程機遇
1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方法論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新制度經濟學首先在研究方法上對傳統的發展經濟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人們在對新制度經濟學開山鼻祖科斯論文的詳細考察中發現,“其研究方法具有三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僅僅研究現實的經濟現象,不僅研究的對象是現實中出現的具體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條件也要符合現實;二是注重以個案為基礎的小樣本研究,重視歸納,但不排除演繹;三是從邊際上入手”。諾斯也強調:“歷史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的。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過去只有在被視為一個制度演進的歷程時才可以理解。”這對后來運用新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發展問題的學者產生了深遠地影響。傳統經濟發展理論特別是新古典理論“被過度概括模型的危險……(能夠)在某種程度上通過對啟發式研究如何在特定環境適時并安置可變物進行詳細說明而得到避免”。在現實個案研究的基礎上,制度分析可允許我們“穿透”社會事實而不是遠離事實的分析模式來對發展問題予以說明。同時,通過“跨文化的啟發式研究”得到大量的個案積累,也“應該產生對不同的社會和文明內在的行動傾向理解水平”。
事實上,不同國別發展績效的差異,只用正式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能做出有效的解釋,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許多情況下對發展績效會有更大的影響。新制度經濟學個案研究方法的采用正是源于其對不同時空中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的初始條件具有的較大異質性和特殊性的深刻洞見。新古典主義的約束條件根本不足以表達這諸多的復雜性。傳統的發展經濟學是在偏好既定的假定下將對經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的文化、意識形態等制度因素給排除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新制度經濟學不僅克服了新古典經濟學的過度簡單化傾向,而且還克服了其把經濟理論置于抽象時空的。
早期發展經濟學家也曾就一些發展中國家的情況進行過個案研究,但由于其主要是從總體上來把握有關變量,因而充其量只是一些粗糙的描述和分析。新制度經濟學倡導方法論個人主義,認為“對社會單位的分析必須從具體成員的地位和行動開始”,“‘社會’、‘人民’、‘企業’或‘政黨’不是再被認為是‘一個像個人一樣行動的集體’”。市場可以具有不同的特征,在行動情況中的角色既面臨約束也面臨機會,約束和機會的存在依靠各種結構的環境所組成的要素之中”。對特定環境下個體行為的重視有可能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建立堅實的微觀基礎,克服結構主義微觀基礎建構不力的缺陷和新古典主義過于抽象的不足。
雖然以科斯為代表的新制度經濟學在引入制度作為分析對象的前提下,基本保留了新古典主義方法的“內核”,具有與新古典主義一樣的靜態和比較靜態的分析特征。但是,以諾斯和福格爾為代表的新經濟史學派,則通過對制度變遷與經濟發展歷史的考察,更具有動態特征。避免了新古典方法將靜態方法用于分析發展這一動態問題的窘境。
2新制度經濟學的引入在發展的決定因素上給發展經濟學帶來的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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