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所得稅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2 1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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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所得稅法研究論文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的主要變化
新企業所得稅法的主要變化可以概括為“四個統一”。這“四個統一”包括:
(一)統一納稅義務人的納稅義務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對現行內資、外資稅法差異進行了整合。新稅法施行后,中國不同性質、不同類別的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均適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再按照以往內資企業所得稅以獨立核算為條件判定納稅人標準的做法,而以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認定標準,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納稅人認定標準完全統一。
(二)統一稅率為25%
改變了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均為33%,同時對一些特殊區域的外資企業實行24%、15%的優惠稅率政策。而將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為25%,確保了內外資企業納稅人在同一起跑線上公平競爭。不僅保持了我國稅制的競爭力。同時,也進一步促進和吸引外商投資。
新企業所得稅法探究論文
1.對于工資支出,舊企業所得稅法下,內資企業原只能按照計稅工資扣除,而外資企業則可以據實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均可以按照工資的實際支出據實扣除,從而縮小了內外資企業的差距,但新企業所得稅法同時規定,工資支出應做到真實、合理,否則稅務機關有權調整工資扣除數。
2.舊企業所得稅法對于公益性捐贈只允許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3%范圍內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這不僅使計算扣除限額時比較繁瑣,而且企業多捐贈卻未必能少納稅,無疑抑制了企業參與公益性捐贈的積極性;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公益性捐贈的扣除限額放寬為年會計利潤的12%,不僅使計算簡便,而且使企業捐贈公益事業越多,獲得的稅收優惠也越多,無疑會提高企業捐贈公益事業的積極性。
3.舊稅法規定廣告費用可以在當年全部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則規定企業實際支出的廣告費用按照年度銷售額的一定比例作為當年扣除限額,未能在當年全部扣除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繼續扣除。
新稅法統一了稅收優惠政策,保留了對中西部地區的稅收優惠,并將稅收優惠原則由以區域優惠為主的格局轉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的稅收優惠格局,同時用間接優惠替代直接優惠,將稅收優惠政策與具體項目掛鉤,將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具體而言:
1.擴大。新企業所得稅法放寬了地域限制,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嚴格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確保真正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新企業所得稅法擴大了對環保的優惠政策,規定“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對于創業投資企業,新稅法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其投資額的可抵扣比例達到70%,優惠力度相當大。
2.替代。
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會計問題的研究
摘要: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和新的會計法都已頒布實施,企業在應用新的所得稅法時正常地會遇到一些會計方面的問題,對這些問題作出一些研究和見解。使得企業在今后的應用中能夠更好地運用新的所得稅法。新的所得稅法給企業會計帶來的影響企業能否憑自身協調也尤為重要。更重要的就是協調所得稅法和企業會計準則。
關鍵詞:新企業會計準則;新企業所得稅法;會計信息;差異;影響
近些年,我國國民經濟被快速發展,增值稅在我國是第一大稅種,而所得稅在近些年的發展中也成為了僅次于增值稅的第二大稅種。我國財政的主要來源之一是企業所得稅,所以它也成為我國進行宏觀調控時的重要手段之一。隨著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頒布實施,一部分與之相關的會計方面的問題也接踵而至。
一、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相關的會計方面的問題
在經濟的領域中有兩個大的分支分別是:會計、稅法,它們所規范的對象不一樣,遵循的規律也不一樣。它們共同對現代市場經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們既有著緊密相關的聯系,又各自相互獨立于彼此。所以,關于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相關的會計方面的問題的研究,必須要以它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的比較作為基礎。在這種情況下,在接下來的分析中,新企業會計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之間的差異會被進行重點分析。也會重點分析在企業的實際操作中,新的會計準則被融入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并且加以協調,讓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更加能夠在企業的實際操作中被所得稅給體現出來。
1.分析在宏觀情況下的總體差異
新老企業所得稅法的比較研究論文
摘要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境內企業實行25%的統一稅率,這將加大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內資企業的所得稅負擔。本文主要闡述了新舊企業所得稅法的差異以及對不同企業的影響。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法;內外資企業;差異;影響
新《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稅法增加了許多新內容,與原內、外資稅法有較大的差異,對內資和外資企業的影響也很大。該法的頒布與實施給各類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稅收環境,為內、外資企業的平等稅收負擔以及引導資金的流向、調整產業結構和實現區域均衡發展方面產生重要的影響。
一、新舊企業所得稅法的主要差異
(一)首次引入“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概念
新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體現了以“法人組織為納稅人”的做法,摒棄了以獨立核算的三個條件來判定納稅義務人標準的做法。同時,新稅法將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區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體現了根據屬人主義原則作為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指導原則。首先,明確居民的概念,可以區別不同類型的納稅義務人,明確稅收管轄權范圍。其次,采用居民與非民居概念,可以避免行使居民征稅權的國家之間對同一所得的雙重或多重征稅。再次,界定本國稅法上居民的范圍,劃清居民與非居民的界限,對于談判、締結和執行避免國際雙重征稅協定有重大的實踐意義,有利于維護國家的征稅權。
企業所得稅法新舊法條要點對照
2007年3月16日,我國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該法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將取代1991年4月9日公布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1993年12月13日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鑒于新法在納稅人、稅率、扣除、稅收優惠等方面與現行稅法有諸多不同,本文將企業所得稅法新舊法條要點加以歸納,以備讀者比較。
納稅人
現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或者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一)國有企業;(二)集體企業;(三)私營企業;(四)聯營企業;(五)股份制企業;(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納稅人為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外國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新企業所得稅法特點及影響畢業論文
摘要:新企業所得稅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在我國施行。對新舊企業所得稅法進行比較,從而指出新企業所得稅法的特點——實現了五個方面的統一,同時分析了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內、外資企業的影響。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法;特點;影響
為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的稅收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在我國施行。新企業所得稅法與原內、外資稅法有較大的差異,對內資和外資企業的影響也很大。
1新企業所得稅法實現了五個方面的統一
(1)統一稅法并適用于所有內外資企業。
先前,我國企業所得稅分內資和外資兩套不同稅制。內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兩套稅制,在稅制要素,包括納稅人、扣除項目、優惠政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異。
獨家原創:基于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探析
【摘要】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企業所得稅法》在納稅人的確認、稅前扣除、稅收優惠項目等多方面進行了調整。企業可以結合戰略發展目標和自身經營管理特點,通過選擇投資地點、改變企業組織形式、利用稅收優惠、采用合適的存貨計價方法等進行納稅籌劃。
【關鍵詞】新企業所得稅法納稅籌劃費用支出
新《企業所得稅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在納稅人的確認、稅率的確定、收入的確認、稅前扣除項目、稅收優惠、源泉扣繳等諸多方面進行了大量調整。由于企業所得稅的輕重、多少,直接影響稅后凈利潤的形成,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把握新的稅制,結合戰略發展目標和自身經營管理特點,有針對性地調整各種涉稅行為,依法、有效地降低納稅成本,以謀求自身的競爭優勢,是眾多企業共同關注的問題。本文基于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實施對此問題作些探討。
一、企業形式的納稅籌劃
新稅法規定,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機構不是獨立納稅人,應匯總納稅。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一規定,把設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獨立納稅人資格,就可由總公司匯總納稅。這樣各分公司之間的收入、成本費用可以相互彌補,均衡分攤,避免出現各分公司稅負嚴重不均的現象,使整個企業集團實現利益最大化。
例如:A公司所得稅稅率為25%。2009年1月擬投資設立回收期3年以上的公司B,預測B公司當年虧損600萬元。若A公司當年實現利潤800萬元,現有兩個投資方案可供選擇:一是設立全資子公司;二是設立分公司(假設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則兩種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稅負截然不同。
新企業所得稅法執行芻議論文
摘要:企業所得稅是計算最復雜、內涵最豐富的一個稅種,它不僅要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還要體現“公平”的理念,為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提供條件。新企業所得稅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與舊稅法相比,新稅法在很多方面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對企業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在總結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產生的積極影響的前提下,分析了其在實施過程中的主要不足,并對此提出了自己的對策和建議,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正確理解和執行稅收優惠政策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稅法;稅率調整
1新企業所得稅法在實施中產生的積極影響
新稅法在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與現行法律、政策的銜接,并采取了適當的過渡措施,還充分考慮了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能力。從去年新法頒布至今年實施以來,倍受社會各界關注和矚目,也產生了積極影響:
一是使內、外資企業站在公平的競爭起跑線上。新稅法從稅法、稅率、稅前扣除、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五個方面統一了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各類企業的所得稅待遇一致,使內、外資企業在公平的稅收制度環境下平等競爭。以金融保險行業為例,按照原稅法規定,所有內資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還要多繳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少扣除工資薪金、固定資產折舊等稅前扣除項目,實際稅負更高;而外資公司通常只負擔15%的所得稅率,并且適用再投資退稅和享受稅前扣除上的優惠待遇,實際稅收負擔還要低,這就造成內外資企業稅負的嚴重不公平。新稅法統一了內外資金融保險業的所得稅率和稅前抵扣標準,必將大大提高內資銀行、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
二是提高了企業的投資能力。新稅法采用法人所得稅制的基本模式,對企業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實行匯總納稅,這就使得同一法人實體內部的收入和成本費用在匯總后計算所得,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獨家原創: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過程中的成因和對策
摘要:本文針對新舊稅法中納稅主體、稅率、稅收扣除項目、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了對比分析,從而把握新稅法的新意及亮點,對促進新稅法的實施推廣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并且討論了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現狀,當前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方面。
關鍵詞:新舊稅法中納稅主體稅率、稅收扣除項目、稅收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成因
目錄
摘要…………………………………………………………………………1
1、納稅主體及稅率的變化……………………………………………………2
2、明確了具體各項稅前扣除項目及標準………………………………………2
新企業所得稅變化與完整
隨著社會政治經濟條件的變化,我國稅收制度也不斷進行調整。目前我國稅制體系采用的是雙主體復合稅制的模式,即以流轉稅和所得稅為主體稅,輔之以其他稅種的稅制體系。1994年我國進行了全面的稅制改革,建立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稅制。但1994年的稅制改革只是提出要建立市場經濟新體制,而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基本上還沒有形成,因此1994年的稅制改革還具有比較明顯的過渡時期的色彩。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即新企業所得稅法.新企業所得稅法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稅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大調整,將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的主要變化
新企業所得稅與原制度相比,在納稅人、納稅義務、稅率、扣除、資產的稅務處理、境外所得稅抵免、稅收優惠等方面均有突出的變化。
1.納稅人的重新界定。
原企業所得稅制度規定,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或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而新企業所得稅制度采用法人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對企業設立的不具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實行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明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納稅義務的新解釋。